中国快递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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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快递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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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快递业
2011年中国快递业
一.市场发展状况
1.快递业务量与业务收入
表12011年快递业务量与业务收入
统计单位
快递业务量
(亿件)
同比增长率
快递业务收入
(亿元)
同比增长率
国家邮政局
36.7
57%
757.9
31.9%
快递物流咨询网
39.5
36.2%
841.4
20.2%
说明:
国家邮政局往年统计的是规模企业的数据,2011年统计上报的企业增多。
快递物流咨询网统计的范围是全部市场容量,统计数据存在差异属于正常。
2.同城、异地、国际快递业务的比例
表22011年同城、异地、国际快递业务的比例
统计单位
快递业务量(亿件)
快递业务收入(亿元)
同城
异地
港澳台及国际
同城
异地
港澳台及国际
国家邮政局
8.28
27.05
1.4
65.38
441.67
198.32
快递物流咨询网
9.48
28.08
1.94
75.72
479.57
227.16
图1各板块业务收入比例(其它收入除外)
国家邮政局统计快递物流咨询网统计
图2各板块业务量比例
国家邮政局统计快递物流咨询网统计
3.各地区的快递市场份额
图3各地区业务收入比例
国家邮政局统计快递物流咨询网统计
图4各地区业务量比例
国家邮政局统计快递物流咨询网统计
4.
网上购物快递业务的比例
网购产生的快件量占总快递业务量的58%,占总快递业务收入的46%。
二.快递服务质量
表32011年和2010年消费者对快递服务的申诉案件与主要类型占比
分类
延误
丢失及短少
损毁
代收货款问题
服务态度差
违规
收费
其它
合计
2011年
申诉件数
25704
8751
3780
684
9830
637
79
49465
2011年各类
问题占比
52.0%
17.7%
7.6%
1.4%
19.9%
1.3%
0.2%
100.0%
2010年
申诉件数
5514
2602
1382
314
1066
157
97
11132
2010年各类
问题占比
49.5%
23.4%
12.4%
2.8%
9.6%
1.4%
0.9%
100.0%
2011年申诉量同比增长率
366.2%
236.3%
173.5%
117.8%
822.1%
305.7%
-18.6%
344.3%
图52011年各申诉案件类型的比例
图62011年与2010年申诉案件数量的同期对比分析
表42011年主要快递企业申诉率统计
企业名称
2011年申诉率平均值(‰0)
希伊艾斯快递
0.413
汇通快运
0.253
申通快递
0.237
宅急送快运
0.209
中通速递
0.201
韵达快运
0.159
圆通速递
0.151
海航天天快递
0.143
天地快递(TNT)
0.094
中国邮政EMS
0.077
全一快递
0.062
顺丰速运
0.016
联邦快递(FedEx)
0.014
优比速(UPS)
0.010
民航快递
0.008
中外运-敦豪(DHL)
0.003
三.
重要政策、法规、规划与标准
1.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精神,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于8月2日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该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减税、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鼓励网络化经营、提高通关效率、鼓励资源整合、适时给予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解决“融资难”问题等。
2.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大幅上调
财政部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
修订后的细则从11月1日起施行。
此举旨在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减轻小微企业税负。
该细则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
3.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出台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1月17日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试点方案中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4.交通部审议通过《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
9月22日,交通运输部李盛霖部长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
5.国家邮政局正式出台《关于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
国家邮政局正式公布了《关于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鼓励快递业行业内以及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企业兼并重组,旨在五年内培育出一批年收入超百亿的快递企业。
6.国家邮政局发布《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国家邮政局9月22日发布《邮政业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下称《规划》)。
《规划》提出四项基本原则。
一是重点研制基础通用和行业发展急需的标准;二是统筹考虑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服务两大领域的标准布局与优先次序,推动两者协调发展;三是提高标准的技术含量和前瞻性,使标准成为科技创新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四是把标准实施效果作为标准化工作的关键因素予以重点关注。
《规划》还提出了七项主要任务,包括:
完善标准体系;研制基础通用类标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研制一批接口标准,促进产业联动发展;开展高新技术在邮政业的应用研究,适时制定相关标准;制修订邮政普遍服务相关标准,推动邮政公共服务均等化;拓展研制快递服务标准,促进快递服务上水平;全面提升标准实施力度,确保标准实施效果;扎实推进企业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提升国际竞争力。
7.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服务“十二五”规划》
国家邮政局2011年12月正式公布《快递服务“十二五”规划》。
《规划》提出,到2015年,快递业务量将达到61亿件以上,年均增长21%;快递业务收入超过1430亿元,年均增长20%,比“十一五”末增长1.5倍,占邮政业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55%;新增就业岗位35万个以上,从业人员总数达到100万。
8.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7月21日主持召开国家邮政局第10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于8月24日正式发布。
9.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邮政局《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中国快递协会制定了《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实施细则》,并于11月1日正式公布。
《实施细则》细化了等级评定标准,对年业务量、年经营收入、自营网络、重点城市间的快件全程时限等评定指标进行了明确定义。
10.国家邮政局出台《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提升快递服务水平,国家邮政局制定了《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并于8月11日印发。
11.国家邮政局印发新修订的《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
6月24日,国家邮政局印发新修订的《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此次修订是在2008年4月1日颁布的《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基础上,依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并结合三年来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工作实践经验,进行了相应地完善和补充。
新《办法》坚持申诉处理调解制度,重新明确了行业申诉的范围,完善了申诉处理程序,增设了对企业处理申诉的要求。
作为邮政管理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管理邮政市场的重要依据之一,新《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12.邮政和快递列入《全国物流标准专项规划》制修订标准重点领域
国家标准委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等10部委完成了《全国物流标准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并联合印发。
邮政行业标准化工作也得到了国家标准委的高度重视,邮政物流和快递物流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列入《规划》标准制修订重点领域;《快递运单》、《快递安全作业规范》和《快递信息系统技术要求》三项标准被列入了《规划》制修订标准项目。
13.国家邮政局印发《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
为规范快递企业加盟行为,指导快递企业提高管理效率,节约交易成本,规避经营风险,平衡加盟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促进快递市场健康发展,国家邮政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GF-2011-251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该合同范本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14.国家邮政局印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指南》
3月17日,国家邮政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变更办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的办理内容、办理依据、办理机构、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注意事项以及办理流程作出了具体规定,并于3月23日正式发布实施。
15.国家邮政局印发《海峡西岸经济区快递服务发展规划》
国家邮政局正式印发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快递服务发展规划(2011-2015年)》。
《规划》提出了“先行先试、便捷两岸;对接两洲、带动中西;区域协作、联动发展”的基本思路。
明确了完善海西快递发展环境、优化服务网络空间布局、整合两岸快递服务资源、加快快递服务体系建设和培育大型现代快递企业等五项主要任务。
提出了支持两岸快递深度对接、提升区域统筹协调功能、构建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快递市场监管体系、提高快递企业服务质量、建立人力资源支撑体系等六项保障措施。
16.8个省市更新发布了邮政条例
2011年,以下8个省市更新并发布了当地邮政条例:
《山西省邮政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条例》于2011年11月16日获得审议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邮政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邮政条例》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邮政条例》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条例》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邮政条例》于2011年11月30获得审议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贵州省邮政条例》自2011年3月1起实施。
17.29个省、区、市发布了邮政业或快递业“十二五”规划
北京:
《北京市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天津:
《天津市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重庆:
《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邮政业专项规划》
吉林:
《吉林省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黑龙江:
《黑龙江省邮政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山东:
《山东省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甘肃:
《甘肃省“十二五”邮政业发展规划》
青海:
《青海省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西藏:
《西藏自治区邮政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宁夏:
《宁夏邮政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陕西:
《陕西省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河北:
《河北省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河南:
《河南省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江苏:
《江苏省“十二五”邮政业发展规划》
浙江:
《浙江省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安徽:
《安徽省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广东:
《广东省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业“十二五”规划》
江西:
《江西省邮政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湖北:
《湖北省邮政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湖南:
《湖南省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贵州:
《贵州省快递物流“十二五”发展规划》
四川:
《四川省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云南:
《云南省邮政业“十二五”规划》
云南:
《昆明市快递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海南:
《海南省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福建:
《福建省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上海:
《上海邮政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尚未正式发布。
山西:
《山西省邮政业“十二五”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尚未正式发布。
辽宁:
《辽宁省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尚未正式发布。
18.24个省市的邮政与快递服务被纳入地区性国民经济或物流“十二五”规划
北京:
快递发展被纳入《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物流业发展规划》
天津:
邮政物流体系建设被纳入《天津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重庆:
邮政与快递服务被纳入《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辽宁:
邮政行业发展建设被纳入《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内蒙古:
邮政快递发展被纳入《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
山东:
快递服务被纳入《山东省现代物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甘肃:
邮政与快递服务被纳入《甘肃省“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
青海:
邮政服务被纳入《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西藏:
邮政设施建设被纳入《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宁夏:
发展邮政快递服务被纳入《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宁夏邮政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河北:
邮政快递服务被纳入《河北省物流行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河南:
邮政快递服务被纳入《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江苏:
快递物流被纳入《江苏省“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邮政和快递服务被纳入了《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浙江:
快递发展被纳入《浙江省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邮政业被纳入《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安徽:
邮政与快递服务被纳入《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广东:
邮政业发展被纳入《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广西:
邮政业发展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江西:
完善邮政基础设施被纳入《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湖北:
快递物流被列为《湖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点领域”;邮政快递发展被纳入《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湖南:
快递发展被纳入《湖南省“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邮政快递发展被纳入《湖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贵州:
将支持邮政和快递服务纳入《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四川:
邮政快递发展被纳入《四川省“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福建:
快递服务发展被纳入《福建省“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专项规划》明确提出了加快改革发展现代邮政的思路
辽宁:
邮政业发展纳入《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四.行业十大事件
1.快递业务呈现高速增长
据快递物流咨询网统计,2011年快件业务量为39.5亿件,同比增长36.2%,业务收入为841.4亿元,同比增长20.2%。
其中,85%以上的增长来自“网购”快件。
然而,业绩的背后让我们感到更多的是挑战。
一是面临如何理顺快递业务量增长与服务质量提升协调发展的挑战。
部分快递企业的“低价竞争”、“网购”平台的“低价竞争”及“网购”平台的集中促销,这三种因素的叠加助推了“网购”快件“暴增”。
“网购”快件在快递业务量已经占到了58%左右,这种“暴增”是我们快递业务量增长的可持续增长的驱动力吗?
对于快递产业来说,40%以上的增长是快递企业承受能力的临界点,难道我们要以牺牲服务质量为代价换取非正常的业绩“暴增”吗?
如何理顺快递与“网购”的关系从而实现共赢呢?
二是面临盈利模式转变的挑战。
特许加盟模式民营快递企业总部以销售运单为盈利的模式及它们之间的同质化竞争导致了业务量增长、利润下降。
自2005年开始,快递的利润率由35%下降到目前的5%左右,部分快递企业出现“零”利润的趋势。
尽管民营快递企业调价声此起彼伏,但是国内异地件均收入同比下降了10%左右。
三是面临定价机制方面存在的缺陷。
国内快递采取的是单一的“固定式”定价机制,一旦遇到成本的上涨只能通过调价的方式进行,而这种调价总是被误认为涨价,应当建立像国际快递,或者像航空机票那样的“浮动式”定价机制。
2.国家邮政局及有关部门出台系列举措鼓励快递业健康发展
1)国家标准委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等10部委完成了《全国物流标准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并联合印发。
邮政行业标准化工作也得到了国家标准委的高度重视,邮政物流和快递物流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列入《规划》标准制修订重点领域;《快递运单》、《快递安全作业规范》和《快递信息系统技术要求》三项标准被列入了《规划》制修订标准项目。
2)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包括快递在内的邮政业被纳入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目录。
至此,快递服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用地难、通行难、融资难等各类难题,有望得到逐步解决。
该目录将于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1年6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工作和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
会议指出,必须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并从税收、用地、推进技术创新、车辆通行等八个方面给予了指示。
国务院办公厅根据指示随后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4)国家邮政局出台多个规范性文件及规划性文件规范与规划快递市场:
《关于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实施细则》、《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指南》、《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
3.国家邮政局发布实施《快递服务“十二五”规划》
2011年12月,国家邮政局正式公布《快递服务“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15年,快递业务量将达到61亿件以上,年均增长21%;快递业务收入超过1430亿元,年均增长20%,比“十一五”末增长1.5倍,占邮政业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55%;新增就业岗位35万个以上,从业人员总数达到100万。
4.快递企业重组兼并、转让与融资
1)中外运敦豪转让全一快递100%股权。
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DHL)将旗下整合后的快递企业中外运全一以100%股权转让给深圳一家民营企业——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
据悉,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亿元。
2)鑫飞鸿与星晨急便合并重组。
鑫飞鸿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鑫飞鸿集团与星晨急便速递有限公司合并重组,并网发展。
11月19日,星晨急便•鑫飞鸿温州分公司正式开业。
成为北京星晨急便速递有限公司与鑫飞鸿快递公司合并以后,在华东大区的以“星晨急便•鑫飞鸿”商号正式挂牌成立的第一家分公司。
3)希伊艾斯与一邦速递组建了广东希伊艾斯快递。
2011年11月上海希伊艾斯(CCES)有限公司与广东一邦速递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由希伊艾斯上海总部、希伊艾斯原广州分公司以及一邦速递共同持股,组建广东希伊艾斯快递有限公司,重组公司广东市场。
在新公司中,一邦速递是大股东,通过与希伊艾斯股权置换,实现双方在资本上的交叉持股。
除股权外,双方还将涉及资产、人员以及管理流程等多方面的重组。
新公司将统一使用希伊艾斯品牌在珠三角地区拓展网络。
双方重组后,每天的业务量已从6万件提高至10万件。
4)韵达快运于下半年先后接受了复兴集团与联想集团的首轮投资。
5)港中能达速递于上半年接受了私募基金的5000万元投资。
5.部分快递企业调价引发媒体关注
“四通一达”和顺丰速运先后因人工成本、燃油费上涨等因素上调快递价格。
但是,这一正常的调价却引发媒体的关注,被误认为是年度涨价。
其实,快递属于竞争性行业,不在国家价格调控的范围内,快递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成本自主定价。
为什么国际快递的价格“涨跌”不会引起媒体关注?
这是由于其采取了“浮动式”的定价机制,它与航空机票的定价机制一样,即快递价格根据市场需求、服务时限及运营成本的变化,通过折扣的方式进行调节,并以燃油附加费的形式应对国际油价给运营成本带来的影响。
这种定价机制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
国内快递采取的是单一的“固定式”定价机制,没有随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动调节折扣的空间。
一旦成本与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只能直接调价,而这种调价总是被误认为涨价。
自2003年开始,快递从单一的商务快递向“网购”快递延伸至今,快递业已经成为民生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两年CPI不断上涨的情况下,虽然快递的价格调整对CPI的影响微乎其微,但由于在同一时间段产生的协同效应,对“网商”和“网民”的心理影响大于实际影响,这让快递价格的调整成为社会焦点之一的主要原因。
其实,大多数快递企业几次调价都没有成功,这是由于加盟模式调价权实际控制在加盟商手里。
6.淘宝网“双十一”、“双十二”集中促销造成快递延误率大幅度增加
淘宝网“双十一”、“双十二”两天集中促销是造成连续两次持续多日“爆仓”的直接原因。
淘宝商城官方数据显示,“光棍节”期间订单数突破2000万单,“支付宝”交易额突破33.6亿,为去年同日交易量的近4倍;淘宝网、淘宝商城“支付宝”交易总额突破了52亿,这个数字超过购物天堂香港6天的零售总额。
整个“双十二”活动期间,淘宝网成交额43.8亿。
两次促销估计产生5000万件左右的包裹,而国内快递企业单日能够承受的配送能力在1800万件包裹左右。
由于“四通一达”、邮政快递等占有淘宝网业务快件量95%左右的份额。
他们所能够承受的单日配送能力在1200万至1500万件包裹之间,况且他们每天还有600-700万件的商务快件及来自其它网购平台的100-200万件包裹。
因此,淘宝网所产生的包裹需要一周以上的时间才能配送完。
尽管快递企业采取了“加车、加人、加班、加工资”等各种措施,但还是造成了大量快件的延误。
国家邮政局也发布高峰期快递消费提示,11月11日至13日,国内快递业务量日均突破1600万件。
由于短期内快递业务量爆发式增长,快件派送近期仍可能出现延期情况,希望广大用户尽量避开快递业务量高峰期使用快递业务。
7.顺丰速运尝试新型取、派快件模式
顺丰速运先后与深圳7-11便利店及广州8字连锁便利店合作推出“收快件业务”。
据介绍,这种与便利店合作的模式缩短了寄件客户的下单等待时间。
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灵活选择在附近便利店寄件。
同时,市民在便利店寄送国内快件还可以享受优惠价格。
与顺丰速运标准快件相比,便利店寄同城件及省内件首重便宜2元,寄省外航空件首重便宜3~7元,续重还有进一步的优惠。
据透露,顺丰速运后续将考虑推广到其他地区。
此外,顺丰还在深圳开了20余家便利店,顺丰表示,这些便利店仍然基于快递服务,目前仅在试运行。
业内人士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贴补了运营成本。
联华快客方面表示,顺丰涉足便利店业务,不会对传统便利店造成冲击。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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