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投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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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投标文件模板
第一卷1
第一章招标公告1
1.招标条件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3.投标人资格要求1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2
5.招标文件的获取2
6.投标文件的递交2
7.评标方式2
8.设计费用支付方式2
9.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2
11.交易服务单位3
12.监督部门及电话3
13.联系方式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3
1总则13
1.1招标项目概况13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
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等要求13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
1.5费用承担15
1.6保密15
1.7语言文字15
1.8计量单位15
1.9踏勘现场15
1.10投标预备会15
1.11分包16
1.12响应和偏离16
2招标文件16
2.1招标文件的组成16
2.2招标文件的澄清17
2.3招标文件的修改17
2.4招标文件的异议17
3投标文件17
3.1投标文件的组成17
3.2投标报价18
3.3投标有效期18
3.4投标保证金19
3.5资格审查资料19
3.6备选投标方案20
3.7投标文件的编制20
4投标21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
4.2投标文件的递交21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
5开标22
5.1开标时间和地点22
5.2开标程序22
5.3开标异议22
6评标23
6.1评标委员会23
6.2评标原则23
6.3评标23
6.4移交评标资料23
6.5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24
7合同授予24
7.1中标候选人公示24
7.2评标结果异议24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24
7.4定标24
7.5中标通知及中标公告24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25
7.7履约保证金25
7.8签订合同25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5
8.1重新招标25
8.2不再招标26
9纪律和监督26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6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6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7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7
9.5投诉27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
10.1词语定义28
10.2投标文件电子版28
10.3知识产权28
10.4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28
10.5同义词语28
10.6监督部门28
10.7解释权28
10.8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28
第三章评标办法29
评标办法前附表29
评标办法(设计方案招标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36
1评标方法36
2评审标准36
2.1初步评审标准36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6
3评标程序37
3.1初步评审37
3.2详细评审37
3.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37
3.4评标结果38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9
A0总则39
A1基本程序39
A2评标准备39
A3初步评审39
A4详细评审40
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40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41
A7补充条款42
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43
B0总则43
B1否决投标条件4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6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46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49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68
第二卷85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85
一、设计要求85
二、适用规范标准85
三、成果文件要求85
四、发包人财产清单86
五、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86
六、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86
七、发包人的其他要求87
第三卷8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8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区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区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批复(贺2019第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XX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XX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市**区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PGZJZB2020设字09号
建设地点:
**市和平路与民乐南路交汇处西南侧
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3333.88㎡(约20.00亩);总建筑面积9323.33㎡,其中:
幼儿活动用房建筑面积7092.99㎡,服务用房建筑面积847.33㎡,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383.01㎡,建筑占地面积3570.28㎡,绿地率35%,建筑密度26.8%,容积率0.70;计划招生招生27个班,人数810人。
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
合同估算价:
64.47万元。
设计服务时间:
(1)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2)《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通过审批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业绩要求:
无。
3.3财务要求: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备注:
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无。
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8.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按项目完成的工作阶段进行支付。
9.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
要求采用以下技术:
装配式技术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1.交易服务单位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监督部门及电话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XX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XX公司
地址:
广西**市鞍山西路83-1号地址:
**市鞍山西路虎林大厦4单元401室
邮编:
********邮编:
********
联系人:
刘承联系人:
黄奔
电话:
********电话:
********
邮箱:
hzctxmglb@邮箱:
********@
招标人:
**XX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XX公司
2020年7月30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XX公司
地址:
广西**市鞍山西路83-1号
联系人:
刘承
电话:
********
电子邮箱:
hzctxmglb@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XX公司
地址:
**市鞍山西路虎林大厦4单元401室
邮编:
********
联系人:
黄奔
电话:
********
电子邮箱:
********@
1.1.4
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
**市**区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PGZJZB2020设字09号)
1.1.5
项目建设地点
**市和平路与民乐南路交汇处西南侧
1.1.6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3333.88㎡(约20.00亩);总建筑面积9323.33㎡,其中:
幼儿活动用房建筑面积7092.99㎡,服务用房建筑面积847.33㎡,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383.01㎡,建筑占地面积3570.28㎡,绿地率35%,建筑密度26.8%,容积率0.70;计划招生招生27个班,人数810人。
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
其他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1.7
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工程部分投资额为3087.56万元。
1.1.8
设计招标方式
设计方案招标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40%,**区财政资金6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
1.3.2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时间为:
(1)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2)《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通过审批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技术质量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1.3.4
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项目的基本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3.5
项目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无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财务要求: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备注:
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
无。
(4)信誉要求:
无。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建筑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以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无。
(7)其他要求:
无。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1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无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该项目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招标代理公司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形式:
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
1.11.1
分包
不允许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并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项的情形
1.12.3
偏离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1)允许正偏差(其指标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
(2)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投标文件按否决处理)。
2.1.1(7)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投标人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
形式:
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方式
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
不需要确认。
澄清文件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
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不需要确认。
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在本章第2.3.1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修改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资格审查、商务标、技术标(设计组织实施)、设计方案标
资格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委托时);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设计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及相应的注册证书(如需要)、职称证书(如需要);
(7)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表、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等(详见投标人须知3.5)。
商务标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技术标(设计组织实施)
(1)工作大纲及本项目质量和设计工期控制的主要措施
(2)服务承诺
(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4)拟投入的人员情况表;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设计方案标
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
□初步设计
设计标内容应包括A3设计文本:
1、设计说明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计总说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各专业说明等);
2、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各专业初步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设计文本一律采用A3图面,统一装订成册。
3.2.2
报价方式
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选择:
固定数报价:
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即设计费=中标价。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陆拾肆万肆仟柒佰元整(¥********元)
投标人应该结合自身设计成本、费用水平、市场行情进行竞争性报价,但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做否决投标处理。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技术工作费、人工费、设计费、材料费、出图费、差旅费、管理费、设备、劳务、邮寄费、维护、保险、利润及税金、管理政策性规定费用等】。
投标人所填报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承受能力。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3.4.4(3)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备注:
一般为三年),指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
2017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7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伍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
是
其他要求:
光盘形式递交
3.7.3(3)
装订要求
分册装订,共分四册,分别为:
资格审查、商务标、技术标、设计方案标。
投标文件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在年月日时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8月20日9时00分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5.2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
见投标人须知5.2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抽取的评审专业类别为
建筑:
3人;结构:
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6.3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推荐3个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不足3家单位时按实际家数进行推荐。
6.5
评标资料封存方式
在交易中心封存
6.5.1(3)
封存的其它材料
无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7.7.1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总建筑面积在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校园或小区或园区类的设计业绩。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
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
10.2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字后的资格审查、商务标、技术标(设计组织实施)、设计方案标的扫描件。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2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word或PDF格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包封、密封、标识要求:
同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10.3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4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5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6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如项目属于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应同时接受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的监管。
10.7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补遗或澄清文件、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8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条件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备注:
1.招标人派出评委参加评标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必须是本单位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人员出任,须附招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者工作编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本单位无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时,可以委托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的人员出任,持证人员已退休的,应附退休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持证人员在职的,应附现任职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者工作编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投资估算: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设计招标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等要求
1.3.1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设计服务期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项目的基本要求(如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项目工程经济技术要求(如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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