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县东乡镇六库虎头山采石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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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县东乡镇六库虎头山采石场
武宣县东乡镇六库虎头山采石场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
开采石灰石
建设单位:
武宣县东乡镇六库虎头山采石场
编制单位:
广西桂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二〇一七年九月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件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图
附图4项目气、声监测布点图
附件:
附件1项目委托书
附件2项目营业执照
附件3项目采矿许可证
附件4项目监测报告
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1前言
武宣县东乡镇六库虎头山采石场位于武宣县东乡镇六库虎头山,生产规模为年产5万吨石灰石矿,主要产品规格有24、13、05、石粉等,武宣县东乡镇六库虎头山采石场已办理采矿权证等矿权。
武宣县东乡镇六库虎头山采石场进行石灰石开采。
本项目属于新建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02年11月18号,编制完成《武宣县东乡镇六库虎头山采石场环境影响登记表》,批准六库虎头山矿区开采标高为“+270m~+150m”。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2017年8月9日,武宣县东乡镇六库虎头山采石场委托广西桂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规定,2017年8月9日~10日,我公司课题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编制了项目验收调查实施方案。
2017年8月23日,按照方案确定的监测内容对矿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环保工程和生态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达标情况、周围敏感点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和调查结果编制了《武宣县东乡镇六库虎头山采石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综述
2.1验收调查依据
2.1.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2月);
(3)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12月,2010年12月22日修正版);
(4)《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环发〔2009〕150号);
(5)《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0〕38号);
(6)《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字〔2005〕188号);
(7)《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桂环字〔2006〕94号);
(8)《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6年5月25日修订);
(9)《广西壮族自治区露天矿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号)。
2.1.2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
2.1.3项目相关资料
(1)武宣县东乡镇六库虎头山采石场项目委托书(2017年8月);
(2)《武宣县东乡镇六库虎头山采石场环境影响登记表》(2002年11月);
2.2调查目的
根据项目的环境影响特点,确定本次环境保护调查的目的是:
(1)调查工程在施工、运营和管理等方面落实环境影响登记表提出环保措施的情况,以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的环保措施的实施情况。
(2)调查工程已采取的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及水污染控制等措施,并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结果评价,分析各项措施的有效性,针对该工程已产生的实际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对已实施的尚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3)通过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公众对该工程建设及生产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当地经济的作用,对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情况,针对公众提出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建议。
(4)根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地从技术上论证该工程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2.3调查方法
本次环境保护调查项目已经投入运行,考虑到不同时期的环境影响方式、程度和范围,根据调查的目的和内容,确定本次环境保护调查主要采用环境监测、公众意见调查、文件资料核实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本次调查的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
(1)本次调查方法原则上采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中规定的方法。
(2)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以公众调查意见为主,通过走访项目所在地区相关部门和个人,了解受影响区域相关部门和受影响居民对矿山施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的反映,并核查有关施工设计和文件,来确定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3)生产期间环境保护调查以现场调查和环境监测为主,通过现场调查、监测和查阅施工设计文件来分析生产期环境影响。
(4)环境保护措施调查以核实有关资料文件内容为主,通过现场调查,核查施工设计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5)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分析采用改进已有措施与提出补救措施相结合的方法。
2.4调查原则、内容和调查因子
2.4.1调查基本原则
根据项目特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和实用的原则。
2.4.2调查范围、内容与调查因子
本工程调查范围包括该工程所涉及的区域和有关设施,具体调查内容和因子见表2.4-1。
表2.4-1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内容与调查因子
调查项目
调查范围及内容
调查因子
大气环境
调查矿区开采、矿石堆放、矿石运输等工艺环节采取的粉尘等污染物控制措施。
调查因子:
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
声环境
矿区采场周围200m范围。
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现状
调查因子:
等效连续A声级(LAeq)
固体废物
矿区废石产生过程及其综合利用。
矿区为深部开采项目,所产生的废石均用于水泥生产线,无废石产生。
生态环境
工程施工中植被遭到破坏和进行恢复的情况。
调查因子为工程占地面积、占地类型,项目生态恢复措施。
水土保持
护坡等水土保持防护工程、土地整治工程、绿化工程、排水等工程。
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情况,水土流失治理率。
公众意见
本工程影响区域内,调查对象主要为直接受工程影响的矿山采矿职工以及矿区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
工程排放三废对其生活和工作产生的影响、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措施意见,公众对企业环保工作满意度反应等。
2.5验收调查标准
原则上,验收执行标准与《武宣县东乡镇六库虎头山采石场开采石灰石环境影响登记表》一致;已修订、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标准作为本次验收参照标准。
2.5.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见表2.5-1。
表2.5-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
环境要素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项目
标准限值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SO224小时平均
150mg/m3
SO21小时平均
500mg/m3
NO224小时平均
80μg/m3
NO21小时平均
200μg/m3
TSP24小时平均
300μg/m3
PM1024小时平均
150μg/m3
2.5.2环境噪声标准
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具体见表2.5-2。
表2.5-2环境噪声质量标准(摘录)
环境要素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项目
标准限值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噪声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2.5.3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2)噪声: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详细指标见下表2.5-3。
表2.5-3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类型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颗粒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周界外颗粒物浓度最高点限值1.0mg/m3
污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pH值(无量纲)
5.5~8.5
化学需氧量
≤150mg/L
五日生物需氧量
≤60mg/L
悬浮物
≤80mg/L
石油类
≤5mg/L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等效声级LAeq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2.6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本项目排污特点及当地环境状况,包括采场、工业场所等功能区界内均无大的输电线路、水力设施;相关水系不属于饮用水源地。
因此本工程主要保护目标为地表水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环境等。
评价范围内分布的村屯分别为古利村和古列村,现场调查发现古利村和古列村的饮用水为山泉水。
具体保护目标见表2.6-1。
表2.6-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类别
保护
目标
方位
距离
(m)
影响人口(人)
饮用水
情况
环境功能要求
1
居民点
古利村
东北面
400
600
山泉水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
居民点
古列村
东南面
750
650
3
地表水
无名河
西面
550
/
灌溉
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939-2002)Ⅲ类标准
4
地表水
东乡河
东面
1400
/
2.7调查重点
本次调查重点是项目运行期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环评登记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及其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有效性、环评登记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措施。
生态影响重点调查工程建设完成后是否产生水土流失、景观破坏等生态影响以及所采取生态恢复措施,水土流失防护措施,并对已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有效性评估。
公众意见重点调查项目在建设期以及运行期中对居民产生的影响,对项目所在地古利村和古列村及矿山开采职工等地进行走访,详细询问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对他们的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及污染状况。
2.8验收工作流程
3工程调查
3.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武宣县东乡镇六库虎头山采石场开采石灰石
建设地点:
武宣县东乡镇六库虎头山,行政区域隶属武宣县东乡镇管辖,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矿区面积:
0.0395km2,已办理的采矿证证号为C451323*********0112820(2014年8月13日至2017年8月13日),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各拐点坐标见表3.1-1。
矿区开采标高:
+270m~+150m标高
工程性质:
新建
生产规模:
开采的矿石量为5万t/a
矿山服务年限:
30年
开采方式:
露天开采;横向采剥,从上而下分层,台阶式开采。
定员与工作制度:
本项目年工作25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劳动定员11人。
表3.1-1矿区拐点坐标表
拐点编号
1980西安坐标
X
Y
1
2611841.80
37380833.59
2
2612091.81
37380743.59
3
2612041.81
37380573.59
4
2611841.80
37380673.59
(1)项目主要工程组成情况见表3.1-2。
表3.1-2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1
主体工程
采矿场
石灰岩矿,矿区面积0.0395km2,可采储量118.17万吨。
与环评设计阶段相符
2
破碎加工场
设有简易工棚,二级破碎工艺,破碎机上方按照水喷淋装置,共2处加工场地,中间为堆矿场,两处加工场地工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
与环评设计阶段相符
3
堆矿场
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
与环评设计阶段相符
4
公用工程
生产生活区
设有生产生活活动板房,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配有化粪池
与环评设计阶段相符
5
矿山道路
设计一条通往山顶的矿山道路,总长约320m,路宽5.0m,每隔50m设错车道,错车道宽10.0m。
与环评设计阶段相符
6
水池
利用矿山东面高位水池。
与环评设计阶段相符
7
辅助工程
平整场地、土建建工程和设施设备安装
设有风水管、空压机、变压器等工程设施。
与环评设计阶段相符
(2)矿山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情况分别见表3.1-3。
表3.1-3主要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
一
地质指标
单位
数值
备注
1
地质储量(333)
万吨
298.68
储量核实报告
2
设计利用储量
万吨
209.08
按利用系数0.70折算
3
开采储量
万吨
188.17
回采率90%
二
采矿技术指标
1
生产规模
万吨/a
5
以250天/年计算
2
开采方式
露天开采
3
台阶高度
m
15
4
台阶坡面角
度
70
5
采场最终边坡角
度
≤58
6
矿石回采率
%
90
(3)矿山的主要设备配置见表3.1-4。
表3.1-4矿山主要设备统计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1
空压机
3.5m3
1
台
1.8m3
2
台
2
破碎机
400×250
2
台
3
配柴油机、手扶拖拉机
/
2
辆
4
凿岩机
24kw
1
台
18kw
2
台
5
发电机
8kw
2
台
洛阳钻
/
2
台
雷管
85#
5000
发
6
炸药
84#
6
吨
(4)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XX万元,环保投资XX万元,环保投资占投资的XX%。
环保投资情况见表3.1-5。
表3.1-5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
项目
环评预计投资金额(万元)
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变化量
1
员工环保意识教育
2
湿法抑尘
3
矿石堆场、排土场排水沟、沉淀池以及挡土墙建设
4
排水沟(含堆场和作业现场的排水沟渠)和沉淀池
5
生态治理
总计
3.2工程主要内容
3.2.1开采工艺
本项目为露天采矿,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中深孔爆破方式;开采时直接把岩面矿石一次性掀到岩底,减小高差运输,并形成规则的安全台阶。
然后用挖掘机、装载机装载,自卸汽车运输的台阶式露天采剥工艺。
本次设计圈定的本期露天开采境界几何参数分别如下:
(1)台阶高度:
15m;
(2)工作台阶坡面角:
70°;
(3)安全平台宽度:
4m;
(4)清扫平台宽度:
6m(每隔两个安全平台设一清扫平台);
(5)采矿最小工作平台宽度:
30m;
(6)露天采场最小底宽:
60m;
(7)露天采场最终边坡角:
≤58°。
全矿山最终露天开采境界几何参数分别如下:
(1)地表境界:
最长256m,最宽160m;
(2)采场底部:
最长180m,最宽100m;
(3)最高台阶标高:
+255m;
(4)最终开采采场最低标高:
+150.15m;
(5)开采终了边坡高度:
120m。
按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开采运输损失为5%;矿区圈定矿石量均能开采利用,开采回采率为90%。
但六库虎头山采石场经过这些年的开采,目前已实现无废石堆放现象,即开挖的所有石料均外售。
3.3.2平面布置
选矿及尾矿设施
本矿产品方案为石灰岩碎石,矿石经开采后破碎加工即可装载出售,矿区不设选矿场及尾矿设施。
排土场、排碴场
由于矿区矿体覆盖层较薄,剥离量较少,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方可用于平整矿山公路或工业场地,矿山不需设排土场、排碴场。
炸药临时储存库
该矿山为小型山坡露天矿,爆破器材由专业爆破公司配送,故矿山不设爆破器材库。
加工场地
项目破碎加工场和堆矿场用于岩石破碎和原料的堆放,均位于矿区东南面,便于装载和外运。
⑤办公生活区的布置
项目办公生活区位于场地东南面,便于员工出入。
3.3.3工程分析
(1)采矿工艺流程
矿山采矿规模为5万t/a,采用中深孔爆破后挖掘机直接挖掘装载,自卸汽车运输的台阶式采剥工艺;汽车运输至破碎站、皮带走廊输送到石灰石堆棚的开拓运输系统。
六库虎头山矿区石灰石矿开采过程存在的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爆破、挖掘、运输过程的粉尘及扬尘,爆破、挖掘、运输过程的噪声以及开采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等。
项目采矿工艺及产污节点图见图3.3-1。
本项目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进行开采,中深孔爆破,机械装车自卸汽车外运,工艺流程及产生污染物工序简单表示如下:
洒水
噪声
扬尘
剥离
采矿
爆破
钻孔
初级破碎
表土
水土流失
噪声
筛分
二级破碎
喷淋装置
筛分
粉尘
汽车外运
外售
噪声
扬尘
外售
图3.3-1开采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说明:
①开采前首先对石场内及场附近的滚石、浮石、杂木按规范清理干净;
②按分台阶高度从上到下按分台阶高度打倾斜炮眼,通过合理布置炮眼位置,确定适宜的装药量,并选定反向微差爆破工艺,使布置在同一采掘工作面上的所有炮眼一次性起爆,直接把岩面矿石一次性掀落到阶段采场帮底部(料场)。
大块矿石经二次破碎后,用汽车将矿石运至破碎加工场。
③采用有规则安全小平台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每一采掘带上一分台阶开采爆破后,可形成宽度4m的安全小平台,当进行下一分台阶凿岩工作时,作业人员直接在该安全小平台上进行作业。
④按采掘带顺序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采矿工作面从采场南向北掘进,台阶推进方向由东向西;前一采掘带开采到底部平台后,再进行下一采掘带的开采,每一采掘带的开采均重复以上①、②、③点工作,直到采矿工作线推进至矿体边界止。
⑤当采矿工作面推进至边坡时,可用浅孔(孔深<2m进行控制爆破),以保证边坡坡面岩体稳定。
⑥从岩面爆破并抛落到底部平台的矿石,经过二次破碎后部分作为产品直接装车外运销售。
⑦运至破碎加工场的石块要经过二级破碎工序,先对原矿进行初级破碎处理,破碎后得块状矿石,初级破碎后颗粒经振动筛筛分后粗料返回初级破碎工序;块状石灰岩石经二级破碎处理,破碎后得石灰岩颗粒,石灰岩颗粒经振动筛筛分后粗料返回二级破碎工序。
3.3水量平衡
根据对项目现场踏查,本矿区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目前有8名职工,均不在矿区住宿,食宿生活用水按50L/人•d计,则项目生活用水量0.4t/d,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32t/d。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项目的水平衡见图3.4-1。
图3.4-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
m3/d)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批要点
2002年11月,编制完成了《武宣县东乡镇六库虎头山采石场开采石灰石环境影响登记表》。
4.1环境质量评价结论
4.1.1环境空气质量
本项目各项空气质量监测因子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4.1.2声环境质量
区域噪声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4.1.3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范围内,受多年矿产开发的影响,评价区植被类型单一、数量较少,野生动物资源少,生物多样性较低,生态环境质量劣。
项目所在区域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评价范围水土流失量一般。
4.2环境影响分析
4.2.1大气环境影响
穿孔、凿岩、爆破、采坑内运输均位于采坑内,作业过程中采取湿法抑尘,采矿作业面距离地表有30~40m的高差,所以采坑内排放的粉尘对采坑上面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2.2水环境影响
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废水不外排。
4.2.3声环境影响
根据现场监测的结果,项目各场界处昼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要求(矿山夜间不作业);古利村和古列村昼夜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开采设备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4.2.4爆破振动影响
爆破是瞬间行为,其噪声影响不具长期污染性,爆破引起的冲击波对300m范围外的人或建筑已基本无影响,爆破安全距离范围内的开采拟采用采矿机进行作业。
因此,爆破时产生的噪声影响可为环境接受。
4.2.5工业固体废物影响
工程是在现有较完善的开采条件下向深部的延深,不需要进行表面的岩土的剥离。
4.2.6生态环境影响
正在实施的止水工程完工后,将大大减少矿坑外排水量,因抽水带来的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将控制在目前或更小的范围内;本矿山工程对区域生态系统及动植物多样性、植被的连续性、动植物之间的协调性的影响均较小,周边无风景名胜区,不会影响矿山区域的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闭矿后采取对开采区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等治理措施后,矿区景观也将逐渐与周边环境相匹配。
本矿山开采对区域生态的完整性影响小。
4.5综合结论
武宣县东乡镇六库虎头山采石场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武宣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合理。
项目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项目运行后虽然对区域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通过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其产生的不利影响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建设单位只要认真看待本项目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环境影响登记表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5.1环境影响登记表落实情况
环评要求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见表5-1。
表5-1环境影响登记表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
阶段
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审批文件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措施的执行效果及未采取措施的原因
施工期
生态
影响
(1)在施工结束后应对裸露的山体和采掘空地进行生态修复和复绿,对裸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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