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润国际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二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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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润国际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证书编号:
国环评证乙字第2414号
青岛雨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青岛雨润国际物流中心二期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
青岛雨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盖章)
环评单位:
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盖章)
二零一四年二月
目录
1建设项目概况1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
2.1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2
2.2评价范围2
3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4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5
4.1工程分析5
4.2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12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分析14
5.1施工期环保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14
5.2营运期环保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17
6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0
6.1环保投资及环境损益分析20
6.2污染物排放量分析20
7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21
7.1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21
7.2营运期环境管理计划21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3
1建设项目概况
青岛雨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由香港雨润公司独资成立,属南京雨润集团的子公司,其性质为外资公司。
青岛雨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在城阳区正阳西路77号投资建设青岛雨润国际物流中心,打造集物流、商业、仓储于一体的综合性物流商业中心,该中心所在区域是青岛城阳区物流产业发展较为集中的地段,周边均规划为仓储物流、商业金融用地。
拟建中心共有5个地块组成,其中1#地块,功能定位为商业、办公,于2013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青环城审[2013]423号);2#地块位功能定位为商业;3#地块功能定位为果蔬交易;4#地块、5#地块功能定位为商业、办公。
本次评价针对3#地块进行。
项目总投资约8.5亿元,总占地约14.69万m2,总建筑面积约21.09万m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座1层的水果蔬菜物流配送车间、1座2层的精品水果及干货炒货交易区、3座12层的办公楼(下设3层的商业网点)、1座12层的汽车旅馆(下设3层的商业网点)、2座沿街6层的商业楼、1座4层的冷库(冷媒为氟利昂)、1座6层的停车楼,在精品水果及干货炒货交易区及办公楼和汽车旅馆下方均设有地下区域,均为1层,主要作为配套设备用房。
项目计划于2014年5月开工,预计于2017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1998年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此,青岛雨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委托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院在接受委托之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选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详尽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编制了《青岛雨润国际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
2.1.1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青政发[2000]62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区。
根据《青岛市市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项目所在区域属于2类区。
2.1.2环境现状质量评价
(1)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
监测资料表明,区域SO2、NO2小时浓度,PM10、TSP日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各污染物浓度均无超标现象,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水环境现状调查与结论
墨水河监测水质中除氨氮外,其他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值要求。
(3)声环境现状调查与结论
评价地块所在区域昼间、夜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2.2评价范围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排污特点、周边自然和社会环境特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确定本次评价范围为:
1、大气评价范围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是餐饮废气和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较小。
根据《环境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规定,大气评价范围为项目地块外延2.5km范围区域,结合项目自身大气污染因素,本报告重点对项目边界各外延1000m范围内的区域进行评价。
2、水环境评价范围
项目排放的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排水管道与市政污水管道接口处,并对废水排入市政管网的可行性、污水处理厂接纳本项目废水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3、噪声评价范围
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周围环境情况,施工期噪声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施工场界及场界外各敏感目标处;营运期噪声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用地场界外1m的包络范围。
4、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地块水土流失、改变景观格局等方面;营运期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影响。
项目建设前后,评价区域与周边环境之间的具有较好的生态完整性,因此,确定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用地范围内。
3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根据项目周围现状及规划建设情况,并结合其建设及使用功能的特点,确定本项目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情况如表3-1所示。
表3-1项目附近敏感点一览表
敏感点名称
性质
方位
距场界最近距离(m)
规模(人)
备注
施工期
前海西村
居住
N
23
4360
环境空气二类,
声环境2类
后海西村
居住
NW
40
3327
墨水河
地表水体
(排污控制区)
E
350
/
地表水Ⅴ类
营运期
除施工期敏感目标外,还有项目自身办公楼及汽车旅馆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4.1工程分析
4.1.1施工期污染因素分析
4.1.1.1废气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包括粉尘污染、运输和一些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污染以及装修工程中涂料、油漆等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其中粉尘包括施工现场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1.施工扬尘
①施工现场扬尘
施工现场的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场地内土方挖掘、土石方现场堆放、土方回填期间造成的扬尘。
对一个建筑工程来说,开挖土层阶段产生的粉尘污染较重,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时间约400天。
据北京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在市政施工现场实测资料,在一般气象,平均风速2.5m/s的情况下,建筑工地内扬尘其TSP浓度为上风向对照点的2.0~2.5倍,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为其下风向侧100m的范围。
②运输车辆扬尘
运输车辆扬尘主要包括开挖土石方外运、建筑材料的运进、工程弃渣及垃圾的运出等过程中沿途撒漏而造成的扬尘。
施工运输车辆通过便道行驶产生的扬尘源强,其大小与污染源的距离、道路路面、行驶速度有关。
根据交通车辆起尘量估算,一般情况下,在自然风作用下,车辆产生的扬尘约为0.035kg/车辆·米,所影响的范围为道路两侧30m以内的范围。
2.燃油废气
本项目施工过程用到的施工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起重机等。
它们以柴油为燃料,将产生一定量废气,其污染物主要有CO、NOx、SO2等。
4装修废气
园区内全部建筑进行精装修。
室内装修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装修所使用的油漆、胶、石材、地砖、木材等材料。
废气中的有害物质主要是甲醛、苯等物质,对环境的危害较大。
装饰工程中废气排放情况取决于所选的装修材料和施工工艺。
4.1.1.2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可分为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
机械设备噪声主要来源于挖土机械、升降机、空压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多为点声源。
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
施工车辆噪声主要为施工场地内装载机、推土机回填土石方过程产生的噪声和施工场地外建筑材料运输和建筑垃圾外运等过程产生的噪声;当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行驶在路上时,会对项目周边道路的交通状况产生影响及道路两侧的居民等敏感目标产生影响;本项目地势起伏较大,施工场地内装载机和推土机行驶缓慢,可视为点声源,同时当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驶入施工场地内时,车流密度及车速变小,也视为点声源。
由于施工期各阶段施工内容不同,噪声源的特征和强度也有差异,各阶段有其独特的特性。
4.1.1.3污水
施工期污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污水。
1、生活污水
施工期不同建设阶段的施工人数不尽相同,一般为80~100人左右。
项目施工人员按施工高峰时人员100人计,施工期约38个月,生活用水量按20L/人·d计,则整个施工期生活用水量约2280t。
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5%计,则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约1938t,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
根据同类项目类比调查,各污染物浓度为CODCr≤450mg/L、BOD5≤250mg/L、SS≤200mg/L、氨氮≤30mg/L。
由此得出污水中污染物排放量为CODCr≤0.87t、BOD5≤0.0.48t、SS≤0.39t、氨氮≤0.06t。
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DBJl4-033-2005)和《青岛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若干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73号,2005.02.01实施),本项目在施工场地内建临时厕所,铺设临时管道,生活污水经临时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工程污水
(1)施工期工程用水主要用于工程养护,这部分水绝大部分蒸发,少部分存留在构筑物内,不会产生明显的径流
(2)项目基坑开挖时产生基坑废水。
在项目地块靠近边角的位置设置集水坑、沉淀池,基坑废水经沉淀后,基坑废水沉淀后经管道排至墨水河。
(3)降雨时,对施工场地、建筑材料堆放场地进行围挡,防止因雨水冲刷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施工场地雨水和基坑水的SS浓度值较高,约为1000~3000mg/L,应在场地内做好排水沟,将含沙量较大的废水收集沉淀后再排入墨水河。
4.1.1.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开挖的土石方、施工建筑垃圾及少量的生活垃圾。
1、项目地下区域总占地约1.24万m2,地下部分共1层,其开挖深度按5m计算,则根据工程估算,项目总开挖土石方量约为6.2万m3,堆置于场地内,不外运,全部回填。
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09万m2,建筑垃圾产生量按80kg/m2计,则施工过程将产生建筑垃圾约1.69万t。
对于建筑垃圾要分类收集、集中存放,将其中可作为原材料再生利用的成分进行回收再利用,其他成分外运至合法堆放场地。
对于装修时产生的废涂料、废油漆及其包装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规定,属于HW12染料、涂料废物类,必须对其妥善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施工人员按平均每天100人计,施工期约38个月,则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共约57t,由环卫部门外运城市垃圾场处理。
4.1.2营运期污染因素分析
4.1.2.1废气
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餐饮废气,地上停车位、停车楼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和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
1、餐饮废气
项目主要在沿街商业网点(9#、10#)的1层和汽车旅馆1层内设有餐饮。
根据GB50028-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每个座位每年的燃烧热值为200×104kcal,国家统计局天然气燃烧热值为9310kcal/m3,则每个座位的燃气用量为214.8m3/a;根据《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以及青岛天然气组分含量,每燃烧106m3燃气产生:
SO2200kg,NOX1760kg,烟尘140kg。
根据上述数据,对项目餐饮部分污染物的产生情况进行计算。
(1)网点餐饮
沿街商业网点(9#、10#)内各设有1000m2的餐饮,均位于1层,每处约设300个座位,每天就餐人数约750人次,均规划以经营中餐为主,餐饮规模均为小型。
计算得每处餐饮燃气用量为64440m3/a,则燃烧废气污染物产生总量为:
SO212.89kg/a,NOX113.41kg/a,烟尘9.02kg/a。
食用油按每人每天消耗50g计,则每处餐饮消耗食用油量约37.5kg/d,油烟产生量约0.38kg/d。
根据山东省地方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大中型、小型餐饮单位油烟去除效率分别达到90%、85%以上的油烟净化装置,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纲要(2013-2016年)的通知》;大中型、小型餐饮单位油烟去除效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
本次评价餐饮油烟从严考虑,按照油烟净化设施效率95%考虑,则油烟排放量约为0.02kg/d,年排放量为6.0kg。
经估算,餐饮业厨房风机总排风量为3500m3/h,工作时间按每天8h计算,则餐饮废气排放量大于8.4×106m3/a,其中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SO2≤1.53mg/m3,NOX≤13.50mg/m3,烟尘≤1.10mg/m3,油烟≤0.71mg/m3。
油烟废气经各自的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后,通过专用排油烟风道分别通过9#、10#网点楼顶1.5m高排气筒排放。
(2)汽车旅馆餐饮废气
项目在汽车旅馆的1层设有餐饮,建筑面积约为1000m2,约设300个座位,每天就餐人数约750人次,均规划以经营中餐为主,餐饮规模均为小型。
计算得每处餐饮燃气用量为64440m3/a,则燃烧废气污染物产生总量为:
SO212.89kg/a,NOX113.41kg/a,烟尘9.02kg/a。
食用油按每人每天消耗50g计,则每处餐饮消耗食用油量约37.5kg/d,油烟产生量约0.38kg/d。
根据规划,餐饮业厨房的规模属于小型,需要设置油烟净化效率大于95%的油烟净化设备对油烟废气进行净化处理,则油烟排放量约为0.02kg/d,年排放量为6.0kg。
经估算,餐饮业厨房风机总排风量为3500m3/h,工作时间按每天8h计算,则餐饮废气排放量大于8.4×106m3/a,其中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SO2≤1.53mg/m3,NOX≤13.50mg/m3,烟尘≤1.10mg/m3,油烟≤0.71mg/m3。
油烟废气经各自的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后,通过专用排油烟风道通过汽车旅馆楼顶1.5m高排气筒排放。
表3-5项目餐饮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位置
废气排放量
(m3/a)
污染物产/排情况(kg/a)
SO2
NOX
烟尘
油烟
排放量
排放浓度(mg/m3)
9#网点
8.4×106
12.89
113.41
9.02
6.0
0.71
10#网点
8.4×106
12.89
113.41
9.02
6.0
0.71
汽车旅馆
8.4×106
12.89
113.41
9.02
6.0
0.71
合计
2.52×107
38.67
340.23
27.06
18.0
/
2、汽车尾气
(1)地面停车位
本项目在地面设有140个停车位,停车位于地面分散布置,少量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造成污染影响。
(2)停车楼进出车辆废气
项目停车楼设计为地上6层,设停车位1440个,停车楼为四周敞开式设计,汽车尾气自然排放。
汽车尾气中的污染物主要为CO、HC、NOx等,其排放量与车流量、单车污染物排放因子和行驶距离等有关,轻型车尾气排放量按照《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Ⅴ阶段)(GB18352.5-2013)计算,轻型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排放系数分别为CO:
1.00g/km、HC:
0.10g/km、NO2:
0.06g/km。
车辆在停车楼中的平均行驶距离均按100m考虑,假设高峰每小时进或出车库的车流量以总车位的60%计(进或出均算1次),计算高峰小时进或出地下车库汽车排放尾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量,,地下车库废气污染物日均排放量的估算,按车库车辆平均每日进或出5次考虑,一年按360天计算,见表3-6。
表3-6地下车库废气污染物高峰排放量、日均排放量和年排放量一览表
污染物名称
高峰排放量(g/h)
日均排放量(g/d)
年排放量(kg/a)
CO
172.0
1441.4
519
HC
17.2
14.4
52
NO2
10.4
86.4
31.2
3、垃圾收集点恶臭
项目在停车楼北侧设有1处垃圾收集点,距项目办公楼和汽车旅馆等敏感点均较远,最近距离分别为248m和404m,距离北侧的前海西村最近为38m。
该垃圾收集点设计为1层,为密闭设置,为非压缩式收集站,仅进行固废的暂存,不处理。
交易区产生的废瓜果蔬菜、商业垃圾及生活垃圾,每天定时集中运至此处后,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为避免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应采取日产日清,随运随清理的中转方式。
夏季定期喷洒防止蚊蝇细菌滋生的药物及除臭剂等,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垃圾收集点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1.2.2噪声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车辆行驶噪声、交易区货物运输车辆噪声、装卸货噪声及配套设备运行噪声等。
1、车辆行驶噪声
主要来源于普通机动车辆启动噪声、进出地下车库噪声,其噪声源强一般在65~67dB(A)之间。
2、交易区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货噪声
项目交易区主要从事水果蔬菜、干货炒货的批发零售,商铺为小型,不存在大宗货物的集中储运,货物配送利用小型箱式货车,货车在区内行驶及装卸货过程中产生噪声。
交易区主要产噪环节见下图3-4。
汽车运输出场
交易区内交易、装卸
货物
小型货车运输进场
装卸货噪声
喧哗、装卸货噪声
运输噪声
运输噪声
货物装卸
图3-4交易区噪声产生环节图
交易区货物经汽车运输进出场及装卸货过程中产生噪声,为不连续噪声,本项目交易区均在昼间进行(约10小时),夜间不进行买卖。
本项目交易区年交易量约为20万t,货物为水果、蔬菜和干货,汽车载重量以5t计算,则货物运输的车流量约为110辆/天。
根据同类物流运输噪声类比分析,其噪声源强(单车,r0=1m处)约为70~75dB(A)。
项目营运后,货物运输车辆的进出势必将增加区域车流量,但总的来说,本项目不属于货物的大型集散中心,小时车流量增加量较小(11辆/小时)。
2、配套设备运行噪声
营运期配套设备运行过程中会产生设备噪声。
本项目的配套设备主要有制冷机房、换热站、水泵房和变配电室等。
其中,制冷机房位于冷库1层,换热站位于汽车旅馆地下1层,水泵房位于精品水果及干货炒货交易区(5#)、办公楼(7#、8#、11#)及汽车旅馆(12#)的地下1层,变配电室位于停车楼(1#)的1层、冷库的地下1层、办公楼(7#)的地下1层。
各办公楼及汽车旅馆顶层均设有电梯机房。
4.1.2.3污水
1、项目用水情况
本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包括生活用水、餐饮用水和绿化用水。
(1)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包括商业设施用水、交易区用水、办公人员用水和汽车旅馆用水。
①商业设施用水
项目在7#、8#楼的1~3层、9#和10#楼(均为6层),以及12#楼的1~3层均规划为商业,商业部分总建筑面积约2.5万m2,用水量按5L/m2·d计,则项目商业网点生活用水量约为125t/d。
②交易区用水
2#、3#、6#水果蔬菜物流配送车间以及5#精品水果、干货炒货交易区均进行物流交易,总建筑面积约5.03万m2,经估算,约设计3000个摊位,每个摊位人数按2人计,则经营人数共约6000人,用水定额按40L/人·d计,则项目商业网点生活用水量约为240t/d。
③办公人员用水
项目7#、8#、11#楼均规划为办公楼,办公区域总建筑面积约为5.35万m2,经估算,使用人数约5000人,用水定额按50L/人·班计,则项目办公区域生活用水量约为250t/d。
④汽车旅馆用水
项目12#汽车旅馆设有客房200套,所设床位共计约320个,入住率按70%计,客房生活用水量按80L/床·d计,则客房日用水量约17.9t。
因此,项目生活总用水量为632.9t/d。
(2)餐饮用水
项目在沿街6层的商业网点(9#、10#)和汽车旅馆1层内设有餐饮,以经营中餐、快餐为主,餐饮总建筑面积约3000m2,每天的就餐人数约有2250人次,用水量按15L/顾客·次计,则餐饮业用水量约为33.8t/d。
(3)绿化用水
绿化用水包括浇洒道路和场地用水。
项目绿化面积约1.2万m2,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手册》关于“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定额”的规定,并根据当地气候、土壤等条件,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按1L/m2·次·天,经估算,项目绿化和喷洒道路用水量约为12t/d,按每年浇洒100天计,年用水量为1200t/a。
由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总用水量约为678.7t/d。
2、废水产生情况
项目建成营运后,所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总用水量为632.9t/d,其污水产生率按85%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538t/d。
(2)餐饮废水:
餐饮部分总用水量约为33.8t/d,餐饮废水产生率按其用水量的85%计,则餐饮废水量约为28.7t/d。
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同其他污水一同排放,污水总排放量约566.7t/d。
所排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油脂等。
通过与同类项目类比调查,污水总排放口处污染物浓度为CODCr≤450mg/L、BOD5≤250mg/L、SS≤200mg/L、氨氮≤30mg/L,油脂≤25mg/L,其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的要求,可经市政管网输送至城阳污水厂处理。
经计算,各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0.26t/d、BOD5≤0.14t/d、SS≤0.11t/d、氨氮≤0.02t/d、油脂≤0.01t/d。
4.1.2.4固体废物
本项目投入营运后,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废瓜果蔬菜、厨余垃圾、隔油池浮油渣和废油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固体废弃物采取分类处置。
4.2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
4.2.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扬尘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在各种有效的防尘措施落实到位和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减小施工场地大气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噪声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机械噪声经合理安排设备位置后,衰减至施工场界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的要求。
施工车辆运输所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安排运输时间,保持车辆完好,禁止鸣笛,尽可能降低车辆噪声影响。
。
3、施工期废水影响结论
在施工场地内建临时厕所,厕所污水经临时管道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在施工场界处做好围挡,并对土石方堆放场地进行排水沟设置,避免因地表径流和雨水冲刷而引起场地内物料和水土流失。
4、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过程建筑垃圾外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城市垃圾场填埋处理。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采用边挖掘开发,边硬化绿化,且在必要位置上建临时挡土墙,规划好建设区内的临时排水系统,以上措施避免了降雨侵蚀作用下容易发生的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
4.2.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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