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安装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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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安装讲解
火电施工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点
危害后果
危险性评价
危险级别
预控措施
L
E
C
D
2
火电安装
2.1
安装施工前危险点控制
2.1.1
人员状况
着装不合格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1
6
3
18
1
1、穿工作服,着装正确。
2、进入施工现场正确佩戴安全帽。
3、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精神状况不好
1
2
7
14
1
1、休息好,保持良好的精神缅貌。
2、严禁酒后上班。
特殊工作岗位无证上岗
3
6
7
126
3
特殊工作岗位工作人员均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作业人员技能低
3
6
3
54
2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作业人员技能水平。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
3
6
3
54
2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2.1.2
技术措施
重大项目未指定安全技术措施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5
重大项目必须指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底。
重大危险项目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6
6
3
108
3
重大危险项目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2.1.3
技术交底
班前三交不细,无针对性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1
6
3
18
1
加强班前三交工作的管理,做到有针对性,做好交底记录。
大型项目开工前未交底
3
6
3
54
2
大型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交底
2.1.4
施工条件
施工环境恶劣
人身伤害
设事故备
3
6
3
54
2
1、确保道路畅通;
2、平台栏杆完善;
3、即使清理现场,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
2.2
危险点控制通用部分
2.2.1
防触电
(1)
电动工机具的使用
1、未定期试验;
2、电动工机具外壳、手柄破损和电缆或软线损坏;
3、使用不当。
人身伤害
6
6
3
108
3
1、定期试验合格;
2、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坏的进行更换维修;
3、使用前应对漏电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完好;
4、使用时须戴好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
5、电动工具的开关应置于操作人员伸手可及的位置;
6、在使用时不得对电动工具进行调整。
(2)
施工电源布置
施工电源设施布置不规范
人身伤害
3
6
3
54
2
1、临时电源棚、盘、箱布置合理;
2、临时电源棚、盘、箱全部检修完好合格,符合安全要求;
3、临时电源棚、盘、箱统一着色,喷“有电危险”明显标志;
4、电缆埋地敷设时,设直埋电缆标志,横过马路时,必须穿保护管套;
5、各电缆棚、盘、箱全部上锁;
6、便携式电源盘等,必须按要求装设漏电保安器;
7、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3)
电源作业
违章作业
人身伤害
6
6
7
252
4
1、尽可能减少带电作业;
2、带电作业办理工作票;
3、带电作业必须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4、检修时有专人监护,并挂警示牌。
(4)
进入带电区域施工
1、无措施或措施不完善;
2、违章作业。
人身伤害
6
6
7
252
4
1、清楚施工任务,熟悉施工环境;
2、开好工作票,带好试电笔,设立监护人;
3、着装正确,穿绝缘鞋;
4、施工前做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5、需听电施工的项目,在听电母线上挂好接地线,听电开关处能上锁的必须上锁,挂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严禁口头协商停送电。
如不能上锁的开关,必须设立监护人。
(5)
电气检修
1、无措施或措施未落实;
2、违章作业。
人身伤害
3
6
3
54
2
1、严禁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电气检修必须设有监护人;
3、检修时,未经检修人员允许,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合闸;
4、操作回路检修时,必须先将主回路隔离开关断开,并挂上禁止合闸的标识牌;
5、对已发生鼓掌的电气设备,必须先弄懂设备的工作原理,方可进行检修;
6、带载检修时必须特别注意:
先确认操作控制回路完好,方可将主回路合闸;
7、电动机具检修时,对暂无原配件而应急采用的代用品时,应嘱咐工作人员时刻注意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以免故障扩大;
8、大型机械检修时,因故需暂时解除或不投入安全装
置时,应即使告诉工作人员,防止误操作;
9、检修完毕后,应对检修回路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合闸试运行;
10、作业前,先检查接触安全部分是否带电;
11、进入配电室,电气柜,回转机台等环境作业,特别晚上检修,做好照明等工作后,经检查后,房客作业。
(6)
高压电气设备试验
1、无措施或措施未落实;
2、违章作业。
人身伤害
6
6
7
252
4
1、电气调试人员必须熟悉工作范围内的电气设备性能,特点及设备运行情况;
2、高压设备试验必须清楚试验电压,防止过电压;
3、电气试验至少两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试验电源回路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
5、高压设备试验必须设有安全围栏,严防与试验无关人员进入试验区;
6、直流耐压及绝缘电阻检测后必须对地放电。
(7)
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内作业
1、无措施或措施不完整;
2、违章作业。
人身伤害
6
6
3
108
3
1、必须使用12V的安全电压照明;
2、检查电源应无破损的地方;
3、施工人员正确着装,社立监护人。
2.2.2
焊接
(1)
焊接设备
焊接手套潮湿、破损
人身伤害
3
6
1
18
1
焊工应戴好焊工手套,且手套干燥完好,如发现手套潮湿、破损,应即使更换或烘干或缝补
电焊钳破损
人身伤害
3
6
1
18
1
应使用完好的电焊钳,如果电焊钳破损,应修好或更换
电焊二次皮线破损
人身伤害
1
6
1
6
1
焊工使用的电焊皮线应完好,发现破损,应用绝缘胶皮包好
焊接设备
电焊机接线端外露
人身伤害
3
6
3
54
2
电焊机界限端应用防护罩盖好或隐藏,交流电焊机的二次线的铜鼻子应用耐高温的绝缘胶布包好
电焊机一次线设置不符合要求
人身伤害
3
6
3
54
2
电焊机一次线应设置在靠边且不易接触的地方,且长度不宜超过2-3m,如有特殊情况时,必须随用随接,工作完毕马上拆除,且有人监护或设置明显围栏或标识。
一次线开关装设不合要求
人身伤害
1
6
3
18
1
采用空气开关,有条件时应安装熔断器(过载保护开关)、触电保护器(漏电开关)
空载电压过高
人身伤害
3
6
3
54
2
焊机空载电压一般在70-80V之间,如发现空载电压过高,应通知维修人员对焊机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电焊机外壳带电
人身伤害
6
6
3
108
3
1、保护接地:
利用导线将焊机外壳与大地连接起来,外壳漏电时与大地形成一条良好的电流通路,当人碰到外壳时,相对电压可大为降低,达到防止触电的目的。
注意,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Ω,接地线不准串接,也不能接在氧气、乙炔管、压力管及蒸汽管道
2、保护接零:
用导线将焊机外壳与网络上的零线相互连接,一旦焊机绝缘损坏外壳带电,使零线短路,通过强大电流熔断熔丝,切断电源,外壳带电现象立即终止,达到保护人体、设备安全的目的。
(2)
焊接作业
着装不符合要求
人身伤害
6
6
1
36
2
1、电焊工应穿橡胶底的防护鞋,焊工穿的防护鞋耐压试验合格,如果胶鞋破损应即使更换。
2、身体出汗使衣服潮湿或被淋湿时,不得靠在电焊设施上施焊。
更换焊条时触及带电体
人身伤害
3
6
3
54
2
在更换焊条时,手套戴好且手不得接触焊钳及其他二次回路的带电体。
压力容器内违章施焊
人身伤害
1
6
3
18
1
1、保证通风:
安装鼓风机或排气扇;
2、设置专业监护人:
派两人轮流施焊,轮流监护;
(2)
焊接作业
压力容器内违章施焊
人身伤害
1
6
3
18
1
3、安装空载自动断电装置:
当焊接引弧时,电源的开关自动闭合,停止焊接,更换焊条时,电源开关自动断开;
4、工作服干燥:
手套干燥、防护鞋绝缘良好,身体不得接触压力容器。
潮湿环境施焊措施不完善
人身伤害
3
6
3
54
2
在潮湿环境中不宜从事焊接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应做好下列措施:
在下放铺垫15mm及以上的干燥木板,穿经过6000V耐压试验合格的防火橡胶鞋,身体不得接触工件任何位置,手套绝缘并干燥。
站在金属框架或工件上违章作业
人身伤害
1
6
3
18
1
1、穿经过6000V耐压试验合格的橡胶鞋;
2、手套绝缘良好并保持高燥;
3、身体不得接触工件任何位置。
电焊弧光辐射
人身伤害
3
6
1
18
1
1、电焊工应选用合适的遮光镜片做面罩;
2、宜穿棉、帆布制作的工作服;
3、电焊工使用的手持或头盔式面罩,其罩体应遮住脸面和耳部,且无漏光。
电焊渣
火灾
1
6
3
18
1
施焊时应采取防火措施,可燃、易燃物体与焊接作业主火源距离不应小于10mm,如果确实无法改变距离,应设防护屏,用石棉瓦作隔离或搭设隔离围栏。
人身伤害
1
6
3
18
1
敲电焊渣时,应用面罩遮住眼睛,应防焊渣溅入眼眶内,烫伤眼睛。
(3)
焊机维修
直流焊机内有储能元件,断电后机内高电压持续一段时间
人身伤害
3
6
3
54
2
用放电电阻放掉储能元件的电荷
(4)
热处理作业
焊口负载处理,预热时,高电压一直贯穿
人身伤害
3
6
7
126
3
所有的热处理馈电线编号,并作好记号,谨防接错线。
(4)
热处理作业
高温
火灾、人身伤害
3
6
1
18
1
1、焊口预热处理时开停机保证通信畅通,联络准确、有效;
2、焊口预热处理时负载处设围栏,并悬挂警示牌;
3、热处理过程中,加强巡视,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处理。
(5)
火焊切割
皮管破损、接头未扎
人身伤害
3
6
3
54
2
1、不使用破损的皮带;
2、接头扎紧
氧气、乙炔瓶距离不够
人身伤害
1
6
7
42
2
氧气、乙炔瓶相距>10m,与明火的距离>10m
容器内切割
人身伤害
1
6
7
42
2
1、保证通风:
安装鼓风机或排气扇;
2、严禁在金属容器中进行气割的同时,进行电焊作业;
3、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关闭气体,并不能将焊炬、皮带放在容器内。
未装设回火防止器
人身伤害
1
6
40
240
4
必须装设回火防止器
割炬使用方法不当
人身伤害
3
6
3
54
2
1、割炬咀严禁对人;
2、戴好防护眼镜。
切割熔渣
人身伤害
3
6
3
54
2
1、切割、焊接点周围5m范围内无易燃易爆物;
2、高空切割时,被切割物下方必须垫铁板或石棉瓦,防止飞溅。
2.2.3
防火防爆
(1)
现场施工
现场流动吸烟
火灾
3
6
3
54
2
设立现场固定吸烟点,禁止流动吸烟
(2)
动火作业
周围有易燃易爆品
火灾、爆炸
3
6
7
126
3
1、切割、焊接后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2、切割、焊接点周围5m范围内无易燃、易爆物;
3、发电机内工作严禁烟火;
4、对变压器附件焊接处理应放尽残油除尽表面油污运至安全地点后进行;
5、变压器及处理油处设“严禁烟火”的标示牌。
(3)
油循环
在油循环系统区域内动火
火灾
3
6
3
54
2
办理动火作业票,设置防火隔离区和警示牌
电、火焊溶渣掉入防火区内
火灾
3
6
3
54
2
电、火焊施工时采取隔离措施
管道或阀门泄漏
火灾
3
6
3
54
2
加强检查,防止泄漏
(4)
在油库区域施工
未采取可靠放火措施
火灾、爆炸
1
6
40
240
4
1、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或人员批准并采取响应的措施后方可施工;
2、从事焊接、切割作业时应清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确因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静电
爆炸
1
6
40
240
4
不得穿带钉的鞋,关闭手机。
(5)
在制氢站施工
未采取可靠防火防爆措施
火灾、爆炸
3
6
40
720
5
1、所用工具必须是铜制品;
2、专人监测氢气浓度;
3、动用明火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施工;
4、从事焊接、切割作业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品,确因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静电
爆炸
3
6
40
720
5
不得穿带钉的鞋,关闭手机。
(6)
进入炉膛、粉仓内施工
可燃气体浓度超标
火灾、爆炸
3
6
40
720
5
1、先检验确认无窒息可能及无可燃气体存在后方可进入;
2、作人员的安全带应挂在炉膛或粉仓外牢固的物体上;
3、炉膛或粉仓外至少应由两人监护,监护人应能直接看到工作人员。
(7)
供气站
储存场所通风不肠
爆炸
1
6
15
90
3
保障房间通风良好
气瓶不合格
爆炸
5
使用经检验合格的气瓶
气体泄漏
火灾、爆炸
1
6
7
42
2
1、10m范围内严禁烟火
2、每次换瓶用肥皂水检查接口气瓶是否漏气,定期检查连接软管是否完好。
工作人员操作不当
火灾、爆炸
3
6
7
126
3
1、非本站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氧气、乙炔站;
2、工作人员开启阀门应缓慢。
(8)
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
储存场所通风不畅
爆炸、火灾
1
6
7
42
2
保障通风良好
储存保管场所电器不防爆
爆炸、火灾
5
安装防爆电器设备
(9)
消防管理
电气设备等特殊设备起火,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火灾
6
6
3
108
3
配置使用于扑灭各种火灾的消防器材,加强教育,提高人员消防知识。
消防设施有缺陷
火灾
3
6
7
126
3
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消防通道不畅
火灾
3
6
7
126
3
定期进行检查整改
2.2.4
防辐射
(1)
射线探伤作业
放射作业人员身体不符合要求
辐射伤害
3
6
6
108
3
1、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2、建立作业人员的健康、剂量监督等档案
放射作业人员自我防护不当
辐射伤害
6
6
3
108
3
1、射线作业时必须穿防护服、戴含铅眼镜、剂量仪;
2、射线作业时必须佩带射线报警器;
3、射线机在工作状态时,工作人员应尽可能远离射线机;
4、充分利用现场的屏蔽条件进行个人防护。
设备故障致使射源卡涩
辐射伤害
3
6
3
54
2
每次工作前对设备进行检查
放射作业过程中人员误入
辐射伤害
6
6
3
108
3
1、现场射线探伤区域必须设围栏,悬挂警示牌,主要通道口设专人监护;
2、严格遵守染上工作时间;
3、多个组在同一地点工作,要加强联系,同步开机。
(2)
射源储存保管
无关人员接近射源
辐射伤害
6
6
3
108
3
设立专用存放场所,设围栏及醒目警告标志,采取严密的防盗措施
射源管理不当
射源流失
1
6
40
240
4
建立专人管理、领用制度
2.2.5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和高处作业环境
高处作业人员的行为及工作方式不规范
人身伤害
3
6
7
126
3
1、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参加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必须拴好安全带,正确着装;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工具袋,大工具系保险绳,严禁随意抛掷物件;
4、高处作业严禁随意攀爬;
5、严禁酒后进行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和高处作业环境
高处作业人员的行为及工作方式不规范
人身伤害
3
6
7
126
3
6、高处作业严禁坐在平台孔洞边沿、骑坐在栏杆上、躺在走道或安全网内休息;
7、使用合格的登高工具。
1、夜间或光线不足之处进行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周围防护栏杆高度不符合要求;
3、平台、走道、斜道未装设挡脚板;
4、高处作业周围孔洞、沟道未装设盖板或围栏,或未设安全网;
5、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6、高处作业危险区未设立围栏及警示牌;
7、在带电体周围进行高处作业,传递物品时使用金属线;
8、在石棉瓦、油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屋面上进行工作未采取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9、上下交叉作业未搭设隔离层。
人身伤害
3
6
3
54
2
1、在夜间、光线不足的地方加强照明;
2、防护栏杆高度必须符合要求;
3、平台、走道、斜道装设挡脚板;
4、作业周围孔洞、沟道装设盖板或围栏;
5、高处作业周围布设安全网;
6、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7、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采取防滑措施;
8、特殊高处作业危险区设立围栏及警示牌;
9、在带电体周围进行高处作业、传递物品时禁止使用金属线;
10、在石棉瓦、油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屋面上进行工作采取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11、上下交叉作业搭设隔离层。
人身伤害
1
6
15
90
3
人身伤害
1
6
7
42
2
人身伤害
3
6
7
126
3
人身伤害
3
6
7
126
3
人身伤害
3
6
3
54
2
人身伤害
3
6
7
126
3
人身伤害
3
6
7
126
3
人身伤害
3
6
3
54
2
2.2.6
防物体打击
(1)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不规范导致高空掉物
人身伤害
6
6
7
252
4
1、平台、走道、脚手架上堆放的物件不超过允许的载荷;
2、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应放置在牢固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或废料及时清理放到地面;
3、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
4、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2)
交叉作业
交叉施工造成掉物伤人
人身伤害
6
6
7
252
4
1、交叉施工说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抛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
2、交叉施工的隔离层严禁任意拆除。
(3)
起重作业
起重作业不规范易造成掉物伤人
人身伤害
3
6
3
54
2
1、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放严禁任何人通过或逗留;
2、起重机吊运起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严禁从人头上越过;
3、对吊运的重物进行加工时应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
4、吊运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5、各种吊件的绑扎必须严格按照起重即使规范进行,以防吊件滑出跌落。
2.2.7
小件工器具使用
(1)
工器具管理及使用
对工器具性能不熟悉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1
6
3
18
1
1、各种工器具应由熟悉其性能的人员操作;
2、工器具应严格按出厂说明书和铭牌规定使用,必须
(1)
工器具管理及使用
对工器具性能不熟悉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1
6
3
18
1
超铭牌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后经批准后使用。
对工器具保管维护不善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1
6
1
6
1
1、各种工器具应由专人进行维护并随机挂安全牌;
2、工器具的各种安全装置应齐全完好;
3、工器具的转动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设装安全白狐罩或遮栏,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2)
砂轮机的使用
使用不当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3
6
3
54
2
1、不得良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机;
2、不得在砂轮机的侧面打磨工件;
3、不得用砂轮机打磨软金属、非金属以及大工件;
4、使用时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并戴防护眼镜。
砂轮片不合格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6
6
3
108
3
1、砂轮片有缺损或裂纹者严禁使用,其工作速度应与砂轮机的转速相符;
2、砂轮片有效半径磨损到原半径的1/3时必须更换。
砂轮机间隙不合要求
人身伤害
3
6
3
54
2
砂轮片与托架的间隙应经常调整,最大不得草果3mm。
(3)
钻床的使用
使用不当
人身伤害
6
6
7
252
4
1、使用钻床时严禁戴手套、袖口应扎紧,钻具、工件均应固定牢固;
2、薄工件和小工件施钻时不得直接用手扶持;
3、钻头转动严禁直接用手清除钻屑或用手接触转动部分。
(4)
电动工具
使用不当
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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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
①外壳、手柄无裂缝、无破损;②保护接地线或接零线连接正确、牢固;③电缆或软线完好;④插头完好;⑤开关动作正常、灵活、无缺损;⑥电气保护装置完好;⑦机械防护装置完好;⑧转动部分灵活;
2、使用可携带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时须戴绝缘手套或
(4)
电动工具
使用不当
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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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绝缘垫上,移动工具时不得提着电线或工具的转动部分;
3、电动工具的操作开关应置于操作人员伸手可及的部位。
休息、下班或工作中突然停电时,应切断电源侧开关;
4、电动工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在检修或调整时必须将电源断开;
5、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或其他不稳固地方使用电动工具。
绝缘不良或设备缺陷
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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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移动式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必须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三相电源线必须使用四芯软橡胶电缆。
接线时缆线护套应穿进接线盒内并予以固定;
2、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应定期用500V的兆欧表进行测量,如带电不见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达不到2MΩ时必须进行维修处理;
3、连接电动机械及工具的电气回路应单独设开关或插座,并装设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金属外壳应接地,严禁一闸接多台设备;
4、电流型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电压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压不得大于36V。
(2)
手动工具
使用不当
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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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锤、手锤、手斧等甩打性工具的把柄应哟怒坚韧的木料制作,锤头应用金属背楔加以固定。
打锤时握锤的手不得戴手套,挥动方向不得站人;
2、使用撬杠时支点应牢固,高处使用时严禁双手施压。
2.2.8
封闭容器内作业
(1)
人员进入容器内施工
施工条件不良或安全措施不力
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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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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