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工作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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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工作组
深圳市2016年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工作组织方案
经研究,市安全监管局确定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为深圳市三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16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安监管〔2016〕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工作组织方案。
一、复评范围
我市2016年12月31日前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期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基本流程与工作阶段
(一)基本流程:
企业自评员培训,企业自评,企业申请复评,评审组织单位审核,评审单位评审,评审组织单位复审,公告及颁发证书(复评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
(二)工作阶段。
复评工作分两阶段集中推进:
第一阶段为即日起至9月30日,完成200家企业复评;第二阶段10月1日至12月1日,完成剩余企业复评。
三、评审标准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和评审均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和省安全监管局制定公布的涂料生产、乙炔生产等企业相应标准化评审补充条款及加油站等专项评审标准进行审验和评分。
四、评审组织工作程序
研究院履行市级评审组织单位工作职责,按照市安全监管局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工作。
具体程序如下:
(一)复评准备及工作要求
1.评审单位交底会。
研究院组织评审单位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工作交底会,明确复评工作纪律,自评和评审资料等相关要求,研讨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疑难问题等。
交底会时间:
8月1日下午3点,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中心C区11楼。
2.企业自评人员培训。
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
3.组建专家库。
研究院制定《专家库组建办法》(含专家报名表),明确专家基本条件,采取自愿报名和相关单位推荐等方式组建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工作专家库。
原则上选取危险化学品领域资深专家,组建不少于20人的专家库,专家相关信息上报市安全监管局备案。
研究院组织专家共同制定《复审细则》。
4.自2016年8月5日起,评审单位于每周五向研究院集中递交评审报告及相关评审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光盘1份),递交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中心C区11楼1111室,咨询电话:
88127119。
5.确定评审时间后,申请企业或评审单位应发函邀请研究院监督评审工作。
邀请函内容应包含以下信息:
申请企业名称,企业联系人,评审单位名称,评审时间、地点等。
研究院将随机抽查现场评审情况,监督评审工作。
6.评审单位应根据企业类型及规模成立由专职评审员和评审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评审小组不得少于5人,其中专职评审员不少于3名,评审专家不少于1名;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评审小组不得少于3人,其中专职评审员不少于2人。
(二)企业复评
免予复评直接换证的企业按照《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16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安监管〔2016〕12号)相关要求向研究院申请直接换证,具体条件与程序见附件2。
不符合免予复评直接换证条件的企业,均按照正常程序申请复评,具体程序如下:
1.企业自评
企业自主开展自评工作,编制自评报告,登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
)上报,并将自评报告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自评报告要求见附件3)。
2.企业申请复评
企业自愿申请。
企业上报自评报告的同时,通过系统向研究院提出复评申请,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请资料(清单见附件5)提交研究院审核。
申请企业自行确定评审单位。
评审费用由企业与评审单位自行协商。
3.评审组织单位审核
研究院收到企业复评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工作。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相应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4.评审单位评审
评审单位收到研究院评审通知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评审,编制评审报告及相关评审材料(见附件6),提交研究院复审。
5.评审组织单位复审
研究院组织专家组对评审报告及相关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对评审报告提出的问题及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按照《复审细则》的要求开展复审工作,形成复审意见表。
专家组应在意见表上签字,对其做出的复审意见负责。
经复审符合要求的企业,研究院汇总复审意见上报市安全监管局。
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评审报告并说明理由。
6.公告及颁发证书
市安全监管局对上报的复审意见进行形式审核,对符合复审要求的企业予以公告,同时抄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资委、市场监管部门、银监会;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研究院,并说明理由。
研究院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公告企业名单,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
五、资料归档
研究院整理归档审查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及相关评审材料(包括企业自评报告),统计、分析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工作情况,向市安全监管局提供复评相关数据并移交资料。
六、监督管理
研究院负责评审组织日常工作和评审单位的日常管理。
(一)评审单位、评审人员的管理
研究院对评审单位的现场评审工作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10%(33家);抽查不合格的,对该评审单位的抽查比例可提高至60%。
如发现评审人员、评审单位违反《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的,报请市安全监管局处理。
(二)申请复评企业的管理
收到评审报告后,研究院应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10%(33家)。
抽查内容应覆盖企业适用的标准化评审标准的所有要素,覆盖企业半数以上的管理部门和生产现场。
对抽查发现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企业,将退回评审报告重新评审,并提高对相关评审单位的抽查比例。
七、工作要求
各评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对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及时督促整改。
评审单位应认真履行评审单位的职责,对评审报告结论负责。
八、工作进度
时间
主要工作内容
备注
6月27日—8月1日
1、制定评审组织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
2、召开评审单位交底会;
8月2日—9月30日
1、制定《专家库组建办法》,组建专家库,制定《复审细则》(含复审意见表);
2、组织企业自评员培训;
3、开展第一批200家企业复评;
4、抽查评审情况;
5、专家组现场抽查企业。
10月1日—12月1日
1、开展第二批企业复评;
2、抽查评审情况;
3、专家组现场抽查企业。
12月中旬
1、颁发证书;
2、统计分析复评工作情况。
备注:
具体进度视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1:
复评工作流程图
附件2:
免予复评、直接换发证书的条件与程序
附件3:
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格式要求
附件4:
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格式要求
附件5:
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材料清单(企业提交)
附件6:
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材料清单(评审单位提交)
附件1
复评工作流程图
附件2
免予复评、直接换发证书的条件与程序
一、免予复评,直接换发证书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规定每年提交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2、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自查自改自报。
3、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4、在周期性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中,未发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
5、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
6、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二、免予复评工作程序
1、2016年4月31日前证书有效期已满的企业,应当于2016年5月底前提出申请;其他企业应当于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
企业提出免予复评申请的,应向所属区(新区)安全监管局提交完整的三年《自评报告》和《深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免予复评直接换证申请表》;
2、各区(新区)安全监管局组织对申请企业三年内符合前述免予复评直接换证全部条件进行审查,应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在申请表中出具审查意见;
3、企业登录系统,选择“延期申请”,并上传所在区(新区)安全监管局出具审查意见的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原达标证书复印件、《自评报告》等材料(涉及签名盖章的页面需上传扫描件);
4、经研究院审查、市安全监管局形式审核通过后,由市安全监管局公告,研究院颁发达标证书。
附件3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
自评报告格式要求
一、规格
自评报告采用A4幅面。
二、封面格式
(一)按照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文件的格式要求。
(二)封面“申请企业”填写单位名称。
三、报告内容和字体
(一)报告内容及排版顺序详见“目录”及正文提纲。
(二)封面字体详见附件注明。
(三)正文标题字体为:
三号,宋体,加粗。
(四)正文内容字体为:
三号,仿宋。
(五)正文表格内字体为:
四号,仿宋。
(六)评审检查表表格内字体为:
五号,宋体。
四、页边距
上边3cm、下边2.6cm,左右分别2.8cm。
五、从正文第1页到最后1页,页脚按顺序编排页码。
六、装订
统一左侧活页装订或胶装装订。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一号,楷体,加粗)
自评报告
(小初,宋体,加粗)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专业:
自评得分:
自评等级:
自评日期:
年月日
是否在企业内部公示:
□是□否
是否申请评审:
□是□否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三号,仿宋)
自评报告目录
1、基本情况表、企业自评总结、评审申请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或文件(复印件);
4、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包括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品种及规模、主要设备设施(装备)、工艺等情况,并附上厂(库)区地理位置图及厂(库)区平面布置图、工艺及操作流程简图或示意图、主要设备设施及检测清单、涉及危险工艺的自动化控制(改造)验收或审核合格文件、消防、防雷验收合格、规划许可文件资料等);
5、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组织机构设置、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6、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7、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复印件)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自评员培训证书复印件(递交时验原件);
8、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9、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10、企业标准化自评报告和自评扣分项及整改情况汇总表;
11、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还应当提供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
12、生产企业还应提交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13、生产企业还需提交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14、直接申请换证的企业应提交所在地区级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一、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地址
企业性质
□国有□集体□民营□私营□合资□独资□其它
安全管理机构
员工总数
人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人
特种作业人员
人
固定资产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倒班情况
□有□没有
倒班人数
及方式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自评等级
□一级□三级□三级□小微企业
本次自评前本专业曾经取得的标准化等级:
□一级□三级□三级□小微企业□无
如果企业是某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请注明企业集团名称:
如果已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请注明证书名称和发证机构:
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小组主要成员
姓名
所在部门职务/职称
电话
备注
组长
成员
二、企业自评总结
1.企业概况。
2.近三年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及取得成效。
三、评审申请表
1.企业是否同意遵守评审要求,并能提供评审所必需的真实信息?
□是□否
2.企业在提交申请书时,应附以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未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行业不需提供)
◇自评扣分项目汇总表
3.企业自评得分:
4.企业自评结论: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企业盖章)
年月日
5.上级主管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主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安监部门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报告格式要求
一、规格
评审报告采用A4幅面。
二、封面格式
(一)按照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文件的格式要求。
(二)封面“申请企业”和“评审单位”分别填写单位名称。
三、报告内容和字体
(一)报告内容及排版顺序详见“目录”及正文提纲。
(二)封面字体详见附件注明。
(三)正文标题字体为:
三号,宋体,加粗。
(四)正文内容字体为:
三号,仿宋。
(五)正文表格内字体为:
小四号,仿宋。
(六)评审检查表表格内字体为:
五号,宋体。
四、页边距
上边3cm、下边2.6cm,左右分别2.8cm。
五、从正文第1页到最后1页,页脚按顺序编排页码。
六、装订
统一左侧胶装装订。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一号,楷体,加粗)
评审报告
(小初,宋体,加粗)
(注评审单位盖章)
申请企业:
评审单位:
评审行业:
专业:
评审性质:
级别:
评审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号,仿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三号,仿宋)
评审报告目录
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
2、评审依据;
3、评审小组所有成员与企业自评员在企业厂牌(铭牌)与评审现场合影各1张;
4、安监部门关于评审单位的公告;
5、评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评审员证书和评审专家资质证书(复印件);
7、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8、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或文件(复印件);
9、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包括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品种及规模、主要设备设施(装备)、工艺等情况,并附上厂(库)区地理位置图及厂(库)区平面布置图、工艺及操作流程简图或示意图、主要设备设施及检测清单、涉及危险工艺的自动化控制(改造)验收或审核合格文件、消防、防雷验收合格、规划许可文件资料等);
10、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组织机构设置、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11、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12、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
1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14、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15、企业标准化评审报告;
16、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还应当提供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
17、生产企业还应提交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18、生产企业还要提交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评审报告表
评审单位情况
评审单位
单位地址
主要负责人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评审小组成员
姓名
单位/职务/职称
电话
备注(证书编号)
组长
成员
申请企业情况
申请企业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评审结果
评审等级:
□一级□三级□三级
评审得分:
评审组长签字:
评审单位负责人签字:
(评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评审组织单位专家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制度文件评审综述:
现场评审综述:
评审扣分项及整改要求(另附表提供):
建议:
评审组长:
审批人/日期:
年月日评审单位盖章
附件5
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申请材料清单(企业提交)
企业提交规定格式的标准化自评报告纸质版2份,并附下列电子版材料:
1、安全标准化制度汇编;
2、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3、应急救援预案;
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5、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附件6
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材料清单(评审单位填写)
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申请类型
初次评审□复审□
受理编号
材料名称
说明(一式一份)
确认情况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原件)
按“安监总办〔2014〕49号”附件格式,填写相关信息并经区级安监部门出具推荐意见。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未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行业不需提供)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
需加盖企业公章。
5、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录
每项文件应以企业行政文件形式签发,加盖公章。
6、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包括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品种及规模、主要设备设施(装备)、工艺等情况,并附上厂(库)区地理位置图及厂(库)区平面布置图、工艺及操作流程简图或示意图、主要设备设施及检测清单、涉及危险工艺的自动化控制(改造)验收或审核合格文件、消防、防雷验收合格、规划许可文件资料等。
7、重大危险源资料
已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提供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未构成的,不需要提供。
8、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加盖企业公章
9、自评报告
成立自评工作组,不得少于3人。
10、自评扣分项目汇总表
扣分项目汇总表应注明整改项目的具体整改时限。
11、与评审单位签订的评审委托协议书复印件
未选定评审单位的不需提供。
审核经办人(签名):
提交申请企业(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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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 三级 危险 化学品 企业 安全生产 标准化 复评 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