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广告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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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广告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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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广告合同
解除广告合同
篇一:
广告剪辑合同解除协议
广告剪辑合同解除协议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就“”栏目签订《合同》(以下简称《剪辑合同》),《剪辑合同》生效以后,甲方按第2条支付了制作费,乙方按第1条完成了第一阶段共四期的剪辑制作工作,但在合同履行期限尚未届满之前,乙方向甲方提出了中止《剪辑合同》,现经双方协商,就《剪辑合同》的解除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解除时间为:
本协议生效且乙方违约金划付到甲方指定账户时。
2、合同解除的效力:
合同按约定解除后,《剪辑合同》及与其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再履行。
甲乙双方别无其他权利义务要求和任何纠纷。
3、违约金支付时间和账户说明:
乙方应依据《剪辑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约定在本协议签订后当天,即年月日点前向甲方指定账户划付违约金元整()。
乙方不开具任何发票。
账户名:
帐号:
开户行:
4、乙方须按本协议上项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未支付或是支付金额不足,本协议自动失效,甲方有权依据《剪辑合同》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甲、乙双方在履行《剪辑合同》过程中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价格及优惠政策)而承担的保密责任不因该合同的解除而解除,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签订人:
签订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篇二:
广告合同注意事项
广告合同的主要条款
根据广告业务活动的内容,广告合同应当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1、标的和数量、质量。
标的的指承办或代理的广告项目;数量是指完成广告项目的多少;质量是指广告项目满足规定要求的特性的总和。
2、广告内容及交验、查验广告证明文件。
以此认定广告内容是否经过审查和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履行了法规规定的签约程序,如发生违法问题,各自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3、广告费用。
广告费用包括两部分:
一部分是广告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与其为完成广告项目所提供的财产相当的货币;二是广告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完成委办的广告项目完成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4、广告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交付期限。
5、技术资料、图纸或广告作品提供的期限、质量、数量及保密要求。
6、广告项目验收标准、办法、期限和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签订广告合同应注重的问题
有句法谚:
契约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
合同一经签订,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非经裁判机关宣告无效或撤销,任何一方不得违反。
因此,当事人应重视合同的签订。
实践证实,签订一份合法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合同,有利于预防纠纷,促使当事人积极履行合同,实现签约的预期目的。
针对广告合同的性质和特点,当事人在签订广告合同时应注重以下问题。
一、广告经营者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首先要审查对方是否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有营业执照或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广告经营者;是否具有承办或代理自己广告业务的经营范围;对无合法经营资格或超出经营范围的;不能与之签订合同。
其次,了解对方有无“广告业专用发票”。
如果没有“广告业专用发票”,不能与之签订合同。
第三,了解对方广告服务水平、广告设计制作能力、设备和人员素质等情况,判断对方能否完成自己委办的广告项目。
广告法及其相关法规对广告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有严格要求,并非任何人或单
位都可以从事广告活动。
第六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工商行政治理机关申请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根据该条规定,经营广告业务的,应当向工商行政治理机关申请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违反规定与他人签订广告发布合同的,合同无效,双方不得履行;已开始履行或已履行完毕的,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将根据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取缔广告经营者的非法经营活动,并没收非法所得,处5000元以下罚款。
二、合同约定的广告内容应合法。
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
诸如此类的禁止性规定,在广告法及其相关法规中随处可见。
因此,广告经营者在签订广告发布合同时,必须审查广告内容,不得发布违法广告。
否则,广告监督治理机关将没收广告经营者的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取消经营资格;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约定违约后的处理方式。
只要有利益,就会有纠纷。
所有的纠纷皆因利益而引起。
在广告合同中,由于双方的利益并非一致,因此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也就不可避免。
非凡是广告活动受外界因素影响较大,更轻易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导致一方或双方违约。
从理论上讲,即使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违约后的处理方式,当一方违约后,守约方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但从事法律实务的律师非常清楚,假如在法庭上拿不出充分的证据证实损失的存在,哪怕有一百万的损失,法官也可能“爱莫能助”,一分钱也不予支持,而要证实损失的存在有时并非易事。
为避免因举证困难导致得不到合理的赔偿,最好的办法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后的处理方式。
这不仅有利于违约后及时得到处理,而且有利于预防纠纷,因假如一个清楚自己违约后将承担什么责任时,他往往不会轻易违约。
需指出的是,根据广告合同的性质,广告设计/制作合同属规定的合同类型中的承揽合同。
而根据第二百六十八条之规定,揽合同的委托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因此,为防止广告主行使法定的权利随时解除合同给广告经营者造成损失,广告经营者应非凡重视在合同中约定广告主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
四、合同条款应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并非像计算机那样只要输入相同的数据就能输出
相同的结果,法官是根据自己对“法律”的解释作出判决的。
按照学者刘星的观点,每个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解释法律。
当法官偏离其公正立场,站在一方当事人的立场上来解释法律时,偏袒便不可避免。
为防止被人钻空子,最好的办法是尽量使合同条款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下面这个案例,很值得我们吸取教训。
甲方与乙方签订一份户外广告发布合同,由甲方为乙方制作发布广告。
双方约定,广告发布期一年,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定金,广告制作完毕开始发布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广告发布至3个月时支付合同总额的40%;广告发布完毕后15天内支付余额即合同总额的10%。
双方还约定,如乙方超过付款期限30天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收取乙方应支付的广告费外,还可收取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甲方为乙方制作发布了广告,但乙方除按期支付了定金外,对后来的到期广告费却一拖再拖。
为此,甲方于广告发布5个月后按照合同约定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诉至法院要求乙方支付已到期广告费即合同总额的90%和违约金。
乙方应诉后,对自己违约不持异议,并同意承担违约责任,但主张应支付的广告费是指合同总额÷合同总发布天数×实际发布天数。
最后,法院判决乙方按合同总额÷合同总发布天数×实际发布天数向甲方支付广告费,并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从事广告经营的人非常清楚,该广告发布合同实际上包括广告制作与广告发布,甲方的成本支出并非按日平均支出,而是大部分在前期支出。
相应地,乙方的广告费也应在前期支付大部分。
因此,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应支付的广告费”系指依据合同约定已到付款期限尚未支付的广告费,而非乙方主张的合同总÷合同总发布天数×实际发布天数。
法院作出不利甲方的判决,不管是出于客观上的法律熟悉,还是出于主观上的有意偏袒,有一点不可否认的是,双方约定的“应支付的广告费”给了法官解释的余地。
假如甲方当时在合同中约定“如局方超过付款期限30天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收取乙方已到付款期限尚未支付的广告费外,还可收取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便不会被人钻空子。
篇三: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合同类别:
营销
终止合同协议书
甲方:
盘锦***有限公司
乙方:
*****房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于2013年11月5日签订的《***项目营销策划及广告设计服务协议》(合同编号***),约定由乙方负责甲方所
开发建设的**项目提供全程营销策划、产品策划、广告设计等服务,同时乙方还附赠销售策略顾问服务。
双方的合作期限为13个工作月(春节月不计服务费用),协议有效期为**年11月5日至**年12月20日。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年4月9日提前终止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2013年11月5日签订的《**项目营销策划及广告设计服务协议》,不再履行。
第二条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于2014年4月30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70000元(人民币大写:
柒万元整)。
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
2、乙方在收到此笔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价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已全部结清。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侵犯了甲方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有关秘密,
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利用甲方上述秘密信息牟取的全部收益无偿归甲方所有。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就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价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应双倍退还甲方已全部支付的服务费用。
第四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第五条其他约定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为证,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业有限公司乙方:
***销售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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