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同江至哈尔滨公路友谊至集贤段改扩建工程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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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同江至哈尔滨公路友谊至集贤段改扩建工程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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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同江至哈尔滨公路友谊至集贤段改扩建工程环评报告
证书编号:
国环评证甲字第1703号项目编号:
XYHBBGS-(2016)019
国道同江至哈尔滨公路友谊至集贤段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建设单位:
友谊县交通运输局
集贤县交通运输局
编制单位:
黑龙江兴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7年5月
附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附件
附件1: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2016年国省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附件2:
监测报告
附件3:
双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项目执行标准复函
附件4:
关于《国家公路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附件5:
关于省道依饶公路集贤至太保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附件6:
关于国道同江至哈尔滨公路友谊至集贤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附件7:
商品土场营业执照
附件8:
集贤县政府工作报告(节选)
附图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本项目路线方案图
附图三:
本项目平纵面缩图
附图四:
本项目施工布置图
附图五:
敏感点及监测点位图
附图六:
项目与水源地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附图七:
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图八:
项目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
1前言
1.1任务由来
国道(G221)同江至哈尔滨公路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普通国道网中的一条“南北纵线”,起点位于我省同江口岸,终点位于省会哈尔滨,经富锦、集贤、桦川、佳木斯、依兰、方正、宾县,路线全长约668公里,是贯穿我省东北部地区的一条重要干线公路。
友谊至集贤段是国道同江至哈尔滨公路的重要路段,项目全长53.69公里。
目前,项目所研究的通道内有原省道(S205)富密公路、原省道(S307)依饶公路。
现有公路均建于1998年,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12m,路面宽度9m,水泥混凝土路面。
本项目是国道公路网中的一段,主要功能是加强友谊县与集贤县间交通联系,改善双鸭山东部地区的公路路网环境,疏通同江口岸通往我省东部城市的主要通道。
友谊县是我省至今仍然不通高速公路的县区之一,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单靠铁路及现有公路无法满足农业产品、矿产等物资大量外运的需要,相对较差公路运输环境严重制约地方经济发展。
本项目作为友谊至集贤间的干线公路,担负了友谊县与外界通过公路互连互通的使命,是将县域公路运输联入高速公路大网的重要纽带。
为此,双鸭山市、友谊县、集贤县人民政府都将改善友谊与集贤之间的公路运输通行环境作为“十三五”期间的重要工作之一,并提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要求,友谊县、集贤县交通运输局共同委托黑龙江兴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国道同江至哈尔滨公路友谊至集贤段改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项目组展开细致的现场工作,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调研、现状监测、数据处理、预测分析等,编制完成了《国道同江至哈尔滨公路友谊至集贤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提交主管部门审查。
1.2项目特点
1、本项目为国道同江至哈尔滨公路友谊县至集贤段改扩建工程,属于E4721公路桥梁建筑业。
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一。
2、本项目路线走廊带呈由东向西,路线起点位于友谊县西侧,原省道(S205)富密公路K62+950处,与挹娄大街顺接,沿旧路,经长虹村,在东胜村南侧(旧路K71+600处),向北辟新线,绕越农民村南侧,沿红兴隆镇规划区北侧边缘向西,经邢德屯,先后跨越扁石河、福前线铁路,接旧路,经友好村,在升昌镇南侧辟新线绕行后,再接回旧路,经保丰村、永胜村,在太保镇东侧跨越双鸭山煤矿铁路专用线,完全利用在建的集贤至太保公路,沿福利镇七星街、胜利路,终点位于集贤县西北侧,国道同哈公路(K187+800)与双鸭山至集贤公路交口处,路线全长53.69km,其中建设里程44.204km。
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在长虹村、东胜村、利华村、友好村、长富村、永盛村设置6处公共汽车停靠站,设连续式交通量观测站2座。
3、公路项目为“线形”走向,一般环境影响特点有局部影响范围较窄,主要集中在线路两侧,整体影响范围很长的特点。
同时公路项目一般施工期较长,施工期环境影响也较为重要。
本项目中心线200m范围内的敏感点有长虹村、东胜村、友好村、保丰村、长富村、永胜村、七星街居民、国土资源局及不动产中心、福利镇司法所、胜利街平房居民、夕阳红公寓、集贤消防、福盛佳园、福郊供电所、气象局、时代新城、邢德屯。
本项目公路改扩建后,原有旧路升级为一级公路。
4、全线拆除现有构造物,重建及新建桥梁10座,其中:
大桥106.64米/1座、中桥321.04米/5座、小桥136.96米/4座,钢筋混凝土箱涵44道。
本项目与福前线铁路、双鸭山煤矿铁路专用线分别交叉,设置分离式立交桥2座。
与公路或其他道路平面交叉43处。
5、本项目计划2017年5月开工建设,工期2年,2018年10月底通车。
工程总投资为78683万元,工程总占地面积228.72hm2,其中永久占地189.61hm2,临时占地15.29hm2,占地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旧路)、耕地、建设用地、荒地、林地,全线挖方总量为428749m3;填方总量为1340183m3,借方1122489m3,永久弃渣211055m3(包括建筑垃圾400m3、弃土石方210655m3)。
本工程拆迁砖房397m2、砖围墙780m、路灯65盏、电力线51处,通讯线20711m。
施工共设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
1.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1、土石方工程、工程占地及产生的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桥涵施工及生产废水对地表水及水生生态环境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噪声污染问题。
2、项目营运期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汽车尾气及临时工程的生态恢复,风险事故对水环境的影响。
1.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评影响评价的工作见图1.4-1。
图1.4-1评价技术路线图
1.5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选线合理。
工程建设的运行将完善交通路网,改善区域交通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项目的实施对周边水、气、声、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对策措施予以减免,同时要求施工过程中合理布设施工场地,采取相应环保措施降低对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
该项目的正面效应大于负面效应。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严格实施环保对策措施的条件下,本项目的选线与建设是可行的。
2总则
2.1评价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科学发展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依法评价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分析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政策、资源能源利用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等有关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并关注国家或地方在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及相关主体功能区划等方面的新动向。
(2)早期介入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应尽早介入工程前期工作中,重点施工方案的环境可行性。
(3)完整性原则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征,对工程内容、影响时段、影响因子和作用因子进行分析、评价,突出环境影响评价重点。
(4)广泛参与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应广泛吸收相关学科和行业的专家、有关单位和个人及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意见。
2.2编制依据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依据见表1-3-1。
类别
名称
文号
实施时间
法
律
法
规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5.0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1.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5.0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998.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04.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009.08.27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1996.09.30
技
术
依
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2.1-2016
2017.01.0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08
2009.04.0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T2.3-93
1994.04.0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09
2010.04.0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2016.01.0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19-2011
2011.09.01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JTGB03-2006
2006.05.01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GB04-2010
2010.07.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14
2015.01.01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5190-2014
2015.01.01
通
知
与
规
定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规定的决定》
国发[2005]39号
2005.12.0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国家环保部
2015.06.0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253号令
1998.11.29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交通部2003第5号令
2003.06.0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国发[2016]36号
2016.03.2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环发[2006]28号
2006.03.18
《关于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加强公众参与的通知》
黑环发[2001]117号文
2001.10.16
关于发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环发[2010]7号
2010.01.11
关于转发交通部《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4]164号
2004.04.06
《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
环发[2003]94号
2003.05.27
《关于规范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发布形式的函》
环办函[2006]445号
2006.07.25
《国务院关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的批复》
国函〔2011〕167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环发[2015]162号
其
他
《国道同江至哈尔滨公路友谊至集贤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6.8
《关于国道同江至哈尔滨公路友谊至集贤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黑发改交通[2016]497号
《省道依饶公路集贤至太保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1.11
2.3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2.3.1环境影响识别
2.3.1.1施工期环境影响识别
(1)生态环境影响:
①本项目全长53.69km,建设里程43.743km利旧改扩建26.943km,新建16.8km;新增占地、土石方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将破坏地表植被、生物栖息环境,加剧水土流失;②桥涵施工扰动地表水体,本项目桥梁分别跨越兴隆山排干、扁石河排干、截流沟、友利东沟子、小黄河、二道河子,对水生生物及生境产生一定影响。
(2)声环境影响:
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声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
(3)环境空气影响:
筑路材料运输、混凝土拌合站扬尘对环境空气会产生一定影响;路面铺装散发的沥青烟。
2.3.1.2运营期环境影响识别
(1)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改扩建工程途经区域主要为农田及城镇生态系统,帮宽路段及新建路段新增占地自然植被破坏和对野生保护动物的生态影及景观产生一定影响。
本项目新建路段对区域景观的协调性影响,对动物的活动产生新的阻隔,交通噪声对区域内动物活动会产生一定影响。
(2)声环境影响:
营运期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路上行驶的汽车噪声。
(3)环境空气影响:
汽车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曲轴箱漏气、燃料系统挥发和排气管的排放,主要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HTC等。
(4)水环境影响:
路面、桥面径流及风险事故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根据本项目工程的特点,并结合项目地区的环境特征,对本工程的主要环境问题进行识别,识别结果见表2.3-1。
表2.3-1环境影响识别结果
工期
环境影响要素
行为
主要环境问题
生态
环境
公路施工
施工中施工机械的设置、路基开挖过程会影响区域景观生态,会产生少量施工废水
土石方工程、临时工程占地造成地表植被的破坏,雨水冲刷造成局部的水土流失;导致生物量减少及干扰野生动物活动;桥涵工程扰动地表水体,对水生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环境
空气
公路施工、车辆运输
施工过程中的开挖、回填、以及筑路材料在装卸过程产生粉尘,运输过程中沿途散落,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也产生扬尘。
声环境
车辆运输、各种施工机械使用
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对沿线居民生活及野生动物会产生一定影响。
水环境
工程施工、施工营地
桥涵施工扰动地表水及底泥,对地表水水质会产生一定影响。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处置不当,任意排放将对地表水产生一定影响。
生态
环境
临时占地恢复
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对区域景观的协调性影响较小。
临时占地恢复程度,对沿线生态环境及景观会产生一定影响。
环境
空气
车辆行驶
各类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含有CO、NO2等污染物质,可能增加沿线的大气污染负荷。
声环境
车辆行驶
交通噪声将对沿线居民和野生动物产生一定影响。
水环境
地表径流、风险事故
路面、桥面径流排放对地表水水质会产生一定影响;跨越水体、伴行水体路段如发生风险事故,对地表水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
2.3.2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与筛选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采用矩阵法进行,根据该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性质、工程沿线环境特征及环境敏感程度,将本工程行为对各类环境要素产生的影响,按施工期和运营期制成环境影响识别与筛选矩阵表,见表2.3-2。
表2.3-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矩阵
工程
阶段
工程作用因素
工程引起的环境影响及影响程度
水文
水质
土壤
声环境
空气环境
生态
环境
景观
文物
环境
卫生
人群健康
就业
机会
科技与经济发展
侵蚀
污染
施
工
期
土石方工程
×
◎
○
◎
○
Δ
○
○
×
Δ
Δ
★
×
桥涵工程
Δ
○
Δ
Δ
○
Δ
Δ
Δ
×
Δ
Δ
★
×
物料运输
×
×
×
×
○
Δ
×
×
×
Δ
Δ
★
★
施工噪声
×
×
×
×
○
Δ
×
×
×
Δ
Δ
★
×
设备维修
×
◎
×
◎
×
×
×
×
×
×
×
★
×
营
运
期
汽车废气
×
×
×
×
○
Δ
×
×
×
Δ
Δ
★
★
交通噪声
×
×
×
×
○
×
×
×
×
Δ
Δ
★
★
地表径流
×
Δ
×
×
×
×
×
×
×
Δ
Δ
★
★
临时占地恢复
×
×
★
★
Δ
×
★
★
×
★
★
★
×
注:
×—无影响;负面影响—Δ轻微影响、○较大影响、●有重大影响、◎可能有影响、★正面影响。
在环境因素识别的基础上,进行施工期和运营期的评价因子筛选,见表2.3-3。
表2.3-3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
影响因子
具体影响
施工期
营运期
自然景观
桥梁、线路与周围环境协调性
○
Δ
生态环境
植被破坏、水土流失
●
Δ
对土壤、动植物的影响
Δ
Δ
声环境
居住环境、动物的活动
○
○
大气环境
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Δ
○
扬尘
●
水环境
路面、桥面径流对水环境的影响
Δ
○
注:
Δ轻微影响、○一般影响、●显著影响
2.4主要评价内容及工作重点
2.4.1主要评价内容
根据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分析,结合本工程的环境特点及现场实际情况调查,确定本工程的评价内容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景观、环保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保护管理与监测计划及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公众参与等。
2.4.2评价重点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沿线的自然、社会环境特征,确定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重点为:
(1)工程分析及污染源分析
(2)声环境影响评价
(3)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4)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与对策
(5)公众参与调查。
2.4.3评价因子
根据导则及相关技术规范,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主要评价因子筛选如下:
(1)声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噪声、交通噪声采用等效连续A声级LAeq评价,声环境现状分别减持昼夜LAea值。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空气现状评价因子:
CO、NO2、TSP;
施工期评价因子:
TSP、沥青烟
营运期评价因子:
CO、NO2。
(3)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地表水现状评价因子:
pH、CODcr、BOD5、石油类、氨氮、高锰酸盐指数。
施工期评价因子:
SS
运营期评价因子:
CODcr、石油类、危险运输品事故分析。
(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陆域评价范围内的沿线动植物资源、野生保护动植物,景观生态等。
水域评价范围内水生生态系统、水生生物资源。
水土保持:
水土流失面积、土壤侵蚀类型、侵蚀模数、侵蚀强度及水土流失量。
2.5评价等级
根据拟建公路的工程特点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本工程各专题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如下:
2.5.1地表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本工程的污水来源主要是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营运期路面、桥面径流雨水,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按拟预测的污染物类型(=1,为非持久性污染物)以及污染物中水质参数(<7)的多少划分为简单,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约为0.96m3/d,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废水约100m3/d,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则全线无污水排放。
本项目跨越水体为兴隆山排干、扁石河排干、截流沟、友利东沟子、小黄河、二道河子、黄皮沟、安邦河及灌渠,其中兴隆山排干、扁石河排干、截流沟、友利东沟子、小黄河参照挠力河,炮台亮子至入乌苏里江河口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二道河子参照松花江中和村至福合村段,松花江佳木斯市、桦川县、富锦市农业用水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黄皮沟、安邦河及灌渠参照安邦河双鸭山市开发利用区安邦河集贤县过渡区福富大桥至长富村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表2.5-1地表水评价等级判定表
序号
指标
本项目情况
判定结果
划分依据
1
污水排放量
无
无
200≤污水排放量<1000m3/d
2
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
污染物类型1类,需预测的水质指标3个
简单
污染物类型数=1
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
3
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
兴隆山排干、扁石河排干、截流沟、友利东沟子、小黄河为挠力河(外七星河)水系,二道河子为松花江水系,黄皮沟、安邦河及灌渠为安邦河水系
中河
中河河河多年平均流量
15-150m3/d
4
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
Ⅲ、Ⅳ类
《国务院关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1〕167号)
评价等级判定
三级
因此,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三级。
2.5.2地下水
(1)建设项目类别确定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P公路,为改扩建一级公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规定,本项目不涉及加油站,因此属于Ⅳ类建设项目。
(2)Ⅳ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规定:
本项目属于Ⅳ类建设项目,根据4.1一般性原则:
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程度,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2.5.3声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本项目途经区域环境规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大于5dB(A),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较多,由此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一级。
2.5.4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公路、铁路等项目,应分别按项目沿线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等)排放的污染物计算其大气评价等级。
本项目处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功能区。
本项目不设置道班、养护工区等,无集中排放源设置,因此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2.5.5生态环境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表1可知,依据影响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和评价项目的工程占地(含水域)范围,将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如表2.5-2所示。
表2.5-2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面积≥20km2
或长度≥100km
面积2~20km2
或长度50km~100km
面积≤2km2
或长度≤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根据生态导则4.2.2:
改扩建工程的工程占地范围以新增占地(含水域)面积或长度计算,本项目路线长度53.69km,即50km<53.69km<100km,本项目新增永久和临时占地总面积204.9hm2,即2km2<2.05km2<20km2;全线不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
因此确定本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为三级。
2.5.6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04),本项目为公路改扩建项目,公路运输发生事故时泄漏量一般不会很大,不涉及重大危险源。
但本项目穿越集贤县第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属环境敏感地区,因此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一级。
表2.5-3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
剧毒危险性物质
一般毒性危险物质
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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