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kV变电站用棒形支柱瓷绝缘子通用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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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kV变电站用棒形支柱瓷绝缘子通用技术规范
330kV变电站用棒形支柱瓷绝缘子
通用技术规范
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
序号
名称
编号
1
330kV变电站用棒形支柱瓷绝缘子(C10-1175-Ⅲ)专用技术规范
1026001-0330-01
330kV棒形支柱瓷绝缘子采购标准
技术规范使用说明
1、本物资采购标准技术规范分为标准技术规范通用部分和标准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专用部分标准技术参数表和使用条件表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
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表6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
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范围;
根据实际使用条件,需要变更污秽等级、海拔高度、耐受地震能力、压力释放能力、环境温度等要求。
经招标文件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表6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1标准技术参数表”、“2项目需求部分”和“3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
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
投标人还应对项目需求部分的“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中给出的参数进行响应。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与“标准技术参数表”和“使用条件表”中参数不同时,以差异表给出的参数为准。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表7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证明参数优于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试验报告。
5、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6、技术规范范本的页面、标题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1总则
1.1一般规定
1.1.1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2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
投标人提供的棒形支柱瓷绝缘子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1.1.3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投标人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如果没有不一致的地方,必须在“投标人技术差异表”中写明为“无差异”。
1.1.5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7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合格的资质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1.2.1满足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的三年内相对应电压等级设备的销售记录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1.2.2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有关资料(提供生产、检验设备一览表)。
1.2.4投标人必须提供5年内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产品的近期抽样试验报告及供货产品的逐个试验报告和鉴定证书,以证明所提供的产品能完全满足标书的要求。
如有用户或第三方抽样试验报告一并提供。
1.2.5声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产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声明文件(注:
需要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应提供按照本规范书规定的环境条件和产品使用说明书正常运行时,产品寿命不少于30年的质量承诺书。
(注:
需要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1.2.7其他需要的资料。
1.3适用范围
1.3.1本规范书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表2)中所列的330kV变电站用棒形支柱瓷绝缘子,以下均简称支柱绝缘子。
1.3.2本技术条件和图样所包含的绝缘子的工艺和制造应是最先进的。
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其设计和制造应根据买方认可的图样、设计数据和有关文件。
不能因图样和本技术条件书的遗漏、疏忽和不明确而解脱投标人提供一流绝缘子质量及服务的责任;倘若发现有任何疏漏和不明确之处,投标人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在问题未澄清之前的任何举措,应由投标人负责。
1.4对设计图样、试验报告和说明书的要求
1.4.1图样及图样的认可和交付
(1)技术文件的发送。
(a)所有需经买方确认的图样和说明文件,均应由卖方在技术协议签订后的4周内提交给买方认可。
供货商在合同签订后须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并直接寄送有关各方。
(b)寄送文件名称、提交份数、接收单位、提交时间及邮寄地址见“专用技术规范”。
(c)提交的技术文件主要包括:
图样类、说明书、试验报告三大类。
图样类:
总装图、安装图、铭牌图、结构图。
说明书类:
安装使用说明书、其他适用的完整资料和说明书。
试验报告类:
型式试验报告、抽样试验报告、逐个试验报告、主要部件的试验报告和标书要求的其他试验报告。
(d)详细的装箱清单。
(2)投标人免费提供给招标方全部最终版的图样、资料及说明书。
其中图样应包括总装配图及安装时设备位置的精确布置图,并且应保证买方可按最终版的图样资料对所供设备进行维护和方便更换零部件等工作。
(3)买方的工程师(以下简称工程师)有权对供货商的供货设备图样的不妥之处提出修改意见,对此买方不承担附加费用。
供货商应根据买方的意见,对图样进行修改并作最终审定认可。
(4)在收到买方对图样的最终认可之前,供货商提前采购材料或加工制造而发生的任何风险和损失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5)图样经买方认可后,并不能排除供货商对其图样的完整性及正确性应负的责任。
1.4.2图样资料应包括的内容:
(a)总装图:
应表示设备总的装配情况,包括外形尺寸(公差)、设备的重心位置与总质量;爬电距离、干弧距离、伞裙尺寸、受风面积、固有频率;底部和顶部安装孔尺寸;均压环(如有)的尺寸;运输尺寸和质量等;并附电气和机械特性数据。
(b)安装图:
应标明设备的安装方式、元件安装尺寸、底座外形、底部和顶部安装孔的位置和尺寸等。
(c)铭牌图:
应包括支柱绝缘子型号、额定电压、额定频率、额定机械破坏负荷、元件装配位置标志、制造厂名或商标、制造年月及编号等。
(d)结构图:
支柱绝缘子结构的剖视图。
(e)配套件图:
均压环(如有)等配套的图样及安装图。
(f)安装规范。
1.4.3对试验报告的要求
(a)绝缘子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b)近三年内同型号支柱绝缘子的逐个试验报告和抽样试验报告。
(c)提供投标产品的合格证书。
(d)主要部件报告:
包括瓷件、金具、镀锌件等的试验报告。
(e)本年度产品水泥胶合剂的型式试验报告。
1.4.4对说明书的要求
说明书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和全部附件完整的说明和数据,但须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支柱绝缘子型号的含义说明。
(b)产品性能指标。
(c)支柱绝缘子元件装置位置、序号、互换性的说明及完整资料。
(d)主要零、部件的说明。
(e)保管、维护、储运及包装的说明。
1.4.5其他资料
(a)整只支柱绝缘子的抗地震强度的试验或计算报告(应考虑母线负荷)。
(b)无线电干扰试验报告。
1.5标准和规范
1.5.1所有投标设备,除本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和标准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GB)及国际单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
如果投标人有自己的标准或规范,须经买方同意后方可采用,但不能低于中国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由供需双方另行约定。
1.5.2本技术规范是参照以下标准制定的,投标设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本技术规范未作规定的要求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表1卖方提供的设备和附件需要满足的主要标准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772—2005
高压绝缘子瓷件技术条件
GB/T775.1—2006
绝缘子试验方法第一部分:
一般要求
GB/T775.2—2003
绝缘子试验方法第二部分:
电气试验方法
GB/T775.3—2006
绝缘子试验方法第三部分:
机械试验方法
GB/T5582—1993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GB/T8287.1—2008
标称电压高于1000V系统用户内和户外支柱绝缘子第1部分:
瓷或玻璃绝缘子的试验
GB/T8287.2—2008
标称电压高于1000V系统用户内和户外支柱绝缘子第2部分:
尺寸与特性
GB/T11604—1989
高压电器设备无线电干扰测试方法
GB/T16927.1—1997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1部分:
一般试验要求
JB/T4307—2004
绝缘子胶装用水泥胶合剂
JB/T8177—1999
绝缘子金属附件热镀锌层通用技术条件
1.5.3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丝、管螺纹、螺栓头及螺帽等均应符合国家标准(GB)及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
1.6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6.1投标人应提供技术规范中列举的所有技术数据。
1.6.2制造商产品特性参数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6.3制造商业绩记录应包括:
设备简要参数、所使用的工程名称、安装地点、投运时间、运行情况(需有检测数据)、运行评价、使用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等。
1.6.4其他需要的资料。
1.7备品备件
1.7.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7.2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3。
1.7.3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0。
1.7.4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1.7.5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
1.8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1.8.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8.2招标人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3。
1.8.3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0。
1.8.4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1.8.5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9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1.9.1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买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说明书的规定,在投标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1.9.2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须根据本投标书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
1.9.3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买方和投标人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证明书,该证明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9.4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试运行完成后三个月内。
如果所有的合同设备都已达到各项技术指标,并稳定运行168h,买方、投标人双方应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9.5对于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买方、投标人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制造方面的原因,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条款执行。
2结构及其它要求
2.1绝缘子尺寸
绝缘子尺寸偏差应符合如下规定:
结构高度偏差:
允许偏差±(1.5+0.001h)mm;h以mm计
圆度公差:
当D≤300±(0.04d+1.5)mm;(D为瓷件直径)
当D>300±(0.025d+6)mm;(D为瓷件直径)
爬电距离偏差:
±(0.04d+1.5)mm;(d为爬电距离公称值)
端面平行度:
当高度h>1m时,为0.5hmm,h以米计;
上下附件安装孔中心圆轴线间最大偏差:
2(1+h),h以米计;
安装孔角度偏差:
1°(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
2.2耐污秽性能
支柱绝缘子瓷件的最小公称爬电比距(按系统最高电压计)Ⅲ级污区不小于25mm/kV、Ⅳ级污区不小于31mm/kV。
根据GB/T5582-1993规定,在灰密为1.0mg/cm2时,固体层法人工污秽耐受值的等值盐密在Ⅲ级污区为(>0.036)~0.080mg/cm2,Ⅵ级污区为(>0.08)~0.16mg/cm2。
当瓷件等效直径D大于等于300mm时,爬电距离应作以下校正:
300mm≤D≤500mm时,爬电距离在以上基础上应增大10%;
D>500mm时,爬电距离在以上基础上应增大20%。
2.3 铭牌
支柱绝缘子铭牌应符合国标的要求,铭牌用耐腐蚀材料制成,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铭牌应在正常运行和安装位置明显可见。
2.4法兰盘
支柱绝缘子法兰盘要求热镀锌,镀锌件应符合JB/T8177的规定。
法兰盘与瓷件胶装处应涂硅类防水胶。
2.5瓷件
所提供产品为已有供货业绩的标准产品,瓷件上必须具有制造厂家的永久性标志。
瓷件外观按GB772有关规定要求。
瓷件伞裙结构和参数应符合IEC60815规定。
2.6电气一次接口
2.6.1安装要求
(1)采用高位布置,安装在支架上,用螺栓与支架固定。
(2)顶部安装孔和底部安装孔按图1要求的尺寸。
2.6.2安装示意图
330kV支柱绝缘子安装示意图见图1。
图1330kV支柱绝缘子安装示意图
2.7电气二次接口
无电气二次接口要求。
2.8土建接口
330kV支柱绝缘子支架采用镀锌钢管杆,顶封板螺孔中心距离及螺孔大小同电气一次安装要求。
3试验
3.1逐个试验
出厂的每只支柱绝缘子都要按下列次序进行逐个试验。
逐个试验项目包括:
(1)超声波探伤检查(瓷件装配前);
按JB/T9674-1999进行。
(2)高度检查;
按GB/T8287.2-2008进行
(3)外观检查;
按GB/T8287.1-2008进行
(4)弯曲试验;
按GB/T8287.1-2008进行,
3.2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应在逐个试验后进行。
抽样试验项目包括:
(1)尺寸检查;
按GB/T8287.2-2008进行
(2)温度循环试验;
按GB/T8287.1-2008进行
(3)机械破坏负荷试验;
按GB/T8287.1-2008进行;
(4)孔隙性试验;
按GB/T8287.1-2008进行
(5)镀锌层试验。
按JB/T8177-1999进行
逐个试验和抽样试验由供货商自行完成。
投标人交货时应同时提供完整的抽样试验和逐个试验报告。
3.3型式试验
提交型式试验的绝缘子应经过逐个试验和抽样试验(不包括机械抽样试验)。
投标人须提供支柱绝缘子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报告应包括国家标准所要求进行的所有型式试验项目(包括进行型式试验前所做的逐个试验和抽样试验项目)。
试验按GB/T8287.1-2008和GB/T8287.2-2008要求进行。
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授权证明的检测单位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试验项目包括:
(1)雷电冲击干耐受电压试验;
(2)操作冲击湿耐受电压试验;
(3)工频湿耐受电压试验;
(4)人工污秽耐受电压试验;
(5)机械破坏负荷试验。
3.4验收试验
买方通过抽样验收试验检查卖方提供设备的数量和质量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抽检项目和试品数量按标准进行或经双方协商确认。
4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4.1技术服务
4.1.1概述
1)卖方应指定一名安装监督人员或一名试验工程师兼任卖方工地代表,负责协调与买方、安装承包商之间的工作。
还应提供一名或多名可胜任的安装监督人员和试验工程师,对安装承包商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质量负责,并对与合同设备安装质量和现场试验有关的其他事项负责。
安装承包商将提供安装所必需的劳动力,以及必要的设备,并将负责安装工作进度。
安装监督人员应负责所有安装工作的正确实施,除非当发生工作未按照他的指示执行的情况,而又立即以书面将此情况通知买方。
安装监督人员应对合同设备的起动和试运行负责,并且应在设备运行前作最终调整。
2)买卖双方应该根据工地施工的实际工作进展,通过协商决定卖方技术人员的准确专业人员数量、在买方服务的持续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
如果安装出现拖期,又不需要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的服务,则可根据买方的利益,要求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返回本部,或仍留在工地。
3)卖方应该编制一份详尽的安装工序和时间表经买方确认后,作为安装所需时间的依据,并列出安装承包商应提供的人员和工具的类型和数量。
4.1.2任务和责任
1)卖方指定的工地代表,应在合同范围内全面与买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与协商,以解决合同有关的技术和工作问题。
双方的工地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2)卖方技术人员代表卖方,完成合同规定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和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试验。
3)卖方技术人员应对买方人员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样、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特性、分析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解答和解决买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
4)卖方技术人员有义务协助买方在现场对运行和维护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5)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卖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和/或补充,其费用由卖方承担,该费用中还包括进行修复期间所发生的服务费。
买方的有关技术人员应尊重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
6)卖方代表应尊重买方工地代表,充分理解买方对安装、调试工作提出的技术和质量方面的意见与建议,使设备的安装、调试质量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程度。
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工作拖期,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且费用由卖方自理。
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拖期,买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并承担有关费用。
4.2设计和设计联络会
4.2.1为协调设计及其他方面的接口工作,根据需要,买方与卖方应召开设计联络会。
卖方应制定详细的设计联络会日程。
签约后的30天内,卖方应向买方建议设计联络会方案,在设计联络会上买方有权对合同设备提出进一步改进意见,卖方应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并作出改进。
卖方应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和协调工作,承担全部技术责任并做好与买方的设计联络工作,并且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4.2.2设计联络会。
联络会主题:
1)决定设备总的装配情况,图样类包括:
总装图、安装图、铭牌图、结构图、配套件图;
2)复核支柱绝缘子的主要性能和参数,并进行确认;
3)检查总体进度、质量保证程序及质量控制措施;
4)讨论交货程序;
5)解决遗留问题;
6)讨论工厂试验及检验问题;
7)讨论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试验;
8)其他需要讨论的项目。
地点:
卖方所在地
日期:
大约在合同生效后第天
会期:
天
买方参加会议人数:
_____人
卖方参加会议人数:
自行决定
4.2.3除上述规定的联络会议外,若有任何重要事情需有关方面进行研究和讨论,经各有关方面同意可另行召开联络会议解决。
4.2.4每次会议均应签署会议纪要,包括讨论的事项和结论,该纪要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2.5除联络会议外,由任一方提出的所有有关合同设备设计的修正或修改都应由对方参与讨论并同意。
一方接到任何需批复的文件或图样4周内,应将书面的批复或意见书返还提出问题方。
4.2.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买卖双方应及时回答对方提出的技术文件范围内有关设计和技术的问题。
4.3工厂检验和监造
4.3.1买方有权派送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工厂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
买方将用书面形式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身份通知卖方。
请生产厂商制定生产进度和监造进度计划,并提交给买方单位,以便安排监造人员制定监造大纲和执行监造。
在设备制造工艺的关键点,监造人员应参与制造厂的工序检验程序,并作详细的监造记录。
4.3.2若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买方可以拒收,卖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买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除非由于买方指定的人员不恰当的装卸而致其损坏,并非卖方过失所致。
4.3.3卖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1个月,通知买方其日程安排。
根据这个日程安排,买方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哪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见证,并将在接到卖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15天内通知卖方,买方接到书面通知后,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卖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包装和储运情况。
4.3.4若买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关于不派员到卖方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书面通知后,或买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可自行组织检验。
附录:
专用采购标准固化部分
1.1026001-0330-01_330kV变电站用棒形支柱瓷绝缘子(C10-1175-Ⅲ)专用技术规范
名称
标准值
1技术特性参数表
1.1型号规格
1.2标准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kV)(≥)
1.3工频湿耐受电压(有效值)(kV)
1.4标准操作冲击湿耐受电压(峰值)(kV)(≥)
1.5人工污秽试验用盐密(>mg/cm2)
1.6灰密(mg/cm2)
1.7爬电比距(mm/kV)
1.8最小公称爬电距离(mm)
1.10绝缘子高度*(mm)
1.12爬电距离/干弧距离(干弧距离应计及海拔修正系数KH)(≤)
1.13在1.1×363/√3kV电压下可见电晕
1.14在1.1×363/√3kV电压下无线电干扰电压(μV)
1.16额定弯曲破坏负荷*(kN)
1.17额定扭转破坏负荷(kN.m)
1.18伞间距s和伞伸出p之比(≥)
1.19上、下附件端面平行度允许最大偏差(mm)
1.20上、下附件安装孔中心圆轴线间最大偏差(mm)
1.21上、下附件安装孔角度最大偏差(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
1.22附件材质
2卖方提交的须经确认的图纸资料及其接收单位
3工程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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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 kV 变电站 用棒形 支柱 绝缘子 通用 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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