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发展专项扬帆计划017说课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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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发展专项扬帆计划017说课材料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发展
专项—“扬帆”计划(2013-2017)》的通知
各市属医院:
为全面加强市属医院学科建设,更好地为首都居民健康服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临床医学发展专项—“扬帆”计划(2013-2017)》,现将该计划与《北京市医院管理局重点医学专业发展计划实施方案》、《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临床技术创新项目实施方案》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临床医学发展专项—“扬帆”
计划(2013-2017)》
2.《北京市医院管理局重点医学专业发展计划实施方
案》
3.《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临床技术创新项目实施方案》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
附件1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临床医学发展专项
——“扬帆”计划(2013-2017)
为落实《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卫生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符合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发展要求的首都医疗服务体系,满足首都人民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提高服务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医疗服务能力,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医管局”)决定启动“临床医学发展专项(2013-2017)”。
通过专项实施,全面加强市属医院的学科建设,以学科发展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和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首都居民的健康水平,为建设健康北京奠定基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健康北京”作为落实“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的新要求。
以公立医院改革为契机,以加强学科建设为主线、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为落脚点,充分发挥市属医院的临床专科优势,着力建设高水平的首都特色学科,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广,显著提高市属医院的学科发展水平,为首都卫生事业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以及公立医院改革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二、工作目标
针对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战略需求,紧密围绕影响首都居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和危重疑难病症,整合市属医院优势临床资源,通过对市属医院学科发展和临床科技攻关的持续支持,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平、国内领先的特色专业,产生一批能够解决重大临床问题的科技成果,形成一批具有视野宽阔、较强科研能力的学术团队,使学科建设与临床服务相互促进,带动市属医院整体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提高首都居民健康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具体目标如下:
(一)建设一批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影响力的重点医学专业。
通过5—8年的建设,打造60个展现市属医院医疗特色、具备国际领先和国内一流水平的重点医学专业。
形成以特色专科为突破和支撑的重点医学专业发展局面,有效提升常见、多发病和疑难危重疾病的临床诊治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
(二)支持一批具有协同创新、联合攻关、推广应用等特征的临床技术创新项目。
通过整合优势资源,实施市属医院之间联合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
经过5—8年的建设,完成70个临床技术创新研究项目。
在常见、多发病和疑难危重疾病的临床研究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诊疗新技术、新方案和新成果,显著提升诊疗技术研发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点医学专业发展计划
充分发挥北京市属医院的临床优势,结合医院发展需求,把握重点医学专业的发展趋势,在三级学科基础上,以在国内具有领先优势或发展潜力的重点医学专业为突破口,以发展特色技术和人才培养为重点,通过对重点医学专业的持续支持,促进该学科的综合发展。
1.以现有的优势特色技术方向为重点,根据发展方向和预期建设目标,针对亟待突破的关键技术和综合诊疗方案,重点开展临床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在关键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经过5-8年的建设,成为该领域专业学术领先、技术示范引领、具有标志性的特色专业;发挥传统医学的临床优势,加强方法学研究和临床评价,提高中医特色专业的能力和水平。
2.强调特色专业的规范性,包括特色技术的完善和改进;制定高质量的诊疗方案;特色技术的推广与标准化实施;临床应用的前瞻性疗效评估;技术规范和诊疗指南的制定;高效完善临床和卫生经济学评价;临床转化医学的前瞻性研究。
3.注重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
以特色专业为依托,培养和引进一批医德高、技术精、能力强的技术骨干;并在市属医院有计划地进行技术培训,造就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医务人员,形成优秀的人才梯队和技术高地。
4.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对特色专业建设的科技支撑作用,注重转化医学研究。
受支持的特色专业在建设周期内应积极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和奖励,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应达到建设任务要求。
(二)设立临床技术创新项目
针对严重影响北京市居民健康常见、多发和疑难危重疾病,充分发挥市属医院的集团优势,大力推动联合攻关、自主创新,加强新技术在市属医院的推广应用,加快成果产出,显著提升攻克疾病诊疗的技术研发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
1.针对目前亟需解决的临床疾病诊治问题,支持与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合作,加快诊疗关键技术的创新性研究,积极发展个体化诊疗技术,创新临床诊疗技术,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关键诊断技术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临床新技术。
提高临床诊疗水平,降低发病率、致残率和病死率,产生重大的社会效益。
2.加强规范化诊疗方案研究,通过多学科的协作,制定符合国际标准的临床重大疾病指南,发挥全市多家重点专业学科优势,通过指南推广,临床规范化培训,临床路径的实施,规范医疗行为,显著提高我市疾病诊疗水平,有效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
3.加强联合攻关,建立资源共享和联合攻关平台,发挥市医管局医院集团的规模优势,开展多中心的大样本入组和联合研究,提升攻克重大医疗问题、申报重大课题的能力,促进高质量科研成果的产出。
以医院联合体为单位,加强对疾病的并发症和康复及社区管理方面的联合攻关,促进疾病的全过程管理,有效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
4.加强项目的成果转化与应用。
加快临床应用研究和对现有的、公认的市属医院先进技术的总结,同时注重新技术的推广,发挥市属医院的规模效应和辐射效应,加强推广应用对成果产出和技术提升的推动。
5.发挥传统医学的优势,创新中医临床研究思维和方法,加强中医及中西医结合诊疗技术的临床研究,注重方法学研究和临床评价,开展传统医学疗效的前瞻性多中心对照研究,客观地评估传统医学的疗效,提高中医辨证论治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诊疗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1.建立市医管局、市属医院的两级管理体系,市医管局负责项目的总体组织与协调,科研学科教育处负责立项、评审、考核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医院负责专项的实施与管理,根据任务书的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明确市属医院院长为专项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2.加强年度绩效考核和专项审计,将专项完成情况与绩效奖励经费挂钩。
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市医管局统筹诊疗新技术、治疗方案、操作指南和临床路径等专项成果的管理、应用和转化。
(二)统筹经费支持
市医管局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制定合理高效的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市属医院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经费体系。
积极研究社会资本参与市属医院学科发展建设的相关政策。
(三)加大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渠道宣传北京市市属医院学科建设取得的重大成绩和研究成果,打造市医管局学科发展的建设品牌,在全社会营造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人才支撑
建立人才培养和引进平台,以领军人才发展为重点,建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机制。
做好市属医院两院院士人选和北京学者人选等高端人才的培养、推荐、上报等工作。
搭建高端和紧缺人才的引进平台,为人才引进提供支持条件。
加快人才梯队和学术团队的建设,努力在市属医院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竞争实力强、结构层次合理的学科团队。
附件2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重点医学专业
发展计划实施方案
为建设符合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发展要求的首都医疗服务体系,保持北京医疗卫生事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充分发挥市属医院在首都医疗服务体系的骨干作用,提高市属医院核心竞争力和医疗服务能力,为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和居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奠定坚实基础,制定重点医学专业发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持优势、突出特色、以点带面、注重管理、全面提升”的原则,通过发展重点医学专业,加强市属医院优势学科的核心竞争力和学术影响力,保持和提升优势学科的全国领先地位,为医院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有效提升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和危重疑难病症的临床诊治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
二、工作目标
针对提高北京市民健康水平和建设世界城市医疗体系的重大战略需求,通过5-8年的努力,建设60个展现市属医院医疗特色、具备国际领先和国内一流水平的重点医学专业。
形成以特色专业为突破和支撑的重点医学专业发展局面,有效提升临床诊治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
三、建设重点
围绕重点医学专业的任务目标,在建设、管理和评价等方面有重点的开展建设工作。
建设内容为:
1.围绕特色技术优势,根据发展方向和预期建设目标,针对亟待突破的关键技术和综合诊疗方案,重点开展临床新技术研发和攻关,经过3年的建设,成为国内该领域专业学术领先、技术示范引领、具有标志性的重点医学专业。
2.重点开展特色技术的完善、改进、标准化实施与推广;技术规范和诊疗指南的制定;临床应用的前瞻性疗效评估;完善临床和卫生经济学评价。
3.注重学术能力建设,加强临床研究培训,提高开展临床科研的思维、方法和综合能力,认真组织科技攻关,力争有所突破、取得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并有效转化。
4.开展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培养,加强高层次领军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临床科研能力较强、富有团队合作精神的学术骨干;中青年业务骨干以培养为主,通过进修、培训、交流等多种方式培养符合重点医学专业发展的人才梯队。
5.建立学术交流和合作平台,注重专业文化建设,定期组织高水平的国内、国际学术论坛或学术会议,加强重点专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本专业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力。
四、项目遴选与实施
(一)重点医学专业内容
重点医学专业主要是指满足居民健康需求、符合市属医院发展战略,在市属医院优势学科的基础上,经过一定临床积淀形成针对某类疾病具有较独特的诊疗技术,临床实践和临床研究取得一定进展,极具发展潜力的医学专业。
通过重点扶持以期形成鲜明的专业特色,加强优势学科的核心竞争力和学术影响力,保持和提升优势学科的全国领先地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市医管局所属医院,申报专业为基于三级学科以下的特色专业。
申报专业参照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2012)。
1.专业发展方向明确,在国内或者首都地区具有显著特色,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和发展能力,具备良好的发展潜能,总体实力在国内处于先进地位、具有较高知名度。
2.明确提出本专业的发展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所制定的建设任务,发展目标必须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预后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价值,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3.临床专业要求有独立病区,原则上床位不少于30张,病床使用率≥95%,能够开展全部特色专科诊疗技术。
住院患者中疑难杂症患者比例≥50%,外埠患者比例≥50%,具有较强的医疗服务和医疗技术辐射能力。
4.具有较高水平的、符合条件的专业带头人,科室人才梯队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
5.专业带头人3年内(2010-2012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三)资助专业数量及经费额度
5年支持60个重点医学专业,每年支持12个重点医学专业,建设周期3年,每个项目三年预算总额为不少于600万元,其中市财政予以300万/3年/个的定额经费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加大投入。
(四)评审与要求
1.医院初审推荐
各医院根据自身学科发展情况,按照重点医学专业的申报条件,在院内组织初选,遴选并确定符合条件的特色专业,准备相关材料,如实填写《北京市医院管理局重点医学专业发展计划申报书》,医院初步审核材料真实性及完整性,统一报送,每家医院限申报3项。
2.评审
评审按照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行政审定环节依次进行。
(1)形式审查
市医管局科教处负责对申报重点医学专业的资格、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形式审查和初审。
审查通过后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2)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分为函评和会评两个阶段。
通过函评的专业,进入会议评审。
会议评审以会议答辩形式进行,申报专业带头人就专业申报情况、院长就医院对计划实施的组织与保障分别进行现场答辩。
评审内容包括专业基本情况、发展计划、建设项目、发展及考核目标等,专家做出综合评价,形成评审意见提交市医管局审定。
专家评审过程实行回避和保密制度。
(3)行政审定
市医管局根据综合评审意见,审核确定专业名单,组织财务预算评审后,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发放批准通知书正式确认。
申报医院在接到正式通知的1个月内完成准备和启动工作。
(五)考核与验收
1.实行过程管理和终期验收,建立量化的学科评价体系,对专业发展情况进行年度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分别给出优秀、整改和终止的考核,并纳入医院的绩效管理。
验收分为答辩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验收未通过的专业,3年内不得申报。
2.医院应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在经费、设备、管理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对重点医学专业的自我评估和检查,及时总结建设中的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改正,按年度提交自查报告,在终期提交终期验收报告。
五、组织管理
(一)市医管局职责
市医管局负责计划的总体组织与管理,科研学科教育处负责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及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成立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
成员由国(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医疗机构的相关专家组成,负责指导计划的各项工作。
(三)签订任务书
市医管局与所在医院签订任务书医院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成立医院工作小组,院长为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明确相关部门负责专业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四)注重过程管理
定期开展评价,保证实施进度加强质量稽查,建立计划实施责任制;建立规范的专项工作档案和报告流程,按时上报计划实施的阶段性成果摘要、学术研讨会成果摘要、主要论文、专著摘要等。
实施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及时解决。
(五)实行项目评价
在建设周期中按年度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
对计划实施的评价,包括制度保障、支撑条件及计划任务执行情况;对建设成效进行评价,重点为医疗质量、新技术研发、技术规范和诊疗指南的制定与推广,社会效益、人才梯队建设、学术交流、专科影响力、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等;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进行评价。
对专业带头人学术及管理水平的评价。
(六)经费管理
1.建设经费由市医管局统筹安排,采取总量预算、一次核定、分年拨付的方式,市财政定额补助300万元/3年/个,医院配套经费不少于300万元/3年/个(配套经费中其他来源的补助不超过预算总额的30%),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加大投入。
医院设立财务专项登记制度,对于配套经费不到位的单位,市医管局将缩减其它经费投入或从绩效考核配套经费中等额扣除,因考核不合格终止计划的单位全部退回资助经费。
2.经费支出应严格遵照北京市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根据重点医学专业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
3.建设经费重点用于发展诊疗新技术、人才培养与引进、学术交流及成果推广、组织国际会议与论坛等,医院配套经费主要用于但不限于项目必需的办公及专业设备购置更新、房屋修缮改造、人才引进等。
六、其他
(一)重点医学专业的申报人为责任人,原则上在建设周期内不得变更。
如因工作调动确需调整,需由医院向市医管局提交变更申请,经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
(二)《北京市医院管理局重点医学专业发展计划申报书》、《北京市医院管理局重点医学专业发展计划建设任务书》等相关文件另行制定。
(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医管局科教处负责解释。
附件3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
临床技术创新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北京市“十二五”卫生发展改革规划》,根据北京市医院管理局2013年工作任务安排,为统筹利用市属医院临床研究资源,充分发挥协同创新优势,有效提升临床研究能力和疾病诊疗水平,为首都人民健康服务,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决定设立“临床技术创新项目”。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自主创新、需求为主、协同整合、加强转化”的工作原则,针对严重影响市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危重疾病,充分发挥市属医院的临床优势和集体优势,组织市属医院之间和“医联体”的联合攻关,推动技术创新和转化推广,带动临床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针对健康北京的发展需求,通过统筹优势资源,实施市属医院之间联合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经过5-8年的建设,完成70个临床技术创新研究项目,在解决严重影响北京市居民健康常见、多发和疑难危重疾病的临床研究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诊疗新技术、新方案和新成果,实现重点领域跨越发展,显著提升临床研究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疾病诊疗关键技术的创新性研究
围绕临床疾病开展基于高通量技术的分子医学诊断、分子免疫诊断、分子医学影像,分子病理学、以及应用现代微创技术,介入分子影像及精确介入治疗学等前沿诊疗关键技术的应用和研发,形成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临床新技术,在关键诊疗技术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显著提高常见、多发和疑难危重疾病的临床诊疗水平,有效降低疾病发病率、显著提高治愈率,有效减少并发症的发生,产生重大的临床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临床疾病规范化诊疗方案研究
针对临床疾病诊疗中存在的普遍问题,通过多学科、多中心的协作,制定符合国际标准的临床疾病指南,发挥全市多家医院重点专业学科优势,通过指南推广、临床规范化培训、临床路径的实施,规范医疗行为,提高诊疗水平,减低成本,提高效率,促进健康。
(三)传统医学的临床研究
基于传统医学理论开展相关的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遵循传统医学发展规律,发挥传统医学优势,坚持传承发展与创新发展并举,深入挖掘并弘扬传统医学在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危重疾病诊疗优势。
应用现代化科学研究手段,创新中医临床研究思维,展现传统医学的科学机理。
引入循证医学的研究手段,开展传统医学疗效的前瞻性多中心对照研究和鼓励中西医结合的相关研究。
(四)技术转化与推广应用
加强项目成果归纳与转化,充分发挥市属医院和医院联合体的规模效应和辐射效应,注重新技术的推广,加快项目成果和相关转化医学研究推广应用。
以医联体为单位,加强对疾病治疗后并发症、康复及社区管理等方面的联合攻关,促进疾病的全过程管理。
四、项目遴选与实施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须满足北京市居民疾病诊治需求、符合国内外医学发展方向,重点解决急需突破的临床诊疗等临床实际问题的新兴前沿技术,具备良好发展潜力,要求项目已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有明确的创新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和预期目标,在2~3年内能出成果,具有良好的推广应用前景。
2.项目实施采取联合攻关的方式,项目牵头单位为市医管局所属医院,协作单位须为市医管局所属医院,协作单位不少于2家市属医院,医联体的基层医疗机构可参加项目合作。
3.项目牵头单位须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具备良好的沟通合作能力,能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开展诊疗技术攻关、临床研究和技术推广。
项目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保证项目研究的顺利实施。
4.项目申报人为市属医院在职人员,具有较高的诊疗水平和良好的科研基础,医德高尚,作风严谨,年龄小于55周岁(195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各医院组织院内评审,择优推荐,已获得其他纵向科研经费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违规者一经查出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资助项目数量及经费
项目自2013年启动,每年资助项目数量为14个,5年共资助70个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原则上给予每个项目100万元的经费支持,具体数额根据评审结果和项目重大程度适当调整,综合医院限报4项,专科医院限报3项。
(三)评审程序与要求
项目遴选实行评审制,评审按照初评、复评、审定三个环节依次进行。
1.初评阶段申请者先提交《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临床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由科教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
2.通过初评的项目,科教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复评答辩。
3.依据复评意见和财务预算评审结果,市医管局审定后正式发布资助项目名单。
(四)考核验收
1.项目实行过程管理。
加强项目的进度监督和质量稽查,由科教处组织专家按照年度进行实施情况评价,不合格的项目终止资助,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根据建设任务书的建设目标和项目内容,科教处组织专家在实施后期对项目进行验收,重点是临床诊疗技术的重大突破、临床技术规范化的建立和标准化推广应用等任务完成情况,验收采用会议评议和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
3.项目验收工作应在项目执行期限届满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在验收前,项目牵头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组向科教处提交项目报告,并提出验收申请和工作安排。
五、组织管理
(一)市医管局职责
市医管局负责项目的总体组织与协调,市医管局与牵头医院签订任务书,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及完成结果实施绩效考评,科研学科教育处负责立项、评审、考核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项目牵头医院职责
项目牵头医院根据任务书的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
牵头医院与合作医院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协作方式,制定科研协作、技术推广和资源共享办法。
项目牵头医院伦理委员会负责申报项目的伦理审查。
牵头单位负责设立专职项目管理员,主要负责协助首席专家进行决策和管理,保证项目按计划如期进行。
(三)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
首席专家为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各项工作。
市医管局与项目首席专家签订任务书。
首席专家发生变更的(退休、长期出国、调出等),须由牵头医院报市医管局批准。
(四)经费管理
1.项目经费列入预算,采取总量预算、一次核定、分年拨付的方式。
2.根据临床创新项目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经费支出包括必要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和实验室改造,科学研究费,人才培养,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培训费,人员聘用及劳务费。
牵头单位可使用经费的比例不高于项目资助总额的50%,协作单位的可使用经费由牵头单位根据其承担的工作量负责分配。
3.项目不能如期顺利进行或不能完成,全额退回项目经费,3年内不能申请市医管局项目,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五)成果管理
1.创新项目的成果包括:
临床发明、技术创新、发明专利、诊疗规范、治疗方案、操作指南、适宜技术、慢病管理模式、论文、专著和其他项目研究成果。
2.市医管局负责项目成果转化与应用的统一管理;项目实施形成的研究成果,均应标注“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临床技术创新项目”。
3.对于符合推广条件的项目成果,市医管局将组织在市属医院推广,发挥项目对市属医院相关专业发展的辐射作用。
牵头单位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承担成果的具体推广工作。
六、其他
(一)《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临床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等相关文件另行制定。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科教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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