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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广播电视台
滦县广播电视台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情况说明
2018年6月20日
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滦县广播电视台概况
1、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滦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滦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三、国有资产信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滦县广播电视台概况
一、部门职责
滦县广播电视台为隶属滦县县委宣传部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1、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对内外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创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努力推进全县四个文明建设,为党和人们服务。
2、编制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
3、负责台属广播电视设施的技术维护管理工作以及镇广播电视业务指导工作。
4、经营广播电视广告业务。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文秘、档案、信息、后勤、政保等项工作。
2、财务股。
负责单位财务工作。
广播电视台党支部。
负责广播电视台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所属事业机构
1、编审部。
负责广播电视宣传计划、指导以及稿件统筹、节目审批把关工作。
2、电视新闻中心。
负责滦县新闻采编工作,开办新闻节目。
3、电视专题社教中心。
负责广播电视各类专题、专栏节目采集工作。
4、广告部。
负责广告和文艺节目的承揽、采编、制作工作。
5、播音部。
负责各类宣传节目的配音工作以及为各类重大活动的主持播音工作。
6、综艺部。
负责综艺类节目的策划、编导和制作;负责各类主题晚会及大型文艺活动的策划、编导、主持、录制和后期制作。
7、技术部。
负责本单位采编播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指导使用及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组织参加业务技术评比活动。
8、播出部。
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播控和发射工作,包括对模拟、数字有线电视信号的收转以及微波信号、电视差转信号的收发等;正确使用并及时维护本部门收发设备及各类测试仪器;负责播控、发射信号的监控和安全管理,保证安全播出。
9、无线广播中心。
负责调频广播节目的采访、制作、播出及设备维护工作。
10、有线管理部。
负责与城区、农村两个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11、艺术制作部。
负责各类宣传栏目的艺术指导、节目包装工作,提升宣传水平和媒体竞争力。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情见附表)
第三部分滦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认真按照《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方法制度,严格评价标准,准确把握绩效评价的内容与方法,确保评价质量。
在财政的具体指导下,按方案规定的步骤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广播电视台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精心策划,推出一系列层次深、分量重、影响大的主题宣传策划活动,全方位总结我县十二五期间取得的各项成果,结合十三五战略布局,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在全县形成“树正气、讲团结、聚合力、促转型”的舆论导向,为圆满实现我县各项目标任务提供舆论保障。
同时增强外宣工作的敏感性和敏锐度,加强和上级台的联想沟通,争取在上级媒体播出更多稿件,提高滦县知名度和影响力。
在做好内外宣工作的基础上,集中人力物力,开办旅游栏目,以宣传滦州古城风景区为中心,发现亮点,挖掘典型,全面展示我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成果。
2、绩效评价结果。
完成内外宣稿件2200篇,全年安全优质播出3600小时,圆满完成安全播出各项工作。
二、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38万元,全部用于设备购置支出。
一是用于采购办公设备5.75万元,二是采购专用设备59.6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1726.86万元,其中:
房屋及建筑物238.72万元;公务用车33.19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通用及专用设备1445.86万元;家俱用具等9.09万元。
4、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单位:
万元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一、基本支出
655.14
707.82
707.82
人员经费
628.83
557.29
557.29
日常公用经费
26.31
150.53
150.53
二、项目支出
97.47
94.74
94.74
基本建设类项目
行政事业类项目
97.47
94.74
94.74
三、上缴上级支出
四、经营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17年总支出为802.56万元,基本支出为707.82万元,占总支出的88.2%,比2017年初预算增加52.68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业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为94.74万元,占总支出的11.8%,比2017年初预算减少2.73万元,主要原因是: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厉行节约;上缴上级支出为0万元;经营支出为0万元;对附属单位支出为0万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指标
本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减
一、年度收支情况(单位:
万元)
—
—
—
1.本年收入
784.6
606.19
178.41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84.6
606.19
178.4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2.本年支出
802.56
580.74
221.82
其中:
基本支出
707.82
535.22
172.6
(1)人员经费
557.29
484.74
72.55
(2)日常公用经费
150.53
50.48
100.05
项目支出
94.74
45.52
49.22
(1)基本建设类项目
(2)行政事业类项目
94.74
45.52
49.22
经营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
30.55
48.51
-17.96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0.55
48.51
-17.9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017年收入为784.6万元,年初预算收入752.6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1.99万元,主要原因是:
开办新栏目,业务支出增加;比2016年决算收入增加178.41万元,主要原因是: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17年决算支出80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82万元,占总支出的88.2%,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172.6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业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94.74万元,占总支出的11.8%,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49.22万元,主要原因是:
开办新栏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部门基本支出707.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7.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73%,日常公用经费150.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27%。
公用经费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其中:
办公费5.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27万元、维修维护费31.61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48.29万元、水电费13.9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7.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5万元、租赁费4.01万元、培训费0.31万元、劳务费23.98万元、专用材料费4.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49544元,比2017预算减少456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24544元,其中:
2017年公务接待费0元,2017年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0次。
与2017年预算持平;与2016年决算持平。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544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56元,原因是:
厉行节约、严格管理;比2016年决算增加24544元,原因是:
增加一辆公务用车。
2017年公车购置费0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与2017年预算持平;比2016年决算公务用车增加一辆,增加原因:
工作需要,财政划拨。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2017年因公出国团组数及人数0,与2017年预算持平;与2016年决算持平。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单位:
万元
预算数
2017年支出数
2016年支出数
2017与2016年决算增减变化
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因公出国组团及人数
0
0
0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4.95
2.5
2.45
公车购置费
0
0
0
0
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0
0
0
0
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2
2
1
1
公务接待费
0
0
0
0
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0
0
0
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中央或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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