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岗位安全职责.docx
- 文档编号:27437566
- 上传时间:2023-07-01
- 格式:DOCX
- 页数:25
- 大小:33.25KB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岗位安全职责.docx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岗位安全职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岗位安全职责.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岗位安全职责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岗位安全职责
一、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管理者,经总经理授权后,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全权领导责任,对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负有组织和监控联络的责任,同时拥有监督检查督办权、报告反映权和相应的决策权。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任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组织和监督检查责任。
三、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和安全目标规划,领导和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安全竞赛、安全整顿、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活动,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落实专人跟踪整改情况。
四、对安全实施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并督促实施。
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
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和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六、发生重特大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参加特大事故苗头及重大以上事故调、分析、处理,查清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七、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总经理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负责提出须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安全工作议题。
八、主持安全日常事务工作,签发安全文件,抓安全典型,总结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九、严格执行一票否决权及相应的决策权,准确行使安全监督检查权。
行车司机的安全职责
1、熟悉行车的用途、装备、操作方法及保养规则。
2、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则
3、在行车开始操作前应做到:
在主开关接电之前,司机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并将驾驶室的门关好。
行车工作时,严禁桥架和大车轨道上有人。
4、行车在每次开动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电铃)。
5、必须注意被吊起的重物,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
6、司机必须与下面操作工紧密配合,步调一致。
移动和升起重物时,只应听从带班人员所发出的信号进行,但停车信号不论由谁发出,均应立即停车。
7、行车及起重小车必须以最缓慢的行速,在不撞碰档架的条件下,逐步靠近边缘位置。
8、行车的控制器应逐步开动,在机械完全停止运转前,禁止将控制器从顺转位置直接反倒逆转位置来进行制动,但用作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9、司机要保证防止行车与另一行车相碰撞,在一台行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方允许用另一台行车来移动这台行车,在这种情况下两台行车无负荷,必须用最低的速度缓慢的移动。
10、在电压显著降低和电力输送中断的情况下,主电源开关必须断开,而且所有控制器处在零位上。
11、行车的电动机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剧烈时,尽快将所有控制器打倒零位;切断控制总开关,然后将配电柜中总电源开关切断,司机以信号通知下面操作工要警戒任何人不准在重物下方通行。
12、行车起升重物或放下钩子时,司机不得离开。
13、运行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报告有关部门,下班没有修复时要报告接班司机。
14、当行车工作业完毕后,吊具应升到上面的位置,使控制器处在零位,并断开控制总开关。
15、清扫擦抹起重设备,再一次检查各部分情况,为下一班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16、操作完毕后行车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点上。
17、每月一次定期检查,各行车钢丝绳,制动器等有关不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整改。
运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安全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二、组织制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危险货物运输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组织制定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处理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组织召开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六、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使用,保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安全带的使用管理规定
安全带是用来保护高空及高处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防护用品之一,正确使用安全带是防止现场高空工作人员高空跌落伤亡事故,保证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加强安全带的日常使用管理,对保护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使用安全带的规定:
1、凡进入生产工作场所,在距地面1.5米及以上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2、凡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3、凡在架构、主变、杆塔及其它高处作业而又有换位的工作,不但应使用安全带还应使用安全绳。
4、安全带及安全绳不得用于吊送工具材料或其它工作用具。
二、安全带的日常管理规定:
1、安全带应在每次使用前都应进行外观检查。
2、对使用中的安全带每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3、安全带每年要进行一次静负荷重试验。
4、安全带每次受力后,必须做详细的外观检查和静负荷重试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6、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
带子使用期定为3至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7、安全带使用2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抽验一次,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206N(225Kgf)拉力拉5min,无破断可继续使用。
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以80kg重量自由坠落试验,若不破裂,该批安全带可以继续使用,对抽试过的样带,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继续使用。
三、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方法:
1、安全带应系在腰下面、臀部上面的胯部位。
2、安全带的小皮带系紧,这样在高处作业时,腰部不易受伤。
3、安全带要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
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加装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例外。
4、使用中的安全带及后备绳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并要检查是否扣好。
安全绳要系在同一作业面上,禁止挂在移动及带尖锐角不牢固的物件上,严禁低挂高用。
5、使用中的安全带及后备绳的挂钩锁扣必须在锁好位置。
6、由于作业的需要,安全绳超过3米应加装缓冲器,这样一旦发生高处坠落,能减少1/4的冲击力,或者采用自锁加速差式自控哭可以使坠落冲击距离限制在1.5米以内。
7、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8、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联接环上用。
四、以下不正确使用安全带的行为都应视为违章:
1、双控安全带系在腰部。
(一旦发生高处坠落,坠落者腰部易受损伤)。
2、在高空作业时,只使用安全带,不使用安全绳。
3、在作业转移时,为图方便,安全带及安全绳都不使用。
4、安全带低挂高用。
5、作业人员在附件安装分项工程中,下瓷瓶卡导线时,安全绳扣在横担上,而安全带扣在导线上。
(若导线脱落,作业人员要受到严重伤害)。
6、为图转移方便,安全绳过长。
(发生作业人中员坠落,腰部易受到伤害)。
施工工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道路、车辆交通实行统一管制。
2、进出施工生产现场的任何车辆必须接受执勤保安人员的严格检查,任何
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工程车辆须保持良好的运输状况,否则取消在施工现场的运输资格。
4、车辆驾驶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出驾驶室要戴好安全帽,着装符合要求等。
5、任何车辆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占道,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或道路的交通管理规定。
6、履带式起重、运送车辆,严禁在砼路面油路面上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行走。
7、道路切断或破坏处应设警示和道路走向标志,夜间加装红色信号灯并在断路区域周边设防护栏。
10、为保证道路畅通,禁止任何单位在通行的道路上摆放物品或用做施工场地,不得在道路上随意丢弃垃圾等杂物。
11、对驶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限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特殊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车辆加油卡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本公司车辆用油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功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所有车辆实行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加油站定点在珠海市中南方洲南屏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卡实行专人管理。
二、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加油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车辆用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监督和控制。
三、综合管理部设专人管理油卡(以下简称油卡专管员),首次领取油卡时,应在综合管理部填写《油卡信息登记表》进行备案。
油卡一经备案,如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
如油卡临时损坏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进行加油时,请油卡专管员及时报综合管理部进行处理。
四、使用油卡时保持卡面清洁,不得折弯,专管员须对油卡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办卡油站办理挂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车辆需使用油卡时,可直接在油卡专员处进行领取,领取时填写《油卡领用登记表》,以备综合管理部及其相关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监督。
六、油卡专管员应及时了解车辆油卡的使用情况,信时向综合管理部申请油卡充值。
并于每次充值之前将上一次的使用登记表交综合管理部进行备案。
七、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车辆使用有员在使用前仔细检查车辆情况,如需加油请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并要油卡专管员处进行备案,否则,将不予报销。
八、加油责任到每车每个人,每辆车配备加油卡只限本车使用。
不得转用或私用,加油完毕后设备会自动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当天加油当天将小票交到综合管理部前台办公处,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或者是小票丢失时,当日须向综合管理部说明情况由司机做好加油记录,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九、综合管理部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派车申请表》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对。
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加油费自己承担,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私自使用加油卡,给予驾驶员两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车队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则,严格执行公司各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方针政策及制度。
2、负责公司营运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现营运生产安全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会议。
3、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补充、完善、检查和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协助公司领导处理好安全事故。
4、对发生事故的车辆,接到报案后,立即赶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勘察和对车辆人员的施救和抢救工作。
5、积极配合负责人经常上路检查,纠正违章,禁止带病车辆参加营运,做好对车辆安全系统技术状况的定期检查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负责道路交通道路事故现场和事故的善后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事故发生原因分析,组织召开必要特殊事故现场会。
7、作好每次召开全会的记录妥善保管安全事故的有关原始资料及凭据。
8、听从指挥,服从安排,热忱服务,认真完成公司领导、队长交办的临时任务。
厂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选厂交通安全管理,保持厂区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防止厂区内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标志牌、道路交通设施、绿化带等不受机械车辆损坏;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厂区道路干净、整洁,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机动车辆。
管理部门及职责
1、生产科为全厂所有机动车辆主管部门,负责对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及所属车辆的维护、保养、检查。
2、安全环保科负责现场安全监管,安全检查。
定义
厂内机动车辆是指在厂区(含生产作业区域)行驶的各种车辆,即:
汽车、装载机、挖机、摩托车、叉车、外单运送材料的载重卡车。
管理内容
第一条 凡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持有效的行驶证并有完整的车牌号,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及车辆行驶相关证件,经生产科登记备案,在安全环保科签订安全协议并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准许在进入厂区作业(外来运送材料车辆除外),否则不准在厂区从事营运。
第二条 进入厂大门及转弯、过磅时机动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厂内道路行驶时不得超过15公里/时,禁止超速行驶。
第三条 消防、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只有在执行任务时方允许使用警报器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超速行驶,其它车辆及行人应迅速避让。
第四条 运矿车辆运输时严禁超速行驶,并有可靠的防泄漏/抛洒的措施。
第五条 机动车在行驶中,前后车之间应根据车辆行驶速度和气候情况,保持随时可以制动安全的距离。
第六条 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调头转弯、通过交叉路口及大门口时应减速慢行,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挖机、装载机等机械车辆带物行驶或调头转弯时,必须将物品放至较低位置行驶,以防止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晃动及物品坠落所造成的损坏。
第七条 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的贮存仓库区域限制车辆进出,摩托车禁止进入危险品仓库;机动车辆运送货物要捆扎牢固。
第八条 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车库或指定的停车处,禁止在转弯处、交叉路口、消防设备和消火栓旁停放各种机动车辆,不准停放在坡度大于5%的路面上。
第九条 在厂区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厂区交通安全规定,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 厂区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都必须有驾驶证才能驾驶车辆,无驾驶证者不得驾驶车辆,否则按违章处罚;若造成事故的,应从重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在厂内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并先设法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及时主向管部门和安全环保科报告,听候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先做好现场调查记录,查找事故原因,严格区分事故责任,在事故处理的同时应研究制订出有关防范措施,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外来车辆的安全管理由对口联系部门负责,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它异常情况时由对口部门负责处理,安全环保科将视其严重程度对管理及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事故处理
第十四条 厂区所有机动车辆必须进行定期检查与日常维护保养并建立台帐(维护保养、车辆运行、定期检验),检查发现一次考核100元,第二次考核2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十五条 厂区机动车辆应按交通部门规定每年必须进行一次验车审核,验车审核单据交生产科备案,未做到一次性考核100元,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得行驶。
第十六条 机动车辆在出车前及停车后都必须进行认真检查,检查项目按保养规程进行;在行驶途中,应随时观察车辆零部件和车辆运输的工作状况是否处理正常状态,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处理,如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排除,严禁带病行驶,未做到一次性考核100元。
第十七条 对不遵守选厂有关规章制度、不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管理的,调度应提出口头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予200元及以上的处罚;
第十八条 对不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且造成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按情节轻重处罚200-500元。
第十九条 不服从指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乱停乱放而造成厂区道路堵塞,交通混乱,影响进出其它车辆正常作业,除批评教育外,并给予当事人100-200处罚元。
第二十条 任何车辆撞(压)挂坏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除照价赔偿外每次考核100-300元。
第二十一条 厂区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在运输作业行驶途中,一律不准载人;若违反规定,首先要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在厂区道路上维修车辆,污染地面及乱扔饭盒等垃圾杂物的,除责成当事人清除污染物外,另罚款50-200元。
第二十三条损坏绿化(树木、花草等)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第二十四条全厂员工如及时向生产科、安全环保科举报上述情况,并经查实的将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奖励。
车辆保险员工作职责
⒈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车辆保险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⒉所开展的一切工作向安全科科长负责。
⒊负责全司车辆保险费用的征、缴工作和保单的核对、建档及管理工作,保证每台车辆及时、足额参保。
⒋负责起草车辆保险的计划、报告、总结等文字工作及车辆保险文书档案的管理、入档工作。
⒌发生车损、人伤事故,在接被保险人报案后24小时内向保险人报案,并做好事故登记和理赔资料的收集工作,在结案后及时上交保险人索赔。
⒍负责配合保险人对车损事故赔款的核对和相关协调工作,保证赔款及时到帐。
⒎负责配合财务部门,做好与保险人对车损事故赔款的倒帐工作,保证索赔资金及时到位。
严禁私自授权他人直接到保险人处领取赔款。
⒏负责车辆过户、下户的保险关系转移、接收以及缴纳部分的退还工作和应缴部分的清缴工作。
⒐负责车辆保险业务的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⒑所开展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⒒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平巷轨道人力推车运输管理规定
一、每个推车人员必须熟悉推车路线坡度大小、弯道半径大小情况熟悉信号规定推车前一定要检查轨道是否合格矿车有无问题车辆装载是否符合规定沿线有无障碍物如有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二、推车时一次只能推一辆车。
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同方向推车时在坡度小于5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30米。
三、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
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时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四、在车场推车时推车工必须听从挂钩工指挥在机械运输巷道推车时严禁同一区段机动车辆与人力推车同时行驶在南北大巷推车时须有专项安全措施。
五、推车时推车工应站在矿车后方目视前方平握矿车扶手推花车时手握直框架同时要集中精力耳听后方随时防止后面突然来车。
轨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六、多人多辆推车时必须设一名现场指挥人员在推车时要手持打掩棍以便紧急时停车。
七、在任何情况下推车严禁放飞车、蹬车、扒车随时注意棚梁及巷道两侧以免碰伤或挤伤。
八、在推车至停放地点后将车辆按规定停稳挡好以防车辆自溜。
车辆强制维护制度
为了遵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计划修理的原则,对机动车的维修保养作如下规定。
1、机动车辆维护保养的等级分为一保、二保、三保、大修四个级别。
一保应随同例保一起由驾驶员在出车前后的时间里去完成。
二保、三保、大修由修理厂完成,各级保养必须按保养的范围同时进行。
2、车辆的积极维修保养,必须根据保养的作业范围及技术范围高质量、标准地完成,要求每隔10000公里作一次全面的一级保养;每隔24000公里作一次二级保养;每隔40000公里作一次三级保养;每隔100000公里作一次大修。
3、车辆的二保、三保的大修的计划由车队统一安排,并填写车辆维修通知单两份,一份报公司,一份通知修理厂,待批准后立即停车维修保养。
4、各类车辆出现临时的故障需要维修时,由车队直接安排修理。
5、凡在修车辆必须安装限速片,并给予1000公里的走合期后,方能恢复正常运输作业。
党支部创建“安全屏障”工程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安全是路运输的永恒主题,是实现路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运输生产一线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运输生产一线党支部和党员在确保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道部政治部、路党委关于创建党支部“安全屏障”工程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党支部“安全屏障”工程的指导思想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确立“融入”意识,深化安全教育,加强现场分析,强化过程控制,突出保证作用,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确保运输安全生产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三条 实施党支部“安全屏障”工程应把握以下原则:
融入中心的原则;以人为本的原则;重在补强的原则;一体管理的原则;求实重效的原则。
第四条 要通过创建活动,达到以下目标:
党内消灭责任行车事故,责任职工人身轻伤以上事故,责任火灾、爆炸、旅客中毒事故,杜绝严重“两违”。
第二章 创建途径
第五条 创建“安全屏障”工程以“岗区”活动为主要途径。
岗区的基本内涵是:
“岗区”的基本内涵:
“岗”是指党员责任岗。
根据一个月内党员作用发挥情况,党员可评为党员先锋岗、达标岗和失格岗;“区”是指党员干部和非党干部(包括工长)的包保责任区,根据一个月内作用发挥情况,可评为红旗责任区、达标责任区和失格责任区。
第六条 岗区的划分
“岗区”的设立要体现出“非岗即区、岗区分开,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发挥作用,有利于考核管理”的总体原则,党员设责任岗,工区设责任区。
责任岗的建立:
本着一人一岗,以岗定责的原则,凡在职的党员(含科室干部,责任区负责人除外)建立党员责任岗。
责任区的建立:
以干部作用的辐射面为界限,划分责任区。
1、车间责任区的建立,以各工区为单位建立责任区,各工区工长为责任区负责人;2、科室责任区的建立。
以科室为单位建立责任区,各科室主任为责任区负责人。
责任区负责人只设区,不建岗。
段党委将适当调整党员分布,使每个班组至少有一名党员。
第七条 岗区档次评定标准
党员责任岗。
党员自身无违章、身边无事故,标准化作业好、完成任务好、遵章守纪好、政治思想好、党风路风好、带头作用好、业务能力强的为先锋岗;党员自身无违章、身边无事故的为达标岗;党员发生责任行车B类以上事故或人身轻伤以上事故,发生责任火灾、爆炸、旅客中毒事故,发生违法犯罪或严重“两违”的为失格岗。
包保责任区。
政治理论学习好、思想政治工作好、生产经营任务完成好、职场管理好、技术业务好、遵章守纪联控作用强,责任区内无B类以上违章违纪、无路风不良反映的为红旗责任区;责任区内无B类以上违章违纪、无路风不良反映的为达标责任区;发生责任行车B类以上事故,人身轻伤以上事故及责任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一般路风事件,责任区内发生职工个人或集体越级到段级以上部门上访的为失格责任区。
各支部要根据段党委的总体要求,细化党员责任岗和包保责任区的评定标准,标准要简便易行,突出本支部的工作特点和安全重点,标准要通过支委会讨论决定。
第三章 创建要求
第八条 突出经常性,强化安全教育
段党委每半年、各党总支、支部每季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思想教育。
段党委在月度例会上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针对月度安全重点工作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各党总支、支部要在月度安全分析会、月度工作例会或施工例会上,进行安全专题教育,宣传安全形势,剖析设备、管理、“两违”等方面的问题,一并记在车间会议记录簿上。
班组要结合施工例会、班组政治学习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各党总支、支部的板报、班组思想政治工作园地等宣传阵地,要重点突出安全内容的宣传,不断强化党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增强遵章守纪和执行标准化作业的自觉性,真正筑牢安全第一的思想防线。
第九条 突出问题管理,强化安全分析
段党委、各党总支、支部每月要与同级行政共同开好安全分析会,在共同查找安全问题的基础上,侧重分析党内“两违”及安全卡控措施落实情况,找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措施,强化整改。
党员发生责任行车B类事故、人身轻伤事故,党总支、支部应召开专题分析会,并将分析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段党委;党员发生责任行车A类事故、人身重伤及死亡事故,段党委要进行重点解剖,从党组织和党员作用角度,深入剖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干部职工思想分析,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文字材料报段党委。
第十条 突出骨干作用,强化安全包保
建立段党委、党支部、党员三级包保网络。
结合领导班子包保车间的任务分工,党委成员对运输一线党支部亲自包保联系,强化工作指导,了解包保支部的安全概况和安全重要信息,并亲自组织分析,跟踪落实。
党支部和党小组长要对安全上薄弱党员和不放心职工进行重点包保,党支部要建立薄弱人包保台帐,做到人数清、自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交通运输 安全 知识 副总经理 总经理 助理 岗位 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