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工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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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工作手册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
统计工作手册
天津市统计局印制
二○一一年十二月
目 录
一、总说明…………………………………………………………1
二、资料准备
(一)企业各类执照、证书等相关材料……………………………2
(二)房地产项目各类手续、批复等相关材料……………………3
(三)建立企业内部各部门台账制度………………………………5
1.财务部门
资金及费用进度单(表一)…………………………………5
财务部门台帐(台帐一)……………………………………8
2.工程建设或监理部门
工程建设进度单(表二)……………………………………9
工程建设台帐(台帐二)…………………………………11
3.销售部门
楼盘销售进度单(表三)…………………………………12
楼盘销售台帐(台帐三)…………………………………14
三、报表填报
(一)定报报表填报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MLK101-1表)…………………………15
(2)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204-1表)…………………18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和土地情况(X204-2表)……………23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财务指标(TX203表)………………25
(二)年报报表填报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26
(2)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104-1表)…………………28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和土地情况(X104-2表)……………31
(4)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财务状况(X103表)…………32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解我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情况,为市委、市级政府及各个区县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以及《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特制定本手册。
(二)本手册目的在于提高房地产开发统计人员,特别是广大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利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
本手册是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者的专业工具书,对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的含义、数据来源及填报方法进行了明确,以便各级统计人员在工作中参照执行。
(三)房地产开发统计范围
房地产开发统计范围包括:
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建设公司及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统一开发的包括统代建、拆迁还建的住宅、厂房、仓库、饭店、宾馆、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和配套的服务设施、土地开发工程,如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通讯、平整场地等基础设施工程。
(四)填报单位具体规定
1.统计调查单位指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的单位,不包括单纯的房地产管理、代理与经纪的企业或单位。
2.统计调查单位一般指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单位。
3.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按企业所在地进行统计。
跨地区进行开发活动并在开发地进行工商登记且具备法人资格的,纳入开发活动所在地统计范围;未进行工商登记的,由企业所在地进行统计。
(五)统计报表及指标解释取自天津市统计局制定的《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各类报表金额、面积指标一律不取小数。
(六)本工作手册由天津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二、资料准备
(一)企业各类执照、证书等相关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房地产项目各类手续、批复等相关材料
1.土地出让合同及票据
2.施工许可证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
(三)利用进度单建立企业内部各部门台账制度
房地产开发统计制度中指标数据所涉及的范围较广,所需要的资料较多,单一部门难以完全填报全部数据,需企业内部各部门通力合作、相互补充方能完成,因此务必按照以下方式采集企业财务部门、工程建设或监理部门以及销售部门的月度进度单建立部门数据统计台账制度,便于按时按质完成统计报表任务。
表一:
财务部门资金及费用进度单
单位:
万元
指标
20年月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第一部分资金状况
(数据来源于企业财务账簿中的相应数据,注意填报相应会计目录的发生额,而不是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
本年资金来源合计
1.上年末结余资金
2.本年资金来源小计
(1)国内贷款
其中:
银行贷款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2)利用外资
其中:
外商直接投资
(3)自筹资金
其中:
自有资金
股东投入资金
借入资金
(4)其他资金来源
其中:
定金及预收款
个人按揭贷款
各项应付款合计
其中:
工程款
第二部分其他费用支付
(不指经营中财务上的其他费用。
而是包括土地出让金、大市政费、四源费(煤、热、自来水、污水)、不可预见费、旧房屋购置,基本畜禽支出,林木支出,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土壤改良、城市绿化,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购置及迁移补偿费,政府收费,勘察设计费,研究实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机械转移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土地占用、使用费,建设期应付利息,包干结余,企业债券发行费,合同公证费及工程质量监测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坏帐损失,固定资产亏损及损失等。
以支付凭证为依据,分项目填报)
(项目一)其他费用
其中:
旧建筑物购置费
土地购置费
(项目二)其他费用
其中:
旧建筑物购置费
土地购置费
(项目…)其他费用
其中:
旧建筑物购置费
土地购置费
注:
“(项目一)”可用该项目名称或在统计报表中的项目代码取代,以便于土地出让金支付情况与开发项目相互对应。
本年资金来源合计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在本年内收到的可用于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各种资金来源数之和,包括上年末结余资金、本年度内拨入、借入或以各种方式筹集的资金。
上年末结余资金指上年资金来源中没有形成投资额而结余的资金。
包括尚未用到工程上去的材料价值、未开始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价值及结存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
可根据有关财务数字填报。
上年末结余资金不能出现负数,即不能把上年应付工程、材料款作为上年末结余资金的负数来处理。
本年资金来源小计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实际拨入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
包括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
国内贷款指报告期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用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各种国内借款,包括银行利用自有资金及吸收的存款发放的贷款、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国内贷款、国家专项贷款(包括煤代油贷款、劳改煤矿专项贷款等),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贷款、国内储备贷款、周转贷款等。
银行贷款指向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借入的用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各项贷款。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指向除上述银行之外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借入的用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各项贷款。
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保险公司、金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公司(中心)等。
利用外资指报告期收到的用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境外资金(包括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对外借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出口信贷、外国银行商业贷款、对外发行债券和股票)及外商其他投资(包括补偿贸易和加工装配由外商提供的设备价款、国际租赁)。
不包括我国自有外汇资金(包括国家外汇、地方外汇、留成外汇、调剂外汇和中国银行自有资金发行的外汇贷款等)。
各类外资按报告期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成人民币“万元”计算。
外商直接投资指外国投资商在与中国企业(政府)合资、合作或独资中以外汇现金、设备(或实物)、技术、专利或其他方式投入的资金总量。
自筹资金指各地区、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筹集用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预算外资金。
自有资金指凡属于房地产企业(单位)所有者权益范围内所包括的资金,是按财务制度规定归企业支配的各种自有资金。
包括企业折旧资金、资本金、资本公积金、企业盈余公积金及其他自有资金,也包括通过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
股东投入资金指项目单位从股东处融入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
项目单位的股东为项目建设投入的资金,如果不是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各级财政资金或外资,应做为自筹资金统计。
来源于项目单位总公司或上级部门的资金,也应归入此类。
借入资金指项目单位从其他单位(不包括股东)筹集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但不包括财政资金、贷款和外资。
其他资金来源指在报告期收到的除以上各种资金之外其他用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资金。
包括国家预算内资金、债券、社会集资、个人资金、无偿捐赠的资金及用征地迁移补偿费、移民费等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资金。
定金及预收款定金是为使甲乙双方按约定签订正式经济合同,实现房屋交易,根据有关规定由购房者或单位在报告期交纳的押金。
预收款是甲乙双方签订购销房屋合同后,在报告期由购房者或单位交付的首付款及各种手续费(包括其中的外汇)。
个人按揭贷款又称“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是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98]190号)中规定,贷款人(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采用分期偿还方式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
它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
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商品房时以其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从1999年2月开始,个人住房贷款可扩大到借款人自用的各类型住房贷款(《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银发[1999]73号)。
本年各项应付款合计指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应付未付的投资款。
包括应付工程款、应付器材款、应付工资、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应交基建收入、应交投资包干结余、应交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应交预算调节基金及其他应交款。
各项应付款填报本报告期实际增加数(或发生数),不是填报开始建设以来的累计数。
工程款指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应付未付给施工单位(乙方)的工程投资款。
台账一:
财务部门台账
单位:
万元
指标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第一部分资金状况(数据来源于企业财务账簿中的相应数据,注意填报相应会计目录的发生额,而不是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
本年资金来源合计
1.上年末结余资金
2.本年资金来源小计
(1)国内贷款
其中:
银行贷款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2)利用外资
其中:
外商直接投资
(3)自筹资金
其中:
自有资金
(4)其他资金来源
其中:
定金及预收款
个人按揭贷款
各项应付款合计
其中:
工程款
第二部分其他费用支付(不指经营中财务上的其他费用。
而是包括土地出让金、大市政费、四源费(煤、热、自来水、污水)、不可预见费、旧房屋购置,基本畜禽支出,林木支出,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土壤改良、城市绿化,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购置及迁移补偿费,政府收费,勘察设计费,研究实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机械转移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土地占用、使用费,建设期应付利息,包干结余,企业债券发行费,合同公证费及工程质量监测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坏帐损失,固定资产亏损及损失等。
以支付凭证为依据,分项目填报)
(项目一)其他费用
其中:
旧建筑物购置费
土地购置费
(项目二)其他费用
其中:
旧建筑物购置费
土地购置费
(项目…)其他费用
其中:
旧建筑物购置费
土地购置费
表二:
工程建设进度单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指标
20年月
当月发生(万元)
本年累计(万元)
配套工程投资
建筑工程投资
合计
住宅
其中:
90平方米及以下
其中:
144平方米以上
其中:
别墅、高档公寓
办公楼
商业营业用房
其他
安装工程投资
合计
住宅
其中:
90平方米及以下
其中:
144平方米以上
其中:
别墅、高档公寓
办公楼
商业营业用房
其他
设备工器具购置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配套工程投资:
指为供出售、出租用的商品房屋工程配套的服务设施所完成的投资额。
具体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小区内道路建设、绿化建设和其他必要设施所完成的投资。
数据来源于工程预算完成工作量所产生的价值,按工程预算分类,每类工作量完成的形象进度乘以其单价再加总。
配套工程既包括小区内道路、桥梁、绿化、景观、公用健身设备等,又包括小区配套的学校、幼儿园、会所和物业管理房屋等。
建筑工程投资:
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
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
数据来源于工程预算完成工作量所产生的价值。
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建筑工程投资以工程形象进度即工程预算完成工作量分别乘以预算价格汇总产生,而不能简单以财务实际支付。
安装工程:
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又称安装工作量。
数据来源于工程预算完成工作量所产生的价值。
该指标的填报原则与建筑工程相同,其投资额是通过对设备、装置等的安装以及试运行来实现的。
实际工作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安装工程可能会出现以下统计制度允许的变化:
1、开发企业将一般设备安装工程委托给承建项目的建筑公司,则安装工程包含在建筑工程当中;2、开发企业购买的设备由生产企业负责安装,设备、工器具购置总价款包含安装费用。
设备、工器具购置:
指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转化为固定资产的购置活动,包括建设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
数据来源于采购部门出库单。
实际工作中,开发企业为保证项目质量,一般自己购置设备、工器具,填报原则应为领用或安装即计算投资额。
如果由建筑承包企业代购设备及安装,则可能漏填此项指标,应予以关注。
投资额按工程用途分组:
1.住宅:
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
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
住宅按照用途可以划分为经济适用住房和别墅、高档公寓等。
按照户型结构可以划分为90平方米以下住房,144平方米以上住房等。
(1)别墅、高档公寓:
指建筑造价和销售价格明显高于一般商品住宅的商品住宅。
别墅一般指地处郊区,独立成栋的商品住宅;高档公寓一般指地处市内高尚社区,高层或多层的商品住宅。
别墅、高档公寓的确定标准:
一是经有房地产投资计划审批权的主管部门审批建设的别墅、高档公寓开发项目;二是销售价格高于当地同等地段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一倍以上的别墅、公寓开发项目。
该指标可以分析房地产投资结构,反映高收入家庭商品住宅的供求平衡情况。
(2)90平方米以下住房:
是指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商品住宅中,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包括90平方米)的住房。
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现房应以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为统计标准,期房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规划设计面积进行统计,待住宅竣工交付使用后,应根据实际测绘面积进行相应调整。
(3)144平方米以上住房:
是指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商品住宅中,套型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不包括144平方米)的住房。
现房应以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为统计标准,期房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规划设计面积进行统计,待住宅竣工交付使用后,应根据实际测绘面积进行相应调整。
2.办公楼:
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使用的各类办公用房(又称写字楼)。
3.商业营业用房:
指商业、粮食、供销、饮食服务业等部门对外营业的用房,如度假村、饭店、商店、门市部、粮店、书店、供销店、饮食店、菜店、加油站、日杂等房屋。
4.其他:
凡不属于上述各项用途的房屋建筑物,如中小学教学用房、托儿所、幼儿园、图书馆、体育馆等。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指在报告期已经完成建造和开发过程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和土地开发面积的价值。
指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即为社会提供的固定资产,而且是在报告期内新增加的。
不是反映房地产开发企业本身固定资产的增加。
(指标设计目的:
反映开发企业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即为社会提供的固定资产,而且是在报告期内新增加的。
数据来源于项目成本核算资料。
填报房屋竣工价值,就要填报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
台账二:
工程建设台账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
指标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当月发生
本年累计
配套工程投资
建筑工程投资
合计
住宅
其中:
90平方米及以下
其中:
144平方米以上
其中:
别墅、高档公寓
办公楼
商业营业用房
其他
安装工程投资
合计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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