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管理案例分析.docx
- 文档编号:27430257
- 上传时间:2023-06-30
- 格式:DOCX
- 页数:25
- 大小:34.25KB
监理合同管理案例分析.docx
《监理合同管理案例分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监理合同管理案例分析.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监理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监理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合同管理部分
案例1(25)
【背景资料】:
对某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单位。
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和省外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03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
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承包单位11月5日方提交投标保证金。
11月3日由招标办主持举行了开标会,但本次招标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
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证了施工合同。
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证了书面协议,表明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用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
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
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终止合同。
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
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指出该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上述上述质量事故发生后,在事故调查前,总监工程师应做哪些工作?
3.上述返璞归真质量事故的调查组应由谁组织?
监理单位是否应参加调查组?
说明理由.
4.上述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由谁提出?
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完成哪些工作?
该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由谁提出?
5.建设单位与甲承包单位所签协议是否具有与施工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问题1:
(1)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不同的资格要求不妥。
因为公开招标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有所不同不妥。
因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3)由招标办主持开标会不妥。
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代理人主持。
(4)乙承包单位提交保证金迟于规定时间不妥。
因为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提交。
对招标人招标失败造成投标单位损失不予补偿。
因为招标对投标人不具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
问题2:
总监理工程师应做的工作:
(1)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承包单位停止相关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
(2)要求承包单位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
(3)要求承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报告。
问题3:
质量调查组应由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因为该质量事故属于一般质量事故。
监理单位应该参加调查组。
因为该事故是由于承包单位为赶工而拆模过早造成的。
问题4:
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完成下列工作:
(1)签发《工程复工令》;
(2)监督技术处理方案的实施;
(3)组织检查、验收。
该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由甲承包单位提出。
问题5:
建设单位与甲承包单位所签协议具有与施工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因为合同履行中,双方所签书面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不予受理甲承包单位的诉讼请求。
因为仲裁与诉讼两者只可选其一。
案例2(26)
【背景材料】
监理单位承担了某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任务,该工程由甲施工单位总承包。
甲施工单位选择了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经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合格的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熟悉图纸时发现,基础工程部分设计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
总监理工程师随即致函设计单位要求改正并提出更改建议方案。
设计单位研究后,口头同意了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改方案,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将更改的内容写成监理指令通知甲施工单位执行。
问题1:
请指出总监理工程师上述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正确处理?
事件2:
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施工单位的分包工程部分存在质量隐患,为此,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向甲、乙两施工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
甲施工单位回函称:
乙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是经建设单位同意进行分包的,所以本单位不承担该部分工程的质量责任。
问题2:
甲施工单位的答复是否妥当?
为什么?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整改通知是否妥当?
为什么?
事件3: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时发现,甲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未经报验的建筑材料,若继续施工,该部位将被隐蔽。
因此,立即向甲施工单位下达了暂停施工的指令(因甲施工单位的工作对乙施工单位有影响,乙施工单位也被迫停工)。
同时,指示甲施工单位将该材料进行检验,并报告了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对该工序停工予以确认,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报告了建设单位。
检验报告出来后,证实材料合格,可以使用,总监理工程师随即指令施工单位恢复了正常施工。
问题3:
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有权签发本次暂停令?
为什么?
下达工程暂停令的程序有无不妥之处?
请说明理由。
事件4:
乙施工单位就上述停工自身遭受的损失向甲施工单位提出补偿要求,而甲施工单位称:
此次停工是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问题4:
甲施工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
为什么?
乙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事件5:
对上述施工单位的索赔建设单位称:
本次停工是监理工程师失职造成的,且事先未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因此,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停工造成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监理单位承担。
问题5:
建设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
为什么?
【参考答案】
问题1:
总监理工程师不应直接致函设计单位。
因为监理人员无权进行设计变更。
(监理与设计是远层关系,无任何合同关系,通过甲方来联系)
正确处理:
发现问题应向建设单位报告,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要求。
问题2:
甲施工单位回函所称,不妥。
因为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整改通知,不妥。
因为整改通知应签发给甲施工单位,因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问题3:
专业监理工程师无权签发《工程暂停令》。
因为这是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力。
下达工程暂停令的程序有不妥之处。
理由是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前,应与建设单位协商后实施。
问题4:
甲施工单位的说法不正确。
因为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乙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甲施工单位承担。
(乙施工单位的停工损失是由甲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报验,造成停工引发乙施工单位相继停工。
)
问题5:
建设单位的说法不正确。
因为监理工程师是在合同授权内履行职责,施工单位所受的损失不应由监理单位承担。
案例5(30)
【背景材料】
建设单位将某建设工程项目委托某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
在委托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所作的某些规定如下。
1、在施工期间,任何工程设计变更均须经过监理方审查、认可,并发布变更指令方为有效,实施变更。
2、监理方应在建设单位的授权范围内对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施工监理。
3、监理方发现工程设计中的错误或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时,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4、监理方仅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实施监督控制,业主则实施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任务。
5、监理方在监理工作中应维护业主的利益。
6、监理方有审核批准索赔权。
7、监理方对工程进度款支付有审核签认权;业主方有独立于监理方之外的自主支付权。
8、在合同责任期内,监理方未按合同要求的职责履行约定的义务,或委托人违背对监理方合同约定的义务,双方均应向对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9、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0、当委托人认为监理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的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
监理方承担违约责任。
11、在施工期间,因监理单位的过失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支付给建设单位相当于质量事故经济损失20%的罚款。
12、监理单位有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指令的权力。
【问题】
以上各条中有无不妥之处?
怎样才是正确的?
【参考答案】
1、第1条不妥。
正确的应是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在业主,任何设计变更须经监理单位审查后,报业主审查、批准、同意后,再由监理单位发布变更指令,实施变更。
2、第2条正确。
3、第3条不妥。
正确的应是: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时,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4、第4条不妥。
正确的应是:
监理单位有实施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三方面的监督控制权。
5、第5条不妥。
正确的应是:
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单位在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6、第6条不妥。
正确的应是:
监理单位有审核索赔权,除非有专门约定外,索赔的批准、确认应通过建设单位。
7、第7条不妥。
正确的应是:
在工程承包合同议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有审核签认权;未经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建设单位不支付工程进度款。
8、第8条正确。
9、第9条正确。
10、第10条正确。
11、第11条不妥。
正确的应是:
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建设单位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建设单位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12、第12条不妥。
正确的应是:
监理单位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案例6(31)
【背景材料】
建筑单位将一钢筋混凝土桥梁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和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委托给某一监理公司,并签订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在施工招标前,该监理公司编制了在招标过程中可能涉及招标的各种有关文件。
在这些有关文件中,对其中的一种作为承包商据以编标的招标文件提出了下列主要内容:
1、桥梁工程的综合说明;
2、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
3、工程量清单;
4、桥梁工程的施工方案;
5、主要设备及材料供应方式;
6、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
7、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
8、施工项目管理机构;
9、合同条件。
【问题】
1、在招标准备阶段应编制和准备好招标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种文件,你认为这些文件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2、上述施工招标文件内容中哪些不正确?
为什么?
除所提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正确内容外,还缺少哪些内容?
【参考答案】
问题1答案:
在招标阶段应编制好招标过程可能涉及的有关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广告;
(2)资格预审文件;(3)招标文件;(4)合同协议书;(5)资格预审和评标方法;(6)编制标底的有关文件。
问题2答案;
文中第4、6、8条内容不正确。
因为第4条施工方案和第6条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以及第8条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均属于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而不是招标文件内容。
除文中第1、2、3、5、7、9条外,在招标文件中尚应有:
投标须知、技术规范和规程、标准,以及投标书(标函)格式及其附件、各种保函或保证书格式等。
案例7(32)
【背景材料】
建设单位将一钢筋混凝土结构45层商贸大厦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和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委托给某一监理公司,并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问题】
1、向招投标管理部门申请招标前,监理单位应协助业主取得哪些文件?
该监理单位建议业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并在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者应具有一级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与施工联合体共有8家。
在开标会上,与会人员除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与施工联合体的有关人员外,还有市招标办公室、市公证处法律顾问以及建设单位的招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和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
开标前,公证处倾向要提出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在开标中,对参与投标的金盾建筑公司的资质提出了质疑,虽然该公司资质材料齐全,并盖有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的签字,但法律顾问认定该公司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取消了该标书。
另一投标的单位三星建筑施工联合体是由三家建筑公司联合组成的施工联合体,其中甲建筑公司为一级施工企业,乙、丙建筑公司为三级施工企业,该施工联合体也被认定为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撤销了其标书。
2、开标会上能否列入“审查投标单位资质”这一程序?
为什么?
3、为什么金盾建筑公司被认定不符合投标资格?
4、为什么三星建筑施工联合体也被认定不符合投标资格?
【参考答案】
问题1答案:
向招投标管理部门申请招标前,监理单位应协助业主取得下列文件:
(1)当地计委下达的该工程列入地方基建计划的批文;
(2)建设工程投资许可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施工许可证。
问题2答案:
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应放在发放招标文件之前进行,即所谓的资格预审。
故在开标会议上一般不再进行此项议程。
问题3答案:
因为金盾建筑公司的资质资料没有法人签字,所以该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项目负责人签字没有法律效力。
问题4答案: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即对该联合体应视为相当于三级施工企业,不符合招标要求一级企业投标的资质规定。
合同管理
案例8(35)
【背景材料】
某工程项目采用的是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基础。
业主委托某监理单位承担该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及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
因该工程涉及土建施工、沉桩施工和管桩预制工作,业主对工程发包提出两种方案:
一种是采用平行发包模式,即土建、沉桩、管桩制作进行分别发包;另一种采用总分包模式,即由土建施工单位总承包,沉桩施工及管桩制作列入总承包范围再进行分包。
【问题】
1、施工招标阶段,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
2、如果采取施工总分包模式,监理工程师应从哪些方面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
其主要手段是什么?
3、在上述两种发包模式下,对管桩生产企业的资质考核各应在何时进行?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在平行发包模式下,沉桩施工单位对管桩运抵施工现场是否视为“甲供构件”?
为什么?
如何组织检查验收?
5、如果现场检查出管桩不合格或管桩生产企业延期供货,对正常施工进度造成影响,试分析上述两种发包模式下,可能会出现哪些主体之间的索赔?
【参考答案】
问题1答案:
施工招标阶段,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有:
1、协助业主编制施工招标文件;
2、协助业主编制标底;
3、发现招标通知;
4、对投标人的资格预审;
5、组织标前会议;
6、现场考察;
7、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8、协助业主签约。
问题2答案:
若采取施工总分包模式,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其主要内容为:
1、审查分包人资格;
2、要求分包人参加相关施工会议;
3、检查分包人的施工设备、人员;
4、检查分包人的工程材料、作业质量。
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采取的主要手段为:
1、对分包人违反合同、规范要求的行为,可指令总承包人停止分包人施工;
2、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拒签与之有关的支付;
3、建议总承包人撤换分包单位。
问题3答案:
如采用平行发包时,对管桩生产企业的资质考核应在招标阶段组织考核;如采用总分包时,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前考核。
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人员素质;
2、资质等级;
3、技术装备;
4、业绩;
5、信誉;
6、有无生产许可证;
7、质保体系;
8、生产能力。
问题4答案:
对管桩运抵施工现场,沉桩施工单位可视为“甲供构件”。
因为沉桩单位与管桩生产企业无合同关系。
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沉桩单位参加,共同检查管桩质量、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问题5答案:
两种发包模式下可能出现的索赔:
一、平行发包模式
1、沉桩单位向业主索赔;
2、土建施工单位向业主索赔;
3、业主向管桩生产企业索赔;
二、总分包模式
1、业主向土建施工(或总包)单位索赔;
2、土建施工(或总包)单位向管桩生产企业索赔;
3、沉桩单位向土建单位(或总包)索赔。
案例9(36)
【背景材料】
某住宅工程,合同价为2500万元,工期2年,业主委托某监理公司实施施工阶段监理,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
一、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有如下内容:
1、承包商应根据建设监理合同接受监理;
2、承包商努力使工期提前的,按提前产生的利润的一定比例提成;
3、该工程所使用的钢筋和水泥由业主供应。
二、监理合同签订前,监理单位由该项目的土木施工监理工程师编制了监理规划要点如下:
1、设计阶段监理控制目标及措施;
2、设计方案的评审;
3、施工图纸的审核;
4、协助业主编制招标文件;
5、协助业主组织工程招标;
6、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7、审核工程概算;
8、审核施工图预算,与概算进行比较。
【问题】
1、施工合同中有何不妥之处?
为什么?
2、监理规划有何不妥之处?
为什么?
【参考答案】
问题1答案:
施工合同不妥之处:
1、承包商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接受监理,而不是按监理合同的规定。
2、承包商使工期提前,可按合同规定得到奖励,但不是按利润比例分成。
问题2答案:
监理规划方面不妥之处:
1、监理规划应在签定监理合同之后编制,而不应在签定监理合同之前。
2、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不应由专业工程师主持编制。
3、因委托的是施工监理,所以不应有设计阶段监理控制目标及措施。
4、设计方案评审是设计阶段监理工作内容,所以不应列入。
5、施工图纸审核也是设计阶段监理内容,不应列入施工阶段监理规划中。
6、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是施工招标阶段的工作,不宜列入施工监理规划中。
7、协助业主组织施工招标是施工招标阶段的工作,不宜列入监理规划中。
8、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应是施工承包商的任务,而非监理工程师的任务。
案例分析(质量管理部分)
质量控制
案例1(59)
【背景材料】
某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并委托某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一家专业施工单位。
开工前: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时发现部分图纸设计不当,即通过计算修改了该部分图纸,并直接签发给施工总承包单位;
(2)在工程定位放线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又指派测量监理员复核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测量控制点;(3)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了分包单位直接报送的资格报审表等相关资料;(4)在合同约定开工日期的前5天,施工总承包单位书面提交了延期10天开工的申请,总监理工程师不予批准。
钢筋混凝土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发现:
(1)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一批钢筋虽供货方提供了质量合格证,但在使用前的抽检试验中材质检验不合格;
(2)在钢筋绑扎完毕后,施工总承包单位未通知监理人员检查就准备浇筑混凝土;(3)该部位施工完毕后,混凝土浇筑时留置的混凝土试块试验结果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
竣工验收时,总承包单位完成了自查、自评工作,填写了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过程中均按要求进行了验收,即签署了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了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后,即将该工程正式投入使用。
【问题】
1、对总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所处理的几项工作是否妥当?
进行评价,并说明理由。
如果有不妥当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2、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监理人员应分别如何处理?
3、指出工程竣工验收时,总监理工程师在执行验收程序方面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4、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即将该工程正式投入使用的做法是否正确?
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问题1答案: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修改部分设计不当图纸并签发给施工单位,不妥。
监理人员无权修改图纸。
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应当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总监理工程师指派测量监理员进行复核,不妥。
测量复核不属于测量监理员的工作职责;应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
(3)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分包单位直接报送的资格报审表等相关资料,不妥。
应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质情况审查、签认。
(4)总监理工程师不批准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延期开工时间,正确。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7天提出延期开工申请。
问题2答案:
(1)对钢筋抽检试验中材质不合格,监理人员应指令承包单位停止使用该批钢筋;如该批钢筋可降级使用,应与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确定处理方案;如不能用于工程则指令退场。
(2)对未通知监理人员检查就准备浇筑混凝土,监理人员应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混凝土的浇筑;要求施工单位报验,收到施工单位报验单后按验收标准检查验收。
(3)对混凝土试块试验结果没有达到设计要求强度,监理人员应指令停止相关部位继续施工;请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进行该部分混凝土结构的检测;如能达到设计要求,予以验收;否则,要求返修或加固处理。
问题3答案:
(1)未组织竣工预验收,总承包单位就申请竣工验收,不妥。
(2)总监理工程师收到总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申请后,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改,对竣工资料和工程实体验收合格后,签署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问题4答案:
(1)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即将该工程正式投入使用的做法不正确。
(2)建设单位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案例2(68)
【背景材料】
某钢铁大厦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建筑系12层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在主体工程施工到第二层时,该层的钢筋混凝土柱已浇筑完成,柱拆模后,监理人员发现,柱混凝土外观质量不良,表面酥松、麻面,怀疑其混凝土强度不够。
设计要求柱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C20的等级,于是要求施工单位出示有关混凝土抽样检验和试验结果,表明柱混凝土抗压强度值全部达到或超过C20的设计要求,其中最大值达到C30。
【问题】
1、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判断施工单位这批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是否达到了要求?
2、如果监理单位组织复核性检验结果证明该批混凝土全部未达到设计要求,其中最小值仅有C10,应采取什么处理决定?
3、如果施工单位承认其所提交的混凝土检验和试验结果不是按照混凝土检验和试验规程及规定在现场抽取试样进行试验的,而是在试验室内按照设计提出的最优配合比进行配制和制取试件后进行试验的结果。
那么,对于这起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施工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4、如果查明该混凝土质量事故是由于业主提供的水泥质量问题导致的混凝土强度不足,而且在业主采购及向施工单位提供这批水泥时,均未向监理单位咨询和提供有关信息。
虽然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都按规定对业主提供的材料进行了进货抽样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确认其合格而接受。
请问在此情况下,业主及监理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参考答案】
问题1答案:
为了准确判断柱混凝土的质量是否合格,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承包者在场的情况下组织自身检验力量或聘请有权威性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或是承包人在监理人的监督下,对第二层主体结构的混凝土,用钻取混凝土芯的方法,钻取试件再分别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取得混凝土强度数据,进行分析鉴定。
问题2答案:
采取全部返工重做的处理决定,以保证主体结构的质量。
承包人应承担为此所付出的全部费用。
问题3答案:
施工单位不按合同标准规范与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和质量检验与试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监理 合同 管理 案例 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