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二年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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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二年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文档编制序号:
[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项目部二年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娄底万豪城市广场商业部分装修、装饰工程
项目部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一、事故形成机理:
“事故”是由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共同偶合而成的,客观上一经出现事故隐患,人主观上又表现为不安全行为,就会立即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但是,造成“人失误”和“物故障”的这个直接原因常常是管理上的缺陷,后者虽是间接原因,但它是背景因素,而且是事故发生的本质原因。
从事故的形成机理看,我们要保证安全生产,把伤亡事故降下去,除必须依靠科学的安全管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尚应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须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国家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建设工程施工生产的特点,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1、参加本企业生产的职工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
3、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和质量的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听从班组长和现场施工人员的指挥,服从分配,团结一致,共同完成好生产任务;
5、特种工人(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等)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6、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三鞋”(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光脚上班;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7、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临边防护、安全标志、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挪动,要移动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
8、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9、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10、施工现场设的交通指示标志,不得随意拆除;场内工作要注意车辆来往及机械吊装;
11、不得在工作地点开玩笑、打闹以免发生事故;
12、上班前应检查所要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上高空作业所携带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随用随取。
操作前检查操作地点或工作场所是否安全,道路是否畅通,防护措施是否完善。
工作完成后应将所使用的工具收好,以免掉落伤人;
13、遇有恶劣气候,风力在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14、暴风雨过后,上岗前要检查操作地点的脚手架有无变形歪斜;
15、凡患有高血压症、心脏病、癫痫症以及其他不适于上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6、不得站在砖墙上或其他危险部位安模、砌墙、划线、刮缝等;
17、现场材料堆放要整齐、稳固、成堆成垛,搬运材料、半成品等应由上而下逐层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中间抽取,以免造成倒垛伤人毁物事故;
18、吊运零星材料应用吊笼,吊运砂浆应用料斗,并不得装得过满;
19、用斗车运送材料,行走中两车辆距离应大于2米,坡道应大于10米;
20、清理安全网,如须进入安全网,事先必须先检查安全网的质量,支杆是否牢靠,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安全网清理,清理时应一手抓住网筋,一手清理什物,禁止人站立在安全网上,双手清理什物或往下抛掷。
清理什物时,地面应设监护人、禁人入内,或在周边加设围栏;
21、在建工程每层清理的建筑垃圾余料应集中运至地面,禁止随便由高处往下抛掷,以免造成尘土飞扬和掉落物伤人;
22、不准在临时工棚内使用电炉、火炉、煤油炉及煤气炉等,不准任意设灶;
23、在易燃易爆场所工作,严禁明火、吸烟等;
24、消防器材、用具、砂袋、消防用水等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动;
25、现场电源开关、电线线路和各种机械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电源线要架空;
26、货运井架严禁乘人,若违章乘人,将按有关规定罚款;
27、起重机械在工作中,任何人不得从起重臂或吊物下通过;
28、井架吊篮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得将头、手、身体等伸入井回内,吊篮升空后不得从吊篮下通过,吊篮未停稳前,任何人不得入内取物;
29、砂浆机在运转时,机筒口的砂浆不准用砂铲、扫帚刮扫,砂浆机料口的防护棚要完好,不准站在砂浆机的防护棚上倒水泥,以防工具或脚滑进砂浆机造成事故;
30、砂搅拌机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得将工具伸入筒内清料,进料口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方通过去或停留;
31、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灯具应架高使用,室内不低于米,室外不低于3米,线路应架空,导线绝缘应良好,灯具不得挂或绑在金属构件上;
32、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用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三、施工现场主要事故类别,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
1、施工现场的事故类别主要表现为五大伤害:
(1)高处坠落;
(2)物体打击;
(3)触电事故;
(4)坍塌事故;
(5)机械伤害。
2、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
(1)工人违章作业;
(2)违章指挥;
(3)随意破坏防护设施;
(4)工人的安全意识不强,缺乏自我防护能力,思想麻痹大意。
四、事故的预防措施:
1、一般要求: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及考核合格后方准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3)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不盲目操作;
(5)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6)脚手架、吊篮、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7)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8)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9)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实验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应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10)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
2、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十四项基本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禁穿硬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2)登高作业都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杆、井字架或利用绳索上下,也不得攀登起重臂或随同运料的吊篮上下;
(3)在高处或脚手架上行走,不要东张西望;在休息时不要将身体靠在栏杆上,更不要坐在栏杆上休息,不准在脚手架上午休;
(4)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事故;
(5)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必须正确;
(6)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
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体坠落;
(7)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8)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9)钢架板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断裂或缺小拼板;竹木跳板使用前要检查有无腐烂、断裂,不得用5×10模骨当架板使用;
(10)在外脚手架未搭设前,或在外墙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不得从事外墙安装模板、砌墙作业;
(11)脚手架、脚手架的防护栏杆、连墙点、剪刀撑以及其他防护设施,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移动。
如因施工需要必须经施工负责人的批准方可拆除或移动,并采取补救措施,施工完毕或停歇时要立即恢复原状;
(12)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以及及时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保持作业走道畅通;
(1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4)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作业要在设有禁区、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3、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7)禁止在电线上晒物料;
(8)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4、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6)机电设备应做到定岗位和岗位职责;
(7)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8)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9)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将头、手、身伸入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内。
五、重大安全事故应汲取的教训:
1、典型案例分析(主要表现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倒塌等重大事故,究其原因主要是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安全教育不够、管理不严、违章作业、防护缺陷不严等。
)
案例一:
某高层住宅工地,13层双笼电梯上升过程中,受14层阳台伸出的一根防护栏杆的影响,架子工班长让在脚手架上进行阳台支模的木工立即拆除,木工随即进行拆除,不慎将钢管坠落,击中正在下方清理钢模板的工人头部,击破安全帽,造成脑外伤致死。
请指出该案例的违章之处。
(1)班长违章指挥;
(2)混岗作业,木工不能拆除护栏;
(3)木工听从架子工班长的违章指挥;
(4)随意拆除防护栏杆,拆除未经过现场负责人同意,未采取相应措施;
(5)拆除时未采取防护措施,未设置警戒区;
(6)交叉作业,在拆除工作区域的下方有人。
案例二:
深圳盐田区某施工单位承接一工业厂房工程,需搭设异型承重脚手架,为了赶工期,在脚手架尚未搭设完成且未按规定履行手续的情况下,施工单位负责人就让分包商将40t网架杆件直接吊运到该脚手架27m高处约30多平方米的作业平台上并集中堆放,引起脚手架失稳倒塌,架上作业的七人死亡、一人重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试分析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违章之处及搭设异型承重脚手架违反有关规定之处。
(1)在不具备吊装条件下违章指挥吊装作业;
(2)对异型承重脚手架未按规定履行手续,搭设异型承重脚手架应有设计方案、计算书、图纸、技术负责人审批、有关部门验收后才能使用;
(3)安全管理人员对违章行为未能及时制止。
案例三:
深圳某公司在面粉厂工程中负责拆除顶层钢模,将拆下的19根钢管(每根长4米)和扣件运到井字架的吊盘上,6名工人随吊盘一起从屋顶18米高处下落,此时操作该机械的人员去厕所未归,一名刚跟班一天的合同工开动卷扬机,当卷扬机起动下降时,钢丝绳折断,人随吊盘下落坠地,死1人,重伤5人。
请分析这次事故的原因
(1)违反了运货升降机严禁载人上下的安全规定;
(2)违章操作,卷扬机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
(3)对卷扬机缺少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
案例四、深圳xxxxxx公司在一工地用吊篮架进行外装修作业时,首层安全网已经拆除,工长指派一名抹灰工升降吊篮,在用倒链升降时,未挂保险钢丝绳,突然一个倒链急剧下滑70厘米,吊篮随即倾斜,使一名工人从吊篮上摔下死亡。
试分析造成这一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因素有哪些
(1)工长违章指挥,升降吊篮应由架子工担任,不应指派挂一抹灰工进行操作;
(2)违章操作,作业时未挂安全绳,工人未系安全带;
(3)作业时没有对升降装置进行认真检查,设备带病运行;
(4)违反高处作业规定,支设的水平安全网在高处作业未完成时被拆除。
案例五:
深圳市南山区某小区十号楼地下室有一电气设备,该设备一次电源线使用二芯绕线,缆线长度为;接头处没有用橡皮包布包扎,绝缘处磨损,电源线裸露;安装在该设备上的漏电开关内的拉杆脱落,漏电开关失灵。
某工程公司在该地下室施工中,付某等3名抹灰工将该电气设备移至新操作点,移动过程中付某触电死亡。
请分析造成付某触电死亡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违章操作,移动电器设备未切断电源;
(2)操作人员不是专业电工,不能移动电气设备;
(3)缺乏日常安全检查,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4)可能造成付某触电的漏电原因有电气设备漏电,一次电源线使用了二芯绕线,接头处没有用橡皮包布包扎,绝缘处磨损,电源线裸露,安装在该设备上的漏电开关失灵等。
案例六:
深圳xxx建局工程处在某造纸厂扩建工程中安装栈桥斜梁时,因斜梁未焊牢,摘钩时约3吨重的斜梁倾翻,使4名作业工人从10米高处坠落,其中一人未佩带安全带站在斜梁上,第二人虽佩带安全带,但把安全带挂在该斜梁上,这两人都坠落身亡;第三人虽身佩安全带,但未系上,蹲在斜梁侧面焊接;第四人所佩安全带系在牢固处,两人坠落时,前者侥幸地落在松软的泥土上,身受重伤,后者安全带把他吊在空中,他仅仅受了轻伤。
分析上述事件的违章之处。
(1)吊装作业摘钩前应按要求检查焊缝质量,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摘钩;
(2)3人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
(3)缺乏安全监督人员的现场监督和检查;
(4)加强安全遵章守纪的教育。
案例七:
深圳市某高层住宅建筑工地,由于高处工作的工人移动一块跳板,因失手使跳板坠落,将下方在通道口3m处搬运小钢模的一民工砸伤致死。
经现场调查,事故现场位于该建筑一楼门口外侧,楼门宽2m,通道上方设置防护棚总宽度,总长度2m。
请分析:
该工地哪些地方不符合安全要求,应采取什么规范措施
(1)防护棚搭设尺寸未能满足通道口防护标准要求,高层建筑通道口防护棚长度应为6m;
(2)堆放小钢模位置应在离开建筑物一定距离,不应堆放在通道口。
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1)防护棚应按标准规定搭设;
(2)教育工人在高处移动物件时,应先观察下面是否有人,在移动前应先打招呼,下面人员离开后再移动物体,确保不伤害他人,要注意不使物体失落;
(3)堆放物料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规定的区域堆放,不能随意乱放;
(4)加强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加强安全交底工作,交底内容要全面、详实。
“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在抓工程进度、质量的同时,要摆正效益与安全之间的关系,确实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执行“三查二反”(查思想侥幸麻痹心理、查放松安全管理、查规章制度的落实,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
领导应克服“三重三轻”思想,即重生产轻安全、重进度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牢牢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和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检查监督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健全制度,当生产与安全相矛盾时,应先抓安全。
六、发生事故应采取什么措施:
事故现场处理有三个方面: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救护受伤害者,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3、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4、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应遵守三个基本原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不放过”: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现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其目的就是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中接受教训,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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