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设备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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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设备管理制度
目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2编制依据
3职责
4设备配置
4.1设备配置原则
4.2设备的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和执行
5设备的调研选型、研发制造、改型
5.1设备调研选型
5.2设备的研发制造
5.3设备的改型
6设备管理
6.1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6.2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制度
6.3设备操作交接班制度
6.4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6.5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6.6设备台帐管理制度
6.7设备资料信息管理制度
6.8设备检查制度
6.9设备调剂、处理报废制度
6.10备品配件管理制度
6.11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6.12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7其他
8附件:
燃料设备管理表格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保证国能生物发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燃料收加储运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正常运行,对燃料设备的配置、调剂、处置、技术改造、研制开发、使用维护保养、管理考核等工作程序进行有效的控制,提高设备管理质量和水平,使设备管理文件资料具有可追溯性。
特制定设备管理制度。
1.2适用于项目公司燃料收(集)获、加工、储存、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设备。
2编制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能生物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文件和管理程序。
3职责
3.1集团公司职责:
负责审批项目公司提出的设备配置、调剂、处置、技术改造、研制开发;指导与协调分公司、项目公司设备管理工作。
3.2分公司职责:
负责审核项目公司设备的配置、调剂、处置、技术改造、研制开发;指导、监督项目公司设备管理的各环节工作。
3.3项目公司职责:
负责设备配置、调剂、处置、技术改造、研制开发等方案的申请;至少配置1-2名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设备管理标准体系要求做好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修、保养和管理等工作。
4设备配置
4.1设备配置原则
4.1.1项目公司收储站所需设备,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配置安全、可靠、高效的设备。
推行通过农机推广补贴的方式降低采购成本。
4.1.2经纪人收储点所需设备的配置,原则上利用现有社会资源或由经纪人自己采购,项目公司通过秸秆燃料技术标准引导、规范经纪人设备配置。
确需项目公司提供的设备,也要租赁给经济人使用或分期出售给经纪人。
4.1.3农户到经纪人、经纪人收储点到项目公司收储站之间的燃料运输要完全利用现有社会力量承担。
4.1.4项目公司收储站到电厂的成品燃料运输,原则上由项目公司组织招标、国能公司和分公司燃料管理部监标的方式确定2-3家运输商承担。
所需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按标准定(改)制;根据现阶段实际,本着标准化、规范化、通用化的原则,暂定成品燃料运输车技术要求如下:
4.1.4.1灰色秸秆成品燃料运输车技术要求:
(1)90马力低速载货汽车牵引自卸侧翻半挂车,整车外廓尺寸为11860mm×2450mm×3200mm,挂车外廓尺寸为8200mm×2450mm×1800mm,空车高度约3.2米,载重量8~12吨。
4.1.4.2黄色秸秆成品燃料运输车技术要求:
(1)90马力以上低速载货汽车牵引自卸侧翻半挂车,整车外廓尺寸为12000mm×2450mm×3200mm,挂车底盘尺寸为(9000-12000)mm×2450mm×1800mm,挂车总体高度约3.2米,载重量约8-12吨。
4.2设备的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和执行
4.2.1少批量设备的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和执行
4.2.1.1设备的需求由项目公司燃料管理部以工作呈报形式提出,项目公司经营副总、总经理审签,报分公司燃料管理部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同意后,再由分公司报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财务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经营副总裁、总裁(常务副总裁)批准。
4.2.1.2经集团公司批准采购的设备按《集团公司物资招投标管理细则》程序执行:
4.2.1.2.1设备单价不超过5万元,或总价不超过30万元;由项目公司填写招标申请书,报分公司、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审核,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批准后,自行组织招标,招标结果报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4.2.1.2.2设备单价超过5万元,或总价超过30万元;由项目公司填写招标申请书,报分公司、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审核,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批准后,由项目公司招标,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分公司参与、指导,招标结果报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批准。
4.2.1.2.3设备单价、材料单批次超过10万元或总价超过50万元;由项目公司填写招标申请书,报分公司、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审核,由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招标,招标结果报集团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并报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4.2.1.3项目公司收到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批准文件后,方可按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与中标设备供应厂家(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
4.2.1.4合同签订后,项目公司燃料管理部和财务部负责合同的执行,分公司燃料管理部和财务部,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和财务部负责监督执行。
4.2.2批量设备的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和执行
4.2.2.1除研制开发的设备外,批量需求的设备均要通过招标程序确定设备供应商。
具体事宜执行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
4.2.2.2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根据经批准的项目公司设备需求计划,编写设备招标请示报告,报总裁办公会审批。
4.2.2.3招标请示批准后,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出具包括:
需求项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需求数量、设备的技术要求等内容的书面材料和调研报告,报集团公司招标管理中心组织招标。
4.2.2.4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根据评标报告,编写设备采购请示报告,报总裁办公会审批。
4.2.2.5根据总裁办公会审批结果,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组织合同的签订工作。
集中招标采购合同由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按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组织签订;在已招标基础上,增加采购数量的合同可授权项目公司签订。
4.2.2.6合同签订后,项目公司燃料管理部和财务部负责合同的执行,分公司燃料管理部和财务部、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财务部负责监督执行。
5设备调研选型、研制开发、改型
5.1设备调研选型
5.1.1设备调研选型是项目公司需求的,集团公司系统内目前尚未招标采购的,社会已经批量生产的设备及生产企业的调研和选型工作。
5.1.2设备的需求由项目公司燃料管理部以工作呈报形式提出,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审签、分公司燃料管理部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审签、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审定、集团公司分管副总裁审批。
5.1.3经批准后,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设备分管人员组织,对该种设备进行调研选型,并写出详实调研报告。
5.2设备研制开发
5.2.1设备的研制开发是指项目公司需求的,集团公司系统内目前尚未招标采购的,社会还没有批量生产的设备研究、试制、开发工作。
5.2.2设备研制开发需求由项目公司燃料管理部以工作呈报的形式提出,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审签、分公司燃料管理部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审签、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审定、集团公司分管副总裁审批。
根据情况也可由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直接提出,集团公司分管副总裁审批。
5.2.3经批准后,单台设备造价5万元以下,且技术含量较低的设备研制开发,原则上授权项目公司组织实施,分公司、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进行监督和指导;单台设备造价5万元以上,技术含量较高,需专业研究机构研制开发的,由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配合集团公司科技部组织实施。
5.3设备的改型
5.3.1设备的改型是指在现有设备基础上进行局部改造,拓展设备使用范围或提高设备使用性能。
5.3.2设备的改型可由集团公司或分公司、项目公司以工作呈报的形式将结构改进、性能变化、价格变化等情况报批,报批时需附带设备供应商的价格预算书和原招标审批报告。
5.3.3经批准后,根据已招标设备程序进行采购和合同签订。
6设备管理
燃料收加储运设备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燃料收加储运的效率和效益;设备管理要贯彻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保全、保养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和员工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逐步推行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并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安排好各项维修工作,处理好维修和生产的关系。
6.1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6.1.1进口设备和国产设备(价值10万元以上)使用实行严格的定机、定岗、定人的“三定”制度。
6.1.2进口设备必须指定专人管理。
对于大型特种设备以及重点关键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由项目公司推荐、分公司审核、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审批。
中小型设备实行操作员负责制。
6.1.3原则上进口设备和国产设备超过10万元以上的不准租用给其他单位、农民合作组织和个人;因项目公司确实需要租给其他单位、农民合作组织和个人的,要召开项目公司办公会,形成会议纪要,再以呈报的方式报分公司审批,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备案;对租出的设备不准“以租代管”,项目公司必须由专门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控制。
如出现因设备租出而引发的设备损失或到期不能收回的,按照《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由项目公司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项目公司承担,并追究项目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1.4进口设备的随机工具由机长管理,项目公司燃料管理部进行定期检查。
6.1.5多人操作一台设备的,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1.6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并将主要的设备操作规程张贴。
6.1.7所有设备必须按统一要求为每一台设备制作铭牌,铭牌中注明设备名称、状态、使用责任人、检修责任人。
6.1.8设备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正确合理使用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结构和违规操作。
确需调整的,要书面与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联系,征得同意并报分公司燃料管理部审批后,方可变动。
6.1.9严格执行设备走合期的规定,新设备和大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要求进行走合。
6.1.10设备在使用中要做到:
四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五良好(调整、紧固、润滑、各部件、安全)。
设备发生故障后,操作人员应亲自向项目公司设备主管汇报及联系设备维修人员,讲清故障原因、故障部位,按规定办理《设备申请修理单》。
在修理过程中,要积极配合修理人员,了解修理进度,对不同工种的修理项目主动做好牵头联系工作;做好监修工作,确保修理质量。
6.1.11设备停用期间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将燃油、润滑油加足,电瓶充电,保持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使之能随时投入工作,长时间停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腐、防盗、防火、防潮湿、防冻,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6.1.12冬季使用设备要求:
入冬后,做好冬季使用的预热、防寒设施的准备工作,并做好换季保养。
未使用防冻液的设备,每次使用后应放尽设备各存水部件的冷却水,以防冻坏设备。
停放不用的设备,应清除存水,蓄电池取下定期充电,发动机应定期发动,厉行节约,对燃料、润滑油、工器具实行限额领料并实行单机核算。
6.1.13进口设备所使用的各种油料必须严格按说明书的要求标号或高于此标号,并实行定点供油,与供应商签订长期质保合同。
6.1.14为充分发挥进口设备的资产效能,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根据项目公司进口设备配置情况,对进口设备的使用及操作人员的管理实行集中统一调配。
操作人员原则上随机调动。
6.2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制度
6.2.1国产设备操作人员的聘用、培训、考核、岗位调整、解聘等工作由项目公司统一安排,并上报分公司备案;进口设备操作人员实行项目公司与分公司燃料管理部双重管理,人员的聘用、调配、转岗、解聘等工作由项目公司提出意见,报分公司审批,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备案。
6.2.2国家规定持证上岗工种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后,方可操作准驾设备和从事相应工种的工作,并定期审验操作证件;对于国家未明确规定的设备驾驶岗位或工种,设备操作人员要通过项目公司组织的理论考试及操作考试,并经考试合格、核发操作证方可操作设备;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和项目公司签订《操作手安全责任制》;安排无证人员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项目公司领导负全部责任。
6.2.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
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性能,做到五懂(构造、原理、性能、用途、用油常识),三会(正确操作、日常保养、排除故障);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的保养规程;及时准确的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
6.2.4加强技术业务培训是提高设备操作人员素质和设备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项目公司要制定各类设备人员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组织操作人员学习设备管理制度体系、设备的构造、原理、操作规程、保养保修知识以及故障排除方法等文件资料,并组织理论考核及操作考核。
6.2.5项目公司燃料部填制《设备操作人员组成情况一览表》以完善操作人员档案库,并报分公司备案。
6.2.6项目公司设备主管根据设备的使用、保养、经济效益(使用时间及故障耗费)、等情况起草本项目公司的《设备操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严格规范设备操作人员的工作。
6.3设备操作交接班制度
6.3.1设备交接班制度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基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
6.3.2设备使用二班或三班作业的,必须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由上一班操作工与下一班操作工共同进行,双方应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要求逐项交接,做到交接清楚明确,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表。
6.3.3交接班记录由值班操作工在交接时填写,要做到填写详细,字迹清楚,不得马虎了事
6.3.4接班操作者要认真查阅交接班记录,确认属实后方能签字接班。
6.3.5交接班记录必须由双方签字后,交班操作工方准离岗
6.3.6交接过程交方要主动介绍情况,接方要主动了解情况。
接班人未按记录查验,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6.3.7交接工作中如果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取得解决。
6.3.8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
6.3.8.1交清本班任务,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6.3.8.2交清设备的实际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准备情况;
6.3.8.3交清设备的保养、使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交班的操作工负责搞好机械的清洁卫生。
6.4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6.4.1设备保养的原则和要求
6.4.1.1为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
的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运行和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强化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4.1.2设备保养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的关系,不允许只用不养,只修不养。
6.4.1.3项目公司设备主管负责编写月度保养计划,根据月度保养计划开展各类设备的保养工作,保养完成后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设备保养记录。
6.4.1.4例行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完成,并做好保养实施记录,设备主管负责定期及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考核。
6.4.1.5定期保养及其他保养由设备维修人员完成,保养设备要保证质量,不得漏保或不保,按规定项目和要求逐项进行,并负责做好保养实施记录,记录要详实、清晰,项目公司设备主管负责检查监督,根据设备保养情况对设备维修人员进行考核。
6.4.2设备保养作业的实施
6.4.2.1设备保养坚持推广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主要内容的“十字”作业法,实行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周期及检查保养项目进行。
6.4.2.2例行保养是在设备运行的前后及过程中进行的清洁和检查,主要检查要害、易损零部件(如机械安全装置)的情况,冷却液、润滑剂、燃油量、仪表指示等。
6.4.2.3定期保养:
根据设备实际运行时间,普遍进行清洁、紧固和润滑作业,以检查、调整为中心,保持机械各总成、机构、零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6.4.2.4其他保养:
6.4.2.4.1换季保养:
主要内容是更换适用季节的润滑油、燃油,采取防冻措施,增加防冻措施等。
6.4.2.4.2走合期保养:
新设备及大修竣工机械走合期结束后必须进行走合期保养,主要内容是清洗、紧固、调整及更换润滑油。
6.4.2.4.3停放保养:
停放及封存设备应进行保养,主要是清洁、防腐、防潮等。
6.5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6.5.1为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的缺陷隐患,满足燃料收加储运的需要,必须对设备进行有计划的修理
6.5.2设备的检修应贯彻“以预防为主,维护和修理并重”的方针,体现为燃料收加储运全过程服务的原则。
6.5.3项目公司设备主管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设备检修计划;项目公司须编制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设备检修计划,计划的编制在每周期的前一个月完成,并上报分公司;检修计划的编制应建立在可靠、合理、准确、经济的基础上。
6.5.4设备检修应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并及时记入设备台帐。
6.5.5设备的检修方式分为计划检修和故障检修两种。
6.5.5.1计划检修是一种以运行时间为基础的预防性检修,根据设备磨损和老化的统计规律,事先确定检修间隔、检修项目、需用的配件及材料等的检修方式。
6.5.5.2故障检修是指设备在发生故障或其它失效时进行的非计划检修
6.5.6检修全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明确安全责任,健全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6.5.7检修工作必须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方针,强化检修全过程质量管理。
设备的检修和质量验收实行签字责任制和责任追溯制。
6.5.8项目公司要做好设备检修执行情况总结;并对设备日常维护及使用工作提出建议。
6.6设备台帐管理制度
6.6.1设备台帐的建立是设备管理的基础,设备台帐可以比喻为每台设备的健康病历表,它记录着设备的变迁、检修、诊断的所有数据。
6.6.2设备台帐的主要内容有:
6.6.2.1设备的规范(静态数据):
出厂编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规格、生产厂商、投用时间、主要技术参数、设备原值、使用单位和统一编号、配套设备参数、主要备品配件、设备变更情况等。
6.6.6.2检修经历(内容):
检修性质(计划检修/事故检修)、检修起止时间、主要工作内容、备品配件使用情况、试验情况、设备改造异动情况、验收情况、人员用工情况、检修遗留问题及防范措施。
6.6.3项目公司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台帐的管理,应及时录入设备台帐中的检修经历(内容);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设备台帐内容是否及时正确录入。
6.7设备资料信息管理制度
6.7.1项目公司燃料部必须完善保存所使用的各类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技术图册等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三包维修证等资料。
6.7.2项目公司须完好保存设备的相关合同:
采购设备合同、为农民合作组织垫资采购设备合同、设备租借合同等合同协议。
6.7.3项目公司燃料部每周要在燃料视频例会上汇报上周设备的运转情况。
6.7.4项目公司燃料部要对数字化管理系统上的设备管理进行完善,分公司燃料管理部进行监督检查。
6.8设备检查制度
6.8.1设备检查是促进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利用率,确保安全生产,改进服务态度的有效措施。
6.8.2设备检查的主要内容:
检查设备技术状况、附件、备品工具、资料、记录、保养、操作、消耗、质量等情况,并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考核。
6.8.3设备检查的组织实施:
6.8.3.1项目公司必须每月组织一次设备综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定人定质限期解决;并将检查和处理情况报分公司和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备案。
分公司对所辖项目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设备综合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结果报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备案。
6.8.3.2凡不按要求组织设备检查或检查不细,存在问题未解决,发生设备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9设备调剂、处理和报废制度
6.9.1由于燃料市场和收加储运管理模式的变化,加之设备制造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合同内设备和已投产设备会有余缺。
需调剂的设备项目公司以工作呈报形式将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家、数量报分公司审核,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批复。
经批复后,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调剂。
调出项目公司接到调剂通知后,负责组织车辆将调剂设备安全运到目的地,拆卸费、装车费用由调出项目公司负责,运输费、卸车费由调入项目负责,调出与调入项目双方办理设备调剂程序,并做好设备的交接工作(文件资料及实物),并将调剂程序表及交接清单报集团公司及分公司燃料管理部备案。
6.9.2需处理或报废处理的设备,项目公司以工作呈报形式将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家、数量、使用年限等报分公司燃料管理部审核,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批复。
由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及财务部、分公司燃料管理部及财务部、项目公司等人员组成资产评估小组,对处理或报废设备进行价值评估。
下发资产评估报告后,由项目公司处理。
6.10备品配件管理制度
6.10.1备品配件的管理情况直接影响到项目公司的生产运行及燃料收购工作,所以项目公司各部门间要互相配合,做好设备的备品配件管理工作。
6.10.2项目公司设备主管必须掌握和了解各类备品配件的性能、使用规律、消耗资料等情况,保持备品配件的安全库存量,跟踪配件与相关设备的关系。
6.10.3项目公司设备主管要掌握设备备品配件台帐情况,每月底根据备品配件的库存盘点及安全库存量等数据,编制月度备品配件采购计划,为采购部门提供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计划数量、价格、采购数量、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等。
6.10.4项目公司设备管理人员要协助仓库管理人员做好备品配件的验收工作,与物资采购人员、仓库管理人员严把质量关,重要、特殊配件可请有关专业人员共同验收。
6.10.5对于更换的旧备品配件,项目公司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对没有修复价值的备品配件经相关专业人员鉴定后进行报废处理。
6.10.6对资金占用较大的进口设备的备品配件,分公司所属项目公司间应采取联合储备的方式。
6.11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6.11.1项目公司的设备配置严格贯彻集团公司设备配置规定;项目公司财务部会同项目公司燃料部做好设备资产管理工作;分公司燃料管理部、财务部负责检查和监督,并定期向集团公司提供监管报告。
6.11.2项目公司原则上不允许无偿提供设备于农民合作组织使用。
6.11.3项目公司出售给农民合作组织的设备、租赁给农民合作组织的设备及为农民合作组织垫付资金的设备,必须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合同报分公司备案。
6.11.4项目公司租赁给农民合作组织使用的设备,必须交纳设备保证金(押金),保证金不得低于设备计提折旧后的价值。
6.11.5项目公司报废处理的设备,设备款项须一次性回收。
6.11.6按设备原值或计提折旧较少出售给农民合作组织的设备,原则上一次性回收设备款项,确需项目公司扶植的农民合作组织,最少应收取设备款项的60%,剩余设备款项方可采取在燃料结算款中扣除的方式,且设备款回收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6.11.7为农民合作组织垫资采购设备,垫资金额不得超过设备价款的50%;项目公司财务部会同燃料部做好出售设备及垫资设备的资金回收工作,资金回收周期不得超过6个月。
6.11.8对先期为培育燃料市场投入的部分设备,设备关联方须签订完整的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公司燃料部负责设备资产的跟踪管理,对违反合同规定的农民合作组织,及时回收设备,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6.11.9项目公司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设备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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