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理制度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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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制度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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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制度全
一、总则
(一)环境保护,人人有责。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利国、利民、利已。
环保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而制订。
(二)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是保护和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高项目部经济效益。
(三)本制度适用于在生产过程中废水、尾气、粉尘、废渣的排放管理和废弃油物的贮存、运输、使用的管理。
(四)环保管理制度是在项目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实现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的一项重要措施。
安质部行使环保职责,有权决定停工,以防止可能出现的环保问题,项目部任何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二、环保培训教育制度
为提高项目员工环境保护的意识,防止和减少各类环保事故,根据公司有关工程环保方面的文件;平顶山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项目部环保教育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属各部门,与项目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进入本项目的外来协助队伍施工人员、实习的人员。
(二)培训职责
安质部负责对项目部属各部门的环保教育培训工作,并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
项目经理是本标段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安质部为环境保护管理主管部门。
(三)培训要求
1.新入场的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环保知识培训,主要内容为:
(1)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章制度;
(2)环保知识;
(3)项目部环保情况及物料危险特性介绍;
(4)项目部环保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5)环保设施、设备岗位操作规程;
(6)典型环保事故案例。
2.环保培训的形式采用脱产培训。
3.参建人员每年至少应接受一次环保培训。
4.每年初项目部制订环保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不断了解员工对环保工作的需求,每半年总结一次,根据汇总结果及时修改培训计划。
保证环保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四)奖惩规定
1.对认真开展环保教育并在防止环保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分部和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2.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环保教育的单位进行处罚,环保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其他
1.项目部各级领导应积极引导、鼓励所有参建人员加强交流,不断学习环保专业知识。
2.环保教育培训工作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同时进行。
三、环保检查制度
(一)目的
落实安全环保检查工作,确保本公司生产正常运转。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环保检查工作
(三)检查职责
1项目部每月对本标段进行一次安全环保检查。
2.项目部安质部每周对本标段进行一次安全环保检查。
3.安质部每天对本分部进行日常安全环保检查。
(四)工作程序
1.安全环保检查范围主要是本标段区内重点部位:
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垃圾的堆放、搅拌站、钢筋加工场、成品仓、机械存放区,现场泥浆池的排放,污水及废弃油物处理设备。
2.检查类别:
(1)周期性检查:
项目部、安质部。
(2)检查可包括如下内容:
安全、环保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环保标志、各工点现场防尘情况,各区域的生活办公垃圾存放情况;各种机械维修机械时废弃油物的处理情况;各班组掌握安全环保知识的情况;施工现场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的管理情况;机械维修和保养运行、记录情况;安全环保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3)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4)日常巡检由安质部负责。
(5)巡查内容:
工点现场防尘情况,各区域的生活办公垃圾存放情况;各种机械维修机械时废弃油物的处理情况。
(6)巡查人员填写日常检查表
四、环境污染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集团公司、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为了在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及紧急情况时,为避免或减轻项目部及个人利益蒙受重大损失,避免环境遭受更大污染或破坏,及时报告、采取应急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和危害,制定本制度。
(二)环境污染事件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的“环境污染事件”指:
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活动,社会活动与行动及因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这类事件的突然发生,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危害或严重威胁,致使人群健康受到伤害或潜在伤害,致使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
(三)环境污染事件或事故的确认机构
1.环境污染事件或一般环境污染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确认机构,为市(县)、区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确认机构,为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环境污染事故的分级依据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确定。
(四)环境污染事件的报告
项目在施工生产中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现场人员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向项目经理、书记进行汇报;项目经理、书记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如果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影响较大,易发生对企业较大的负面影响时,公司主要领导应立即向集团公司进行报告。
发生环境污染事件,项目负责人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五)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理
1.项目经理、书记在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的同时,应立即进行调查,采取应急措施进行人员疏散、污染源控制等,最大可能、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的和危害。
2.接到项目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等相应应急预案,带领相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
3.事件处理中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尽快控制事态,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事件处理中要积极和地方政府、媒体加强沟通合作,主动配合并接受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调查,妥善处理事件,消除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5.事件处理中要指定专人收集和保存相应现场图片、影像、文字等资料,便于事件调查处理及企业类似事件防范。
(六)环境因素评价和识别
项目部在项目开工时应加强环境因素的调查和识别,制定相应措施和预案,对识别出的环境风险因素采取适当的风险策略并加强实施,以杜绝环境污染事件。
五、办公区域环境管理制度
(一)为维护项目部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和员工健康卫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办公场所采光必须良好,空气能够充分流通,在特定的季节里有设备或措施保持适宜的温度。
(三)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及过道等)内均须保持整洁,确保窗明几净,不得堆积有碍卫生的垃圾、污垢。
(四)严禁随地吐痰,贴有禁烟标志的区域禁止吸烟。
(五)提倡节约用水,生活废水应集中收集,交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六)清洗物品时使用无磷洗涤剂,严禁将茶叶残渣及其他污染物倒入下水道。
(七)办公场所不得大声喧哗,如因装潢施工或其他原因可能出现噪声污染时,应尽量安排在正常上班以外时间进行。
(八)办公垃圾分类存放,并在垃圾桶(箱)上贴有明显标记。
(九)提高节电意识,在保证照明情况下,减少照明灯具或降低总能消耗,下班时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的电源。
(十)加强消防意识,各区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在使用汽油、柴油、液化气、电器等易燃、易爆品时应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六、采购环保管理制度
(一)物资采购
1.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把好物资进场检验关,着重检验物资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技术指标、包装储存是否符合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
2.对挖掘机、推土机、打夯机、打桩机、电钻、电锤、空压机、切割机、混凝土振动棒等主要施工设备,主要检验噪声的排放,以及设备使用燃料的管线密封性是否符合要求。
3.对沙、石、水泥等建材,主要查看产品包装、运输是否合格,要制定方案控制该物资进场使用时粉尘的排放。
4.对油漆、油料、化学材料等物资,主要检验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是否稳定,产品的使用说明、包装运输是否详尽规范,物资储存是否有特殊要求,要制定方案确保该物资进场使用中不得泄漏。
5.采购其他物资时,均要求对设备或材料的耗能作比较选择,原则上首先选购节能低耗、环保少污的产品。
6.材料采购时要求供方提供符合环境要求的有关证明。
(二)劳务队选择
1.把好劳务输入关,按劳务分包相关规定执行。
2.检查相关的证明,如资质、单位诚信度等
3.加强对劳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七、施工噪声管理制度
(一)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布局作业机械,妥善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
(二)建筑施工作业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项目部应按当地有关规定向对该项目有管辖权的环保部门(以下简称为环保部门)提出申报,申报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名称;
2.施工进度和安排;
3.建筑施工场所和作业机械;
4.施工期限;
5.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声强度和拟采用的防治措施;
6.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场环保联络员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产生强烈噪声的设备(如柴油发电机等),若因条件所限,确需使用的,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治环境污染措施后,方可使用。
(四)对确因技术条件所限,通过治理排放的噪声仍不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的,应采取限制施工作业时间等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减少对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同时在环保部门主持下,与受影响居民协商解决。
(五)有下列情况的,可申请连续施工作业:
1.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一般为混凝土浇筑施工;
2.较大型桩的冲孔、钻孔桩成型;
3.因道路阻塞原因,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白天无法清运的;
4.其他特殊情况。
(六)重大节假日,严格按环保部门和主管部门所限定的施工时间进行施工。
八、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的定义
1.施工现场主要的易燃品有:
汽油、煤油、柴油、液化石油气、木材及制品、竹材、油毛毡、电器及设备。
2.施工现场主要的易爆品有:
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钢瓶、油桶。
3.施工现场主要的化学品有:
油漆、涂料、防水材料、有机溶剂。
(二)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采购时,由项目部材料员向供方索取性能常数,并根据供方提供的性能常数(当供方未提供性能常数时,应查阅资料),填写“易燃、易爆化学品性能常数表”。
(三)对于明确规定要求且数量较大的化学品的运输,应选择有资格的专业公司进行,装货时对碰撞、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以及化学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物品不能混装;对遇热、受潮时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运输中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化学品的运输应包装完好,防止洒漏。
(四)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1.项目部材料员负责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进场检验。
2.项目部仓库保管员负责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台帐建立,尽可能做到限额领用。
3.项目部仓库保管员每半月负责仓库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检查,必要时做好记录。
(五)由仓库保管员对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分类堆放、标识,并保持安全距离,储存环境应符合规定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器具,特别是对温、湿度反应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助燃气不得与可燃气同放一处,并与明火保持10m以上距离。
(六)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及化学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
使用过程中防止挥发及洒落。
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或采取隔离措施,不得曝晒。
施工现场、生活、工作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满足要求。
安全员对操作过程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紧急情况的处置:
一旦发生泄漏或洒落时,应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正确的方法及时进行清理。
九、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废弃物的收集
1.废弃物应放在指定地点,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专人管理,单独存放,防止再次污染。
2.易燃废弃物的存放应注意防火,必要时设置消防器材。
(二)废弃物的运输与处置
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三)对于产生危险废物的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日常检查。
危险废物定义: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十、能源、资源管理制度
(一)制定计划
工程开工前及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施工现场相关人员,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在施工方案中制定水电及施工材料的使用控制计划。
(二)用水、用电的控制措施
宣传节水意识,人走关闭水龙头,杜绝常流水;尽量采用再生水浇水、降尘、冲洗车辆及冲地;水龙头、阀门、水管漏水应及时修理;清洗餐具等用品尽量避免流水冲洗;在保证照明情况下,减少照明灯具或降低总能消耗;采用节能型灯管;宣传节点意识,杜绝常明灯,及时关闭设备的电源;采用环保低能耗办公、施工设备。
(3)控制计划内容
制定符合工程情况的材料消耗计划;对应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即对材料采购、运输贮存及发放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对应制定施工过程中材料使用的管理控制措施及技术处理方案;确定责任及督促检查的部门人员;严格对各道工序加以控制(包括交底、检查及验收)。
十一、污水排放管理制度
(一)分类
施工现场的污水有雨水、生产污水、生活污水。
施工及生活区域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设置。
(二)生产污水管理
1.在工区修建排水设施及临时存储设备,临时处理、存放施工污水,由专业公司定期外运。
2.严禁将油漆、油料等倒入管网。
(三)生活废水管理
1.提倡节约用水,减少生活废水的排放。
2.食堂、餐厅应设置废油桶,严禁食物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菜倒入下水道。
清洗餐具使用无磷洗涤剂,污水出口处设立隔油池或沉淀池并及时清理。
3.生活洗涤不得使用含磷产品。
4.施工现场临时厕所,应设置相配套的化粪池。
5严禁在生活污水管线中倾倒化学品及其他污染物。
十二、施工扬尘管理制度
(一)施工垃圾应分类堆放,专人负责,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在建筑施工时,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
(二)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应采用室内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三)现场施工场地应铺设细石、焦渣、沥青、砂浆、混凝土等,防止道路扬尘,有条件时,可采取临时绿化达到降尘美化环境的效果。
(四)施工时,应设专人或设备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五)施工时,应尽量采用商品混凝土;在现场搅拌时,应搭设防护棚。
(六)对可能产生较大扬尘的活动,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应进行技术交底或编制作业指导书。
(七)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卫生,随时洒水防尘。
十三、有毒有害气体控制制度
(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在施工作业现场和室内严禁烧木头杂物取暖,一是控制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二是避免人员中毒。
(三)不准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油棉纱、废油漆、木头等废弃物,避免造成大气污染。
(四)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和防火安全交底制度,严格执行防火措施并指定防火责任人,确保防火安全和环境控制。
(五)物机部对采购的焊条、油漆、防腐材料等物资应选购无毒无害气体或采用新技术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材料,最大限度地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和对人体的伤害。
(六)焊工和其他作业人员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施工作业。
(七)焊工或动明火作业的其他人员下班时,应严格检查作业现场有无火种和火灾隐患,确认无隐患后方可下班。
(八)购买或大修汽车和厂内机动车辆及发动机等设备时,应检验设备、车辆排放尾气是否达标,不达标的不准购买和出厂。
驾驶员、操作工和车辆、设备管理部门应经常查看尾气排放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修理。
(九)运输、加工、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品部门应严格履行公安、安全等部门的报批、报检手续并严格执行。
(十)现场对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库、分类存放,不得超贮。
(十一)在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场地和存放库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十二)施工现场应采用水冲式厕所,防止恶臭污染。
十四、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制度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工程部、安质部、物机部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艺流程图所确定的工序,共同识别、评价出项目部施工区域的重要环境因素和施工过程的重大污染源,未进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十五、环境经费计划管理制度
(一)本着满足环境保护需要的原则,必须注重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经营投入。
环境保护的投入归安质部管理,实行年度计划管理。
(二)环境保护的重点、难点及重要环境因素,要重点研究环境技术措施、保护方案,测算相关费用,纳入环境投入计划。
(三)使用环境资金时,经办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效单据,财务部门方可列帐。
财务部门要优先安排,保证环境投入的资金供给,并建立辅助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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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