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法理学》复习题集第260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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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法理学》复习题集第2608篇
2019年国家法考《法理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12题,单选)
A、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C、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
D、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
【答案】:
B
【解析】:
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指示)的内容。
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执行法的保护职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保护规则(否定性法律后果)的内容,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
它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5条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罚款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一8题,单选)
A、表达的是禁止性规则
B、表达的是强行性规则
C、表达的是程序性原则
D、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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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3节>法律规则
【答案】:
B
【解析】:
禁止性规则规定的是“不得”、“禁止”某种行为,而该条文规定的是“应当”作出某种行为,故表达的是命令性规则,而非禁止性规则,A项错误。
行为人对强行性规则必须遵守,该条表达的是义务,公安机关必须履行,故B项正确。
该条规定的是实体性义务,而非程序性的,故C项错误。
该条未表达法律后果。
D项错误。
3.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 )
A、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B、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因主体问违法行为产生的,有制裁性
C、程序法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
D、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两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
【答案】:
A
【解析】:
考查法律关系。
B选项错误,调整性法律关系因主体间合法行为产生,是法实现的正常形式,并无制裁性。
C选项错误,实体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程序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
D选项错误,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不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两类,还包括国家。
4.关于法产生的主要标志,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 )
A、国家的产生
B、封建社会的产生
C、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
D、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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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1节>法的产生
【答案】:
B
【解析】:
考查法产生的主要标志,B选项属于无中生有。
5.某法院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时,参照最高法院发布的第15号指导性案例所确定的“法人人格混同”标准作出了判决。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一11题,单选)
A、在我国,指导性案例是正式的法的渊源
B、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C、法官在该案中运用了类比推理
D、在我国,最高法院和各级法院均可发布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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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4节>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
【答案】:
C
【解析】:
在我国,指导性案例仅供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不具有应当适用的效力,故A项错误。
判决是针对特定当事人作出,故不具有规范性,B项错误。
题干中的“参照”,是类似情况类似处理的类推的适用,故C项正确。
在我国,最高法院可发布指导性案例,并非各级法院均可发布,故D项错误。
6.2012年,潘桂花、李大响老夫妇处置房产时,发现房产证产权人由潘桂花变成其子李能。
原来,早在七年前李能就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将房屋作价过户到自己名下。
二老怒将李能诉至法院。
法院查明,潘桂花因精神障碍,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据此,法院认定该合同无效。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3年卷一14题,单选)
A、李能的行为违反了物权的取得应当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
B、从法理上看,法院主要根据“法律家长主义”原则(即,法律对于当事人“不真实反映其意志的危险选择”应进行限制,使之免于自我伤害)对李能的意志行为进行判断,从而否定了他的做法
C、潘桂花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对法律关系主体构成资格的一种认定
D、从诉讼“争点”理论看,本案争执的焦点不在李能是否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而在于合同转让的效力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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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主体
【答案】:
B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
《物权法》第7条规定: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李能利用其母不识字骗签合同,将房屋作价过户到自己名下,显然违反该条规定,故A项正确。
在本题,“法院查明,潘桂花因精神障碍,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据此,法院认定该合同无效。
”很显然,法院是基于潘桂花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否认转让合同效力,而非“对李能的意志行为进行判断,从而否定了他的做法”,故B项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47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房产转让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经
7.下列有关权利义务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知识产权属于绝对权
B、在所有时代权利都是第一性的
C、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
D、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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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3节>权利与义务
【答案】:
B
【解析】:
考查权利与义务。
B选项错误,不是所有时代权利都是第一性的。
8.关于法的对人效力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A、如果按照属地主义,在驻外领事馆所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领事馆所属国家法律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B、如果按照属人主义,缅甸公民越境至中国抢劫财物,中国法律对此有管辖权
C、如果按照保护主义,中国人李某盗版美国软件销售并对美国权利人造成侵害,美国有权追究李某的责任
D、现在中国实行的是属人主义为主,结合属地主义与保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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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5节>法对人的效力
【答案】:
C
【解析】:
考查法的对人效力原则。
A选项错误,领事馆一般被视为本国领土之延伸。
因此,按照属地主义,领事馆设立国有权管辖领事馆所发生案件。
B选项错误,按照属人主义,国家对外国人无管辖权。
D选项错误,中国现在实行的是属地主义为主,结合属人主义与保护主义,
9.法律意识,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
下列关于法律意识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法律意识相对比较稳定,具有一定的连续性,法律意识可以使一个国家的法律传统得以延续
B、法律意识在结构上可分为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
C、法律职业者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决定他们对法律精神实质的理解程度,与他们处理案件的正确、合法与否并没有直接关系
D、法律意识相对独立于法律制度,可能先于法律制度存在,也可能后于法律制度而形成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节>法的概念的学说
【答案】:
C
【解析】:
考查法律意识。
C选项,法律职业者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决定他们对法律精神实质的理解程度,对他们处理案件的正确、合法与否具有直接关系。
10.在宋代话本小说《错斩崔宁》中,刘贵之妾陈二姐因轻信刘贵欲将她休弃的戏言连夜回娘家,路遇年轻后生崔宁并与之结伴同行。
当夜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邻居追赶盗贼遇到陈、崔二人,因见崔宁刚好携带15贯钱,遂将二人作为凶手捉拿送官。
官府当庭拷讯二人,陈、崔屈打成招,后被处斩。
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一12题,单选)
A、话本小说《错斩崔宁》可视为一种法的非正式渊源
B、邻居运用设证推理方法断定崔宁为凶手
C、“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所表述的是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
D、从生活事实向法律事实转化需要一个证成过程,从法治的角度看,官府的行为符合证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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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3节>法律规则
【答案】:
B
【解析】:
《错斩崔宁》仅仅是话本小说,不能成为法律推理的大前提,故A项错误。
设证推理是对所有能够解释事实的假设中优先选择一个假设的推论。
邻居推论陈、崔二人为凶手的形式是:
杀死刘贵的人,盗了刘贵家15贯钱;崔宁携带15贯钱,且与陈二姐同行;故陈、崔杀刘贵。
此运用的是设证推理。
故B项正确。
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
“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所表述的是案件事实,而非法律规则,更不是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56条规定:
“本法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该条,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该条是一条非规范性条文
B、该条表述了一条法律规则
C、该条体现了法的时间效力
D、非规范性法律条文独立存在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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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3节>法律规则
【答案】:
B
【解析】:
①条文和规范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条文是表达规范的形式,规范是条文表达的内容。
条文分为规范性条文与非规范性条文。
规范性条文主要是表达规范,包括规则与原则。
而非规范性条文主要是表达技术性规定,例如表达法律的生效日期、事实概念等。
本条表达了生效日期,属于非规范性条文。
故A选项正确。
②该条文表达的是生效日期,属于技术性规定。
故B选项错误。
③法的时间效力包括生效、失效、法的溯及力。
此处表达了法的生效时间。
C选项正确。
④非规范性法律条文主要表达法律的技术性规定,包括制定机关、生效日期、特定的法律术语等。
这
12.甲、乙签订一份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约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乙各执一份,留见证律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12题,单选)
A、是有关法律原则之适用条件的规定
B、属于案件事实的表述
C、是甲乙双方所确立的授权性规则
D、关涉甲乙双方的行为效力及后果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法律规则
【答案】:
D
【解析】:
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属于法律规范,应当由法规定。
本题题干所问的是“该条款”是什么?
而该条款只是合同条款而已。
该条款没有规定什么法律原则,也没有规定任何权利义务,故A项错误,C项错误。
甲、乙签订的是一份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在处理什么案件或者纠纷,故“该条款”也不是在表述什么案件的事实,排除B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表述,均表明D项正确。
13.西方法律格言说:
“法律不强人所难”。
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
B、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务
C、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
D、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调整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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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1节>法的作用
【答案】:
C
【解析】:
“法律不强人所难”,即法律不能规定我们做不到的事情,不能要求我们对自己无法预见的事情承担责任。
①人能够做到的有很多,比如谈恋爱、结婚、生子等。
而法律调整的只是人们能够做到的行为中很少的一部分行为,这部分行为具有交涉性,且对社会而言,具有较重要的意义。
故法律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法律规定的应当是我们能够做到的,但是我们能够做到的行为却不一定是法律必须规定的。
就此而言,道德调整的范围要比法律大得多。
故A选项错误。
②义务具有强制履行性,人们不能以不知晓而拒绝履行。
法律生效的前提是公布,法律一旦公布即意味着
14.法律格言说: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关于该法律格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一9题,单选)
A、每个人在法律面前事实上是平等的
B、在任何时代和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一项基本法律原则
C、法律可以解决现实中的一切不平等问题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并不禁止在立法上作出合理区别的规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法律原则
【答案】:
D
【解析】:
一个人能否享有法律上规定的权利,是受到其经济状况、受教育情况等因素影响的,故每个人在法律面前事实上不可能都是平等的,故A项错误。
在奴隶制、封建制等社会,并没有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故B项错误。
现实中的一切不平等问题,不可能仅通过法律就能得到解决,故C项错误。
平等原则并不禁止一切差别对待,其禁止的是不合理的差别对待。
故D项正确。
15.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
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
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元安装假牙,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受到损害予以赔偿。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7题,单选)
A、张女与司机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B、张女主张的“接吻权”属于法定权利
C、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D、司机赔偿3000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内容
【答案】:
C
【解析】:
张女与司机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交通事故。
故A项错误。
现行法并没有规定“接吻权”,故B项表述“属于法定权利”的说法错误。
所谓“规范性”,是指针对的人不特定,且针对的事可以反复发生从而可反复适用。
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针对的是特定人——张女与肇事司机,针对的是一次发生的事——“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故具有非规范性,C项“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述是正确的。
而且,责任认定书是对事实的认定,尽管没有直接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影响,但作为证据具有一定的证明效力,故C项“具有法律效力”的说
16.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
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
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4年卷一12题.单选)
A、本案中的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B、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C、法院之所以未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在于被告侵犯的权利并非法定权利
D、在本案中法官对判决进行了法律证成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3节>法适用的步骤
【答案】:
A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
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故原告的所谓悼念权,并非法定权利,故A项错误,C项正确。
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的资料。
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B项正确。
法律人在适用法律过程中,无论是法律规范还是案件事实,都是用来向法律决定提供支持程度不同的理由。
在这个意义上,法律适用过程就是一个法律证成的过程。
法官判决的过程就是一个法律适用过程,故D项正确。
17.关于法律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
A、甲和乙因买卖房屋而引起的法律关系为双向法律关系
B、丁为他人的借款提供的担保属于第二性法律关系
C、行政法中的人事调动关系为多向法律关系
D、丙因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刑事诉讼产生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
【答案】:
D
【解析】:
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各种依法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合同关系等。
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
丙因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刑事诉讼产生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D选项错误。
18.在现代的法治社会,人们总是要求法律决定具有高度的可预测性,同时具有高度的正当性。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
A、对于特定时期特定国家的法律人而言,法律的可预测性具有初始的优先性
B、法律的可预测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正当性是形式法治的要求
C、法的可预测性意在实现法律的安定性、确定性
D、法的可预测性和可接受性存在紧张关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3节>法适用的目标
【答案】:
B
【解析】:
考查法律适用的目标。
B选项错误,法律的可预测性是形式法治的要求,正当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
19.下列有关中华法系特点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礼法结合、德主刑辅
B、等级有序、家族本位
C、以刑为主、民刑不分
D、诉讼爆炸、重视调解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1节>法系的概念和标准
【答案】:
D
【解析】:
考查中华法系的特点。
D选项错误,重视调解、无讼是求。
孔子曾说:
“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在传统中国,基于熟人社会的背景,基于儒家“和为贵”的价值准则,“厌讼”是普遍情形。
20.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限、立法权运行、立法权载体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有关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
下列关于立法体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 )
A、立法体制主要涉及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主要是指立法权的性质、种类及立法权和其他权力的关系等静态因素
B、立法权运行的体系和制度,包括立法权的运行原则、过程和方式等
C、立法权载体的体系和制度主要是指,立法主体的建制、组织原则和活动形式等。
世界上主要的立法体制包括单一立法体制、复合立法体制和制衡立法体制三种类型
D、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是单一制立法体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1节>立法体制
【答案】:
D
【解析】:
D选项错误。
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是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的分权,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权划分体制。
21.关于我国的法律体系,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就是法的调整对象,即不同的社会关系
B、法律体系又称为国内法体系,因此,一切国际法均不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之内
C、行政法部门是由相关行政法规构成的
D、同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可能会包含不同法律部门的规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6节>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答案】:
D
【解析】:
①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主要是调整对象,其次是调整方法。
故A选项错误。
②法律体系一般指国内法,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
但是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有可能属于我国的法律体系。
国际公法之所以不在法律体系之内,是因为国际公法调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而国内法则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故B选项错误。
③我国的法律体系横向上划分为七个部门,纵向上划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法规等多个层级。
理论上每一个部门都可能含有多个层级,行政法部门也不例外,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法规等多个层级
22.《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
(2011年卷一11题,单选)
A、法律位阶的冲突
B、法律责任的免除
C、法律价值的冲突
D、法律责任的竞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8节>法律责任的竞合
【答案】:
D
【解析】:
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同时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又存在相互冲突的现象。
法律责任竞合,既可以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之内,也可以发生在不同法律部门之间。
构成法律责任竞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同一主体、一个行为、符合数个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
《合同法》第122条规定的情形,因为具备法律责任竞合的构成要件,属于法律责任竞合情形。
故选项D应选。
23.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中的必经环节。
关于法律解释及其方法,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0年卷一10题,单选)
A、“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描述的是体系解释方法
B、文义解释是首先考虑的解释方法,相对于其他解释方法具有优先性
C、历史解释的对象主要是法律问题中的历史事实,与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无关
D、客观目的解释中,一些法伦理性的原则可以作为解释的根据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4节>法的解释的方法与位阶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
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存在此种涵义,故A项正确。
文义解释关注的是单个词句义,而不强调“关联理解”,故“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描述的不是文义解释方法。
文义解释和立法者意图解释实质上使法律适用者在做法律决定时严格地受制于制定法;相对于其他的法律解释,这两种解释方法,特别是文义解释,使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得到最大可能的保证。
故B项正确。
注意,此种优先性,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24.张林遗嘱中载明:
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
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
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4年卷一13题,单选)
A、婚姻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
B、本案反映了遗嘱自由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冲突
C、法官运用了合宪性解释方法
D、张林遗嘱处分的是其财产权利而非其妻的婚姻自由权利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权利与义务
【答案】:
A
【解析】:
《宪法》第51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权利一样,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
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故A项“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说法错误,应选。
25.法律谚语:
“平等者之间不存在支配权。
”关于这句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一9题,单选)
A、平等的社会只存在平等主体的权利,不存在义务;不平等的社会只存在不平等的义务,不存在权利
B、在古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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