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局综合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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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局综合应急预案
成都市武侯区发展和改革局综合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突发性各类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要求,制定出科学有效的防范应急预案,在突发性事件时,迅速组织救援和保障,快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协调工作,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川府发[2005]1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成府发[2005]65号)、《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成都市武侯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成武府发[2006]7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成都市武侯区发改局工作职能范围内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重点组织经济领域异常情况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阶段经济政策的制定;建立宏观经济监测、预警及应急机制;负责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和调节,协调搞好电、油、气、运等生产保障要素及重要原材料的供需衔接和应急调度;监控粮食、药品和重要商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提出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恢复阶段经济政策建议。
2、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时,负责协调重要物资的应急生产,会同区有关部门搞好应急调运等;必要时报请区政府向国家和省、市提出动用国家和省、市物资储备建议并按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决定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保障粮食、油、电、气以及医药用品等重要物资的有效供应。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公共突发性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依靠各级领导、各类专家和广大职工群众,建立健全领导靠前指挥、专家咨询把关、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应对突发性事件的长效机制。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集中决策、统一指挥、贯彻三级管理,实行区政府、各街办(相关部门)及相关企业三级管理,动员社区和企业人员积极参与公共突发性事件的防灾、抗灾、救灾,各单位要做好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应对突发性事件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3、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
坚持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认真做好应对突发性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搞好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对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应,做到精干高效、保障有力。
二、组织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应急指挥机构由武侯区发改局应急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构成。
主要针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预警、预防、缓解、应对和恢复各阶段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形成集中决策、统一指挥的快速高效工作机制。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成立“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负责指挥全局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
根据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决定,参与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处置工作。
在应急响应状态下转为“应急协调指挥部”,组织指挥全局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综合分析经济领域各类预测预警信息,正确判断有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评价其影响范围、程度以及连锁反应,提出应对措施建议报告区政府,并根据区政府决定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成员范围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实行动态调整。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办公室设在整规安监科,局有关科室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办公室职责:
负责与市、区衔接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和使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区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主要负责应急机制的基础建设和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根据需要报请区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动用国家、省、市储备物资建议;建设并管理应急指挥调度网络;汇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分析预测、预警信息等,提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议,负责管理应急专项资金。
在应急响应状态下转为“应急协调指挥部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一名副组长兼任,局整规安监科长任副主任。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若干“专项工作组”。
根据局内职能分工和应急工作需要,分别负责制定工作预案,监控协调相关应急资源,服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指挥。
在应急响应状态下,分工负责协调、监控重要物资和商品储备、经济政策调控、产业政策协调等有关专项应急工作。
三、应急机构运转方式
(一)依法行政。
应急指挥协调工作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规则。
(二)资源共享。
为适应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时间、类型、程度和范围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对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管理监控的物资、商品、信息等资源要及时沟通情况,保证应急调用及时有效。
(三)分工协作。
按照应急工作的总体要求,在现有机构和职责基础上,合理确定应急分工协作关系,实现应急工作机制与现有科室职责分工的有机结合,体现分工负责和效率优先原则,发挥全局应急协调整体优势。
(四)协同配合。
在区发展和改革局应急机制和信息平台建设中,加强横向和纵向的联系,牵头事项做好组织协调,参与事项积极沟通配合;建立应急预案联系制度和应急信息沟通机制,建立与市发改委和区级相关部门、各街办、重点企业的信息传递渠道以及预案备案制度,开展交流和培训。
四、监测预警机制
(一)监测预警信息
建立和完善和各类信息监测预警机制,重点做好宏观经济、市场价格、经济运行动态等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提出监测预警报告。
(二)监测预警报告
1、报告内容
监测预警范围内异常现象,异常原因初步分析,动态趋势判断(消失、持续、扩大),预防措施建议。
如异常情况由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引发,则报告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过程,已产生的影响和损失,有关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当前事态受控制程度和发展态势预测,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以及应对措施建议等。
2、报告程序
区发展和改革局有关科室(专项工作组)按工作职责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监测预警情况、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有关重要信息,由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区政府和区应急办报告,
(三)预警行动
1、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关于异常情况报告或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一步分析判断,评估措施建议并协调落实;继续跟踪动向,重大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组织提出预防处置的有关措施建议。
2、领导小组根据监测预警报告以及办公室的建议,综合判定事态性质和程度,确定响应级别,发出预警信息,采取预防、缓解措施。
(四)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级别和启动条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参照国家、省、市发改委应急响应级别设置,武侯区发展和改革局应急响应状态设定为四种模式:
(1)Ⅰ级应急响应(全区应急状态)
适用于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
启动条件为:
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未得到有效控制,或者突发性、破坏性很强,严重威胁全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秩序,街办或部门应急措施已难于控制事态发展;区委、区政府决定启动全区性应急措施(启动总体预案或专项预案),成立统一指挥机构,区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动员全部力量,采取多种综合及专项应急措施。
实施Ⅰ级应急响应状态时,启动全部应急指挥系统,并视需要增加新的专项工作组。
(2)Ⅱ级应急响应(局部应急状态)
适用于达到严重程度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
启动条件为:
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影响已经明显扩散,有关街办或部门的应急措施未能有效控制局面,区政府根据有关街办和部门要求做出支援决定(如动用区级储备等)或启动专项预案,区发展和改革局领导小组要求办公室、相关专项工作组采取针对性应急措施的情形。
实施Ⅱ级应急响应状态时,启动指挥部、办公室和物资保障、市场稳定等专项工作组,根据需要启动社会和产业等方面的专项工作组。
(3)Ⅲ级应急响应(预警准备状态)
适用于较重程度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
启动条件为:
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已对个别地方产生较大影响,扩散态势尚不明朗,街办或部门已采取相应措施(启动地方预案或部门预案);但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街办或部门报告或监测预警信息,研究认为有继续扩散的可能性,在区政府做出明确决定前,需要办公室和有关专项工作组加强监测预警分析,提前采取预防性措施、应要求采取配合支援措施或准备采取应急措施的情形。
实施Ⅲ级应急响应状态时,主要启动办公室及相关专项工作组。
(4)Ⅳ级应急响应(密切关注状态)
适用于一般程度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
启动条件为:
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仅对个别地方产生影响,街办或部门已采取相应措施,但未排除扩散可能性;领导小组根据已掌握情况,研究认为有预防扩散的必要性,需要办公室和有关专项工作组加强信息收集、密切关注事态,准备采取预防性措施的情形。
实施Ⅳ级警戒应急响应状态时,主要启动办公室及个别专项工作组。
2、应急指挥工作流程
(1)应急协调指挥部(领导小组)
遵照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组织执行交办的重大应急任务;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在职责范围内做出具体实施过程中相关重要决策。
(2)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特点,会同有关方面及时向指挥部提供有关背景资料,包括灾害或事态情况,预测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提交相关预案及对策建议等。
根据预案迅速启动应急办公和通讯系统,实施24小时值班,建立工作联系网络。
提出动用区级储备物资的建议,指挥部研究确定后报区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
组织和实施应急物资紧急供应,根据需要组织协调重要物资应急生产调运,协助办理有关费用的预算、结算事宜。
(3)专项工作组
根据指挥部的决策和指令,局内有关科室在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下,结合具体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特点,按照快速、有序、准确、高效的要求,分别做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有关专项任务落实工作。
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编制储备物资或商品调用方案,落实品种、规格、数量和具体单位;迅速分析突发事件对宏观经济以及重点产业的直接和间接影响,提出财政、税收、价格、投资、贸易以及产业政策、运行调节等不同层面的调控措施建议。
各有关科室必须及时把握和报告专项工作进度动态,保证全局应急协调机制高效运转和应急保障任务如期完成。
3、重点专项工作
(1)物资供应保障
在应急响应状态下,根据应急工作对特定物资的紧急要求,物资保障专项工作组负责重要物资紧急供应的综合协调工作,确保应急物资按要求供应。
(2)其他专项工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指挥部(领导小组)可以要求有关科室参加或组建专项工作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中的有关特定工作。
4、应急结束
(1)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件隐患得到消除,事态得到平息,各方反映趋于平静,经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确认和批准,可宣布应急状态结束。
5、善后处理
(1)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制定恢复和重建工作建议,并及时报请区政府批准组织实施。
(2)认真做好总结备案。
客观评价接警、反应、实施、指挥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为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和救援体系提供有益的借鉴。
(3)做好事件调查。
查明事件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查明事件起因和性质,明确事件责任,提出防止事件再次发生的措施建议,并向区政府提交事件调查报告。
五、应急工作保障
(一)应急信息保障
1、建立应急指挥调度计算机平台,整合、衔接现有监测、预警及储备管理等系统,形成精干高效的应急指挥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各科室结合应急工作需要,加强与市、区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相关重点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收集、跟踪动态信息。
(二)应急技术与法律保障
建立区发展和改革局应急工作专家数据库,为各项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法律等方面的支撑。
(三)应急资金与后勤支持保障
1、将应急工作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用于应急措施研究,编制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应急教育培训、协调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储备管理、应急调度系统建设等。
2、应急响应期间所发生的储备、采购(进口)、征用、补偿和赔偿费用不足时,按实际需要额向财政部门申请特别应急专项经费。
对企业在紧急情况下,为服从应急需要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3、应急响应期间应确保所需物资供应,保证所发生的储备、采购(进口)、征用、补偿和赔偿等费用及时到位。
特别紧急时,可行使紧急征用权。
六、信息发布
按照《武侯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在办公室统一组织下,新闻宣传工作组负责新闻发布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并会同有关科室提出新闻发布方案,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其他科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接受采访或发布信息。
新闻发布内容:
1、突发公共事件及紧急状态基本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范围、主要过程、已产生的影响和损失等);
2、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关于应对事件的指示;
3、有关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当前事态受控制程度和发展态势预测;
4、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以及进一步采取应对措施计划与建议;
5、需要澄清或说明的问题。
七、附则
(一)名词术语
1、本预案所称应急,是指为避免或减少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造成巨大生命财产损失以及冲击社会经济和居民生活的正常秩序,采取有效预防、缓解、应对和恢复措施的全过程。
2、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对全区或者一个街办的经济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3、本预案所称紧急状态,是指突发公共事件及其连锁反应在社会经济领域突然产生的大范围急剧严重损害或严重威胁,已经或极有可能造成经济社会秩序持续紊乱,危及经济社会安全,必须由政府采取非常规措施迅速消除、抑制、缓解全社会所遭受的破坏性影响,全面恢复正常社会经济秩序的情形。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按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
综合应急预案由局整规安监科组织起草和修订,单项应急预案由整规安监科协调有关科室(专项工作组)起草和修订,预案每三年更新一次。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应急工作中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制定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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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 改革 综合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