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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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二章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第一节第一节监理工程师概述监理工程师概述第二节第二节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册和继续教育第三节第三节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形式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形式第四节第四节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度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度第五节第五节工程监理企业经营管理工程监理企业经营管理第一节第一节监理工程师概述监理工程师概述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取得中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并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业印章,并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人员。
专业人员。
第一节第一节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一、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特点一、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特点1、执业范围广;2、执业内容复杂;3、执业技能全面;4、执业责任重大;1、较高的学历和复合型知识结构2、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3、良好的品德1)热爱本质工作2)具有科学工作态度3)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办事公道4)谦虚谨慎,善于听取不同意见4、健康体魄和充沛精力年满65周岁不再予以注册。
二、二、监理工程师的素质监理工程师的素质三、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三、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三、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三、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四、FIDICFIDIC道德准则道德准则
(1)对社会和职业的责任:
1)接受对社会的职业责任。
2)寻求与确认的发展原则相适应的解决办法。
3)在任何时候,维护职业的尊严、名誉和荣誉。
(2)能力:
1)保持其知识和技能与技术、法规、管理的发展相一致的水平,对于委托人要求的服务采用相应的技能,并尽心尽力。
2)仅在有能力从事服务时方才进行。
(3)正直性:
在任何时候均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行使其职责,并且正直和忠诚地进行职业服务。
(4)公正性:
1)在提供职业咨询、评审或决策时不偏不倚。
2)通知委托人在行使其委托权时可能引起的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
3)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四、四、FIDICFIDIC道德准则道德准则(5)对他人的公正:
1)加强按照能力进行选择的观念。
2)不得故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他人名誉或事务的事情。
3)不得直接或间接取代某一特定工作中已经任命的其他咨询工程师的位置。
4)通知该咨询工程师并且接到委托人终止其先前任命的建议前不得取代该咨询工程师的工作。
5)在被要求对其他咨询工程师的工作进行审查的情况下,要以适当的职业行为和礼节进行。
四、四、FIDICFIDIC道德准则道德准则五、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五、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监理工程师一般享有以下权利:
监理工程师一般享有以下权利:
(1)使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称谓;
(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3)依据本人能力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4)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6)接受继续教育;(7)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8)对侵犯本人权力的行为进行申诉;监理工程师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监理工程师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2)履行管理职责,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3)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4)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5)在本人执业活动中所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6)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7)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8)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行业务;(9)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10)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五、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五、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六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六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建筑法建筑法第第35条:
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6条:
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六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六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4条:
条: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六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六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七、监理工程师违规行为的处罚七、监理工程师违规行为的处罚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纪守法。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监理工程师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第一节第一节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监理工程师的条件报考监理工程师的条件:
一是要具有一定的专业学历;二是要具有一定年限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考试方式和管理:
考试方式和管理:
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闭卷考试、分科记分、统一录取标准的办法,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考试时间及科目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3日和24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市。
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5月23日上午9:
0011:
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下午2:
005:
0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5月24日上午9:
0011:
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下午2:
006:
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二、报名条件及相关事宜二、报名条件及相关事宜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务,并任职满3年。
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高级职务。
3、1970年(含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年。
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事宜:
相关事宜: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文件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文件冀人考发冀人考发20087号号关于做好关于做好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一、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于2008年6月21日、22日举行,考点设在各市。
请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二、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进行了调整,因此2008年度考试管理采取如下方式:
调整后的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三、考试安排考试共设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
公路、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该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6月21日上午9:
00-12:
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下午15:
00-17:
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月22日上午9:
00-12:
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报考人员去年成绩可登陆河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07年9月15日、16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具体安排如下:
9月15日09:
00-11:
00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经济14:
00-17:
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16日09:
00-12:
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4:
00-18:
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7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试时可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功能)。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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