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淋系统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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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淋系统施工方案
自动喷水灭火管道系统的施工方案
(一)关于施工的一般规定:
1、施工前应具备的条件:
系统在投入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备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安装图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齐全;
(2)设计部门已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3)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和施工能力;能保证正常施工;
(4)施工现场及施工用水、电、气应能满足施工要求,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2、施工中设计的修改:
施工中需修改设计时,必须经设计人员批准;重大修改应报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3、施工中的质量检验和记录:
系统施工中,应有切实可行的施工质量检验计划,由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检验,并应作检验记录。
4、施工完后的竣工验收
系统施工完后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验收。
(二)组件、设备及材料的检验
安装施工前,应对所选用的系统组件、设备及材料现场进行检验。
且系统选用的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的系统组件均应为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
1、管材、管件的检验
管材、管件的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皱皮:
(2)螺纹密封面完整、无损伤、毛刺;
(3)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完整,不得有镀锌层脱落、锈蚀现象;
(4)各种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5)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纵向沟槽。
螺纹法兰的螺纹部分应完整、无损伤。
2、喷头的检验
喷头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喷头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制造厂及生产年月等标志齐全;
(3)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4)喷头螺纹密封应完整、光滑、不得有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的现象;
(5)凡新安装的系统,应检查是否采用的是合格的新喷头,凡改建系统应检查是否采用的是与原系统同型号,同规格或者是适合于该改建系统合格的新喷头;不得使用拆装下的旧喷头。
(6)闭式喷头,应汇同监理公司从每批(同制造厂、同规格、同型号、同时到货)中抽
查1%但不得少于5只,进行密封性能试验,试验压力3.0MPa;试验时间不得少于3min,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
如有一只不合格,再抽查2人但不得少于10只重作试验;如仍有一只不合格,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3、阀门及其附件的检验
(1)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及其附件应完好齐全,不得有任何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且均应是新的合格品;
(3)阀门在安装前应进行强度与密圭寸性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固定;
(4)报警阀、水流指示器除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还应有水流方向的水久性标志.
(5)报警间和控制阀的阀瓣及其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清洁,无异物堵塞;
(6)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
(7)报警阔应逐个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为2倍额定工作压力;试验时间为5分钟;阀瓣无渗漏为合格。
4、监测及报警控制装置的检验:
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消防栓、气压表、阀门限位等监测及报警装置应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产品说明书。
安装前应逐个检查功能、传输信号是否灵敏可靠,不合格者不得作用。
(三)供水设备的施工
自喷供水设备包括消防水泵、稳压泵、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气压供水设备和消防水泵
接合器等。
与消火栓设备的施工是相同的
(4)系统管网及组件安装
1、管网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网安装前应较直管子清除其内外的杂物。
安装中应随时注意清除已安装管道内部杂物;
(2)在具有腐蚀性的场所安装管网前;应按设计要求对管子、管件等进行防腐处理;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安装。
管子公称直径为小于或等于100mm勺管道时;应用螺纹连接;其它可用法兰或管卡连接。
无论采用何种连接方式,均不得减小管道的通水横断面积;
(4)螺纹连接管道变径时,应采用异径接头;不得采用补芯,如必须采用补芯时,三通上只能用一个,50mm勺管道不得采用活接头;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给水管道宜与消火栓给水系统分开设置;当采用合用消防水泵供水设施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给水管道应在报警阔前与消火栓给水系统分开设置;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有专用消防水泵时;其消防水泵出水总管应采用两条与高位水箱、管网增压稳压装置、消防水泵接合器等管道在报警前汇合构成环状连接后会到报警阀的
进水接口,以保其中一条水泵出水供水管故障检修时;另一条仍能保证向每个报警间自动喷水灭火管网系统供水;
(7)管道安装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管道中心与梁、柱、顶棚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规
定:
单位mm
公称直径
25
32
40
50
65
80
100
125
150
200
距离
40
40
50
60
70
80
100
125
150
200
(8)水平横管道的支架、吊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道固定应牢固;管道支架或吊架的间距不大于下表:
单位m
公称直径
25
32
40
50
65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距离
3.5
4
4.5
5
6
6
6.5
7
8
9.5
11
12
若管道穿梁安装时,穿梁处可作为一个吊架考虑。
b、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上至少应设支(吊)架一个,当喷头间距小于1.8m时;可
隔段设置;但支(吊)架的间距不应大于3.6m;
c、沿屋面坡度布置的配水支管;当坡度大于1:
3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加点焊箍套);
以防短立管与配水管受扭折堆力。
(9)为了防止喷水时管道沿管线方向晃动;故在下列部位应设防晃支架;
a、配水管一般在中点设一个(管径在”mn及以下时可不设);
b、配水于管及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ISm(包括管径50mm勺配水管及配水支管);每15m长度内最少设一个(管径v40mm的管段可不算在内);
c、管径>扣mm的管道拐弯处(包括三通及四通位置)应设一个;
d、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应在其始端,终端正设防晃支架,或有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1.5—1.8m;配水干管穿越多层建筑,应隔层设一个防晃支架。
(10)防晃支架的制作参考图,如下图所示:
型钢用于防晃支架的最大长度见下表:
单位:
mm
型号规格
最大长度
型号规格
最大长度
附注
角钢
扁钢
1、型钢的长细比要求为
45X45X6
1470
40X7
360
I/r<200;
50X50X6
1980
50X7
360
I:
支撑长度
63X63X6
2130
50X10
530
r:
最小截面回转半径
75X50X10
2690
钢管
63X63X8
2490
DN25
2130
2、如支架长度超过表中
80X80X7
3000
DN32
2740
长度,应按长细比要
圆钢
DN40
3150
求,确定型钢的规格。
①
940
DN50
3990
①
1090
(11)防晃支架的强度,应能承受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和50%的水平方向的推动力而不致损坏或产生永久变形。
当管子穿安装时;若管道再用铁圈紧固于混凝土结构上,则可用为一个防晃支架处理;
(12)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应设置柔性短管。
穿墙或楼板时,应加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厚;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焊接环缝不得置于套管内。
套管与管道之间的间隙应用不燃材料填塞;
(13)系统的管道宜有0.002—0.005的坡度;且在坡底设置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应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当喷头少于5只时,可在管道低凹处装设堵头;多于5只喷头时宜装带阀门的排水管;
(14)吊顶型喷头未端支管一律采用DN乃镀锌钢管;末端用DN25X15mn!
勺异径管箍口,箍口应与吊顶装修层平;箍口用丝堵拧紧,以备系统试压并与吊顶装修同步进行。
(15)凡管道丝扣连接处露部分及焊接时被破坏的内外镀锌层处以及固定管道的支吊架应进行防腐处理;地上管道应作红色或红色环圈色标;管道在安装中断时,应将敞口圭寸闭。
(16)凡螺纹连接的管道;其连接的管件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标准管件,并尽可能采用消防专用管道配件,管子直采用机械切割;切割面不得有锋边,毛刺;加工的螺纹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螺纹清洁规整;根部有外露螺纹;螺纹连接牢固,密封填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
不得将密封填料挤入管内,连接后应将外部清理干净;被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管螺纹露部分,应做防腐处理。
(17)采用管卡连接的管道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压力等级的要求。
2、喷头安装
喷头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喷头安装应在系统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2)安装喷头用的弯头,三通等宜采用专用管件;
(3)安装喷头,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4)喷头的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拧紧喷头;喷头的框架、溅水盘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更换喷头,且应与原喷头规格、型号相同;
(5)当喷头的公称口径小于10mm寸;应在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安装过滤器;
(6)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隔离护罩;
(7)喷头溅水盘与吊顶天花板、楼板、屋面板报距离;不宜小于75mm并不宜大于150mm当楼板、屋面板为耐火级限等于或大于0.5h的非燃烧体时;其距离不宜大于3Hmm吊顶型喷头可不受上述距离的限制;
(8)喷头与大功率灯泡或出风口的距离不得小于0.8m。
(9)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通风管道等顶板底部突出物腹面时,喷头安装位置应符合下表要求:
图表1单位mm
喷头与梁、通风管道等顶板
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等
底部突出物的水平距离
顶级底部突出物腹面的最大距离
305-610
25
610-760
51
760-915
76
915-1070
102
1070-1220
152
1220-1370
178
1370-1530
229
1530-1680
280
1680-1830
356
(10)当喷头安装于不到顶的隔墙附近时,喷头距离隔墙壁的安装距离应符合下表:
单位mm
水平距离
150
225
300
375
450
600
750
>900
最小垂直距离
75
100
150
200
236
318
388
450
(11)在门、窗、洞口安装喷头时,喷头距门、窗、洞口上表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cm,距墙而后距离不宜小于7.5cm且不宜大于15cm>
(12)在倾斜的屋面板,吊顶下面的喷头安装。
、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其间距按水平投影计算;
b、当屋面板坡度大于1:
3,且在距屋脊75cm范围内无喷头时;应在屋脊处增设一排喷头;
(13)边墙型喷头安装
a、在吊顶、屋面板、楼板下安装边墙型喷头时;其两侧1m和墙面垂直方向2m范围内,
均不得有阻碍物;
b、喷头距吊顶、楼板、屋面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0cm并不应大于15cm;距边墙的距离
不应小于5cm并不应大于10cm
c、沿墙布置边墙型喷头时,喷头间距对中危险级不应大于3.6m,轻危险级不应大于4.6m;
d、边墙型喷头的布置,对宽度不大于3.6m的房问,可沿房间长边布置一排喷头;宽度在3.6-7.2m的房间;应沿房间长向的两侧各布置一排边墙型喷头;宽度大于7.2m的房间;除两侧各布置一排边墙喷头外,还应按规定在房问中间布置标准喷头。
(14)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m时,喷头应安装其腹面以下部位;
3、湿式报警间组安装
报警阀的规格;型号及其组件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有消防产品检测合格证和出厂合格证。
报警间组的安装符合下列要求:
(1)报警间组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再进行报警阀,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
水源控制阀、报警间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保证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间应安装
在明显且便于操作的地点,距地面高度直为1.2m,应确保两侧距墙不小于0.5m;正面距离墙不小于1.2m,安装报警阀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2)报警阀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
b、排水管和试验间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c、水源控制阀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3)湿式报警间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延时器的安装及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安装后廷时器内部不允许有杂物,以免堵塞,
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时器前,且便于排渣操作的位置;
b、系统侧放水后应经5-90S的延时;报警装置开始连续报警延时器应能自动排水,最大排水时问不应超过5min;
c、应确保报警阔前后的管道中能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发生误报;
d、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墙壁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阀门和公称直
径为20mm勺过滤器,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镀锌钢管,当公称直径为15mm寸;其长度
不应大于6m当公称直径为20mm寸,其长度不应大于20m水力警铃安装应确保其启动压力不小于0.05MPa,距离水力警铃3m处的响度平均值不应小于85DB(八)。
压力开关应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且不应在安装中拆装改动;安装牢固,动作灵敏;
e、报警阀上安装的压力表规格、型号、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表盘朝向应便于观察,压力表应采用精度为1.5级并经核验合格,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2.0-2.5倍;并装有缓冲装置及控制旋塞。
4、湿式报警间组的报警功能
a、当进口压力分另为0.14Mpa、0.7Mpa、1.2Mpa、及系统才应以60、80、170L/min流量连续放水时。
均应发出报警信号,系统侧放水停止后,报警间不再有水流向水力警铃;
b、报警间无须手动复位即能依次报警;
c、当进口工作压力在0.1个1.2Mpa之间,流速在6m/s之内,不用调整应能准确工作;
d、管道压力波动时,报警阀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不应发生误报警和控制信号;
e、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每个报警阀控制的喷头数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规定;每一湿式报警
阀控制闭式喷头数不宜大于800个。
5、水流指示器的安装
a、在管道试压冲洗合格后;方可安装,其规格必须与管径相区配;
b、水流指示器应竖直安装于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
安装后水流
指示器的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得与管壁发生碰擦;
c、水流指示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有消防产品检测合格证和出厂合格
证及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功能和灵敏度应符合GA32-92《水流指示器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标准的要求:
通过流量w15L/min时,水流指示器不应报警;
通过流量在15L/min-37.5L/min间任意值时;应该报警,到37.5L/min时必须报警;
报警流量37.5L/min。
6、排气阀应在系统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于配水干管顶部、配水管的朱端;且应确
保不渗漏,且必须配套安装检修控制阀;
7、控制阀的规格、安装部位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安装方向正确;间内清洁无堵塞、无渗漏;系统中的主要控制问必须安装启闭标志,隐蔽处的控制阀应有指示其位置的标志;
8、未端试水装置应安装在每一层分区管网未端或系统管网未端;并应设相应的排水设施,
且应带有经校验合格的压力表,压力表前后均应安装控制阀,控制阀及试水管管径应为25mm
9、超高层建筑消防自动喷水灭人系统中;低区系统应设有减压系统一般采用比例减压阀;既能减静压,又能减动压,其口径由设计规定;减压阀设置一般为两个并联为一组;两个前后都应安装检修用阀门和压力表,并安装在湿式报警问之前,若只设置一个,则减压阀旁边要设一根旁通管,旁通管上要装阀门。
如图:
(五)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试压和冲洗
1、一般规定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
(2)管网和强度试验。
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a、埋地管道的坐标、标高、坡度及管道基础,支墩等经复查符合设计要求;
b、试压用压力表已经校验;精度应不低于1.5级,压力表量程为试验值的1.5-2倍且不少于两只;
c、试压冲洗方案要经批准。
(4)试压前;应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盲板应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且作明显标志,并记录下盲板数量;
(5)试压过程中,如遇泄露,不得带压修理;应放空管网;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试;
(6)试压完成后,应及时无遗漏地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管道,并与记录核对无误;且应填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试压记录》;
(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经试压合格后,应分段进行冲洗。
冲洗顺序是:
先室外,后
室内:
先地下;后地上。
室内部分应按配水干管、配水支管顺序进行;
(8)管网冲洗宜采用水进行,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并将止回阀和报警间等拆下,冲洗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复位;
(9)冲洗前;应对管网支架,吊架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10)对不能受冲洗的设备和冲洗后可能破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采用其它方法进行清理;
(11)冲洗大直径管道时;应对其焊缝,死角和底部重点敲打;但不得损伤管道;
(12)管网冲洗合格后;应填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冲洗记录表》除规定的检查及恢复工作外不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他作业;
(13)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得使用海水或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
2、水压试验
水压试验要求:
(1)水压试验宜在环境温度5度以上进行,当环境温度低于5度时,水压试验应有防冻措施;
(2)自动喷水灭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0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应低于1.4Mpa,大于1.0Mpa时;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3)水压强度试验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空气排净;然后
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Omin目测无泄露、无变形;压降应不大于0.05Mpa;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冲洗合格后进行。
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以无泄露为合格;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源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地下管道应在回填隐蔽前;单独或与系统一起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3、水冲洗要求
(1)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进行水冲洗的排放管道;应接入可靠的排水系统,并应保
证排放的畅通和安全,排放管道和截面不得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60%
(2)水冲洗的水流速度不宜小于3m/s,其流量不宜小于下表规定:
管道公称直径
(mr)i
300
250
200
150
125
100
80
65
50
40
冲洗流量
220
154
98
56
38
25
15
10
6
4
(I/S)
当现场无法提供上表内的冲洗流量时;应以设计流量进行冲洗,或水压气动冲洗法进行冲洗。
(3)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的地上部分连接前,应在配水于管底部加设堵头;然后对地下管网进行冲洗;
(4)水冲洗应连续进行,以出口处的水色;透明度与入口处基本一致为合格;
(5)为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喷灭火系统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6)管网冲洗合格后,应将存水排除干净,需要时可用空气压缩机将管内壁吹于或采取其它保护措施。
(六)消火栓系统给水管吹扫、清洗和试验
本系统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水压试验和水清洗的方式,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
1.0M以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应低于;大于I.OMp时;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具体做法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相同。
消防给水系统调试
(一)消火栓给水系统调试
1、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毕后进行
(1)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储备有设计水量;
(2)系统供电正常;
(3)气压水罐水位,气压符合设计要求;全部阀件均无泄露现象;
2、消防水泵机组功能检测
(1)打开水泵出水管上放水试验阀;以自动或手动方式用主电源,逐台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2)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自动切换正常,消防水泵应在1.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关掉上电源开关;主、备果转换启动正常;
(3)水泵机组试运行连续时间不应小于2h,水泵运行平稳,无异常声音,并应达到下列指标:
a、在设计灭火工况条件下,流量及压力参数均达到设计规定值;
b、在灭火初期工况条件下,压力升高允许范围内;并有安全泄压保障;
c、电机电流在额定范围内;
d、滚动轴承温度不高于乃度;滑动轴承温度不高于几度,密封填料温升正常;
e、各密封部位无泄露,各紧固连接部位无松动。
3、消防给水系统联动试验
(1)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控制柜手动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启动且显示正常;
(2)打开屋顶试验消火栓放水;或打开任意楼层的消火栓;并按下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消防水泵能直接启动投入正常运行;消防控制室根据启泵按钮信号手动启动消防水泵;消防
水泵能正常启动运行;消防水泵启动后;消火栓箱有水泵启动反馈信号显示。
4、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投入正常运行时,打开消火栓适当放水;检查稳定压力上限,下限和稳压启动,停止的控制功能以及当压力下降至稳定压力下限以下某一给定值时自动启运主消防泵的控制功能,三种压力控制功能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
(1)对管网增压稳定装置;检查稳定压力上、下限的控制功能,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
(2)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及管网增压稳压装置,正常稳压维持时间应在1h以上;补气功能正常;
5、按供水分区分别测试内外管网供水压力:
(1)测试室外最不利点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应符合设计规定;满足室外消防用水压力;
(2)测试室内各供水分区顶层和底层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启动消防水泵后的出水压力,均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
(3)测试室内各供水分区中间层装与未装减压孔板相邻两层消火栓,栓口启动消防水泵后的出水压力,均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调试
1、系统调试的一般规定如下: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毕后进行;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a、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储备有设计水量;
b、系统供电正常;
c、气压水罐水位、气压符合设计要求;
d、湿式喷水灭人系统管网内已充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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