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包装通用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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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包装通用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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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包装通用规范
产品包装通用规范
(同时适用国内外重要产品)
试用版本,请各有关部门认真阅读,提出修改方案
(在2012年月日前完成修改)2012年月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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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本规范适应于诸暨菲达越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口项目产品的包装。
如果客户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或与通用规范有冲突的,将在项目专用规范中予以澄清及说明。
应优先满足客户的特殊规范。
1.包装总体要求
1.1在整个运输过程中确保货物及作业人员的安全。
1.2货物在堆放,卸载和运输过程中要求的外包装强度。
包装方式应尽可能经济实用,美观。
在包装满足强度的情况下,尽量节省包装材料。
1.3货物装卸,紧固和堆放在仓库里面方便操作。
吊装方式简捷可靠,设计合理。
包装设计制作强度足够满足要求。
1.4货物的包装应考虑运输过程及目的地存放的环境气候条件,做好防锈,防潮,防碎等保护。
1.5包装的总体原则是保证产品不会发生前后,上下和左右的窜动,便于起吊和运输并且货物到现场时不缺件,无破损,无变形和标记清晰可见。
有效防止产品材料表面及油漆,镀锌的损伤。
1.6包装过程要引入人性化设计,如尖锐突出物的防伤害保护,堆放合理,产品包装外形美观,整齐,易于装卸,及清点物品,运输工具承载量包括容积的最大利用等。
1.7每个包装应至少具有两张照片,一般为正面及侧面,应将唛头、箱单、箱号拍入照片内,其中至少有一张是包装全景照片。
1.8产品包装必须在油漆干燥、检验合格、具有入库手续(具有检验员签字的入库单),必要时需粘贴检验标签,做好防护措施后进行。
1.9出口产品的包装架与包装箱制作质量应尽可能与相应产品等同。
做到强度足够,油漆均匀美观,安全可靠,外形美观,且包装架颜色不能与产品颜色相同,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按客户要求制作。
1.10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要求,并尽可能提高产品包装的容积率,既为本公司降低成本,同时兼顾客户的运输成本,及时征求业主的包装及运输意见,了解到达地的吊装及运输状况,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2.运输方式
根据目的地的不同,运输方式主要有海上运输,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具体运输方式按客户要求。
2.1海上运输
海上运输主要采用散货和集装箱,相应包装架按散货和集装箱要求制作。
2.2散货运输对于包装架尺寸无特殊要求,但包装架要能承受叠放的重量。
对于任何毛重超过15吨及长度超过12000mm或宽度超过3200mm或高度超过3200mm的单件以及一些大体积,单重超过20t的包装,需及时通知技术部,以便提供特殊包装运输方案,制定相应的包装运输方案。
2.3集装箱运输对于包装架及包装外形尺寸有特别要求,包装架的设计不应超过集装箱的装载极限尺寸并便于在集装箱内的装入,固定和卸出。
开顶集装箱和封顶集装箱使用的包装架的设计是截然不同的。
集装箱内的铁箱必须要有固定用的吊环或孔(见附件)。
40'集装箱总长度控制在≤11.9米,20'集装箱总长度控制在≤5.8米。
2.4散货运输用包装架,开顶集装箱包装架,封顶集装箱包装架示意图见附件
(一),吊耳选用规格附件(四)。
应根据装船叠放形式及重量及包装产品特征确定强度要求,确定材料规格。
集装箱内包装架底盘结构按重量及产品结构可分别参考附图
(二)和附件(三)制作,吊耳见附件,附表(五)。
包装架前端一定要倒R30-R50的圆角,以免在装入时损坏集装箱架。
后端一定要装三角筋板或撑加强,在距后端900mm处加横档以便铲车起铲。
封顶集装箱使用的包装架必须焊接两个卸出用的吊环(见附图)。
2.5集装箱一般采用标准20'和40'标准箱即封顶箱,如超出限制尺寸,需通知技术部予以确认或更改包装方案。
特殊的超高包装(指包装高度>2.3m)与技术部协商。
a.标准20'(封顶低柜)最大装载尺寸:
5.85m*2.25m*2.20m,最大装载重量≤20吨。
b.标准40'(封顶低柜)最大装载尺寸:
11.9m*2.25m*2.20m,最大装载重量≤25吨。
c.40'(封顶高柜)最大装载尺寸:
11.9m*2.25m*2.5m,最大装载重量≤25吨。
d.20'开顶箱最大装载尺寸:
5.9m*2.25m*2.25m,最大装载重量≤20吨。
必须注意高度大于2米以上部位,宽度为2.15m。
e.40'开顶箱装载尺寸:
11.9m*2.25m*2.25m,最大装载重量≤25吨。
必须注意高度大于2米以上部位,宽度为2.15m。
f.开顶特殊超高箱最大高度≤3.2m。
(尽可能不采用)
g.45'集装箱:
一般不采用。
附表:
各种集装箱运输价格比较(印度,巴西,南非,马来西亚,俄罗斯)
3铁路运输
铁路运输一般已不采用(此规范条款仅作参考)
3.1铁路运输主要采用敞车装载。
所有总重量超过100KG的包装必须设有吊耳,吊耳孔径55-60mm。
3.2技术部在编制箱单时应充分考虑车厢尺寸和车厢内货物的搭配,预先对本批次产品进行车皮搭配并使车厢容积利用率最大,初步确定包装方案。
3.3搭配时若有上下叠放的,下面包上部压档加宽至2.75m,下面包底部宽度≤2.7m;上面包底部立柱处加宽至2.75m。
(可参考附件七‘铁路运输包装架加宽示意图’)。
上面包要用发泡塑料纸包角。
3.4铁路运输用包装架同附件
(一),吊耳见附件(六)。
(吊耳尽量焊在横档上)
3.5车厢最大装载尺寸:
12.5m*2.75m*2.8m。
3.6铁路机车车辆限界图见图1。
铁路机车车辆限界图
图1
4公路运输(一般指国内陆地运输)
4.1根据货物结构特点选用合适的车辆,尽量降低车的重心,同时做好防护、加固工作,保证运输过程的安全。
4.2运输装载应合理紧凑,以节约运输费用。
4.3公路运输主要尺寸限制:
①长度:
普通车车厢内,长度一般为13.5m,平板车为17m(前端4m的300高平台)
②宽度:
普通车车厢内宽度一般为2.3-2.4m,平板车为2.83m-3m。
③高度:
普通车车厢内高度1.5m,平板车1m-1.2m;装载后限高:
4.2-4.5m。
特殊超长,超宽,超高件在运输前必须确认运输方案。
4.4一般情况下公路运输包装外形尺寸控制在:
12m*2.3m*2.8m,对于一些特殊的、合同规定的不可分割的产品包装最大尺寸:
15m*3.6m*3.6m。
特殊情况另行确定。
4.5重量限制
2轴车辆:
装载限重20T
3轴车辆:
装载限重30T
4轴车辆:
装载限重40T
5.包装方式
5.1包装方式有:
U型架、底盘托架、铁箱、木箱、捆扎、裸装和海上散货船运输,一般情况下不采用捆扎发运,具体包装方式按运输方式及产品特点、项目需要、客户要求采用。
5.2U型架:
自重比较大的型钢及简单构件、柱、撑及长箱体可采用U型架包装。
①一般产品长度小于6米的用2只U型架,即单U型包装架,2根横撑,U型架之间的中心距一般按3/10-5/10L制作。
②产品长度大于6米的用4只U型架,即双U型包装架,2根横撑(连接中间两只U型架,吊装用)。
两端U型架为固定产品用,根据情况,数量与位置可适当调整。
5.3底盘托架:
软封板、复杂构件等用托盘架包装。
5.4铁箱:
所有电器原件、有金加工的表面、易受潮防雨的物件、易丢失的小件、易变形件、阳极板(集装箱运输允许使用专用框架包装,由客户确定)、芒刺线及振打轴用铁箱包装。
铁箱需要进行防雨、防锈保护。
铁箱一般有2种形式:
①全封闭(封闭铁箱):
严格防潮防湿的包装箱
②半封闭(常规铁箱):
一般防潮防湿的包装箱
5.5木箱
①尽量避免采用原木箱包装,确实要用的应按植物检验疫国际标准进行熏蒸/热处理,并打上熏蒸/热处理的标记,提供合格报告。
②允许使用层夹板制作的木箱。
木箱必须保证强度,底部有横档高度≥100,起到铲运作用。
木箱层夹板厚度必须≥δ8,并具有铁皮包角,木箱封钉后必须长度方向至少2道,宽度方向至少1道。
包装带捆扎,具体根据木箱外形尺寸及结构确定捆扎道数。
5.6捆扎:
①捆扎位置应选择在产品贴实处,若选择在产品空心处,则应在捆扎位置用垫木等垫实产品。
尽可能使用包装带,扁钢+螺栓,带式拉紧器,钢丝绳+花兰螺丝方式。
②捆扎铁丝选用10#镀锌铁丝,铁丝每道至少4股,长度方向至少捆扎3道。
如果产品长度不一致时,必须保证每件产品至少有2-3道捆扎。
③对于表面为油漆及镀锌件,捆扎处必须加衬垫可靠保护,必要时对铁丝等外包软物的方式包装。
④捆扎时尽可能捆扎在产品有凸起处附近,以防止窜动。
捆扎处必须用夹板,发泡薄膜保护产品表面,及尖角处。
5.7裸装:
灰斗、壳体及一些大构件可以采用裸装方案。
①尽可能的采用产品上的螺孔加设适当的吊耳,不允许直接在螺孔处吊装。
②在产品上增设运输用吊耳,应漆成黄色,吊耳材料厚度及焊接应经技术部核准强度。
③表面处理要求较高的产品,底部应设有垫档,并可靠固定垫档,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上。
④重要产品由技术部提供方案,报客户确认。
客户有特殊要求时,需按客户要求执行。
6.包装架制作
6.1包装架底盘及立柱的选用
序号
包装重量
底盘宽度
底盘及立柱钢材规格
1
≤8吨
≤2500
10#槽钢
2
>8吨、<12吨
≤2500
12#槽钢
3
>12吨、<16吨
≤2500
14#槽钢
4
>16吨,<25吨
≤2500
16#槽钢
5
>25吨
≤2500
待定
具体应根据重量、产品结构合理选用材料(即保证强度,又节省材料)。
图3
6.2包装架制作注意点
①包装材料原则上应使用符合标准的材料,特殊情况(如使用非标准材料,应申请使用)。
②包装架底盘与吊装用的四根立柱槽钢的联接要先用螺栓串连(螺栓应用M16或M20),然后电焊焊接,焊接时要注意焊缝有无裂纹,防止在吊装过程中焊缝开裂发生事故,见图3。
③包装架中吊耳及一些重要受力部分的焊接必须先开坡口同时必须焊工用低氢焊条进行焊接。
④对于单个吊环承受拉力超过7吨的焊缝,需PT着色检验,超过10吨应进行UT探伤检测。
⑤包装材料重量一般情况不超过8%。
⑥包装架立柱不允许拼接,加强底盘,双槽钢处允许1件拼接,其余非主要受力处允许拼接。
⑦对于产品在制作过程中的临时性吊耳,其设置要求与正式吊耳相同,所有吊耳应周圈连续焊接,保证相应强度。
吊耳的样式及选用(附图)
⑧包装架材料的拼接按菲达环保企业标准《钢结构件重要受力构件拼接规范》(Q/FHK11-2007)执行,除包装架图纸中标注的焊接位置,其余未注,焊接高度≥δ(δ为相应板厚),吊耳以下的立柱不允许拼接.
6.3包装架长度
①吊耳立柱重心距一般按2/10L、3/10L、4/10L分摊(L为产品总长度)。
附图
②根据产品形状决定,一般长条形可选择2/10L或3/10L,短小产品应选择4/10L,L为总长度
6.4包装的防腐及颜色:
①铁箱可使用C06-18防锈底漆,必须内外侧油漆,外侧厚度一般≥40um,内侧厚度一般≥20um。
②包装架一般采用C06-18铁红防锈底漆40um,吊环部位及产品上运输的临时支撑涂中黄面漆。
③包装架整体使用铁红防锈底漆30um+中黄面漆30um。
(客户有特别要求时必须按客户要求制作)
6.5包装架及产品的防护
①托架包装两端部应用扁钢或角钢包边,用扁钢包边时可采用螺栓拉紧,防止产品前后窜动。
托架两头包边件图4和图5,托架两边固定见图6和图7。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直接在产品上用电焊加以固定。
托架两边也应用角钢或钢板挡住,防止产品左右窜动。
②托架上部压档(材料槽钢),先用螺丝拧紧后焊死(使用双螺母)。
一般不允许直接用电焊焊压档,防止因多次吊装产生松动。
③包装架其他处的挡件高度不得超过压挡面,包装架上表面要平整以便包装架相叠。
视产品情况确定包边数量及其位置
④产品与包装架以及产品与产品之间应用三夹板、九夹板等可再生木材做衬垫,防止产品表面相互擦伤油漆,镀锌层钢材及影响外观质量。
⑤钢管及一些细长件托架包装时用发泡塑料纸做衬垫,两个端头需要用发泡塑料纸或胶带纸封住以防止雨水、杂质进入,托架两端用网格板或钢板挡住。
⑥辅助紧固方式:
①布带式拉紧扣拉紧,一般不采用;在筒形零件,重量较轻,对产品表面不允许损伤时采用。
②钢带焊接螺杆方式(应推广使用)
③钢丝绳拉紧方式
④压板螺栓
⑤利用产品上的螺栓孔,吊耳,采用螺栓或钢丝辅助紧固。
包装时为防止零部件移动,必须进行固定(见附图):
6.6集装箱内包装固定要求及方式:
固定方式:
①单个包装时,用钻孔的角钢及铁钉直接钉入集装箱木地板上固定,且不少于2处,铁钉长度大于2',用层夹板和铁钉固定。
或用10#铁丝捆扎产品与集装箱上的固定环固定。
2上下叠放时,下侧按照固定方式①固定后,上侧用铁丝或拉紧扣紧固,必要时在下包装上加设挡块或上下层螺栓固定。
3多个包装时,需按照固定方式①和②固定。
④特别注意:
装箱时,产品不能直接靠在箱门内侧的方式:
以防止在箱门打开时,产品滑落而造成产品及人员安全事故。
⑤左右,前后重量尽可能保持平衡,重心位置不得严重偏移。
努力提高集装箱的体积占有率,以节约成本。
⑥配箱时必须注意包装形式、重量、外形尺寸,做到安全、牢固、可靠、装卸方便。
⑦直接放置在产品上的包装,必须加以适当的衬垫,及妥善固定,以保护产品表面,并注意产品受力后的变形及损伤表面。
⑧集装箱箱门封闭前,由监箱人员确认装箱质量及数量,拍照后封闭。
6.7包装架施焊注意点
在装箱过程中,对包装架施焊前应用铁板、防火板等材料遮盖产品进行保护,包装架施焊完毕后应去除药皮及飞溅后油漆,油漆厚度及色泽要均匀。
7.箱单的编制
7.1项目执行开始,由技术部负责编制初步包装及集装箱装载方案,预包装箱单编制方案时,原则上尽可能避免不同部件的混包。
7.2①箱单编制应至少包括:
箱号、图号、发运号、部件号、零件号、数量、尺寸、单重、总重、版本号、日期和备注。
(已制作越阳标准版发货清单及装箱单包括中文、英文,中英文对照三种版本),见附件。
②箱单应准确明了,避免经常性修改核对及报关工作带来的麻烦。
③预装箱单中的尺寸不允许有大的偏差,以免影响集装箱或车皮的配置计划。
④装箱单修改后应及时更改版本号,修改部分用颜色表明。
箱单需经过编制→校对→审核后发放。
7.3所有箱子内要附有详细的装箱清单,装箱过程需经监箱人员确认数量及图号并拍照留存,必要时需对箱内小包装拍照,以便查询,封箱前放置防水包装的箱单,并且拍照。
7.4技术部项目装箱单编制人应了解此项目包装进度并配合车间操作工实施包装,在包装过程中及时修正包装箱单,一般准确的箱单应在发货前一星期提供,以方便报关。
8.产品包装的具体要求
8.1产品制作完成后应按要求标上产品标记。
标记方式:
①直接在产品上打钢印号。
(例如巴西ALSTOM产品)
②焊接钢印标签。
③打印强力胶粘标签。
④普通纸打印标签(须用塑料袋保护)。
⑤模板喷漆字码。
⑥直接手工漆笔书写。
⑦焊接字符标记(一般用于预组装的标记)
8.2①零部件标识应用模板喷漆字时,不得与产品颜色相同或相近,一般使用黑色或白色(白色成本较高)。
无任何防腐的钢材表面使用白色喷漆字。
②同一部件的标记位置应大致相同且包装好后易于查看,如有型钢的封板原则上标记在型钢腹板上,或封板两端部明显部位。
③除产品标记外产品表面不应有其他任何与产品无关的标记。
8.3包装号(箱号):
①必须在包装架或包装箱外侧易见合适部位喷涂包装箱号及重量,重量可在包装完成后再标注。
例:
箱号5/100.重量kg(PACKNO.5/100weightkg)
5表示包装箱号100表示总包数
②在具有唛头的同时,同样需喷写箱号,以防唛头遗失时作识别用,此项工作需在包装时进行,以便于包装过程中的识别,避免包装错误。
8.4
①包装人员应严格按包装箱单包装,清楚记录已放入箱、架内的零件。
每包一件记录一件,完成包装后操作工需在清册上签字。
②具有监箱的作用,核对包装产品准确,后在清册上签字,此清单由项目管理回收存档以便查证。
③必须确认放入包装架的零部件为已入库的合格产品,同时严禁操作人员私自调整不同包装号的零部件。
8.5
①装箱件由监箱人员和包装人员共同清点后再进行,
具有监箱的职责。
特殊情况须有检验人员在场确认。
②小件包装标识:
不适合喷漆字的小零件应用塑料袋、麻袋、木箱、纸箱、铁箱等小包装,小包装内零件至少黏贴或放置一张标签,在包装外再黏贴一张标签。
③小包装重量一般不超过25kg,易碎品应布置在铁箱上层,不受压并妥善固定。
④小包装内的重要零部件,例:
金加工、螺纹接口、法兰面等同样需要可靠保护及固定,不得窜动。
8.6①包装时,确实需要混包时,应按产品结构确定:
如外壳体件与内部件尽量不混包,安装时间差距较大的不混包,如钢支架与热风吹扫。
根据存放方式确定,如室内与室外存放要求不同。
②一般可根据生产制作的进度,安装顺序及客户要求的顺序包装发货。
装箱时不同部件可以混包,但应有清楚的标记以区分。
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技术部确认。
8.7包装架底盘的长、宽、高一定要和所包装的产品相适配,重量要均匀,避免前后、左右重量差,引起包装架扭弯变形。
8.8集装箱内,对于特殊物品必须单独按其特殊要求包装,特殊情况协商处理。
9.铁箱规格
①常用标准铁箱尺寸:
6100*1100*1100,5100*1100*1100,4100*1100*1100,3100*1100*1100,2100*1100*1100,1100*1100*1100.
②铁箱底板厚度1~1.5mm,侧板厚度0.5~1mm,其他尺寸的铁箱根据产品情况另行制作,底板应根据产品结构,重量确定。
每0.1m2内受力不得超过250kg。
③铁箱外侧要有起吊、中心标记,且具有唛头放置的底座。
有特殊要求的标记:
向上、怕湿、小心轻放等注意标志,见表1。
10.(储存、运输、防护等)标志的使用
10.1标志颜色一般为黑色(或白色),或用适当的对比色,尽可能产品外观颜色相区别,应避免使用红、橙或黄色,以避免同危险品标志相混淆。
在包装后仍能清晰显示标记号,以便包装后复核包装数量。
一个包装内的标记号尽可能左右或上下,前后能对齐、美观,特别要求时需再黏贴标签。
起吊点标记(均两个侧面)。
10.2印制标志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都要印上,出口货物可省略中文标志名称和外框线;喷涂时,外框线和标志名称可以省略。
表1标志名称及图形
序号
标志名称
标志
含义
位置
尺寸(mm)
其他
1
易碎
物品
表明运输包装件内装易碎物品搬运时应小心轻放
包装件所有的端面和侧面的左上角处
50*50
100*100
150*150
200*200
2
向上
表明运输包装件在运输时应竖直向上
包装件所有的端面和侧面的左上角处
50*50
100*100
150*150
200*200
3
怕雨
表明运输包装件怕雨淋
50*50
100*100
150*150
200*200
4
重心
表明运输包的重心位置,便于起吊
尽可能标在6个面上,至少4个面
50*50
100*100
150*150
200*200
5
由此
起吊
表明起吊物时挂绳索的位置
标在包装件两个向对面上
50*50
100*100
150*150
200*200
11.箱内部件的叠放
11.1箱内零件叠放应整齐、有序,同一部件的零件尽量集中放置。
对于数量较多的零件,应先小包装再组织装箱。
11.2外螺纹的部件无论是托架装还是箱装,螺纹外应先涂上润滑油脂(可选用硬膜防锈油,黑色)干燥后,再用发泡塑料纸缠绕,内螺纹可用油脂保护,必须注意涂遍整个螺纹表面,特别重要的螺纹应加螺纹管或螺塞加以保护,以防止螺纹在运输过程中因碰撞而损坏。
11.3有金加工面的零件在金加工面涂上防锈油或其他防护措施。
纯金加工件外侧应用发泡薄膜纸保护,重要零部件须要用橡胶塑料套管或橡胶套管保护。
单独用木箱小包装后再装入铁箱。
11.4有法兰的部件应用螺栓穿上盲法兰来保护,至少穿法兰上所有孔的30%。
且最少不少于4件,一般情况可用δ8层夹板制作成与法兰相应的尺寸,重要法兰需≥δ5钢法兰保护。
如箱体内不允许受潮,进水时,各法兰需密封性保护,螺纹管接口应使用螺塞密封。
11.5分割件尽量包在同一个包装内;分割部位处应标上匹配标记,如A-A,B-B等。
11.6对于一些特殊产品的包装由技术部根据客户要求定出方案后再出图包装。
12.唛头的黏贴
12.1各制作部门应在包装时及时填写上箱号以便业主、质检员、监理的检查。
12.2唛头由技术部提供,包装单位必须严格核对唛头上的数据和装箱单上的数据是否吻合,唛头和包装是否匹配。
12.3一个包装两个唛头,挂置位置为相邻两面的对角线上。
如果集装箱运输,唛头可挂一个侧面及一个正面,正面应朝向集装箱的开门口方向,以便查看。
为防止唛头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损坏、丢失使包装无法识别,在唛头附近包装架上用喷漆或油漆笔或记号笔写上唛头上的箱号,字迹要工整清楚。
唛头固定有:
转尾螺栓,抽芯铆钉固定,插入式或胶粘等方式。
12.4一些项目要求附上箱单的,用手枪钻打在连接钢板上,或插在唛头后侧。
箱单有多页的采取正反面塑封,每次塑封最多2页。
12.5无外挂唛头的裸装或箱装包装,必须用喷漆喷涂与唛头内容相同的标识,裸装件直接喷在产品易见处,箱装喷在包装箱外侧,一般需喷两处。
唛头形式
唛头形式
规格
固定方式
铝质唛头
规格A4或A3
转尾螺栓,抽芯铆钉或玻璃胶或胶带
塑封唛头
规格A4或A3
特殊唛头
特殊规格
喷漆唛头
模板喷漆
喷漆
12.6集板包装(另附)
13.包装检查
13.1检查项目
13.1.1包装单上零件数量与实物符合情况。
13.1.2包装时零件叠放整齐状况及包装架外观质量。
13.1.3防护措施执行情况。
13.1.4包装架牢固程度。
13.1.5包装标志、标识是否正确、清晰。
13.2包装检查应贯穿包装工作的全过程。
13.3对检验合格的包装,检验员应在包装单上签字。
14.包装的发运
14.1包装检查合格及质检员签字后方可安排发运。
14.2发运时必须由专业人员(行车工,挂钩工等)进行发运工作,并监督完成货物在装载工具上的固定。
14.3发运时应填写发运货单,货单格式见附件(九)。
15.说明
①本规范参考国家标准GB及菲达企业标准,并结合本公司生产、发运、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
②本产品通用规范自年月日起试行。
③产品通用规范的由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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