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心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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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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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郭飞郭飞2018年11月政府采购目录解读及采购计划的申报政府采购目录解读及采购计划的申报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概况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概况法律法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法实施条法实施条例例财政部规章财政部规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标投标管理办法8787号令(原号令(原1818号令)号令)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办法1919号令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法9494号令(原号令(原2020号令)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管理办法7474号令号令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1.采购目录及标准采购目录及标准2.2.采购政策:
采购政策:
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财库201437201437号)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2014214号)号)政府采购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2014215号)号)33.质疑投诉:
质疑投诉:
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审查工作的通知一一、政府采购的相关基本知识、政府采购的相关基本知识二、二、2017-20182017-2018年度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年度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目录解读及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目录解读及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三、政府采购方式变更三、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四、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四、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政府采购的相关基本知识一、政府采购的相关基本知识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二)
(二)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及其区别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及其区别(三)协议供货和电子竞价(三)协议供货和电子竞价(四)重要时限规定(四)重要时限规定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采购法第二条定义:
政府采购,采购法第二条定义:
政府采购,是指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织,使用,使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采购依法制定的集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的行为。
(一)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
(一)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采购。
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采购。
不纳入采购:
以上采购主体使用非财不纳入采购:
以上采购主体使用非财政性资金,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政性资金,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采购采购(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管(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管理范围有关事宜的通知(市财发【理范围有关事宜的通知(市财发【20152015】132132号)号)
(一)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
(一)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财政性资金:
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类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各类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基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以及使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其他收入以及使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
款来源的借贷资金。
(一)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
(一)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混合性资金:
看资金是否能够分割混合性资金:
看资金是否能够分割采购内容混合的采购项目属性:
按货物采购内容混合的采购项目属性:
按货物、服务、工程的采购内容在采购项目中、服务、工程的采购内容在采购项目中所占比重划分属性所占比重划分属性
(一)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一)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组织方式混合的采购项目属性:
一个项组织方式混合的采购项目属性:
一个项目既包含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内的品目既包含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内的品目,又包含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品目,目,又包含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品目,按预算金额比重大的品目划分属性按预算金额比重大的品目划分属性
(一)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
(一)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服务:
包括以下三类:
服务:
包括以下三类:
第一类:
为保障政府部门自身正常运转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第一类:
为保障政府部门自身正常运转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第二类:
政府为履行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职能向社会购买的服务;第二类:
政府为履行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职能向社会购买的服务;第三类:
为增加国民福利、收益对象特定,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第三类:
为增加国民福利、收益对象特定,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
第一、二类属于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第三类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第一、二类属于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第三类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提供的公共服务。
(一)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
(一)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工程: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工程: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标方式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及其条例。
及其条例。
政府采购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政府采购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理等服务。
政府采购工程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的可以依法不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适用政府采购法可以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可以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及其第六十六条及其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九条:
1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22、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利技术;、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利技术;33、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44、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供;55、需要向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需要向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66、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及二)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及其区别其区别11、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及其区别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及其区别组织形式组织形式项目特点项目特点实施机构实施机构收费收费政府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技术、服务标准统技术、服务标准统一的通用类项目一的通用类项目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不收费不收费部门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采购人本部门、本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有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的专业性统一采购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较强的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收费收费分散采购分散采购政府采购录以外,政府采购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的项目采购单位或者委托采购单位或者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达到公开招标金(达到公开招标金额,必须委托)额,必须委托)
(二)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二)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及其区别式及其区别22、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及其区别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及其区别无论是政府集中采购还是部门集中采购,采购方无论是政府集中采购还是部门集中采购,采购方式包括:
式包括:
、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
(二)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二)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及其区别式及其区别、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询价、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竞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争性磋商)其中,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其中,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要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配套制度公开招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适用:
适用:
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适用情形:
法和条例都没有给出公开招标适合的情形,就是因为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报价特点:
一次报价。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变更评审方式:
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适合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项目,综合评分法是目前最常用的评标方法。
优:
竞争充分,评分可以综合评分也可最低价;劣:
公告期长、技术要求不可变、一次报价、不够灵活。
邀请招标邀请招标(适用:
适用:
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适用情形:
适用情形:
第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采购的;特殊性一般是指因项目技术复杂、受地域条件限制或者具有安全、保密等特殊要求。
第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包括审查和评审大量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和费用与采购标的价值不成比例。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变更报价特点:
同公开招标评审方式:
同公开招标优劣:
同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适用:
适用:
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适用情形:
适用情形:
第一、投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第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第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第四、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报价特点报价特点:
多轮报价。
评审方式评审方式:
最低评标价法(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优:
公告期短,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可变、可多次报价;劣:
最低价中标,对于部分项目明显不适用。
单一来源单一来源(适用:
适用:
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适用情形:
适用情形:
第一、第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第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第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的。
报价特点:
不限。
评审方式:
双方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优:
采购程序最为简单;劣:
未达到公开招标金额限额标准的单一来源有一定采购方式适用的风险。
询价询价适用情形:
适用情形:
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
询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变更报价特点:
一次报价。
评审方式:
最低评标价法。
优:
公告期短;劣:
最低价中标、技术要求不可变、一次报价、部分项目不适用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适用:
适用:
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适用情形:
适用情形:
第一、政府购买服务;第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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