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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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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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应急预案
塔
吊
施
工
抢
险
救
灾
应
急
预
案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一、编制依据
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
1.3《塔式起重机安装安全法规及有关规定》
1.4《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ZBJ80012-89专业标准
二、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概况
工程,位于,环境舒适,位置好,交通便利。
总建筑面积为㎡,建设单位为,设计单位为,勘察单位为,监理单位为,施工单位为。
三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层塔吊施工事故主要体现在:
(1)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2)基坑失稳引起塔吊基础变形。
(3)自然灾害(如雷电、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4)塔吊拆装和顶升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严重漏电。
(6)起重吊钩钢丝绳突然断裂。
(7)相临塔吊操作失误引起的碰撞事故。
四、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5.1应急组织体系
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5.2指挥机构及职责
5.2.1、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见上图)
下设:
通信联络组、抢险抢修组、技术支持组、消防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组
5.2.2、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1、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操作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的过程;
(3)指导设施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的记录作出安排;
(5)在工地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5.2.3、副组长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财产的损失;
(2)如有必要,在求援服务机构到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5.2.4、通信联络组职责
(1)确保与公司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保持通信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时对外联络。
5.2.5、技术支持组职责
(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抢修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5.2.6、消防保卫组职责
(1)事故引发火灾,执行防火方案中的应急预案程序;
(2)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工作;
(3)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有进放;
(4)保护受害人财产;
(5)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5.2.7、抢险抢修组职责
(1)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时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4)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5)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6)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
(7)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组长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5.2.8、后勤保障组职责
(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资的供给;
(2)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资及设备;
(3)善后处理工作。
六、预防与预警
6.1危险源监控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制度,发现事故隐患迅速采取预控措施。
6.2信息报告与处置
6.2.1、工地发生突发事故后,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1、轻伤事故:
应由项目部在2小时内报告公司;
2、重伤以上事故(包括重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最短时间内上报公司、长乐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和长乐市有关职能部门;
3、急性中毒、传染疾病事故:
应同时报告长乐市卫生部门;
4、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
应同时报长乐市公安部门;
5、塔吊、基坑和脚手架等事故:
由项目部在最短时间内上报公司、长乐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和长乐市有关职能部门。
6.2.2、紧急通信联络
紧急报警电话:
110
火警报警电话:
119
急救中心电话:
120
公司24小时联系电话:
87487213
6.2.3、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报告的内容包括:
①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有无人员伤亡情况;②突发事件发生的简要经过,险情的基本情况;③原因的初步分析;④已采取的救援措施等情况。
七、应急响应
7.1预案启动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启动应急预案条件时,由项目经理发出启动应急预案指令。
7.2响应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保护现场、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
(1)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等;迅速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指挥实施。
(2)各专业处置组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按照本预案在“应急组织分工职责”中各专业处置组的职责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展开工作。
7.3应急结束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他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彻底消除后,由项目经理宣布应急状态结束。
7.4信息发布
项目部办公室为事故信息收集和发布的组织机构,届时将起到媒体的作用。
对事故的处理、控制、进展、升级等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并对事故轻重情况进行删减,有针对性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外界及内部如实地报道,向内部报道主要是向项目部各班组、公司的报道等,外部报道主要是向业主、监理单位、设计等单位的报道。
7.5后期处置
7.5.1、善后处理
由后勤保障组按照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妥善处理。
7.5.2、调查、总结
由有关事故调查组按照职责和工作内容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写出书面总结上报。
八、保障措施
8.1应急队伍保障
序号
专业处置组
人员组成
备注
1
通信联络组
项目部办公室2人
2
抢险抢修组
木工班5人、钢筋班5人、砼工班5人
3
技术支持组
现场监理3人、业主工程部2人
4
消防保卫组
门卫4人、木工班5人
5
后勤保障组
木工班2人、钢筋班3人、砼工班2人
8.2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项目部应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设施、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主要应急机械设备见下表: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
主要工作
现在何处
备注
1
电焊机
台
3
BX500
现场
2
挖土机
台
1
PC200
1.0m3
现场
3
发电机
台
1
50KW
现场
4
汽车
辆
1
现场
5
水泵
台
15
QY1.5
现场
7
消防增压泵
台
1
φ65扬程110m
现场
应急物资主要有:
(1)氧气瓶、乙炔瓶、气割设备1套;
(2)备用5m长绝缘杆1根;
(3)备一根φ20棕绳长30米,备一根φ12尼龙绳长30米;
(4)急救药箱2个,担架2副;
(5)照明手提灯10个;
(6)水带350米;
(7)干粉灭火器50只;
(8)沙袋500只;
(9)对讲机5部。
九、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应急预案确定后,按计划组织项目部全体工人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培训;
(2)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辨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9.2演练
应急预案确定后,经过有效的培训,可采用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全面演习等形式进行演练。
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以后每隔半年演练一次,施工作业人员变动时增加演练次数。
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在一些差距的在日后工作中加以提高。
十、预防事故的措施
10.1 塔吊安全保证措施
10.1.1塔吊基础,必须严格按原厂规定要求按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塔身防雷接地应可靠,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10.1.2安装完毕,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身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0.3%,压重配重应符合原厂规定。
10.1.3多台起重机在同一作业面工作时,两机之间操作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10.1.4起重机各传动机构应工作正常,制动器应灵敏可靠,夹轨器应完好。
钢丝绳应符合起重机设计标准,长度满足使用要求,缠绕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起升机构钢丝绳,当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钢丝绳。
10.1.5起重机控制室内各种指示灯、电流表、电压表齐全完好。
机上应设信号装置,如电铃、喇叭等,高度在45m以上时,应增设高空指示灯、风速仪、幅度指示及重量指示装置。
10.1.6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力矩限制器。
配备升降驾驶室的起重机,应安装驾驶室上下高度限位及断绳保险装置。
各种装置应保证灵敏可靠。
10.1.7作业完毕,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
吊钩小车及平衡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
如遇8级以上大风时,塔身上部应拉四根缆风绳与地锚固定。
10.2 台风预防措施
10.2.1在强台风到来之前,必须做好防台准备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井架缆风绳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出的具体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整改,并安排人员进行值班抗台风。
10.2.2对塔吊等必须检查避雷装置是否完好可靠。
大风、大雨时,起重机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大风过后,应对上述设备进行复查试车,有破损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等符合安全要求后再开展工作。
1)加强台风季节施工时的反馈工作,收听天气预报,并及时做好防范措施,台风到来明进行全面检查。
。
2)台风来到时停止操作,人员停止施工。
3)台风过后对各机构和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没有安全隐患时才可恢复施工作业。
10.3塔吊伤人预防措施
10.3.1司机应熟悉塔式起重机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具有机械维修、保养、力学基础知识、电控系统操作与安全知识、钢丝绳子的选择、使用知识、起重信号,安全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经主管部门颁发操作证,方可开机。
10.3.2司机操作前,须检查塔吊是否正常。
10.3.3操作司机与下方指挥人员应熟悉塔式起重机的起吊运指挥信号。
同时,应具备联系通讯设备,方便作业联系。
起重高空作业,遇六级风力以上,应停止作业。
10.3.4严禁没有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操作起重机。
严禁酒后操作。
遇到大雨、大雾时应停止操作,打开电制开关闭总电源。
10.3.5禁止在起重机作业时调整维修工作。
在操作中,发现不正常故障时,应及时停机,检查前,首先将重物卸下后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出故障后方可继续操作。
10.4群塔运行控制预案
10.4.1运行原则:
1)低塔让高塔;低塔在回转起重臂前,塔吊司机应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后塔让先塔;在各塔机起重臂在交叉区域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各塔机起重臂在交叉区域作业时,在一塔机起重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起重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4)轻车让重车;在各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5)客塔让主塔;以各施工单元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起重臂进入非本施工单元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6)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10.4.2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物下方有人;
4)吊物上站人;
5)埋在地下物;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绑不牢;
8)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
9)碎物无容器;
10)吊装物重量不明,有起点无落点不准吊;
10.4.3运行安全控制措施
1)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统一确定频道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整频率,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2)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塔吊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时
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3)现场用指挥语言采用普通话。
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4)塔吊司机每天在作业前必须了解当天在共同作业区域内的施工项目以及作业时间的安排。
每天上岗前由机械班班长做好班前的安全交底工作,重点交代每个司机回转到共同作业区注意打拉带或碰臂事故的发生。
5)每台塔吊司机在工作过程中,将塔吊向交叉作业区内回转时,要先观察四周塔吊的动向或物态;然后,用对讲机告诉其它机组的塔吊司机,本机组的塔吊要进入共同作业区域施工,告之他们暂时不要进入交叉区域作业;施工完毕后,通过对讲机告诉其他塔吊司机,目前塔吊已经离开共同作业区,并让其他塔吊司机确认信号后在逐一按照上述告之程序安全进入交叉作业区域作业。
6)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
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7)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
塔机回转起重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必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8)塔吊指挥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交班时,必须对吊装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吊装钢丝绳。
9)工程部在排塔吊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同一时间在同一区域多台塔吊的作业,前后施工作业的时间尽量错开。
10)施工工程中严禁在不观察四周物态的情况下高速回转;严禁酒后驾驶。
11)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设立沉降观测点,观测点设在塔吊小平台或塔轨上四角(每角一点共四点)。
观测次数每星期至少三次,并在塔吊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沉降观测,
随着施工的进展,塔身逐步提高,尤其在雨季时,可能会因塔基下沉、倾斜而发生事故。
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对塔基四角进行观测,检查塔基下沉和倾斜状况,以确保塔吊运转安全,工作正常。
随时了解塔基沉降情况,以便对基槽边坡失稳,塔吊倾斜等险情进行预测措施。
12)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施工队在工长负责统一指导下,并要有技术、安全员在场监护。
13)塔吊安装后,在空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不得超过塔身总高的4/1000。
14)塔吊设专用临时配电箱,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15)塔吊使用前,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6)塔吊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
17)塔帽、起重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必须佩带安全带。
18)塔吊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及大风过后都应对塔基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19)必须加强对塔吊机械的保养工作,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
不得违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塔吊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之中。
20)塔吊的起重臂和吊钩,在非工作状态时将风标打开,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吊钩提升到离起重臂下悬2~3m处;塔吊非工作状态末班塔吊司机应将塔吊处于风标状态。
21)气候恶劣时(六级(含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雪、大雾),应停止吊装作业。
22)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和塔机安全,各塔机需确保驾驶室内在工作时间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纪录。
23)对严格限制塔吊起重臂回转角度的塔机,要采取塔机起重臂回转限制措施。
24)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25)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26)信号工要严格十不吊操作规定。
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固。
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的现象。
27)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吊运大模板、大灰斗、砼等必须用卡环;设备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设备运行中严禁维护保养。
28)回转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最小水平距离不
得小于1.5m。
29)塔机作业前应进行空载或试吊,确认无故障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要有足够的安全高度,作业面与吊钩之间不小于10m的安全距离。
30)塔机停止操作后,应选择回转时无障碍物及大臂顺风停机;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绝对禁止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顺风转动;应将吊钩及小跑车收回;钩绳盘索在扁担上,防止起重臂随风转动时与临塔吊或其他物体碰撞。
31)司机必须在佩有标志的指挥人员指挥下方可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并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对信号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坚决拒绝违章指挥。
32)信号工要正确佩带安全帽、袖标。
哨音响亮准确,旗语规范到位。
严禁兼任挂钩工作。
33)安装、运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信号指挥旗、哨、通讯工具)的正确使用规定。
34)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
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砼斗和预制墙板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35)塔吊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要求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36)塔吊小车跨越科业路和小区道路的区域,小车不能覆盖科业路和小区道路。
37)在2#、3#塔吊上安装限位器,防止与***公寓碰撞。
十一、塔吊伤人急救措施
11.1颅脑损伤:
首先,认真检查患者的头部和全身情况,特别注意患者的意识状态,如:
是否休克和其它部位的复合伤。
然后,把患者身体半卧或侧卧,保持呼吸道通畅。
另外,防止患者受到震动,可用衣物把患者头部垫好进行运送。
11.2胸部损伤:
8.2.1开放性气胸,可有无菌纱布棉垫包扎伤口封闭。
8.2.2胸壁浮动,可用棉垫加中等压力包扎处理。
8.2.3胸部伤患者有呼吸困难的宜采用半卧式,可用座椅式双人搬运法或用座椅搬运。
11.3腹部开放性损伤:
腹腔内脏器官自伤口脱出时,可用碗等覆盖保护,再进行包扎处理。
搬运患者时,应采用木板或担架让患者俯卧体位运送。
11.3脊柱损伤:
主要是保护患者的脊髓,避免再受到损伤。
由数人共同配合,用均衡协调的力量抬起患者,使身体平直,采用俯卧式把患者放置在木板或担架进行运送。
11.5颈部损伤:
首先稳定头部,进行适当的牵引,数人共同配合,用均衡协调的力量把患者滚动并仰卧到木板或担架上。
另外,颈部下垫好小枕、头部两侧用软物固定,防止头部摆动。
11.6骨盆部损伤:
可采用侧卧位于木板或担架上,髋、膝部要屈曲,膝下垫软物,以保持体位,然后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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