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新西兰电力市场考察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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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新西兰电力市场考察报告
澳大利亚新西兰电力市场考察报告
仇明
澳大利亚新西兰电力市场考察报告
一、 考察背景概况
作为亚行TA2917援助项目“中国电力市场重组”研究课题的任务之一,由国家电力公司组团,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战略规划部,国际合作部,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分公司,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华东电力集团公司、上海、浙江电力公司一行11人于1999年11月13日至25日对澳大利亚新西兰两地电力工业重组、电力市场的设计、运作、管理进行了为期两周的考察,考察的主要目的在于了解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电力工业发电侧、零售侧电力结构重组的设计操作情况,(工业结构),国家电力市场/区域电力市场的运作情况(市场结构),市场的管制情况(管制结构)和电力交易体制、组织通过经济手段在市场的运作下进行资源优化配置的情况(交易结构)。
考察期间团组走访了澳大利亚的电力管制机构澳大利亚工业消费和竞争委员会(ACCC),国家电力市场管理公司(NEMMCO),维多利亚电网公司(trangrid),昆士兰电能销售公司(QPTC),电力零售商TUX公司(kenetic公司),发电商雅龙发电公司(yaloon gen),新西兰的财政部,国家电力市场管理公司(MCO),国家电网公司(Transpower),发电和零售公司(Meridian Energy)。
二、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电网基本情况
1、澳大利亚国家电力市场电网的结构
2、澳大利亚电网基本情况:
澳大利亚全国装机容量为4357万千瓦,其中火电占80%,水电占19%,其他各种不同的可再生能源占1%,发电装机的76%集中在澳大利亚的东部几个州,维多利亚州、新南威尔士州和昆士兰州包括雪山发电公司(基本是水电),1998年全国的发电量为1650亿千瓦时。
基本相当于华东的统调发电量。
用电构成工业占46.4%,居民占27.6%,商业占23.1%。
用户的总数约为800万户。
国家电力市场涉及5个州,即维多利亚州VIC、新南威尔士州NSW、昆士兰州QLD、南澳大利亚州SA和塔斯玛尼亚州TA,电网目前联系薄弱,仅有VIC、NSW和SA之间有330KV的联络线输送容量不大(见上图),国家电力市场建立后由于QLD和SA的高峰电量不足,而且VIC到SA的输送容量不足,引起在上述两州高峰电价急剧上升,因此,从雪山发电公司到SA,NSW到QLD,VIC到TA的联络线正在加紧规划和建设。
3、新西兰电网基本结构
4、新西兰电网的基本情况
新西兰发电装机容量约为8600MW,1996年的用电量为305.3亿千瓦时,其中水利发电占77.4%,火力发电16.9%,地热发电5.7%,风力发电0.17%,政府拥有90%的发电量。
新西兰67%的水力发电在新西兰的南岛,约占新西兰发电量的41%,新西兰380万人口和主要工业城市集中在北岛,北岛的用电量占全国的64%,南北两岛以330高压直流连接,最大输送容量为1000MW,全国的发电备用容量仅为13%,因此许多私人企业投资在燃机发电和其他快速发电中,约为500MW。
三、 两国电力工业引入竞争机制的演变过程和目前的电力市场现状
1、澳大利亚电力工业的改革进程
从1991年澳大利亚政府开始着手考虑进行电力工业改革,以改进其中发电、配电和向最终用户售电的业绩和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对州 际和州内的交易无壁垒。
对进入发电或零售的现的参与者,立法和规章上相同对待,进入输电配电网络无差别对待,电能买方能够自由选择,1991年澳大利亚政府议会即考虑制定目标,成立国家电力市场实现
1990年前.与中国国情基本相似,在每个州和首都地区.电力工业都是由一个单一垂直组合的州政府所属机构,或由几个州政府所属机构的组合负责发电、输电和配电。
对新的发电能力的投资基本上由政府和其电力机构所策动。
批发电价由州政府规章规定,包含电力工业成本加上作为股东的政府的一切回报。
归纳起来,1991年以来各州政府和首都地区的改革过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把电力供应工业的不同单位分解、组成公司,即发电公司、输电公司、配电公司和零售供电公司
2、 把发电部门分散成为独立的发电公司以确保发电商之间的充分竞争
3、 把输电和配电系统组建成独立的公司.由独立于政府的以垄断公司的方式经营管理
4、 把系统调度作业独立出来或完全分解到一个特殊的公司
5、 将零售逐渐从配电网络独立出来,在发电和零售供电中引入竞争目前有一些配电公司与零售未分开。
6、 把趸售电费分解成单独的由竞争决定的发电价格、零售价格和受管制的使用输配电网的费用。
整个工作进程如下:
国家层面
各
州
层
面
91年 92年 93年 94年 95年 96年 97年 98 99年
2、澳大利亚目前电力市场的运行状况
(1)澳大利亚电力市场的工业结构
所有发电商将电力电量出售给电力库,再由电力库通过输配电网络出售给批发用户和零售商,发电商与零售商之间签有差价合约。
(2)澳大利亚电力市场的市场交易结构
国家电力市场管理公司NEMMCO,根据电厂的报价进行发电排序,通过电网将电力出售给零售商,地区电网运行者保证地区系统的安全。
政府委派专家到NEMMCO,投票委员到国家电力法规管理公司NECA进行运行和法规管理的执行监督。
(3)澳大利亚电力市场的管制结构
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 澳大利亚安全委员会ASC
ACCC
授权和核准法规 允许将来的市场豁免
调控市场行为和最终进入输电
核准法规更改
国家电力法庭NET
判定违反法规
听取对NECA/NEMMCO可复查决定的上诉
国家电力法规管理有限公司
NECA
可靠性专门小组
监督遵守法规
向法庭提出违反法规 决定电力系统安全和可靠性标准
管理法规更改程序 监督趸售市场的可靠性
州的管制单位
管理配电网,零售执照,安全和环保标准
初始阶段管理输电网的进入
决定用户可竞争性的合格性和时间表
3、新西兰电力市场的改革进程
发电
输电
配电
1987年 90年 91年 92年 93年 94年 95年 96年 97年 98年 99年
1987年新西兰电力工业是全部国有,纵向一体结构,新西兰电力司负责全国的发电和输电,地方供电局负责供电和售电
1987 年成立了国家电力公司ECNZ。
ECNZ是一个国营企业,有独立的董事会,是商业实体,控制全部电厂和国家电网
1991 成立了国家电网公司 TransPower
国家电网公司是ECNZ的独立子公司,拥有和运行国家电网
1993 - 地区配电和零售公司成立
作为一个商业实体运营,引入了松散管制的机制,供电信息只在区域内封闭使用.
1994 - 国家电网公司TransPower与ECNZ分离成为一个独立的国有企业
国家电网公司有独立的董事会,是一个商业实体,拥有和运行国家电网
1996 - 成立康泰克能源公司(从新西兰电力公司中分离出)
成为一个新的国有企业,有独立的董事会,是商业实体,拥有大约ECNZ的三分之一发电厂
1996 - 建立批发市场进行电力交易
1998 - 政府希望再将ECNZ分成3个竞争的发电商
配电个零售之间产权和经营活动分开
1999 - 建立 Genesis, Meridian 能源公司, (Genesis Energy, Meridian Energy)和 Mighty River 电力公司(Mighty River Power)
1999 - 对所有竞争者开放全部零售市场
4、目前新西兰的电力市场现状
(1) 改革前后的工业结构
(2)目前新西兰的工业和市场结构
(3)新西兰零售和发电的区域分布
(4)新西兰的管制结构
新西兰由财政部负责国有企业的改革。
规章制度委员会 (由发电输电供电等7人参与组 成) 制定和提出改变建议
市场监督委员会 独立的市场监督委员会监督规章制度的执行
电力市场公司规章 由电力市场公司负责执行
新西兰没有关于电力的法律所有的交易按照合同进行,如有执行异议可上诉至法院。
四、 两国电力市场有关结构、特点的比较
澳大利亚 新西兰
1、改革的步骤:
VIC:
从太平洋电力公司(发电+电力交易+系统运营+配电+零售)
NSW:
越网公司(TRANSGRID)(发电+电力交易+系统运营)
演变为目前的:
发电+国家市场电力交易/系统运营+配电和零售
从国家电力公司(ECNZ)发电+电力交易+系统运营和供电部门(配电+零售)
国家电力公司分解为发电商和电网公司(TRANSPOWER)(电力交易+系统运营)进一步演变为发电商+电力交易(MCO)+系统运营(TRANSPOWER)
目前为:
发电/零售+国家电力交易(MCO)+国家系统运营(TRANSPOWER)+配电
2、工业结构:
多个独立发电商+电力库(NEMMCO)+电网公司(TRANSGRID)+配电/零售商
4个主要独立发电公司/零售商+电力库(MCO)+电网公司(TRANSPOWER)+配电
大多为火电厂容易进行分离 大多为水电不易分离
改革电力部门先由政府机构改变成立电力公司 改革电力部门先由政府机构改变成立电力公司
电力交易者、系统运营者(NEMMCO)不拥有发电企业 电力交易者(MCO)、系统运营者(TRANPOWER)不拥有发电企业
州电网公司(如TRANSGRID等)主要分管州内的输电网设备,从这个角度确保系统安全,与系统运营者之间有一个详细的协议以确定明确的界面 输电网设备的管理和系统运营集电网公司TRANSPOWER 于一身,不需从设备或大小系统安全进行责任的划分。
国家电力市场管理公司(NEMMCO)集电力交易和系统运营于一身,既负责报价排序,安排发电商进行发电又根据可靠性委员会的具体准则负责整个系统的安全,包括紧急事故处理。
电力交易(MCO)和系统运营(TRANSPOWER)两者分开,MCO只负责发电排序和交易,TRANSPOWER负责系统安全和紧急事故处理,两个公司之间联系非常密切,紧急事故处理时交易结果要作修改。
配电和零售目前分开经营,但总体产权未分,发电不拥有零售 配电和零售完全独立经营,产权分开,所有的零售商都由发电商拥有产权。
3、市场和交易结构
所有电量均通过电力库交易,由NEMMCO安排 75%-80%电量通过电力库交易由MCO安排,其余为双边交易不经过电力库。
双边交易以差价合约的方式由发电商和零售商之间进行,电量通过电力库 双边交易由发电商和零售商之间进行,不经过电力市场管理公司
报价排序时,线损率相对地理位置固定,与实际潮流无关 报价排序时,线损率实时变化,故每一时刻线损产生的价格差始终变化。
影响不同地理位置的实时价格。
报价上封顶下不保底,封顶电价为5000澳元/千瓦时 报价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用银行的前台、中台、后台的组织机构来规避竞争情况下的市场风险。
只有前台和后台无中台
4、电价组成
NSW AU$发电46%
输电7%
配电43%
零售4%
总价100%7.77.8cent/KHW NZ$发电 (3.5CENT)/25%
输电(1.5 CENTS)/10.7%
配电 (7.0 CENTS)/50%
零售 (2 CENTS)/14.3%
总价14cents/kwh/100%
4、管制结构
有电力法和逐级完善的法律制度 无电力相关的法律,主要依靠电力法规和签署的合同
有明确的独立于政府的管制机构“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管理委员会ACCC,负责电力法规的修改和批准 电力法规委员会负责电力法规的修改,投票进行通过。
有电力法规管理公司负责电力法规的监督管理NECA 独立的市场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法规执行
市场管理公司NEMMCO负责按电力法规运作电力市场。
电力市场管理公司MCO负责按电力法规的市场运作部分执行进行电力的交易,电网公司TRANSPOWER负责系统安全运行
电网的安全准则由NECA下属的可靠性委员会决定,不需要投票表决。
电网安全规定融入在电力法规之中,修改规定要由电力法规委员会作为修改法规条款而投票表决。
法规不是最终裁定,不服可以上述至法院,法院的判决为最终判决。
法规不是最终裁定,不服可以上述至法院,法院的判决为最终判决。
五、 一些体会和建议
1、 正确认识电力市场改革的精髓,继续坚持和把握改革的方向。
国内有一种观点认为,目前在电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电力市场的改革是重头戏,一旦3年以后电力恢复供需平衡甚至供不应求的时候,电力市场的改革便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其实不然,从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所有的国外电力市场可以看到,电力系统的改革其主要目的是使一个垄断或国家拥有的工业引入市场经济的概念,使电力这样一种电力工业的产品商品化,采用的手段是引入竞争机制,具体说来就是将可以引入竞争机制的工业组成部分分解后引入竞争如发电和零售部分,而将自然垄断的部分,采用管制的办法来进行约束,与此同时合理地调整以前留下的问题、调整竞争者的竞争起跑线,合理有效地规避竞争带来的风险。
引入竞争是一种手段,目的还是为了将电力的生产市场化,从而降低生产的成本,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因此在电力供应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市场化的倾向应该会导致产品(电力)的价格合理地下降,相反当电力供不应求时产品价格应该合理地上升,这才是商品的基本特征,而不是在产品的其他环节增加不合理权利等消费障碍,这是电力市场改革的根本所在。
因此目前国家电力公司采取的改革方针方向是完全正确的,而且应当坚持下去,认为3年以后可能电力供应又会进入供不应求的状态,目前的改革到那时可能无用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只要看到目前的改革真正的目的在于使电力工业市场化的话,那么真正到了供不应求的时候,只要电价合理地反映市场的情况,电价上升也是完全合理的。
新西兰的系统备用约占全部发电容量的13%,在电力工业市场化后照样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供不应求后产生的电价上升会合理地通过市场刺激电源或电网的投资者进行投资,这比通过计划经济来实现显然进了一大步。
在雅龙电力公司的见闻更加深了我们的印象。
1999年11月18日中午11:
30 左右的澳大利亚国家电力市场情况
地点 时间 11:
25 11:
30
SA 135.85(AU$/mwh) 50.93(AU$/mwh)
VIC 14.24 15.01
SNOWY 14.11 14.62
NSW 14.59 14.95
QLD 45.04 38.89
由于VIC州到SA州的输送容量限制和SA州本身的电力不足,11:
25 的高峰时段SA州的市场价格比5分钟后(高峰之后)高了2.5倍,比其他两州高了将近10倍,QLS由于未与VIC、NSW联网高峰电价就高了3倍。
完全反映了电力作为商品的特征,也充分体现了联网的效益,因此可想而知目前澳州联网投资者的积极性有多高。
上述的价格充分体现了实行全国联网(对于澳大利亚而言东部地区的用电近乎全国),实现国家电力市场的价值。
2、 做好合理的市场设计,确保现有的系统安全
对于目前的电力系统,任何改革都不能以降低系统的安全性为代价,发电侧进行竞争之后,电网的可靠性涉及到对发电商的经济补偿,因而更为重要。
目前澳州NSW的TRANSGRID已经从电网的以系统LOLP为基础的可靠性管理上升为引入电厂端的输电网可靠性概念。
因此有必要对改革以后电网的管理结构、管理标准,设备管理、系统管理的界面确定,紧急事故处理的法则、电网运营者的权限等等作一个仔细的设计和安排,从对两个国家的了解来看,上述条件是确保网络安全的基本保证。
澳州采用了电力市场管理公司NEMMCO既管电力交易,又管系统运营安全的方式,设备和州系统的安全交由州电网公司来负责,两者之间以协议方式进行责任和经济条件的确认,在事故处理和系统运营中采用NECA所属的可靠性委员会事先拟定的标准进行操作,此标准的确定和修改有可靠性委员会来实施。
新西兰的电力市场管理公司MCO只负责市场交易,电网公司transpower公司负责系统运营和系统安全,对于电网公司迩言,由于设备管理和系统管理合为一体,管理比较方便,但是系统安全方式和电网合理竞争由两个单位来负责,这一层界面日常的联系比较复杂,安全带来交易的中止或变更对交易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另外,新西兰电网公司执行的安全规定融合在电力市场法规之中,因此安全规定的修改必须纳入法规修改的渠道,由竞争的参与各方投票表决,比较费周折,由于运行方式的变化和网络的变化,安全执行细则可能每天变化,而系统运行和事故处理必须照法规执行,因此新西兰的电网运营者对此感觉执行有所困难。
相比之下,澳州的模式操作中将安全的法规和交易的法规分列于不同之处,操作更为简便。
对系统安全可能更为有利。
3、 重视企业资本经营,把握企业经营的本质
资本运营是企业经营的本质,将电力工业引入市场化的轨道后应该不忘记作为一个电力企业迩言,降低电价绝不是电力企业引入竞争的唯一的绝对的目标,而只是电力工业引入竞争机制的竞争结果。
电价只是电力作为商品的外部特征,不管是国企还是私企,使企业资本不断的保质增值才是企业的根本目标。
在考察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发电企业兼并、重组和核定垄断企业的成本时,这种国有企业资产增值保值的观点表现得淋漓尽致。
例如在资产评估中,出售电厂时对电厂出售资产的评估采用ODV=MAX{ODRV,EV},输配电定价时对电网的资产评估采用ODV=MIN{ODRV,EV}
其中:
ODV:
最佳剥夺值optimized deprive value
ODRV:
最优重置成本折余值optimized depreciated replace value
EV:
等价收益值equivalent profit value
由于一般电厂的EV远大于ODRV,这样电厂出售所获得的以收益为基础的售价远大于电厂剩余资产的净现值,尤其是老厂。
因而通过老电厂的出售,政府获得了一大笔资金。
而在输电配电定价考虑垄断资本时,通常取ODRC,这样就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实际的成本。
上述例子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通过资本回收评估原则的制定,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限制了垄断的延伸。
我国目前厂网分开还仅仅局限于电厂将财务的帐目单独划出进行经营,远不是商业意义上的发电商之间或发电商和电力公司之间完全将资产分开、独立核算经营,因此在发电侧进行兼并重组、拉平起跑线、展开竞争过程中,必然要以资本经营为纽带,以此划定竞争原则,从根本上解决错综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在输电配电定价过程中也必然要用资本纽带为基础来进行核算,以求出合理的输配电价。
有些地方出售电厂中采用重置成本折余法+会计折旧的方法对电厂进行资产评估显然不应再重演了。
以资本运营为竞争中心原则需要稍微调整一下目前国内电力市场的改革中以电厂如何进行报价为中心的考虑方法,组织专家系统地研究将电厂、输配电网架的资本运营、资产回收、保值增值为出发点深化电力工业市场化的思路,使得发电侧的兼并重组和输配电价的出台有一个扎实的基础,以供指导下一步的改革,或许是目前要着手进行的。
4、 完整的工业结构、市场交易结构是改革得以成功的保证
澳州和新西兰的电力市场改革均为为咨询先导,政府主导、立法先行、各司其职。
改革伊始就有了比较完整的工业和市场结构设计。
澳州国家电力市场的思路起源于澳州电力委员和澳大利亚工业委员会的研究报告,报告对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的询问作了回答,如重组电力工业,引入竞争机制将给国民经济和用户带来极大的收益,根据此报告联邦和州特别总理会议作出了发展国家电力市场(NEM)的决定,组建了临时性的政府顾问机构国家电网管理委员会(NGMC)1991年7月成立,1997年2月解散 以后成立了国家电力法规管理公司(NECA)和国家电力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从1991年NGMC开始制定仅限于洲际电力公司间使用的国家电网规约开始到在电力法的框架之下完成国家电力法规(NEC),始终以法规的执行来贯穿整个电力市场的改革工作,根据电力法规的规定各个单位部门各司其职,管制思路清楚职责分工明确,独立与政府的管制机构(ACCC)更好地发挥了监管者的作用。
对我们今天的电力市场改革迩言,工业结构的变化和重组,不仅仅电力企业本身,特别是国家政府部门更应该考虑以后的市场设计、交易结构和管制结构,换言之考虑清楚了竞价上网以后电力工业走向何处,考虑清楚了发电竞争结构和交易的方式,就更能对目前的竞争主体、竞争的次序、竞争的时间安排、所需法律法规等有一个总体和清晰的认识,以便少走弯路。
确保改革的成功。
因此目前也许到了中国电力市场的改革需要一本中国的电力法规的时候了。
恰逢中国的电力法将要修改,当前是否可由政府部门牵头,组织国内的法律、技术、经济、会计方面的专家,以电力法为主要立法依据,参照试点省市的竞争上网的经验,拟定不仅仅只是市场营运规则的电力法规,而将市场的准入,系统的安全原则,网络的连接、计量、管理、仲裁、等一并纳入其中,成为一个完整的可以指导全国市场形成的法规。
5.独立而完整清晰的管制结构也是改革成功的基本保证
澳大利亚有一个完整的管制框架结构(详见澳州管制机构简图)。
国家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是一个有350人的独立于政府,受议会领导的组织,80人负责管制方面的业务,其中30人为电力管制工作。
ACCC核准和授权给电力法规,认可法规的更改,监督和管制市场的行为,确认输电网络的准入。
澳大利亚安全委员会(ASC)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法批准市场参与者享有未来市场的豁免权。
国家电力法庭主要听取NECA和NEMMCO可以复查决定的上述,根据法律判定违反法规。
NECA是设在南澳州的一个小型组织,主要负责监督并报告遵守法规的情况,通过NET执行法规、管理法规更改程序,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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