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草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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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草案
《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公众意见收集一览表
序号
个人或单位
意见或建议
1
市民
个人觉得燃油车应当准予办理网约车营运证,只要符合标准。
虽然说支持环保,但是电动车续航里程有限,有些乘客跨市出行的,难道要半路充电吗?
2
市民
个人认为既然纯电动车都能办理网约车运营证那为什么油电混合就不能办理呢?
同是新能源车。
个人建议适当放宽或政府监管相结合形式来维护好深圳网约车的管理和运营。
3
市民
我感觉网约车良性发展就应该控制车辆数量,不应无限量加入车辆,如不加以控制将会造成狼多肉少的局面,从而会导致各种不安全因素出现,如能控制一定数量网约车,司机都能挣到钱,保证了司机权益,服务各方面都从本质上提升起来,司机的收益保证不了,服务是提升不上去的,我建议网约车数量根据城市需要控制一定数量为好不能无限量加入车辆,导致恶性循环。
4
市民
应该允许已经注册的燃油车继续申请办理运输证。
5
市民
当年的政策早就设定好2020年12月底都还能用汽油车,现在说什么要提前?
市长都签了名的政策能随时随便改么?
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真搞不懂这些政策是朝令夕改么?
难怪去年11月份证件都办好了。
滴滴跟首约卡在那边都审核通过不了!
运输证去年11月办下来了,车辆的性质变更成网络预约出租,但车辆的保险买的时候是家用,这边做网约车又不知道能不能通过,万一车辆出了交通事故。
您说这是不是卡在中间了,都不知道保险公司理不理赔。
政府部门出政策的时候都没考虑实际情况的实践性?
至于那些深圳蓝什么计划的。
只不过是污染转移罢了《尾气排放污染转移到电池水土污染》!
人类的生活污染不会以任何方式消式……
6
市民
建议已申请网约车的燃油车,需要综合考虑司机成本,及市民长途出行需要,不能在2020年12月一刀切停止燃油车运营,建议到2022年燃油车全部退出网约车。
7
市民
如取消油电混合与纯汽油车办理运输证,需要长途出行周边城市办事的市民怎么解决出行问题?
白天有公共交通,可晚上没有?
强制执行也是间接的资源浪费,有部分人本身有台粤B纯油或混合动力车,也许会再买一台纯电动车,把闲置的那台租给他用或者两台都用,这样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也给城市道路造成拥堵。
8
市民
建议延长燃油车营运期限,方便长途打车需要;多元化发展
9
市民
目前深圳要求纯电动车为网约车的条件不合时宜。
目前纯电动技术显然未完全达到国际标准,国人显然有点过分自信了,弊端日后会日益凸现,地方实施保护主义,不合民意更不符合法律法规,打着环保的名义行保护主义之实。
我们要学学邻居香港的出租车政策法规,这才是人家民主法制的体现,了解一下纯电动车在香港到底有没有市场?
个人觉得可以用混合动力逐步向纯电动网约车过渡,技术有瓶劲不能操之过急。
试想如果国产纯电动能达到特斯拉的水准,要求网约车为纯电动还用政府来推动吗?
市场会自然而然推动。
制定地方法规的人该醒醒了,先设定一个过渡期吧,门槛太高将会造成更多人失业,多为广大人民的生活出路着想想办法吧,居庙堂之高不忧其民。
10
市民
关于网约车有几点意见:
1、2020前已经取得双证的车辆人员,证件到期后怎么办,2021年车辆、人能不能换证继续运营?
2、网约车运营平台欠司机的钱,司机怎么办,具体怎么维权。
市场局劳动局交委具体怎么管?
3、易到平台已经欠深圳司机快5个月的工资了,少得几千多得几万,都是血汗钱哪,每天跑15小时,人车油。
这不是普通没钱欠工资。
这是欺骗,明知发不出工资,还一直叫乘客充值100送20,一直到充100送60.叫司机出车完成多少单有奖。
都是忽悠,都是白干,乘客根本叫不到车没司机跑。
4、政府交委不要上他们的当!
不要信他们的歪理。
网约车公司开始时忽悠风投:
共享经济,互联网+。
现在又忽悠政府司机:
司机只是加盟,和平台一起做生意分成。
中间还搞出个租赁公司,验车,骗招人,瞎管。
网约车平台想推开关系,撇开责任。
。
本来网约车就是从平台到司机,从注册、入职考试、服务考核等都可以从APP端实现,没有中间什么公司。
这才是真正的互联网+共享经济。
5、网约车平台没有把APP出租出售出借给租赁公司。
APP所有权运营权都是网约车平台所有。
实际上:
神州神马首汽这些自营拿固定工资的司机是他们员工,不会错。
那些通个人加入平台,和通个租赁公司名义加入平台的也是一种没有固定时间拿提成的雇佣关系。
所有的司机都是用个人的身份证注册,不管是平台车、租赁公司的车,司机个人车,都是平台派单。
。
6、充其量就是网约车平台把部分:
行政市场运营招人、验车、服务管理分拆分包给租赁公司,以为可以撇开对司机的主体负责。
租赁公司购车可以把车租给司机,按月收租金,也可以以租代购,司机租满三年把车归司机所有。
租赁公司承接了网约车平台部分劳务,分到司机营业额的百分之几的提成.
7.所有司机:
包括自营拿固定工资、以个人名义注册平台、以租赁公司名义注册平台,都是滴滴、神州、首汽等网约车平台存在一种直接雇佣关系。
8.网约车平台制定的运营规则极其不合理、不合法。
动不动就罚款第一次500.1000元,第二次直接把之前10天的营业额也罚没了。
乘客随便一个低评,60个星也换不回。
开关门,推行李、轮椅、抬人,送回失物。
好事做尽,一个乘客不好感受,把你打入地域。
平台随意、杀熟涨价加倍车费。
9。
政府、交委、乘客不要对司机这个行业有歧视成建!
司机已经拿双证了,已经是三无人员了,还想怎么样?
从法律到实际层面。
司机权益尊严怎么保障!
10.以前网约车说不合规对出租车不公平,现在平台还不是大把的司机车辆单证、没双证在运营,这又是对谁不公平呢,老实人总吃亏!
11。
政府、厂家、网约车平台、乘客不能把司机当奴隶呀!
。
除了满足政府的政绩、电动车厂家的销量金钱。
司机的权益呢。
新能源车又贵,充电没地方,充电又慢,辐射又大。
每天干个10-16小时。
百份之10司机拿到人工费8000-12000元,百分之10的人拿到5000-8000元.百分之60的人拿到4000元左右。
百分之20的人拿到2000元左右,这部分人除了房租、吃饭、交交警,没有社保。
深圳机场有网约车停车场,现在出租车也占了一些地方,深圳北站没有网约车停车场,很多地方也没有,市区也没有,道路也没有。
交警只会赶人、拍照,搞钱罚款。
你叫这些司机把车停在哪里?
在哪尿、在哪吃饭、在哪有信号接单、停在哪里?
12.剩下的只有白干,真正为人民服务!
无产阶级革命者!
11
市民
关于网约车的意见我有三点:
一:
坚决拥护和支持取消运输公司和租赁公司的“以租代购”模式,这些公司不但变相组建出租汽车公司扰乱深圳的出租车市场,而且通过不断发布虚假广告和所谓的高额收入为诱惑,变相高价卖车,坑害承租人,吸引一些人进入不断进入他们的圈套,然后以各种理由通过克扣和罚款,侵占司机们的押金和违约金,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
我不明白,在深圳限牌的情况下,这些租赁公司从哪里搞来的这么多的车牌。
普通老百姓搞一个车牌多么难,他们应该是变相囤积各种车牌,扰乱车牌的公平性,造成社会的不公,影响深圳的形象。
三:
深圳网约车的发展,要多照顾一下深圳户口的4050下岗人员,这些拥有深圳户籍的市民,并不是深圳的原居民,他们有的是随迁和各种招调工的方式入籍深圳,并不是个个都在华为和腾讯上班,也不是个个都有楼有工作。
他们的生活压力也很大,而且因为深圳的一些政策,这些人员并不是很好就业,尤其一些单位简直歧视深圳户口的应聘者,因为招聘一个没有拥有深圳户籍的员工,他们就可以每个月少缴几百元的社保费。
同等情况下,当然不招拥有深圳户籍的员工。
深圳虽然做不到像上海和北京那样,只要求拥有本地户籍的人才有资格去考证做网约车,但也应该鼓励网约车公司为深圳的4050人员的就业做出贡献。
12
市民
为什么网约车要纯电动车?
什么理由?
这点大大的反对啦
市民
本草案定义为纯电动客车限制不太合适,原因在于:
国家对于新能源的定义已经明确确定为纯电行驶里程而不是纯电动客车。
但纯电动客车存在里程焦虑以及线路要求过于集中在市区,使用过程中不能满足出市区等对里程要求长的市场覆盖,以及充电设施不完善地区也影响使用。
建议增程产品、燃料电池以及纯电动客车产品都可以进入网约车范围。
13
市民
对于一刀切将车辆改为应当为轴距2650毫米以上的纯电动小汽车规定,本人持反对意见。
一,对车企不公平,我们度知道目前电动车企不多,车型也较少,用行政手段扰乱市场竞争,这与特区政府对市场少干预的原则相悖。
二,电动车技术目前并不成熟,虽然短期减少了污染排放,但电池更换处理污染成本同样不低。
三,可以用税收补贴的方式引导让司机自由选择用什么车做网约车,反对一刀切。
四,电动车价格昂贵,做网约车的都是底层民众,涉及到底层老百姓的生计,处理不好容易发生群体事件。
把他们逼成去做黑车,反而得不偿失。
希望出台政策的相关部门,能体恤百姓的关切!
14
市民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建议:
1、建议对已经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燃油车辆可以继续从事网络运输经营至车辆行驶证载明的注册之日满8年对应的日期在退出经营,因为大部分车辆都是按揭购买的新车转换了运营性质,如果提前终止了已经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燃油车辆从事网络运输经营会造成很多从业人员失业导致按揭车辆贷款无法按时偿还,其次,突然间终止了已经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燃油车辆从事网络运输经营会造成市场供应量严重不足促使非法运营的蓝牌车剧增,又会回到乘客叫不到车不得不乘坐非法运营的蓝牌车出行;
2、《暂行办法》中应该明确规定网约车经营平台在抽成中的比例(建议在20%以内),因为任由平台自由制定抽成比例有些平台抽成过高导致司机有怨言会影响到服务质量(如:
神州专车平台抽成高达40%)建议对此类平台进行警告,因为中国的企业家都在打法律的擦边球必须要靠监管部门立法来约束;
3、建议交管部门规定的东部景区预约出行规定对已经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免预约前往,因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者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接到前往该区域的订单所以无法提取预约前往,就算是接到预约单提前预约好也难免乘客临时改变行程无法按时前往;
4、即要约束司机也要约束乘客,建议乘客必须用身份证实名刷脸认证后才能乘坐网约车这样才能保障广大司机的安全和乘客用车行为规范,纳入征信体系,让失信人员无法正常用车,现在存在的问题是在家里网络约好车出门看到有车就上车走了,司机空驶数公里来接驾却扑了个空,乘客取消用车次数过多将失信无法正常约车,不能随便换个手机号码就可以用车;
5、建议要求网约车经营平台向主管部门缴纳一定的诚信保证金,避免像最近的“易道用车”平台的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大量司机无法提现和预充值的乘客叫不到车使资金受损失;
6、现在“以租代购”模式猖狂,已经坑害了好多司机,建议对“以租代购”模式进行“叫停”或者约束,避免更多不了解内情的司机受害;
7、现在平台要求司机下车给乘客开关车门,有的路段司机下车给乘客开关车门即存在安全隐患又增加了车辆停车时间导致道路拥堵,《暂行办法》中应该“注明”在道路上“非停车场”或遇到:
老、弱、病、残,女性乘客携带大件行李等情况需要协助外禁止司机下车开门,减少不必要的隐患和增加道路拥堵;
8、对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处罚司机的现象建议进行立法,营运车辆司机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后拒绝系安全带的对乘客进行处罚不处罚司机;
9、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给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派单的网约车经营平台给予严重警告和处罚并设立投诉渠道,杜绝给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派单的现象出现,截止2019年3月14日“首汽约车”等平台还在鼓励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加入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并在群内通知无双证车辆3.15执法日不要出车(如下图:
15
市民
第十九条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修改为:
(一)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者居住辖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证明。
修改理由:
2018年6月份起,深圳市统一了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的报考条件,其中一条是“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这一条件拦住了大量从外地前来深圳准备从事巡游车驾驶员职业的人员,因为居住证需要先租赁合法房产、在网上注册办理居住登记,一年以后才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由于2018年深圳市巡游出租车行业的纯电动化工作,新增了近五千辆巡游出租车,而报考门坎高,导致司机端的供给严重不足,不仅单班营运现象大量存在,无营运资格的司机(野机动)更是猖狂地非法营运正规出租车,这些野机动目无法纪,恣意妄为,是投诉、营运违章、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大户,扰乱了巡游出租车行业的正常营运市场,是行业重大的安全隐患。
而由于出租车是以个体为单位流动营运,查处的难度比较大,即便查获收回车辆,由于司机短缺,短时期内也不容易重新发包出去,因此,一些出租车公司投鼠忌器,放任这种现象。
为了解决司机短缺的问题,建议放宽报考条件,故提出此修改意见,望采纳!
16
市民
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车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为缓解市民打车贵、打车难起到的积极作用。
在认真了解《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法背景及修改内容后,我在此提出修改意见:
取消网约车驾驶员居住证限制,改为居住登记,真正落实监管。
作为人口净流入的超一线城市,深圳一直拥有开放包容的正面形象。
“来了就是深圳人”的口号激励着年轻人来到这里干事创业。
现行《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办证设置了必须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准入门槛。
而深圳市居住证申请条件不但明显高于全国其他地区,甚至远高于严控人口流入规模的超大型城市——北京和上海,成为网约车实现合规的最大障碍。
(详情如下)
北京连续6个月社保,居住登记满5个月、不满7个月
广州连续6个月社保,居住登记后立即办理
上海连续6个月社保,居住登记满半年
深圳连续12个月社保,居住登记满一年
由于门槛设置较高,在对深圳多家网约车平台的调研过程中,企业反映驾驶员办证意愿虽然高,但客观条件难以真正实现,时间明显不足,社保缴交的成本也过高;如果按照监管要求大量清退驾驶员,所涉及人员预计将近2万,不但会严重影响企业经营,更会招致较大的维稳风险。
导致现行《暂行办法》相关条款设置虽严、实现难度过大、难以落地的局面。
目前,包括杭州、三亚等城市已经取消《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申领条件中的居住证要求,改为居住登记。
近日,东莞也在广东省率先取消了居住证的要求,改为以居住登记为准。
因此建议《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在此次修订中,改居住证要求为居住登记,让更多驾驶员得以进入办证流程,纳入严格监管。
只有更大范围的管住人,才能真正提升行业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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