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治理能力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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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治理能力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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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治理能力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
龙家山煤矿瓦斯治理能力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实际得分:
序号
评估内容
评估标准
评分办法
检查情况
标准分
得分
一、理念先进
100
93
1
瓦斯不治矿无宁日
公司总工程师为党委委员、行政第一副职;公司及煤矿设置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突出矿设专职地质副总工;公司和煤矿设置瓦斯、地质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瓦斯≥15人,地质≥15人)。
总工不是第一副职扣2分;副总工缺一个扣2分;非专职的扣1分;瓦斯、地质机构少一个扣1分,人员不足扣2分
10
10
2
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
采面<8m3/t、掘进头<3m3/min下采掘;杜绝3%及以上瓦斯超限,否则公司总经理组织分析、处理,找超限矿矿长、书记警示谈话;公司、矿每周剖析一个矿瓦斯治理工作,公司每月专题会,会上被剖析单位述职。
建立“三级地质保障制度”;建立专业化地质预测预报专业队伍。
采面未实测或达标扣3分;超限未分析或未警示谈话各扣3分;专题会未剖析或未述职均扣3分。
会议、剖析和谈话必须有记录
20
20
3
可保必保,应抽尽抽
有条件的必须开采保护层,并做效果考察和有效范围确定;有可能的,必须做试验考察。
地点上:
开采层、邻近层、被保护层、采空区、层间裂隙带都应抽采;范围上:
高密度、孔距小于抽采直径,钻孔控制设计的全部范围,无盲区;时间上:
采前预抽、边采边抽、采后抽;浓度上:
高浓抽、低浓抽;高压预抽,二次封孔增压或增透预抽瓦斯;方式上:
穿层抽、顺层抽。
可保未保扣3分,开采了未考察,扣2分;应抽地点未抽一处扣1分。
10
10
4
通风是基础,抽采是重点,防突是关键,监测监控是保障。
通风系统完善、可靠,抽采作为治理瓦斯主要措施,区域抽采先行、达标有效后采掘;防突是关键目的,消突是目的;监控系统完善、运行正常,控制有效。
通风、抽采、防突、监控每项不完善扣2分;管理不善每项扣1分。
10
10
5
高投入、高素质、强技术、严管理
安全投入≥35元/吨,其中瓦斯治理占50%,且满足需要,科技经费占公司销售收入的1~3%;防突、瓦检、安监员工资收入达到所在单位采掘员工平均水平,井下职工人均工资不低于当地人均工资的3倍;井下职工以技术毕业生为主,公司组建打钻、岩巷施工专业化队伍,煤矿组建防突、抽采、通风、揭煤、监控专业化队伍;班队长年轻化、专业化,“一通三防”班队长由职业高中、大学毕业生担任;公司和煤矿选拔“技术拔尖人才”、“技术工人拔尖人才”,并发放津贴;规范管理者的管理行为和操作者的操作行为,关键岗位“手指口述”;强技术、严管理。
安全投入、瓦斯治理投入、科技经费和专业人员工资任一项达不到下限标准不得分。
职工素质、班组长达不到要求每项扣2分;选拔技术拔尖和工人拔尖人才每项没做扣2分,“两规范”不合格每项扣2分;未“手指口述”扣1分;强技术、严管理问题适当扣分。
井下职工人均工资未达到当地人均工资的3倍扣1分;未“手指口述”扣1分
20
18
6
多打岩巷多打钻
瓦斯巷单进≥85米/月,钻机单进≥2000米/月,且完成股份公司计划;巷道防误透、煤巷掘进限掘措施。
未完成计划每项扣3分,单进未达到每项扣2分;无防误透和限掘措施扣2分。
瓦斯单进达不到85米,-2分
10
8
7
只有打不到位的钻孔,没有卸不掉压的瓦斯。
穿层钻孔保直钻进技术,测斜探索;增透技术及增透后抽采半径、效果考察;钻孔施工挂牌留名制,不达设计问责。
钻孔测斜探索未搞扣1分;增透及其效果考察每项2分;钻孔施工不达设计未挂牌留名扣2分,施工不符合设计未问责扣3分。
钻孔测斜探索未搞扣1分;增透及其效果考察每项2分
10
7
8
变抽采为抽采,煤与瓦斯共采,治理与利用并重。
纯流量在2m3/min以上应利用;以抽保用,以用促抽。
有条件未用,不得分;无条件未用作缺项。
无条件,未用
10
缺项
序号
评估内容
评估标准
评分办法
扣分原因
标准分
得分
二、投入保证
100
82
1
安全费用
按确定的标准及时、足额提取。
安全投入≥35元/吨。
达不到下限标准不得分。
达到要求
10
10
2
瓦斯治理专项资金
设立瓦斯治理专项资金,并明确吨煤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的数额,专款专用。
占安全投入50%,且满足需要。
未设立瓦斯治理专项资金不得分,比例达不到适当扣分。
专款专用,满足要求
10
10
3
科技经费
每年科技经费投入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1~3%,其中研发经费所占科技活动总投入的比例在50%以上。
高瓦斯矿低于1%扣5分;突出矿低于2%扣5分;研发费不到一半扣3分。
10
10
4
专职人员工资
安监员、瓦检员、防突员工资收入应达到所在单位采掘开员工平均水平。
井下职工人均工资不低于当地人均工资3倍。
四大项,每项达不到扣2分
安监员、瓦检员、防突员工资收入应达到所在单位采掘开员工平均水平。
井下职工人均工资不低于当地人均工资3倍。
10
0
5
保护层开采奖励
开采保护层,追加工资基金,少开采保护层面积按对等原则扣减工资基金。
有条件未采的的无制度或未兑现扣6分;正在开采无制度扣4分。
10
缺项
6
瓦斯抽采利用奖励
有抽采、利用瓦斯每立方米给予奖励,少抽少用1立方米对等罚款的制度或文件。
未设抽采或利用奖罚制度每项扣4分
10
缺项
7
技术创新奖励
具有推广实用价值的瓦斯治理技术创新成果,给予奖励。
未设奖励制度扣6分;无制度有奖励扣2分。
无制度,有奖励-2
10
8
8
打钻进尺创纪录奖励
打钻进尺创纪录的,给予奖励。
未设奖励制度扣6分;无制度有奖励扣2分。
无制度,有奖励-2
10
8
9
矿井装备
提高矿井装备水平,做到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
无综采或机采扣2分;无机掘扣2分;无耙岩机扣2分;无监控、人员定位系统各扣2分。
无综采、机采-2
10
8
10
治理工程
瓦斯治理工程不欠账(与股份公司下达指标为最低要求,以生产消突煤量保生产计划为目标)。
按检查周期的工程实际欠账比例扣分。
完成
10
10
序号
评估内容
评估标准
评分办法
扣分原因
标准分标准分
得分
三、技术可靠
(一)生产布局
100
83
1
安全生产系统
矿井提升、运输、压风、防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等系统完善,能力符合规定。
井田开拓部署合理。
1大系统不完善扣2分,能力不足扣1分;开拓部署不合理扣3分。
防灭火系统不完善-2
20
18
2
开采顺序
煤层和工作面开采顺序明确。
作业规程不明确或违规开采每处扣6分.
开采顺序明确
10
10
3
采掘接替
强生产准备,保持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与衔接。
水平、采区和工作面接替紧张分别扣4、3、2分。
采区接替紧张-2
10
7
4
巷道布置
主要巷道和专用回风巷布置符合规定。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采区无专用回风上山
10
0
5
生产准备
开拓系统形成后,施工采区准备巷,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开掘其他巷道。
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具备瓦斯治理的各项功能和条件后再回采。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达到标准
20
20
6
采煤工作面
按规定淘汰落后和非正规采煤方法、工艺。
合理确定工作面走向和倾斜长度,实现安全高效、合理集中生产。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10
10
7
循环作业
坚持正规循环作业,确定合理的推进度,采掘进度与支护、通风等工序相协调,保证各辅助环节及时跟进到位。
达不到标准适当扣分。
10
10
8
生产组织
按照《煤炭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能力编制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各采区的同一煤层只有1个回采工作面进行生产。
达不到标准适当扣分。
-2
10
8
序号
评估内容
评估标准
评分办法
扣分原因
标准分
得分
三、技术可靠
(二)通风
100
97
1
通风系统
矿井、采区和工作面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应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应设专用回风巷。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20
20
2
通风设施
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
一处设施不完好或有严重质量问题扣3分
风筒有一处损坏-3
15
12
3
风量
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应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15
15
4
风阻
矿井通风阻力不大于3000Pa。
超过3000Pa但小于3500Pa扣6分;超过3500Pa扣8分。
自然、易燃矿井超过3000Pa不得分。
10
10
5
风速、有害气体浓度
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10
10
6
局部通风
局部通风机通风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10
10
7
反风
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应装有反风设施,各种参数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反风演习。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10
10
8
通风管理
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使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并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通风基础测试报告、记录齐全。
测风或调风不及时扣3分;测风记录不齐扣2分;未按规定测定通风阻力扣3分。
10
10
序号
评估
内容
评估标准
评分办法
扣分原因
标准分
得分
三、技术可靠
(三)瓦斯治理
100
76
1
抽采系统
矿井应建立高、低压(浓度)两套抽采系统,系统装备能力是实际需要的3~4倍。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无低压抽采系统-20
20
0
2
瓦斯等级鉴定
每年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10
10
3
瓦斯检测
相关入井人员按规定携带便携式或光学甲烷检测仪。
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便携式配备不足或人员佩戴使用不正常扣3分;瓦检员检查瓦斯不符合要求扣5分。
10
10
4
瓦斯隐患处理
煤矿应制定瓦斯隐患处理措施。
无措施扣6分;隐患处理不及时或不合要求扣3分/处。
10
10
5
瓦斯隔爆
矿井按规定设置主要隔爆水棚和辅助隔爆水棚(包括有尘爆危险矿井和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均要设置)。
尘爆危险矿井未设扣6分,不足扣3分;其它矿井掘进工作面隔爆设施未设扣3分,不足扣1分。
掘进工作面隔爆设施未设扣3分
10
7
6
抽采方法
地面抽采与地下抽采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应综合采取投产前的预抽、采动层卸压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措施。
投产前预抽、采动层卸压抽采、边采边抽、老空区抽采缺一样扣2分。
未在地面钻井抽不扣分。
10
10
7
保护层开采
具备条件的,必须开采保护层。
保护层和被保护层的瓦斯综合治理优先采用无煤柱“Y”型通风煤与瓦斯共采技术。
可保未保扣7分;未采用无煤柱“Y”型通风开采扣2分;
10
10
8
抽采最大化
凡是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应最大限度地抽采。
应抽包括:
地点上:
开采层、邻近层、被保护层、采空区都应抽采;时间上:
采前预抽、边采边抽、采后抽;浓度上:
高浓抽、低浓抽;高压预抽,二次封孔增压或增透预抽瓦斯。
少一种方式扣1分。
无低浓抽-1
10
9
9
瓦斯基础参数
煤矿应掌握瓦斯基础参数
所有开采煤层的瓦斯基本参数都得测,测点布置满足要求,新水平、新区域要重测定)。
少一层未测扣5分,测点不够扣3分。
10
10
序号
评估内容
评估标准
评分办法
扣分原因
标准分
得分
三、技术可靠
(四)防突
100
95
1
突出危险性预测
应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区域预测未开展扣5分;工作面预测缺一面扣2分。
未预测就直接上区域措施的,仍按未预测扣分。
未预测就上区域措施-5
10
5
2
防突措施
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实现区域防突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没预抽或预抽未实现区域防突的均不得分。
20
20
3
效果检验
直接测定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指标。
检验测试点布置符合要求。
没有实测残余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不得分;检验测点布置达不到《防突规定》要求也不得分。
10
10
4
防突设计
对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应编制防治突出煤层突出的设计。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仅指新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的防突专项设计)。
10
10
5
揭煤设计
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应编制设计,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必须是首先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否则视为未达标准)。
10
10
6
综合防突
突出危险煤层进行采掘作业前编制包括“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验证在内”的“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未达标准适当扣分(采掘工作面未编制区域“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得分。
编制的措施不完整或无手段实现,视为不落实)
10
10
7
安全防护
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应采取震动爆破、远距离爆破、避难所、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一项未落实都不得分)。
10
10
8
突出危险性鉴定
非突出煤层揭煤和煤巷掘进时,出现异常情况,该煤层按突出煤层管理,应委托具备资质单位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结果由企业批准。
开采在相邻矿井突出的煤层,也应组织突出危险性鉴定。
未鉴定直接按突出煤层管理的,扣6分;未鉴定也未防突的,扣8分。
10
10
9
防突基础资料
必须修编瓦斯地质图,编报井巷揭煤、突出危险煤层采掘工作面防突预测图。
按规定测定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系数和钻孔抽采(卸压)半径。
无瓦斯地质图扣3分;无揭煤、突出煤层采掘面防突预测图扣2分;无瓦斯基本参数扣2分;无抽采半径实测数据扣2分。
不齐全扣一半。
10
10
序号
评估内容
评估标准
评分办法
扣分原因
标准分
得分
三、技术可靠
(五)监测监控
100
88
1
监测监控系统
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矿井各重要场所“一通三防”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并可实现对矿井相关设备的自动化控制。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20
20
2
监测监控设备
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齐全,安装设置应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报。
缺甲烷和一氧化碳传感器每个扣2分;其它传感器每个扣1分。
10
10
3
传感器
瓦斯传感器应按期调校,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应准确,监控中心能实时反映监控场所瓦斯的真实状态。
未按规定调校扣5分,其它适当扣分。
10
10
4
处置瓦斯超限
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人员应撤至安全地点,并及时按程序进行汇报;
发现监控系统不能实现断电或设计未控制均不得分;现场未及时处置瓦斯超限的,一次扣5分。
10
10
5
数据准确
相关数据、记录、报表内容应与实际相符。
未达标准适当扣分。
记录与实际不相符-2
10
8
6
数据分析
定期对各种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做出趋势判断。
每天对监测数据审查,有异常要及时分析,并作出趋势判断。
未达标准不得分。
10
0
7
安全设备
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双机备份,备份主机能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联网主机有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未达标准适当扣分(备用主机必须是始终处于启动状态)。
10
10
8
分站设置
井下分站应设置在进风巷道或硐室中。
未达标准适当扣分。
10
10
9
设备连接
井下设备之间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
未达标准适当扣分。
10
10
序号
评估内容
评估标准
评分办法
扣分原因
标准分
得分
四、管理到位
100
93
1
责任体系
健全以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瓦斯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度体系
未达标准适当扣分。
包括各分管副职的相关职责未明确或未落实的,一样要扣分。
10
10
2
技术管理体系
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涉及瓦斯治理的矿井开拓部署、采掘巷道布置、生产系统调整等重大技术问题,必须由总工程师负责决策。
未达标准适当扣分。
发现一次行政主要领导干预总工决策重大技术问题的,不得分。
10
10
3
制度健全
建立健全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人员入井、跟班带班、班组建设等管理制度。
根据列举的制度,按比例适当扣分。
10
10
4
“五项指标”
制定保护层开采面积、瓦斯抽采量、抽采率、抽采钻孔量及瓦斯治理工程“五项指标”,完成情况月度通报、年度问责。
无月通报、年问责制度的,扣7分;缺指标项目的,按比例适当扣分。
无年年问责制度-7
10
3
5
评估、会诊
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技术评估、会诊活动。
无定期开展评估、会诊制度或未开展评估和会诊扣6分。
10
10
6
“一面一策”
采掘工作面瓦斯综合治理实行“一面一策”。
一头面、一措施、一审查,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10
10
7
采前验收评价
执行采煤工作面采前验收、预抽消突评价制度。
工作面采前未实行消突评价或消突评价方法不符合标准不得分;有采前验收但未进行预抽消突评价的,扣6分。
10
10
8
带班督查
执行揭煤领导人员防突跟班、带班和防突督查制度。
无揭煤跟班、带班制度扣5份,揭煤时无领导跟班或带班监督的扣8分。
10
10
9
瓦斯超限管理
瓦斯超限浓度达3%及以上且持续时间超过5分钟的,按重大非死亡事故查处。
无制度,扣5分;发现一次未按重大非伤亡事故查处的,扣5分。
10
10
10
严格问责
企业制定以瓦斯治理为主的“三违”红线,凡触犯红线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原煤公司未制订“三违”红线的,扣5分;有“红线”,但未规定或未执行触犯一律解除劳动合同的,扣8分。
10
10
序号
评估内容
评估标准
评分办法
扣分原因
标准分
得分
五、机构健全
100
90
1
技术部门
设立由总工程师直接管理的科研、设计、地测、生产技术、“一通三防”等技术部门和机构。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20
20
2
专职副总和副矿长
公司和矿井必须设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专职地测副总工程师和防突副矿长。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20
20
3
瓦斯管理研究机构
原煤公司设立瓦斯管理研究机构,配齐专业人员(不少于15人)。
无机构,不得分;人员不足按比例扣。
人员不足;-4
10
2
4
地质管理研究机构
原煤公司设立地质管理研究机构,配齐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
无机构,不得分;人员不足按比例扣。
人员不足;-2
10
8
5
安全监管机构
矿井设立安全监管机构,配备通风瓦斯等专业人员。
矿井无安全监管机构,不得分;未配备通风瓦斯人员扣5分。
20
20
6
安全监察部门
原煤公司设立安全监察部门,配备通风瓦斯专业人员。
原煤公司安监无机构,不得分;未配备通风瓦斯人员扣5分。
20
20
序号
评估内容
评估标准
评分办法
扣分原因
标准分
得分
六、队伍合格
100
79
1、
提高整体素质
积极引进煤矿主体专业大中专毕业生,井下职工以技校毕业生为主体,新增人员文化程度不低于高中。
未达标准适当扣分。
新增人员达不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5
10
5
2
专业化队伍
煤矿组建防突、抽采打钻、通风、揭煤、监测监控防突预测预报、瓦斯地质预报等专业化队伍。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10
10
3
班队长
逐步推进班队长年轻化、专业化,不合格者及时撤换。
“一通三防”班队长由职业高中或大学生担任。
班队长不是年轻化、专业化扣3分;“一通三防”班队长不是职业高中或大学毕业生担任扣5分。
班队长不是专业化-3
“一通三防”人员不是职高以上;-5
10
2
4
专业技术队伍
重视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选拔企业和煤矿两级“技术拔尖人才”,并发放津贴。
未开展选拔活动但有技术津贴扣5分;未选拔也无津贴不得分。
10
10
5
工人技师
重视培养工人技师,选拔企业和煤矿两级“技术大拿”,并发放津贴。
未开展选拔活动但有技术津贴扣5分;未选拔也无津贴不得分。
10
10
6
“两规范”
规范管理者的管理行为,规范操作者的操作行为。
查技术资料和现场,未达标准适当扣分。
10
10
7
“手指口述”
关键岗位工种实行“手指口述”。
手指工作环境和操作对象,口述操作安全要领。
关键岗位未实行“手指口述”扣6分;不规范和正常实行的扣3分。
关键岗位未实行“手指口述”扣6分
10
4
8
教育培训
实行全员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所有井下职工都能做到“应知应会”,否则不准上岗。
查培训和考试记录,查现场;未达标准适当扣分。
记录不全;-2
10
8
9
业务培训
对与瓦斯综合治理相关的专业人员进行定期业务培训。
查培训和考试记录,查现场;未达标准适当扣分。
10
10
10
持证上岗
规定岗位全部持证上岗。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10
10
序号
评估内容
评估标准
评分办法
扣分原因
标准分
得分
七、治理达标
100
90
1
抽采效果评估
瓦斯抽采要以满足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要求为前提。
原煤公司要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考核办法,加强对瓦斯抽采效果的评估考核。
原煤公司未制订抽采达标考核办法和抽采效果评估的,扣15分;缺一项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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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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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采设计评估
煤矿要针对煤层瓦斯赋存条件,试验摸索实现抽采达标的系统、设备和工艺参数,建立抽采设计和评估考核标准。
矿井未建立抽采设计和评估考核标准的,扣15分;正在探索参数和工艺的,扣10分。
正在探索参数和工艺-10分
20
10
3
采煤工作面
吨煤瓦斯含量大于等于8立方米的采煤工作面,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30%,且残余瓦斯含量吨煤小于8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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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 瓦斯 治理 能力 评估 标准 评分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