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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办法
为了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程序,完善费用控制制,促进公司全面管理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各项指标的落实,制定本法。
第一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会计机构
根据会计业务的实际需要,公司设置财务部专门负责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人员等工作岗位。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必须符合的条件
⑴、有较高的政治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热爱本职工作。
⑵、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和企业管理的有关知识。
⑶、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
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
⑸、具备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⑹、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⑺、通过上级单位统一组织的上岗考试。
3、出纳人员必须符合的条件
⑴、有较高的政治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热爱本职工作。
⑵、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⑶、没有因经济问题受过处分。
⑷、非调离会计、出纳岗位人员。
⑸、非临时外聘人员。
⑹、责任感、荣誉感强。
⑺、不赌博。
4、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
⑴、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执行力。
⑵、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⑶、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⑷、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⑸、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⑹、熟悉本项目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⑺、保守秘密,除法律规定和本项目主管领导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核算、资金收支等信息。
⑻、会计人员禁止赌博。
⑼、强化服务意识,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讲信誉、讲诚实、坚持原则,提高会计行业的声誉和工作效率,真实、客观地记账、算账和报账。
二、原始凭证的要求及审核
1、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素是:
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公章)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审批人签字等内容;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验收人、业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发票必须是国家统一规定格式,印有税务机关的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使用当地财政部门核发的统一收据。
2、原始凭证记录要真实,计算要准确;凭证名称与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凭证填制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相符;经济业务与合同、协议、订货单、物资申请计划等相符;品种、数量、单价填写正确;大写和小写金额相符等。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3、各种银行结算凭证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颁发的《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填制和取得。
此外,支票需按顺序号签发,持票人要在支票存根上签名或盖章,不准以空白支票交给他人做信用抵押。
支票作废时,应连同存根及时加盖“作废”戳记,并和下一张支票存根粘贴在一起,以便于核对。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如借据、收据、转账通知书等),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其中一联作为入账依据。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票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票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
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同保存,不得撕毁。
5、职工借款单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转账通知书。
6、职工工资、奖金等发放单原件,要作为原始凭证附在相关记账凭证后面。
职工工资、奖金等一般应由本人签字领取,特殊情况下,经财务部门同意后,可由代领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金融机构代发时,可不由个人签名或盖章。
7、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转账通知书。
8、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应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9、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10、会计人员应对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计划、预算的要求,符合节约的原则,符合费用的开支标准。
经济业务内容与客观情况相符,无弄虚作假、伪造凭证的行为。
12、审批手续必须完备。
受理购买实物、支付费用的原始凭证,除有支票存根或银行汇款单外,还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据、发票等;同时有经办人、验收人、业务主管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用途。
各种借款,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报销购买办公用品、食品及其他实物无明细发票时,必须附有与发票总金额相符的明细表,明细表必须具备原始凭证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购买原材料、配件等物资须有内容完整、字迹清晰、由相关业务人员签名或盖章的收料单。
特殊情况不能验收入库时,必须有用料负责人、批准人签名或盖章齐全的用料单,方可办理报销业务。
13、对于遗失的原始凭证,应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有关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的编号、内容、数量和金额等,由经办单位主管领导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14、经过审核,对于内容填写不全,手续不完备,计算差错等技术性错误,应将凭证退还原经办的部门或人员,由其或补办手续,或更正错误,然后重新填制;对于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制度的原始凭证,应拒绝付款,不予受理,其中,如有伪造、变造原始凭证或其他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应及时报告项目主管领导处理。
15、原始凭证的粘贴要求
⑴、根据原始单据的内容分类粘贴,如:
办公费、差旅费…
⑵、发票粘贴的原则是:
先小后大、从下到上、从右到左、均匀摊铺。
⑶、记账凭证一律粘贴在装订线内左上角,与粘贴单上边对齐。
三、记账凭证的要求
1、记账凭证必须使用公司统一要求的财务软件生成。
2、记账凭证的要素要齐全。
凭证类别、核算单位、时间、内容摘要、会计科目全称(从一级到末级,包括科目编号)、附件、制单、复核、记账、凭证编号要具备,“核算单位”应加盖单位章,“财务主管”等计算机未生成的要加盖人名章。
货币资金的收付,要盖收付讫章。
3、记账凭证的编号,每月从第1号起,顺序编号,不分收、付、转等类别。
4、内容摘要要简明扼要,对多借多贷会计业务,由于核算内容不一致,应根据实际内容分别填写摘要,切忌摘要与所使用的科目含义不一致。
5、记账凭证的更正要求
⑴、已入账的记账凭证,发现有错误的,可采用红字(负数)凭证冲销法或补充登记凭证法进行更正。
⑵、对成本费用类凭证的更正,要严格按规定处理,保证账簿开累数字与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数一致。
6、记账凭证的保管
⑴、项目部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
⑵、会计业务要及时处理,不得积压,按要求分类装订保管。
四、会计账簿
1、必须按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
会计账薄包括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台账等。
2、各种会计账簿的基本内容包括封面、扉页和账页。
⑴、封面应标明:
单位全称、账簿名称、会计年度、册数等项目。
⑵、扉页应当附启用表,并列明科目索引表。
启用表的内容包括:
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名字,并加盖名章和公章。
⑶、财务人员如有变动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交人和监交人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章。
3、明细账按年度打印,按科目顺序编号,并装订成册,打上统一页码,另加目录,记明每个账户的名称和页次,日记账年初应更换新账本,辅助账可以连续使用。
4、登记账簿
⑴、必须使用公司统一要求的财务管理软件进行微机登账。
⑵、必须按规定及时登账。
⑶、登记账簿时,应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摘要、金额等有关资料逐项登记入账,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不漏记、错记、重记。
⑷、每月终了,要结出科目余额,进行试算平衡,若借贷方不平,则查找原因,直到平衡为止。
5、出纳人员应根据办理完毕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款凭证,每天逐笔顺序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当日余额。
现金余额不得超过库存限额,每星期编制一次现金盘点表,并装订成册,以备检查。
银行存款余额每月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不一致时,应当查明原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银行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同月末最后一张凭证装订在一起,不再单独组卷。
6、月末、季末、年末结账前,必须将属于本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和应由本期受益的收入及负担的费用全部登记入账并按规定结转。
五、会计人员移交手续
1、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⑴、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应填制完毕。
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
⑵、整理应该移交的各种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印章、支票、现金、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从事计算机记帐工作人员的交接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密码、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并现场演示该软件的操作。
2、交接手续
⑴、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主管交接,由单位领导人监交。
⑵、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⑶、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必须将全部财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等情况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
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⑷、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
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时间、移交清册的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⑸、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移交后,如发现接管账有问题,仍由原移交人负责,并立即向监交人汇报处理。
六、凭证、账簿和报表装订要求
1、凭证
⑴、凭证按月装订。
若一个月凭证太少,也可以合并装订,但不得跨年度合并装订。
⑵、装订凭证前,要先整体找平,可在凭证最左端加贴若干4cm左右宽的纸条。
⑶、打眼扎线前,将右、上、下三个立面敦齐(不可用砂纸打磨),然后打眼扎线,一般打五个眼为宜,不宜太紧和太松。
⑷、打眼扎线后,贴上会计凭证封面、封底,并填上单位、年度、月份、起止凭证号、装订人等内容。
2、账簿
⑴、微机记账打印好后,切割整齐,加上封面、启用表、目录表。
⑵、装订好的账簿,在封面上写明账簿名称、编号、年度、单位名称、装订人姓名等内容。
⑶、明细账按年度从1月到12月连续打印,不得将各季度或各月打印的账合在一起装订。
3、报表
⑴按会计报表封面大小将报表右边折叠整齐。
⑵装订好后,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和目录,封面上应注明:
单位名称、所属年度、季度、月份、规定报出日期、实际报出日期、单位领导、总会计师、主管会计和制表等人员签字盖章。
七、会计档案
1、会计档案包括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以及会计软件及磁盘等,交接签认单视同会计档案。
2、会计档案必须专柜存放,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便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对磁介质档案应建立保管设施,健全管理制度。
3、项目完工后将会计业务移交公司,项目会计人员负责编造清册移交公司档案部门管理。
4、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
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会计负责人批准后,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时间等,调阅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要在会计机构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调阅。
八、出纳岗位管理
1、货币资金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负责办理收付款手续,其他部门不得办理资金的收付业务。
2、出纳人员是负责保管和办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会计人员,XX其他会计人员不得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
3、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禁止会计出纳一人兼任。
4、出纳人员办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必须以会计人员填制或经会计人员审核签字的合法凭证为依据,无会计人员填制或审核签字的合法凭证,出纳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款业务。
九、现金管理
1、外出采购或进行经营活动需要大额款项时,应通过银行转帐结算,不得携带大额现金。
2、员工工资委托银行代发,以减少现金用量。
3、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单据抵冲库存现金,不准帐外存放现金,不准设立“小金库”。
4、存放现金必须配备保险柜,存放保险柜的房间应安装防盗门、窗,并有一定的安全措施。
5、存取现金数额较大或离银行较远时,必须有机动车辆接送,并派人陪同保护。
6、库存现金必须做到日清月结。
每日下班前,出纳人员必须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与现金日记帐余额核对相符。
会计主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盘点,并做好记录。
十、银行存款管理
1、开设银行帐户必须由本单位出纳或指定的会计人员亲自到银行办理。
严禁委托他人代办,严禁将款项存入未办理开户手续的银行帐户。
2、办理银行存款业务必须由本单位出纳或指定的会计人员亲自到银行柜台办理,用支票、汇票等存款时,必须当场取得银行出具的存款证书或进帐单,并检查其真实性和正确性。
严禁委托他人代办存款。
3、不得参与金融机构的体外循环存款和参与任何形式的对外投资,不得办理超过法定利率的“高息存款”。
4、加强银行帐户管理,不准用单位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存入和支取款项(借用帐户),不准将单位收入的款项以私人名义存储。
5、必须实行印章与票据分管制度。
一般应由出纳人员分管票据和本人的印章,由财务主管或指定的会计人员分管财务专用章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印章。
分管印章和票据的人员外出时,应将所分管的印章和票据交给领导指定的人员暂时保管,严禁将全套印章和票据交由同一人保管。
分管印章的人员不得私自将印章交于他人代管或代盖。
6、签发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必须将各项内容填写齐全。
特殊情况需签发收款人不确定或金额不确定的转帐支票时,必须经财务主管批准,填写当日日期和真实用途,在支票用途栏注明限额,并在金额小写栏根据注明的限额填写货币符号,在专门的登记薄上登记,由领用人在登记薄上签字。
严禁将空白支票交于他人抵押。
7、出纳人员应按月向银行索取银行存款(包括结算户和临时户)对帐单,并及时对帐,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达帐项及时处理。
十一、完善核算手续方面的要求
1、借备用金:
借款人必须是在本公司(项目)领取工资的内部员工或是签有临时用工协议的有固定工作岗位的外聘人员;凭证应附单位负责人审批单和借款人本人签认的借据。
2、收回备用金时:
若收回现金,应开收据;若报帐时直接抵减备用金借款,应出具转帐通知书;若发工资时扣回,应有工资发放表或扣款汇总表。
3、现金收入(不含从银行取款)必须填制收款收据
⑴、销售库存材料的要有物资部门调拨单。
⑵、处理废旧材料(已列销)应有业务部门的收款通知单。
⑶、处理机械设备应有设备部门的建议报告及收款通知单。
⑷、以上业务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
4、银行收款必须有银行签章的回单。
甲方拨款时代扣款项应有发票或收据,列入本项目成本的代扣款项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
5、业务部门购进各类材料必须有发票、点验单,并经单位领导签字。
月末,材料已收发票帐单未收的材料,必须暂估点验入库。
为了减少业务量,若以后收到的发票与暂估数一致,则办妥相关签字手续后直接附于上月末暂估入帐的凭证,若数量金额不一致时,应按规定冲回重新入帐。
购买固定资产的凭证要有固资管理使用部门签认的增列固资验收单。
6、列销库存材料必须有发料单且必须经有签收权的(领料单位负责人或是授权委托人)收料人签字。
列入项目部本级成本的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
摊销的周转材料要有业务部门填制的载明摊销依据和计算过程、费用承担对象等主要内容的分摊表,并经单位领导签字。
7、外部劳务人员工资应由项目按月做工资表,办妥各种手续后发放,。
8、公司工资
⑴、工资、奖金、补助等要一表发放;
⑵、按标准代扣个人所得税;
⑶、制表人、审批人、领款人必须签字(通过银行发放的可不签字);
⑷、必须全部经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9、计提各项费用、基金,要填制载有计提基数、比例等重要内容的计提表做为记帐凭证附件。
10、费用报销
(1)、报销人应按财务要求将所要报销票据整理、分类粘贴,并填写报销凭单。
(2)、报销凭单应写明金额、费用事由、票据张数、姓名、日期。
报销凭单应报请部门主管及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签字。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
(4)、无论购物或费用支出,每张原始单据金额在10元以上的必须提供完整的发票,发票不得涂改;报销时必须把每个项目的费用票据分开粘贴,单据要粘贴均匀、整齐,否则不予报销。
(5)、采购物资的发票要与材料入库单一起在当月25日前及时报帐。
其它每项业务费用,自业务结束后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
(6)、办公室凡当月购买的物品及其他费用开支,应开据发票证明单,手续完备后,及时到财务科报帐。
(7)、有借款的报销人,报销金额大于借款金额的,差额以现金支付给报销人;报销金额小于借款的,差额部分由报销人补齐方可予以报销。
凡当月借款当月不清者,财务部门应在发放工资时扣还借款,直到借款清理完毕为止。
11、项目所有对外付款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公司本级的必须有总经理的签字,对外付款超过转帐结算起点的,一律通过银行付款。
12、通过银行对外付款时,其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必须以合同或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如发票)为依据。
签订合同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出具发票的单位(或个人)名称、收款单位(或个人)名称三者必须一致,需变更合同中的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和账号时,必须由对方出具书面文件,并加盖原合同所盖的公章,由原合同签字人签字。
使用支票、银行汇票时,还应确认收取票据人员的身份并由本人签收,若不是签合同者本人还应出具相应委托书。
第二章、经费报销制度
一、差旅费
1、出差人员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每人每天住宿费标准原则不得超过三星标准,凭票报销。
3、由接待单位免费安排住宿不再报销住宿费。
4、出差人员交通费开支标准:
汽车、火车票在出差范围内实报实销,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5、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任务紧急的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6、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由主持会议单位统一负担的,参加会议人员据实报销;会议不包食宿的,其费用按公司差旅费开支规定报销。
7、出差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经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发生的车船费和在家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均由个人自理,不得报销。
8、出差人员趁出差期间非因工作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不得报销。
9、出差人员车、船、住宿票据丢失,个人写出情况说明,经同行出差人员证明、主管领导批准,可按同行人员等额票据报销,如单人出差,车船票一律按最低规定报销,住宿费按借宿标准报销。
10、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15天以上的部分,按职位标准的50%发给。
11、工地施工人员费用报销原则:
凭票为员工报销长途路费和市内公交费。
二、办公费
1、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办公用品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集中购买,事前须提交含有所需金额的购买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凭发票和售货单位开出的清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销,一次性开支在2000元以上的或同一项业务一个月累计开支5000元以上的,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非一次性耗用品,购买单位(人)应做好记录台帐,并由使用人签认。
2、打印机、复印机、电脑等电子设备的各类耗材,应定点集中采购,用量较大的耗材如打印纸、硒鼓、碳粉等应由总会计师、办公室、财务部等共同考查、确定供应商,以最优惠的价格供货并定期结算。
三、招待费
招待费本着节俭、有效的原则使用,不定数额,以实际发生为准,严格执行招待费审批制度,杜绝先招待后申请现象。
财务在每月财务分析会时对接待费高的部门提出预警。
公司各部门需招待有关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报账制度,其办理程序为:
1、各部门招待由经办人员持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统一印制的《用餐申请单》,到主管领导处审批,方可实施。
2、接待由办公室填写《用餐申请单》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3、各部门接待标准、规模、陪同人员等由分管领导批准。
4、各部门接待费由经办人索取发票,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后连同《用餐申请单》报财务审核报销。
5、接待由经办人签字,办公室签字后连同《用餐申请单》报财务审核,确认无误后报主管领导签字报销。
6、财务有权对票据的真伪进行审核,有权对手续不完备和未经批准,或超范围的开支拒绝报销。
7、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或当事部门负责。
(后附‘用餐申请单’)
用餐申请单
年月日
?
?
?
?
?
申请部门
申请人
来客单位
来客人数
用餐事由
陪客人数
用餐标准
部门负责人
主管领导
四、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
1、项目部及工区需用的办公、生活用固定资产,如:
复印机、电脑、电视机等由使用单位(部门)提出含有名称、数量、金额的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财务部共同采购,交由使用管理部门签收,财务部门办理报账手续。
2、使用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精心维护,合理使用,因使用管理不当造成的丢失、损坏、提前报废等,其损失的净值由使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共同担负。
3、办公、生活用桌、椅、柜、床、卧具等,以及其他由单位统一配发的用品,按标准统一购置发放,办公室做好相关登记。
属于生活用品除新调入的人员外,发生的添置更换等费用自理。
属于办公用品中耐用品如:
桌椅、文件柜、计算器等原则上不再更新,因工作需要增加的,应书面报告,经审批后统一购买。
因使用管理不善造成的耐用办公用具的丢失损坏,由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共同负担损失。
办公及环境卫生用的各项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定期统一购买,登记领用。
4、公用生活用品,如洗衣机、开水炉、淋浴器、太阳能热水器等耐用消费品由办公室指定相关人员负责管理、维护、若损坏报请领导同意后购买更换。
五、备用金
1、职工因公事借款必须填制“资金使用审批单”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借款人应在业务完成后的一周内办理报账手续冲抵借款并交回余款。
2、月末借款未还的人员须到财务部确认备用金余额并填写延期还款理由书,理由充分并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以延期还款。
但延期内未及时归还的即从当月工资扣除,未扣回的借款从次月起加收月息1%的资金占用费。
六、以上未提到的其他经费,严格执行授权审批制度。
七、项目部的经费报销制度参照以上执行。
第三章会计核算
一、建造合同核算
1、合同收入
、合同总收入的组成
初始收入:
项目中标后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确定的合同总金额,扣除计入合同总金额内但由业主掌握使用的部分后作为合同初始收入(业主掌握使用的款项如:
总监办费用、业主收取的奖励基金性质的费用等)。
合同变更收入:
工程项目按照已经驻地监理、总监办、设计单位、业主等批复的因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调整的金额与原合同规定作业内容计量价款的差额做为变更收入。
索赔收入:
工程项目因业主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应由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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