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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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指南
附件1
“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
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简称“慢病”或“慢性病”)是目前威胁我国民众健康最主要的一大类疾病。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15年)》,2012年我国居民慢病死亡率达533/10万,慢病导致的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86.6%。
其中,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阻肺)、糖尿病和神经精神疾病等重大慢病为主要死因,且增长迅猛。
这几大类疾病占总死亡的比例从1990年的65.5%增至2010年79.4%。
更为严峻的是,由于生活方式改变及人口老龄化的影响,预计未来10—15年,我国慢病仍呈快速增长态势。
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和《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经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本专项的总体目标是:
聚焦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阻肺、糖尿病和神经精神疾病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慢病,各病种联动推进,突出解决重大慢病防控中的瓶颈问题,基础研究、临床转化、循证评价、示范应用一体化布局,重点突破一批重大慢病防治关键技术,搭建重大慢病研究公共平台,建立健全重大慢病研究体系和创新网络,为加快重大慢病防控技术突破、控制医疗费用增长、促进技术合理规范应用、降低医疗和社会负担、遏制重大慢病发病率、死亡率居高不下的局面提供积极有效的科技支撑。
本专项按照全链条部署、一体化实施的原则,部署心脑血管疾病防控技术研究、恶性肿瘤防控技术研究、慢阻肺防控技术研究、糖尿病防控技术研究、神经精神疾病防控技术研究、重大慢病综合防控研究、重大慢病研究支撑平台体系研究、国际合作研究八个重点任务。
专项实施期5年,2016—2020年。
1.心脑血管疾病防控技术研究
1.1心脑血管病人群预防控制技术与策略研究
1.1.1心脑血管疾病营养及行为干预关键技术及应用策略研究
研究内容:
在既往研究的基础上,利用数字化、标准化及集成创新技术,针对心血管疾病的营养问题及相关行为危险因素,研究营养干预及行为危险因素控制关键技术,开发适合于不同群体及个体、符合健康及心血管疾病需求的综合干预技术包,在典型地区开展综合干预及应用策略评价研究,并进行经济学评价。
考核指标:
产出不少于6项(含6项)针对群体及个体的营养干预关键技术;组建不少于4个(含4个)符合成本效益、适合不同年龄及区域的心脑血管疾病综合干预技术包;完成全国东中西6个地区的综合干预及应用策略评价研究,示范地区心脑血管疾病危险因素控制率至少相对提高15%。
支持年限:
2016—2020年
拟支持项目:
1—2项
1.2重大心脑血管病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技术研究
1.2.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病变早期识别和风险预警的影像学评价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
建立以计算机断层摄影(CT)为代表的影像学评价新技术,联合多种影像学技术,对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病变进行早期识别和精准定量分析,建立国内多中心、大规模的心血管影像学大数据平台和随访数据库。
建立大样本的CT心肌灌注队列,评价反映心肌微循环的量化指标,指导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病变临床决策。
通过CT对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病变解剖学评价和功能学评价,优化风险预测模型。
研发基于CT心血管影像学的冠脉血流动力学评价新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动量化影像学分析软件和客户端。
考核指标:
建成具有完整影像学信息、临床资料的患者队列,不少于3万例患者,获得随访3年以上的死亡、心肌梗死、卒中等主要心血管事件数据;建成不少于500例的CT心肌灌注患者队列;基于上述两个队列,建成优化的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疾病风险预测模型;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于CT影像的冠状动脉血流动力学分析软件;提高对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早期病变的探测敏感性和特异性不低于5%,提高对早期病变的干预和控制率不低于5%;建成全国性的冠状动脉疾病影像学协作平台,必须包括5个及以上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医学中心,且必须包含1个以上中西部地区医疗单位和1个以上基层医院(三级乙等或以下),建立无创冠状动脉影像评价体系,并发布行业规范或指南。
支持年限:
2016—2020年
拟支持项目:
1—2项
有关说明:
牵头申报单位应为三级甲等医院或三级甲等医院所属大学。
1.2.2脑小血管病发生与损伤机制及临床评估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
开展针对脑小血管病的基础及临床研究。
利用新技术、新基因建立新型脑小血管病动物模型,研究脑小血管病的发生发展机理及相关生物标志物,并探索脑小血管病结构与功能病损的影像学评估关键技术。
探索脑小血管病临床诊断统一标准,研究中国人群脑小血管病临床表型特征和疾病负担;建立适合临床应用的功能评估体系和预后预测模型,并在此基础上探索脑小血管病规范化诊疗流程。
考核指标:
建立2—3种脑小血管病动物模型;发现不少于3个(含3个)生物标志物;创建一套基于多模态影像技术的脑小血管病影像分析方法。
确定中国人脑小血管病患病情况和疾病负担,获得与欧美人的比对数据。
制定一套针对常见类型脑小血管病诊断、功能评估和预后预测的规范方法并进行实际应用,应用单位脑小血管病临床诊断和功能评估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提高超过20%。
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诊治路径或诊疗指南。
支持年限:
2016—2020年
拟支持项目:
1—2项
1.2.3颅内动脉瘤破裂出血早期规范治疗和未破裂动脉瘤出血风险的研究
研究内容:
建立适合国情的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急救绿色通道模式,提高动脉瘤破裂出血早期诊疗规范率;通过前瞻性队列研究,结合动脉瘤壁磁共振高分辨成像、血流动力学等,研究完善的颅内动脉瘤破裂风险性评估系统;采集覆盖全国的未破裂颅内动脉瘤患者临床诊疗信息,总结未破裂颅内动脉瘤破裂出血风险,提出治疗策略。
针对未破裂动脉瘤合并缺血性心脑血管事件的复杂情况,评估应用抗栓药物预防心脑血管事件与造成未破裂动脉瘤出血的获益风险比。
考核指标:
制定适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颅内动脉瘤破裂出血早期规范性治疗适宜技术与模式,相对缩短延误时间30%,早期规范诊疗率相对提高20%;建立不少于1万例未破裂颅内动脉瘤患者多维度大数据队列平台,研究未破裂动脉瘤的年出血率,建立从基因、生物标记物、动脉瘤壁核磁共振高场强高分辨成像、血流动力学参数到临床特征等的多维度破裂出血预测模型;研发1—2项符合成本效益、适合国情、易应用的未破裂动脉瘤患者应用抗栓药物二级预防心、脑血管事件的治疗规范化技术。
支持年限:
2016—2020年
拟支持项目:
1—2项
有关说明:
牵头申报单位应为三级甲等医院或三级甲等医院所属大学;同时具备手术夹闭和介入治疗颅内动脉瘤的团队和临床经验。
具备积累2年以上的颅内动脉瘤治疗临床病例资料。
1.3心脑血管病和临床诊疗技术、策略及评价研究
1.3.1急慢性心力衰竭生命支持技术应用评价研究
研究内容:
开展体外生命支持系统在急慢性心力衰竭、心脏移植等心血管危重疾病中的应用评价研究,开展新型体外生命支持系统评价研究,优化治疗技术,提高救治成功率和存活率,制定急慢性心力衰竭、心脏移植等心血管危重疾病患者应用体外生命支持系统的临床规范。
考核指标:
建成5000例以上急慢性心力衰竭病例队列,临床随访6个月以上,包含不少于100例应用体外生命支持系统的心力衰竭病例;获得针对2种以上新型体外生命支持系统的评价证据;形成适合国人的急慢性心力衰竭体外生命支持系统应用临床规范;临床急慢性心力衰竭的救治成功率提高10%以上,6个月存活率提高5%以上。
支持年限:
2016—2020年
拟支持项目:
1—2项
有关说明:
牵头申报单位应为三级甲等医院或三级甲等医院所属大学。
牵头单位应该具有心力衰竭专科,具有心脏移植、心室辅助等临床应用经验。
1.3.2急性心肌梗死全程心肌保护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
针对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力衰竭发生率高的问题,建立全程心肌保护的体系,降低心肌梗死合并心力衰竭的发生率,规范急性心肌梗死急诊救治的全程心肌保护流程。
考核指标:
建立5000例以上前瞻性心肌梗死队列;形成行之有效、易于应用的急性心肌梗死全程心肌保护关键技术,降低心肌梗死1年内心力衰竭发生率5%以上;获得对全程心肌保护关键技术的疗效与安全性的可靠评价依据;形成相关的临床规范,建成规范性的全程心肌保护体系。
支持年限:
2016—2020年
拟支持项目:
1—2项
有关说明:
牵头申报单位应为三级甲等医院或三级甲等医院所属大学。
1.3.3冠心病抗栓治疗技术及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
建立全国性冠心病抗栓治疗及支架血栓注册登记网络,优化适合中国人群的血栓和出血风险评价模型并加以验证。
获得抗血栓药物在减少冠心病患者重要血栓事件中的疗效和安全性数据。
探索合并糖尿病、肾功能不全等高危人群的优化抗栓治疗策略。
建立用于评价血栓和出血风险、指导个体化抗血栓治疗的体系。
考核指标:
优化适合中国人群的动脉粥样硬化血栓和出血风险评价模型;建立支持冠心病血栓风险预测以及优化治疗体系的电子化信息系统;获得抗血栓药物在减少冠心病患者重要血栓事件中的疗效和中国人群大规模应用的安全性数据;形成不少于2项(含2项)针对高危人群的优化抗血栓治疗策略,在提高其抗栓效果及降低出血风险方面取得突破,使出血、血栓净临床事件率相对降低10%以上,纳入指南或临床规范。
支持年限:
2016—2020年
拟支持项目:
1—2项
有关说明:
牵头申报单位应为三级甲等医院或三级甲等医院所属大学。
1.3.4急性缺血性卒中再灌注治疗关键技术与流程改进研究
研究内容:
通过前瞻性多中心队列研究,开展急性缺血性卒中血管内治疗关键适宜技术研究,评估不同麻醉方式、术中用药、联合血管内亚低温治疗技术等对急诊血管再灌注治疗结局的影响;明确急性缺血性卒中血管内治疗急救延误的关键因素,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缩短延误时间、提高急救效率的临床规范与路径;探索基于影像学的急性期血管闭塞病因诊断新技术或新方法;开展后循环卒中血管内治疗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并探索适宜时间窗。
考核指标:
评价不少于3项(含3项)适宜急性缺血性卒中血管内治疗的关键技术,并明确麻醉方式与用药选择;获得后循环卒中血管内治疗技术可行性的循证医学证据;开发不少于2项(含2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于影像的病因诊断新技术,制定血管内治疗急救规范与路径,缩短示范研究网络延误时间50%。
支持年限:
2016—2020年
拟支持项目:
1—2项
有关说明:
牵头申报单位应为三级甲等医院或三级甲等医院所属大学;具有开展多中心临床研究的网络基础和研究团队。
1.3.5数字化脑血流储备功能诊断评估技术及其应用研究
研究内容:
围绕颅内大动脉狭窄的诊断,开展基于数字化技术的脑血流储备功能诊断评估技术研究,研究脑血管调节功能对伴有颅内动脉狭窄患者血流动力学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发基于CT/MR技术的新型脑血流定量评价技术、血管内测压与血流动力定量测量评价技术,开发评价软件;明确脑血流动力储备功能代偿的适宜干预界值,并开展针对脑血流储备失代偿高危人群开展强化干预试验研究。
考核指标:
研发不少于2项(含2项)新型脑血流定量评价技术,开发不少于2套(含2套)血管内测压与血流动力储备代偿的定量测量评价软件;明确不少于3项(含3项)大动脉狭窄患者血流动力学相关影响因素,确定脑血流储备代偿适宜干预界值及强化干预策略的最佳适宜人群。
支持年限:
2016—2020年
拟支持项目:
1—2项
1.3.6复杂性脑血管疾病复合手术新模式治疗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
建立开颅手术与血管内介入一站式复合(杂交)手术治疗模式。
围绕复杂性脑血管病,包括巨大动脉瘤(大于2.5cm)、海绵窦区动脉瘤和巨大动静脉畸形(大于6cm)等;危险因素相悖的缺血性血管疾病(冠状动脉和/或脑梗死)与出血性脑血管疾病(动脉瘤、动静脉畸形)共存患者(上述复杂性脑血管病,无论手术或介入治疗都无法单独完成),研究建立集开颅手术和介入技术优势、复合一站式新手术模式,攻克若干复杂性脑血管病外科治疗世界性难题。
考核指标:
在国内示范建立5个复合(杂交)神经外科手术中心,完成1000例复杂性脑血管病手术,死亡率低于1%,手术合并症低于10%,确定复合(杂交)手术治疗复杂巨大动脉瘤、海绵窦区动脉瘤和巨大动静脉畸形适应证,建立介入和开颅手术一期完成治疗复杂脑血管病新外科技术,评估复合手术治疗复杂性脑血管病患者的获益和风险,建立操作规范,为国际复合手术治疗复杂性脑血管病指南提供证据。
支持年限:
2016—2020年
拟支持项目:
1—2项
有关说明:
牵头申报单位应为三级甲等医院或三级甲等医院所属大学,拥有标准的复合(杂交)手术室;具备胜任开颅手术和介入治疗复杂性动脉瘤和巨大动静脉畸形的团队和临床经验。
1.4心脑血管病防控质量与效益评价及持续改进研究心血管
1.4.1心血管外科临床路径优化研究
研究内容:
针对心血管外科技术水平不均衡、治疗结果差异大等现状,依托全国多中心心血管外科数据库,建立心血管外科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发现可改善的关键环节,针对性评价改善措施对疗效和费用的影响,优化临床诊疗路径,降低不同医院间心血管外科治疗结果的差异。
考核指标:
建立2种以上心血管外科主要术式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不少于2个(含2个)临床路径中可改善的关键环节,评价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形成优化的临床诊疗路径,并实际应用评价,协作医院心血管外科手术结果(危险标化的死亡及主要并发症发生率)组内差异相对降低20%。
支持年限:
2016—2020年
拟支持项目:
1—2项
有关说明:
牵头申报单位应为三级甲等医院或三级甲等医院所属大学。
2.恶性肿瘤防控技术研究
2.1恶性肿瘤发生及复发、转移的分子基础研究
2.1.1恶性肿瘤发生的分子基础研究
研究内容:
针对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恶性肿瘤,以我国人群组学技术(基因组学、转录组学、表观遗传组学、蛋白质组学、代谢组学等大数据)筛选出的易感分子和驱动分子为基础,研究其在癌前病变及肿瘤发生不同阶段的作用及其机制。
考核指标:
在不少于5个(含5个)在癌前病变及肿瘤发生不同阶段的驱动分子作用机制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性发现,为肿瘤发生提供新的理论假说,为研发可用于预警癌前病变进展和干预肿瘤发生的新技术或新产品提供重要基础;在国内外专业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不少于10篇。
支持年限:
2016—2020年
拟支持项目:
1—2项
有关说明:
重点支持开展针对肺癌、胃癌、食管癌或大肠癌等危害性较高的肿瘤的研究。
2.1.2肿瘤微环境对恶性肿瘤发生发展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
针对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恶性肿瘤,研究肿瘤细胞外基质、基质细胞、炎性细胞和脉管系统等肿瘤微环境变化在促进细胞癌变或肿瘤进展过程中的作用及其机制。
考核指标:
鉴定出不少于5个(含5个)与肿瘤发生发展密切相关的肿瘤微环境因子,明确其作用机制;在国内外专业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不少于10篇。
支持年限:
2016—2020年
拟支持项目:
1—2项
有关说明:
重点支持开展针对肺癌、胃癌、大肠癌、食管癌、乳腺癌和卵巢癌等危害性较高的肿瘤的研究。
2.2恶性肿瘤一级预防及干预策略研究
2.2.1恶性肿瘤危险因素监测及控制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
针对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恶性肿瘤,开展危险因素监测及控制新技术和新模式研究;开展与发病相关的大数据获取、挖掘及利用研究;开展人群为基础的高精度肿瘤监测、控制体系研究;开展基于大数据的危险因素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利用前期建立的大型前瞻性队列,验证和评估相关危险因素的监测、控制技术体系。
考核指标:
开发不少于3种(含3种)提高人群癌症监控数据质量的关键技术,建立针对主要恶性肿瘤的危险因素监控体系和信息系统,为开展高危人群识别及个体化预防提供技术支撑。
支持年限:
2016—2020年
拟支持项目:
1—2项
有关说明:
重点支持开展针对肺癌、胃癌、大肠癌、食管癌、乳腺癌和卵巢癌等危害性较高的肿瘤的研究,已建立起规模10万人以上的人群队列。
2.2.2恶性肿瘤高危人群识别及高危人群预防研究
研究内容:
针对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恶性肿瘤,基于危险因素监测数据,以高发现场或高危人群为重点,综合考虑宿主、环境等危险因素,开展高危人群的识别及风险预测研究;在高危人群识别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危险级别的人群,开展不同的肿瘤预防策略和干预研究,并在前瞻性队列中验证干预方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考核指标:
建立不少于3个(含3个)我国主要恶性肿瘤的高危人群识别及风险预测模型,提供高危人群识别及不同危险级别分层的技术和方法,确定高危人群识别体系及相应预防和干预措施的有效性。
支持年限:
2016—2020年
拟支持项目:
1—2项
有关说明:
重点支持开展针对肺癌、胃癌、大肠癌、食管癌、乳腺癌和卵巢癌等危害性较高的肿瘤的研究,已建立起规模10万人以上的人群队列。
2.3恶性肿瘤早期筛查和干预技术研究
2.3.1女性两癌筛查及干预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
针对宫颈癌和乳腺癌,开展基于影像学、内镜和分子标志物等的筛查和干预的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开展成熟的筛查和干预技术评价研究,在全国选取有代表性的省份和地区,覆盖一定规模的人群,进行多中心的筛查和干预随机对照试验,评估其有效性。
考核指标:
开发不少于2项(每种肿瘤)可用于女性两癌早期筛查和干预的新技术;建立适合于中国人群的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技术/方案。
支持年限:
2016—2020年
拟支持项目:
2项
有关说明:
每个癌种可单独申报。
前期研究成果已在小范围人群进行验证,已建立起规模3万人以上的筛查队列。
2.4恶性肿瘤临床诊疗关键技术研究
2.4.1恶性肿瘤诊疗生物标志物验证及应用研究
研究内容:
选择前期工作较好,危害性较大的恶性肿瘤,对前期利用较大样本研究发现的敏感性和特异性较好的候选生物标志物(包括鉴别诊断标志物、药物疗效评估和耐药标志物、治疗敏感性和预后监测评估标志物、复发及转移标志物等),开展多中心大样本的验证研究、以及相关技术方法和产品的研发。
考核指标:
确定不少于3个(含3个)具有临床应用价值的肿瘤标志物(谱),建立不少于2项(含2项)相关标志物的检测技术和评价标准,开发出不少于2个(含2个)标志物检测试剂盒、芯片等产品,并获得临床试验受理号。
支持年限:
2016—2020年
拟支持项目:
不超过3项
有关说明:
按呼吸系统肿瘤、消化系统肿瘤和妇科肿瘤3类分别申报,重点支持针对肺癌、胃癌、大肠癌、食管癌、乳腺癌和卵巢癌等危害性较高的肿瘤的研究,牵头申报单位应为三级甲等医院或三级甲等医院所属大学;企业参与,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
1
2.4.2恶性肿瘤免疫治疗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
针对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恶性肿瘤,开展肿瘤治疗性疫苗、特异性受体修饰的T细胞治疗及以逆转免疫抑制为机制的肿瘤免疫治疗产品和关键技术研发,通过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评估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开展具有协同效应的不同免疫治疗方法、免疫治疗与放疗/化疗的联合疗法,评估其临床疗效的提高。
考核指标:
开发不少于2项(含2项)免疫治疗技术或产品,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开展临床研究,完成不少于1项联合免疫治疗的临床研究。
支持年限:
2016—2020
拟支持项目:
1—2项
有关说明:
重点支持开展针对肺癌、胃癌、大肠癌、食管癌、乳腺癌和卵巢癌等危害性较高的肿瘤的研究。
企业参与,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
1。
2.5恶性肿瘤诊疗技术和方案优选及比较效益学研究
2.5.1常见恶性肿瘤诊疗方案及临床路径优化研究
研究内容:
针对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恶性肿瘤,通过大样本、前瞻性的多中心随机对照研究或者注册登记研究,开展放化疗方案、维持治疗方案的优选和规范化研究;开展介入治疗方案有效性评估和规范化研究;选择临床已有分子分型成熟技术的肿瘤(例如乳腺癌、肺腺癌、结肠癌等),通过大样本、前瞻性的多中心随机对照研究或者注册登记研究,开展肿瘤不同亚型的综合治疗方案优选及评价研究;开展临床诊疗方案成本效果评价模型研究,研究比较各种恶性肿瘤不同治疗方案的效—费比。
考核指标:
获得不少于3项(含3项)不同肿瘤的最佳效—费比诊疗方案,制定优化临床路径和规范化诊疗指南,并开展示范。
支持年限:
2016—2020年
拟支持项目:
不超过3项
有关说明:
按呼吸系统肿瘤、消化系统肿瘤、妇科肿瘤3类,分别申报,重点支持开展针对肺癌、胃癌、大肠癌、食管癌、乳腺癌和卵巢癌等危害性较高的肿瘤的研究。
牵头申报单位应为三级甲等医院或三级甲等医院所属大学。
企业参与,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
1。
3.慢阻肺防控技术研究
3.1慢阻肺的病因与发病机制研究
3.1.1慢阻肺危险因素、病因与发病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
完善慢阻肺相关队列研究,对已有明确基线数据的人群进行追访研究;建立生物标本库,通过基因、蛋白质、代谢以及表观遗传学等组学平台,开展与慢阻肺发生发展、各种临床表型特征、疾病严重程度等密切相关的生物标志物、易感基因研究;开展吸烟、室内、外空气污染等致病因素对疾病进展及肺功能的长期影响以及遗传与环境因素的交互作用研究。
考核指标:
建立慢阻肺发病多因素危险因素模型,为人群早期干预提供参考依据。
发现并验证慢阻肺的易感基因和生物标志物不少于5个(含5个);在国内外专业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
支持年限:
2016—2020年
拟支持项目:
1—2项
3.2慢阻肺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技术研究
3.2.1慢阻肺早期干预的有效药物筛选及优化治疗方案研究
研究内容:
开展慢阻肺早期药物干预的随机对照临床多中心研究,评价现有药物(抗炎、抗氧化、免疫调节、祛痰和支气管扩张药等)的临床疗效与卫生经济学效益,优化早期干预方案及进行效果评价研究;筛选适合国情的、有效、安全和价廉的慢阻肺早期治疗药物和制定早期干预治疗方案。
考核指标:
筛选1—2个慢阻肺早期治疗的有效药物,制定1—2个早期干预治疗方案。
支持年限:
2016—2020年
拟支持项目:
1—2项
3.3慢阻肺救治体系和临床诊疗技术、策略及评价研究
3.3.1慢阻肺急性加重救治体系和支持技术应用效果评价及优化研究
研究内容:
开展慢阻肺急性加重的注册登记研究,对慢阻肺急性加重住院治疗方案进行评价及优化;开展慢阻肺急性加重的预防策略及预警模式研究;开展慢阻肺合并呼吸衰竭的呼吸监测技术、呼吸支持技术、干预方法和防控策略研究。
考核指标:
对慢阻肺急性加重住院治疗方案进行评价和优化;制定慢阻肺急性加重的诊断、治疗新标准或规范不少于2项(含2项)。
研发适用于慢阻肺呼吸功能不全患者的移动呼吸监测技术不少于1项。
对慢性呼吸衰竭无创通气和有创通气的操作技术、指征及应用策略、新型呼吸衰竭治疗技术的疗效进行评价和优化,制定相应新标准或规范不少于2项(含2项)。
支持年限:
2016—2020年
拟支持项目:
1—2项
3.3.2慢阻肺并发症和合并疾病的诊治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
开展慢阻肺与多种并发疾病(肺动脉高压、肺栓塞、肺心病、睡眠呼吸暂停与低通气综合征、焦虑抑郁等)的交互作用机制、干预策略及对整体病程和预后影响的长期随访研究。
开展慢阻肺相关肺血管病变与右心功能研究;开展慢阻肺并发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的现状调查及无创正压通气的干预效果研究;开展慢阻肺合并焦虑抑郁的早期筛查和干预方法研究。
考核指标:
发现慢阻肺合并其他并发症或合并疾病的疾病表型、预测因子及危险因素,建立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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