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报告X县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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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报告X县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X县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XX年9月18日至10月2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蓝山县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2018年2月1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蓝山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
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太平、南平、毛俊、新圩等乡镇的一些村存在宗族势力干扰基层党组织执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切实解决宗族势力干扰基层党组织执政的问题,在全县依法开展了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共摸排涉及换届选举的违法违纪线索30多条,共破获“村霸”刑事案件4起5人,均已法院判决。
查处破坏选举秩序行政案件5起,行政拘留6人。
2、关于“合并村没有形成合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合并村没有形成合力”的问题,县委组织部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制定整改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乡镇进行了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
通过打击破坏选举行为和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为32个合并村选出了德才兼备的能人支部书记32人。
二是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128个,扩建修通断头公路26公里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合并村的配套功能。
三是认真开展村级“三资”清理。
进一步明确合并村资产、资源、资金的责权利关系,理顺“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提升“一家人”的归属感。
四是规范工作职责和制度,提升工作执行力。
五是增加保障经费,提高村级财务运行效率。
目前,合并村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提升。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部分县直部门和乡镇班子特别是主领导配备不及时,严重影响工作开展”的问题。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将县政府办、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土市镇、新圩镇等单位缺位的主要领导均已于20XX年12月配备到位。
2、关于“村支两委换届把关不严,存在带病提拔、拉票贿选等问题”整改情况。
县委组织部对全县村支两委换届情况进行督查,对当选的村支两委干部候选人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当选条件村支两委干部进行了清理,对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秩序的人进行严厉打击,保证了村支两委换届风清气正。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基础党组织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县林业局、土市镇都只能提供一本党员手册且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县委组织部责成县林业局机关党委和土市镇党委立即进行整改,督促全县基层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完善了党支部手册和党员手册记录,并严格“一季度一督查一通报”制度。
4、关于“存在农村党员年龄结构失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家族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委组织部严格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和制度,对发展家族式党员或者每年不发展年青党员的农村党支部实行责任追究,同时严格要求各乡镇党委从源头抓起,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防止发展党员家族化和老龄化。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部分党员干部思想懈怠,不思进取,部分县直单位领导干部缺乏进取心,不想干事,不愿担责,想退位休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程序,及时研究配备因换届或机构改革等原因未配备到位的干部,全年共提拔重用干部36名,调整交流干部100多人,完成消超300多人。
二是狠抓教育培训。
20XX年选派67名干部分别参加中央、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异地举办3期党务干部党性锤炼培训班,培训干部90名,在县委党校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2期、妇女干部班1期、中青班1期,培训学员150人,260名干部参加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专题培训班,完成各类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2000人次,极大地提高了干部职工能力素质。
三是严格督促检查。
整合两办督查室、巡察办等力量,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和重大决策部署进行督促检查,全年共开展专项巡察4次,其他各类督查180次,交办问题216件,有效提升工作执行力。
2、关于“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推动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干部作风建设为突破口,着力提升干部执行力,严格按照《蓝山县20XX年“实诚、实干、实绩”作风建设考评办法(试行)》规定的75条铁规狠抓落实,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实行明查暗访,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先后5次协调成员单位对考评对象进行集中考评考核,编发工作简报5期,对40余名公职人员进行问责和处理,对8名公职人员给予免职处理。
二、扶贫攻坚方面
(一)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走样问题1、财政专项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占比未达到要求。
已由县财政把挤占产业扶贫专项资金补拨到位,并及时列入20XX年度产业发展资金下拨到相关产业项目专账进行整改。
2、小额信贷资金基本上没有用于贫困户产业扶贫。
对原分贷统还年终分红的小额信贷资金管理模式及时整改,实行小额信贷直接扶助贫困户发展产业。
20XX年发放贫困户产业扶贫扶贫小额信贷2498.5万元。
2018年上半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1049.8万元;2018年下半年将继续加大对贫困户的产业扶持力度,确保小额信贷资金确实用于农户产业发展。
(二)扶贫领域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县扶贫办扶贫工作经费超支,挤占扶贫项目专项资金问题。
经县纪委核实,县财政预算股下达计划时,计划中未分列工作经费和项目经费,县财政局会计黄某某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工作欠仔细,造成财务科目处理混乱。
目前,已将县扶贫办工作经费和扶贫项目专项资金科目分设整改到位,未发现工作经费超支和挤占项目专项资金情况。
2、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存在擅自改变建设方式未招标就开工建设,变更设计和大幅增加工程量不报批,超面积建房、违规收取自筹资金、押金,易地扶贫搬迁进度慢,工程款涉嫌虚报冒领,安置对象认定优亲厚友,分散自建安置存在不拆旧房、超面积建房等问题。
2016年蓝山县对土市、大桥、新圩三个乡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土市镇在项目实施未进行招标,实施途中补办了相关手续,县纪委对原镇长刘某进行了诫勉谈话;大桥瑶族乡在项目未立项前村民自行实施了土方工程,立项后对后续工程都进行了招标,县纪委对原大桥瑶族乡乡长肖某某进行诫勉谈话;新圩镇在项目实施当中也没有按程序办事,对原镇长蒋某某进行诫勉谈话。
对原土市镇分管领导王某某、原大桥乡分管领导赵某某、原新圩镇分管领导徐某某立案审查。
对安置对象优亲厚友的问题,县扶贫办进行了核实调查,对不符合贫困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认真的清理,并收回其享受的建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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