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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课 法律救济
[考纲展示]
知识条目
考试要求
知识条目
考试要求
1.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①调解
②仲裁
③行政复议
a
b
b
2.心中有数打官司
①诉讼与诉讼权利
②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a
b
3.诉讼的基本程序
①管辖
②起诉与立案
③开庭审理
b
a
a
4.用证据说话
①诉讼证据及其种类
②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
③行政诉讼举证原则的分配
a
b
b
[考情分析]
考点
考题
考向
仲裁(b)
2017浙江4月选考,41
(1)
仲裁制度的原则(综合)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b)
2016浙江10月选考,37
2016浙江4月选考,38
诉讼权利(选择)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选择)
管辖(b)
2016浙江10月选考,37
地域管辖(选择)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b)
2016浙江4月选考,42
(2)
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综合)
行政诉讼举证原则的分配(b)
2015浙江10月选考,38
行政诉讼的举证原则(选择)
考点一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问题导思
知识梳理
1.什么是调解?
调解应遵循哪些原则?
(1)含义:
调解就是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遵循的原则:
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2.什么是仲裁?
仲裁有什么特点?
仲裁的基本制度有哪些?
(1)含义:
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平等主体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2)特点:
便捷、经济,对外影响也更小;仲裁裁决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3)基本制度:
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一裁终局制度
3.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应坚持什么原则?
(1)含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坚持的原则:
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易错提醒
人民调解不同于当事人自行和解,也不同于诉讼调解,只有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才属于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人民调解是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
1.区分调解与和解
调解
和解
法律地位不同
在有关组织、机关、机构、个人或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
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属于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不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
适用
范围
一般适用于民事纠纷
一般发生在民事诉讼中
法律效力不同
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审判职能作用下所达成的法律文书,一经当事人签收或签字后,即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但不具有与判决、调解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2.全面把握行政复议
(1)解决的是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问题。
(2)行政复议的主持者是行政机关而不是人民法院,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行政争议。
(3)行政复议属于行政机关上级对下级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
(4)复议的结论作出后,即具有行政法律效力。
考向1 调解
典例1 (2017·浙江高考模拟)人民调解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关于人民调解,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①人民调解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②人民调解制度能够缓解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国家司法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 ③法院应当重视已确认效力的调解协议的执行,防止调解过的纠纷再次涌入法院 ④人民调解化解纠纷的主要优势是不拘泥于法律规定,不依赖专业法律知识
A.①②B.③④
C.②③D.①④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人民调解的基础知识,①④符合题意。
考向2 仲裁
典例2 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某一合同纠纷进行仲裁,达成和解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回仲裁申请。
后乙公司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其义务。
甲公司应如何解决此纠纷( )
A.甲公司可以依据原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
B.甲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C.甲公司既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重新申请仲裁
D.甲公司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恢复仲裁程序
答案 A
解析 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因此,选A。
考向3 行政复议
典例3 (2017·浙江选考模拟)甲村与乙村相邻,甲村认为乙村侵犯了本村已取得的林地所有权,遂向省林业局申请裁决,省林业局裁决该林地所有权归乙村所有。
甲村不服,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关于甲村寻求救济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只能申请行政复议
B.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C.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相关知识,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B正确,A、C、D错误。
1.对下列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能进行调解的是( )
A.杨某与妻子林某夫妻不和引起的婚姻家庭纠纷
B.纪某与洪某之间因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的财产性纠纷
C.罗某致周某轻微伤害的侵权性纠纷
D.冯某不服公安机关治安裁决的行政纠纷
答案 D
解析 人民调解委员会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有:
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进行调解的案件;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案件;已构成犯罪或者构成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案件等,因此,冯某不服公安机关治安裁决的行政纠纷不能进行调解。
2.仲裁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既不同于民间调解解决纠纷的方式,也不同于诉讼解决纠纷的方式。
它的显著特点是( )
①自愿性 ②民间性 ③平等性 ④具有快速、灵活的特点
A.①②③B.②③④
C.①③④D.①②④
答案 D
解析 仲裁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并作出对争议双方均产生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
仲裁不具有平等性的特点,应排除③。
3.某企业个人刘某,与同事李某因工作发生纠纷并动起手来,被其他人劝止。
次日,市中区公安分局根据李某举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刘某殴打李某,将李某打成轻伤为由,作出对其罚款200元的处罚。
刘某认为打架是李某先挑起来的,且自己也被打伤,这些均有证人和自己的医疗记录为证,对公安分局的处罚不服,随后向市公安局申请( )
A.调解B.仲裁
C.行政复议D.起诉
答案 C
解析 公安分局的处罚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刘某对此处罚不服,可以向它的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选C。
调解、仲裁都是由调解员和相应民间组织进行的,市公安局是行政机关,A、B不选;起诉的受理机关是法院,D不选。
考点二 心中有数打官司
问题导思
知识梳理
1.诉讼的种类有哪些?
法律对公民的诉讼权利是怎样规定的?
(1)含义:
诉讼又称“打官司”,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
诉讼分为: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
(2)法律赋予公民多种诉讼权利,即使是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自己的诉讼权利。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有哪些?
(1)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公民有上诉的权利
易错提醒
上诉权是公民重要的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上诉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或限制上诉人的上诉权。
1.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仲裁
诉讼
管辖不同
协议管辖
强制管辖
仲裁庭和审判庭组成方式不同
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
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审理不同
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
一般实行公开审理
制度不同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
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2.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1)对象不同:
辩护人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诉讼代理人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2)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
辩护人除了因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3)地位不同:
辩护人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代理人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考向1 诉讼和诉讼权利
典例1 2017年3月30日,无依无靠的17岁孤儿小吉被刘某教唆一起参与了一起抢劫,后小吉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小吉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为他辩护 ②小吉的辩护人必须由法院为其指定 ③作为该案被告小吉有权为自己辩护 ④小吉与刘某平等地享有相关诉讼权
A.①②B.③④
C.①③D.②④
答案 B
解析 诉讼代理人不能当辩护人,①不选;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而不是必须由法院为其指定,②不选。
考向2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典例2 (2016·浙江4月选考)2015年夏以来,某造纸厂未正常启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水排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大量鱼虾死亡,给李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 )
①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②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③委托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④委托辩护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A.①②B.①③
C.②④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我国公民有上诉的权利,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故①正确。
向仲裁机构请求仲裁,需要发生纠纷或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第三方仲裁机构请求裁决,故②错误。
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或无暇参加诉讼活动时,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故③正确。
辩护人是指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故④错误。
答案选B。
1.(2017·温州模拟)朱某向A市B区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其公开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某小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B区政府拒绝提供。
此时,朱某( )
A.可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可向B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C.可向B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与区政府的争议
答案 A
解析 行政复议是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不能向B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B项错误;C中不应是民事诉讼而应是行政诉讼。
2.王老汉的商店被工商部门以有过期产品为由处罚1000元,王老汉不服,告到县法院,改判处罚800元。
王老汉还是认为处罚过重,于是向上级市中院提出重审请求。
王老汉行使的诉讼权利是( )
A.上诉的权利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C.申请回避的权利D.选择法院的权利
答案 A
解析 本案中县法院的审理为一审,王老汉向市中级法院提出重新审理的请求,行使了上诉权,A项正确;B、C不符合题意;D项说法错误。
3.2016年9月,江苏灌南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重大涉黑案件,认定被告人刘佳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罚金十七万元;被告人陈双林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十二万三千元,刘佳佳等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下列对材料信息的认识正确的是( )
A.公开审判是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B.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重要诉讼权利
C.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D.只有高级党政干部犯罪才坚持公开审判
答案 B
解析 公开审判是诉讼法中贯穿的基本原则而不是基本权利,A错误;材料中的判决是一审判决,只有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才是终审判决,C错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可以不公开,D观点错误。
考点三 诉讼的基本程序
问题导思
知识梳理
1.什么是管辖?
它的具体形式有哪些?
(1)含义:
是依法确定各级或同级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活动
(2)具体形式:
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2.什么是起诉和立案?
法院立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起诉俗称“告状”,是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行为。
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成立
(2)基本条件:
是否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原告是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没有明确的被告;是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开庭审理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我国的审判制度是什么?
(1)开庭审理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
(2)我国的审判制度是实行两审终审制
易错提醒
如果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等主动启动再审程序,即审判监督程序。
1.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立案管辖的区别
(1)级别管辖是在法院上下级之间确定的管辖权。
(2)地域管辖是指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3)立案管辖是指刑事诉讼确定哪些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哪些案件不需侦查而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审理。
2.全面了解诉讼的基本程序
(1)诉讼前弄清管辖法院。
(2)向有权管辖的法院起诉。
(3)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4)对立案案件开庭审理。
(5)庭审结束,法院当庭或择日宣判。
(6)上诉期限内当事人不上诉,判决或裁定生效;提起上诉的,启动二审程序。
根据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为终审裁判,当事人不能再上诉。
考向1 管辖
典例1 (2017·浙江选考模拟)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的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至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
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
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
B.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
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 D
解析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的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考向2 起诉和立案
典例2 小池想从王某处买辆车,付款后王某和车竟一同消失。
于是,小池上网曝光王某的电话、单位等信息。
为此王某把小池告上法院。
小池反驳说,帖子的内容都是事实,没有夸大和捏造。
据此,我们可断定( )
A.法院会支持王某的主张,因为小池侵犯他的隐私权
B.法院会支持小池的主张,因为帖子的内容都是事实
C.法院不会支持王某的主张,因为他收款后没有给车
D.法院不会支持小池的主张,因为他侵犯王某的身份权
答案 A
解析 材料中小池上网曝光王某的电话、单位等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信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答案选A。
考向3 开庭审理
典例3 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在法庭上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活动。
以下哪些是民事诉讼中开庭准备阶段的内容( )
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的调查 ②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③审判长宣布开庭 ④审判长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
A.①②B.①④
C.②③D.②④
答案 C
解析 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的调查是法庭调查阶段的内容,因此①不符合题意。
在刑事诉讼中,审判长要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与题目中的民事诉讼不符,因此④不符合题意。
1.(2016·浙江10月选考)A县小王和B县小张曾经是男女朋友。
两人分手后,心存怨气的小张把小王不宜公开的照片上传到微信朋友圈。
小王深受困扰,要把小张告上法院。
为此,小王( )
A.应向A县或B县法院提起诉讼
B.必须聘请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C.可把精神损害赔偿作为一项诉求
D.应以肖像权受侵犯为案由
答案 C
解析 法院诉讼一般遵从“原告就被告”原则,所以应在B县法院提起诉讼,A错误;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聘请律师,但不是必须,B错误;小张的行为对小王造成精神伤害,小王可以把精神损害赔偿作为一项诉求,C正确;小张的行为与侵犯肖像权无关,D错误。
2.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这一举证行为发生的阶段是在一审程序中的( )
①法庭调查阶段 ②法庭辩论阶段 ③休庭评议阶段 ④立案登记阶段
A.①②B.①③
C.①④D.②③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的基本程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诉讼当事人的举证发生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①②入选;休庭评议阶段是就案件性质、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和处理结果得出结论,为宣判做准备,③不选;立案登记发生在一审程序之前,④不选。
3.甲因盗窃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甲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宣判后,甲得知本案主审法官丙曾是自己以前的仇家,且甲有确切证据证明,丙在本案中故意加重了自己的刑罚。
在此情况下,甲考虑的下列救助方法中,不可行的是( )
A.请求检察院起诉
B.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D.向公安机关请求重新调查
答案 D
解析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不能再上诉。
但如果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人员发现已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的,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故答案选D。
考点四 用证据说话
问题导思
知识梳理
1.什么是证据?
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1)含义:
是证明的根据,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
(2)种类:
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
2.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应坚持什么举证原则?
(1)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2)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1.物证和书证的区别
(1)从外在形式上看,书证也是客观存在的物品,但作为证据形式,书证和物证有本质区别。
(2)物证是以物品的形状、质量、规格、痕迹等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
(3)对于物证的形式等构成要件,法律没有特殊要求;但是对于书证的形式、制作手续等,法律有时会作出特殊规定。
2.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当事人处于弱势难以举证时,“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
“举证责任倒置”,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
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
司法机关举证,自诉案件原告举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考向1 诉讼证据及其种类
典例1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①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②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出具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③没有其他证据印证并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④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A.①②③B.②③④
C.①③④D.①②③④
答案 D
解析 ①②③④都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考向2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
典例2 (2017·温州3月选考模拟)康某不慎丢失甲银行信用金卡(该卡既无康某照片也未设密码),虽然康某立即办理了挂失手续,但当日该卡仍被人在乙超市盗刷了10538元。
康某遂以未仔细甄别持卡人身份为由将乙超市告上法院,要求乙超市赔偿所有损失。
该案中康某若要胜诉,取决于( )
①康某能否证明是乙超市的过错导致卡被盗刷 ②法院能否证明是乙超市的过错导致卡被盗刷 ③乙超市无法证明自己已经尽到谨慎审查义务 ④甲银行能否证明卡被盗刷与甲银行毫无关系
A.①②B.②④
C.①③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例中,康某状告超市,法院和甲银行没有举证的义务,②④不选。
1.小汪、小英系恋人,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小英名下,后双方分手。
小英认为产权在自己名下,房屋应归自己。
小汪认为自己缴纳了购房款的70%也应享有所有权并提供了银行转账证明。
最终法院按出资比例确定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这说明( )
①证据是胜诉的砝码 ②诉讼是解决纠纷的首选 ③产权登记意义甚微 ④维护公平正义是法院的使命
A.①③B.①④
C.②③D.②④
答案 B
解析 ②③说法错误。
选B。
2.从小被叫做“万眼镜”的万语向王芳借钱以解燃眉之急,借条上借款人写的是“万眼镜”。
到期时,王芳要万语还钱,而他却以借款人是“万眼镜”为由拒绝。
于是,王芳将其诉之法院。
对此,正确说法是( )
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王芳举证“万眼镜”就是万语 ②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法院举证“万眼镜”就是万语 ③万语违背了“诚实守信”原则,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④王芳可能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承担不利后果
A.①③B.②④
C.①④D.②③
答案 C
解析 ①正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王芳举证“万眼镜”就是万语;②错误,此案不能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③错误,万语违背了“诚实守信”原则,但不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④正确,王芳可能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承担不利后果。
3.(2015·浙江10月选考)张某创办了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公司,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公司未履行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等义务,决定对张某的公司处10万元罚款。
张某对此处罚不服,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诉至法院。
此案中负有举证责任的是( )
A.张某
B.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人民法院
D.公安机关
答案 B
解析 本案例中张某对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属于行政机关,本案例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该负举证责任,本题正确选项是B。
课时训练
一、选择题
1.调解和仲裁都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下列关于二者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二者都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社会公德,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
B.仲裁比调解更加便捷、经济
C.二者都设立了专门机构解决纠纷
D.对调解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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