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X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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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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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XX
篇一: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_F5020xx勘误p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xx)勘误
2.第6.14.2条第3款:
“,粗集料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5mm,;配制c80及以上等级混凝土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
”其中的“25mm”修改为“26.5mm”,“20mm”修改为“19mm”。
3.第6.15.6条42页第2行:
“,其压碎指标尚应不大于10%;”其中的“10%”修改为“18%”。
42页第5行:
“。
粗集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25mm(大体积混凝土除外),”,其中的“25mm”修改为“26.5mm”。
4.表6.15.9-2:
集料最大粒径(mm)一栏中的10、15、25、40依次修改为9.5、16.0、26.5、37.5。
5.表7.8.5-1“其他锚具”一栏中,“钢绞线束”与“钢丝束”之间应采用横线隔开。
6.表7.9.3第一栏:
删除水胶比的单位“%”;
表7.9.3最后一栏的内容:
全部删除。
7.第21.5.1条第2款:
“,槽间距宜为20m,。
”其中的“20m”应改为“20mm”。
8.附录c4图c4中的符号:
应将原符号a1、a2、a3按从左至右的顺序改为a2、a3、a1,与1、2、3的编号相对应。
修订编制组
20xx-10-30
篇二:
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tF50-20xx
施工纲要
20xx.3.20
一、总则
1、公路桥涵工程施工应积极推广使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二、术语
1、大直径桩——直径d≥2.5m的钻孔灌注桩。
2、超长桩——桩长l≥90m的钻孔灌注桩。
3、高强度砼——强度等级≥c60的砼。
4、高性能砼——采用砼的常规材料、常规工艺,在常温下,以低水胶比、大掺量优质掺合料和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制作的,具有良好的施工工作性能且硬化后
具有高耐久性、高尺寸稳定性及较高强度的砼。
5、大体积砼——现场浇筑的最小边尺寸≥1m,且必须采取措施以避免因水化热引起的内表温差过大而导致裂缝的砼。
6、结构物的表面系数——(结构物冷却面积m2)/(结构体积m3)。
7、悬臂浇筑法——在以桥墩为中心的顺桥向两侧,采用专用设备对称平衡地逐段向跨中浇筑砼梁体,并逐段施加预应力的施工方法,常采用挂篮等特殊工艺设
备。
8、预拱度——为抵消梁、拱、桁架等结构在荷载作用下产生的位移(挠度),在施工或制造时所预留的与位移方向相反的校正量。
三、施工准备和施工测量
3.1施工准备
1、对技术条件复杂的工程,应进行多方案比选,编制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2、水泥、砂、石、外加剂等施工原材料的选择应在工程开工前通过试验确定,各种原材料进场时,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质量检测和试验工作。
3、开工前应完成现场的“四通一平”工作,即通路、通电、通水、通讯及平整场地。
3.2施工测量
1、施工过程中,应对桥梁工程控制网进行不定期的检测和定期复测,定期复测周期不应超过6个月。
2、平面控制测量等级:
a.多跨桥梁总长1000m≤l<2000m,或单跨跨径150m≤lk<300m,或高架桥;测量等级属四等。
b.多跨桥梁总长l<1000m,或单跨跨径lk<150m;测量等级属一级。
3、各等级平面控制测量,其最弱点点位中误差为<±50mm,四等控制网最弱相邻点边长相对中误差≤1/35000(一级控制网相对中误差≤1/20000)。
4、布设平面控制网时,四等及以上平面控制网中相邻点距离≥500m,一级控制网在平原、微丘区相邻点距离≥200m(重丘、山岭区≥100m)。
控制网中最大距离≤平均边长的2倍。
5、高程控制测量等级:
a.多跨桥梁总长1000m≤l<3000m,或单跨跨径150m≤lk<500m;测量等级属三等。
b.多跨桥梁总长l<1000m,或单跨跨径lk<150m,或高架桥;测量等级属四等。
6、四等高程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偶然中误差<±5mm,全中误差<±10mm,附合或环线水准路线长度<4km。
7、大桥和特大桥的每端应至少设置2个水准点,作为水准网的控制点。
8、桥涵工程施工放样测量时,应对桥涵各墩台的控制性里程桩号、基础坐标、设计高程等数据进行复核计算,确认无误后再施测。
四、钢筋
4.1一般规定
1、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单,进场时除应检查外观和标志外,尚应按批号、规格等分批抽样进行力学性能检验,钢筋每批质量不宜大于60吨。
2、钢筋在工地存放时,按规格分批堆放,并设立标志,存放时间不宜超过6个月。
存放地应有防、排水措施,且钢筋不得直接置于地面,顶部应采用合适的材料予以覆盖,防止水浸和雨淋。
3、钢筋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钢筋产生锈蚀。
对预留钢筋外露部分,当外露时间较长时,宜采取包裹、涂刷防锈材料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临时性防护。
4、钢筋级别、种类、直径应按设计规定采用,当需要代换时,应得到设计人员的书面认可。
5、预制构件的吊环,须采用未经冷拉的热轧光圆钢筋制作,且其使用时计算拉应力不大于50mpa。
4.2钢筋的加工
1、钢筋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当除锈后钢筋表面有严重麻坑斑点,应降级使用或禁用。
2、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冷拉率≤2%,hRb335、hRb400级钢筋冷拉率≤1%。
3、钢筋弯制末端弯钩时:
a.当弯曲角度180度时,其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3d。
b.当弯曲角度135度时,其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5d。
c当弯曲角度90度时,其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10d。
4、箍筋的末端应做弯钩,一般结构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应不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有抗震要求的结构应不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且弯钩弯曲角度宜为135度。
4.3钢筋的连接
1、钢筋的连接宜采用焊接接头、机械连接接头。
2、仅当钢筋构造复杂施工困难,且钢筋直径≤28mm时方可采用绑扎接头。
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不应采用绑扎接头。
3、受力钢筋接头应设置在内力较小处,并应错开布置。
对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在接头长度区段(35d且不小于500mm)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对绑扎接头,两接头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3倍搭接长度。
4、焊接时在接头长度区段内,受拉区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的最大百分率为50%,受压区钢筋接头面积无限制;
5、钢筋焊接宜采用闪光对焊,或采用电弧焊、电渣压力焊(仅适用竖向钢筋连接)、气压焊。
6、每批钢筋焊接前,应先选定焊接工艺、焊接参数,按实际条件进行试焊,对外观及力学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
7、电弧焊宜采用双面焊缝,除非双面焊无法施焊时,方可采用单面焊缝。
a.双面焊缝长度≥5d,单面焊缝长度≥10d。
b.焊接接头不宜位于最大弯矩处,且距钢筋弯曲处距离≥10d。
c.搭接电弧焊,两钢筋搭接端部宜预先折向一侧,两接合钢筋的轴线应保持一致。
c.帮条电弧焊,应采用与主筋相同的钢筋。
8、钢筋机械连接宜采用镦粗直螺纹、滚轧直螺纹、套筒挤压连接接头。
a.镦粗直螺纹、滚轧直螺纹适用d≥25mm的热轧带肋钢筋。
b.套筒挤压连接适用d=16~40mm的热轧带肋钢筋。
c.机械连接件的最小砼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受力主筋保护层厚度规定,且不得小于20mm,连接件与钢筋间的横向净距不宜小于25mm。
9、钢筋机械连接检验验收:
a.技术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b.接头工艺试验,每种钢筋接头试件不应小于3个。
c.现场检验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现场随机截取3个试件进行外观质量、单向抗拉强度试验。
10、机械接头连接组装完成后:
a.镦粗直螺纹接头,套筒每端不宜有一扣以上的完整螺纹外露。
b.套筒挤压接头,挤压后套筒长度应为原套筒长度的1.1~1.15倍。
11、砼强度>c25的构件,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a.hpb235钢筋,受拉区接头长≥25d且末端应做弯钩,受压区接头长≥0.7*25d。
b.hRb335钢筋,受拉区接头长≥35d且末端可不做弯钩,受压区接头长≥0.7*35d。
c.hRb400钢筋,受拉区接头长≥45d且末端可不做弯钩,受压区接头长≥0.7*45d。
4.4钢筋的绑扎与安装
1、当钢筋过密影响到砼浇筑质量时,应及时与设计人员协商解决。
2、钢筋绑扎:
a.钢筋交叉点宜采用直径0.7~2.0mm的铁丝绑牢,必要时可点焊。
b.绑扎宜采取逐点心改变绕丝方向的8字形方式交错扎结,对直径25mm及以上的钢筋宜采取双对角线的的十字形方式扎结。
c.结构拐角处的钢筋交叉点应全部绑扎,中间平直部分的交叉点可交错绑扎,但绑扎的交叉点宜占全部交叉点的40%以上。
d.钢筋绑扎时,箍筋一般应与主筋垂直。
e.绑扎钢筋的铁丝丝头,不应进入砼保护层内。
3、钢筋与模板之间应设置垫块:
c.垫块应与钢筋绑扎牢固,绑丝丝头不应进入砼保护层内。
d.砼浇筑前,应对垫块的位置、数量、坚固程度进行检查。
4、钢筋骨架的焊接,应在坚固的工作台上进行:
a.拼装前,应按设计图纸放大样,放样时考虑焊接变形的预留拱度。
b.拼装时,在需要焊接的位置宜采用楔形卡卡紧,防止焊接时局部变形。
c.骨架焊接时,不同直径钢筋中心线应在同一平面上,较小直径的钢筋在焊接时,下面宜垫以适当厚度的钢板,相邻的焊缝应采用分区对称跳焊,不得顺方向一次焊成。
d.施工顺序宜由中到边对称向两端进行,先焊骨架下部,后焊骨架上部。
相邻焊缝应采用分区对称跳焊,不得顺方向一次焊成。
5、焊接钢筋网的受力钢筋为hpb235时,钢筋网焊接:
a.当焊接钢筋网只有一个方向为受力钢筋时,网两端边缘的两根锚固横向钢筋与受力钢筋的全部交叉点必须焊接,其余交叉点可焊接或绑扎一半。
b.当焊接钢筋网的两个方向均为受力钢筋时,则沿网四周边缘的两根钢筋的全部交叉点均应焊接,其余交叉点可焊接或绑扎一半。
6、灌注桩钢筋骨架制作:
a.制作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骨架刚度,主筋接头应错开布置。
b.应在骨架外侧设置垫块,垫块间距在竖向不应大于2m,在横向圆周不应少于4处。
c.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变形,骨架顶端应设置吊环。
五、模板、支架5.1一般规定
1、模板宜采用钢材、胶合板或其他适宜材料制作。
2、模板和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
3、模板的表面应平整,接缝处应严密且不漏浆;模板与砼的接触面应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废机油等油料,且不得污染钢筋及砼的施工缝。
4、模板和支架均应进行施工图设计,经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
5、在模板上设置的吊环,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制作,且吊环的计算拉应力应≤50mpa。
5.2模板、支架设计
1、钢模板和钢支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采用定型组合钢模板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
2、模板背面应设置主肋和次肋作为其支承系统,次肋应与模板长度方向垂直。
3、支架的总体构造和细部构造均应设置成几何不变体系,支架立杆间应设置水平和斜向等支撑连接杆件。
4、采用定型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材料作支架时,其构造应满足:
a.立杆底层纵横向水平杆作扫地杆时,距地面高度应≤0.35m。
b.立杆上端包括可调螺杆伸出顶层水平杆的长度应≤0.7m,立杆上端应采用u形顶托。
c.支架高度大于4.8m时,其顶部、底部均应设置水平剪刀撑,中间水平剪刀撑的设置间距应不大于4.8m。
d.立杆间距小于或等于1.5m时,应在支架的四周及中间的纵横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其间距应不大于4.5m;立杆间距大于1.5m时,应在拐角处设置通高的专用斜杆,中间每排每列均应设置通高的八字形斜杆或剪刀撑。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夹角应在45°~60°之间,斜杆应每步与立杆扣接。
e.支架的高宽比宜小于或等于2。
f.在支架中设置通道时,其宽度应≤4.8m,通道上部架设专用横梁,通道两侧立杆应加密并加斜杆,与架体连接牢固,机动车通道还应设置防撞设施。
5、模板、支架设计应考虑下列荷载,并按规定进行组合:
a.模板、支架自重。
b.新浇砼、钢筋等重力。
c.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等荷载。
d.振捣砼时产生的振动荷载。
e.新浇砼对模板的侧面压力。
f.砼入模时产生的水平方向的冲击荷载。
g.其他可能产生的荷载,如风荷载、雪荷载等。
6、验算刚度时,结构面外露模板,挠度≤模板构件跨度的1/400,支架受载后挠曲杆件其弹性挠度≤构件计算跨度的1/400。
7、验算模板、支架抗倾覆稳定系数应不小于1.3。
5.3模板的制作与安装
1、钢模板应按批准的加工图进行制作,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模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模板应准确就位,且不宜与脚手架连接。
d.梁板等结构的底模板应设置预拱度。
e.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洞均不得遗漏。
3、钢模制作时,板面局部不平允许偏差1mm。
4、钢模安装时,模板表面平度允许偏差5mm,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允许偏差2mm。
5.4支架的制作与安装
1、支架应按施工图设计的要求进行安装,立柱应垂直。
2、支架在纵桥向、横桥向均应加强水平、斜向连接。
3、应通过预压的方式,以消除支架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和支架的非弹性变形,预压荷载宜为支架需承受全部荷载的1.05~1.10倍,预压荷载分布应模拟承受的结构荷载及施工荷载
4、支架应考虑设置预拱度和卸落装置,预拱度值应包括结构本身需要的预拱度和施工需要的预拱度两部分。
5、施工预拱度应考虑下列因素:
a.模板、支架承受施工荷载引起的弹性变形。
b.受载后由于杆件接头的挤压和卸落装置压缩而产生的非弹性变形。
c.支架地基在受载后的沉降变形。
5.5模板、支架的拆除
1、模板、支架的拆除期限和拆除程序应严格按施工图设计的要求进行。
2、非承重侧模须在砼抗压强度达到2.5mpa,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致因拆模而受损坏时方可拆除。
3、承重模板、支架,应在砼强度能承受自重及其他可能叠加荷载时,方可拆除。
4、拆除应遵循后支先拆、先支后拆的原则顺序进行。
5、拆除梁板等承重模板时,横向应同时、纵向应对称均衡卸落;简支梁、连续梁模板宜从跨中向支座方向依次循环卸落;悬臂梁结构模板宜从悬臂端开始顺序卸落。
六、砼工程
6.1一般规定
1、砼工程所需各种原材料,均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定,并应在进场时对其性能和质量进行检验。
2、砼抗压强度应以边长150mm的立方体尺寸标准试件确定,保证率95%,试件以同龄期3个为一组,每组试件抗压强度以3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值(精确至0.1mpa),当有1个测值与中间值的差值超中间值15%时取中间值为测定值,当有2个测值与中间值的差值均超15%时则该组试验无效。
3、砼抗压强度应以标准方式成型的试件,置于标准养护条件下(温度20℃±2℃,相对湿度不低于95%)养护28d所测得的抗压强度值(mpa)进行测定。
4、公路桥涵砼宜使用非碱活性集料。
6.2水泥
1、公路桥涵工程采用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规定。
当采用碱活性集料时,宜选用含碱量不大于0.6%的低碱水泥。
2、水泥进场时,应附有生产厂的品质试验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并应按批次对水泥进行检验,散装水泥按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按200t为一批。
3、水泥存放时间超3个月,应重新取样复验。
4、公路桥涵砼工程宜用散装水泥。
6.3细集料
1、细集料宜采用级配良好的、质地坚硬、颗粒洁净且粒径小于5mm的河砂,当河砂不易得到时,可采用符合规定的其他天然砂或人工砂,细集料不宜采用海砂。
2、细集料按技术指标分i、ii、iii类,其中i类适用c60以上砼,ii类适用c30~c60砼,iii类适用c30以下砼。
3、细集料技术指标中,人工砂石粉含量系指粒径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
4、ii类细集料要求有有害物资含量、天然砂含泥量≤3%、泥块含量≤1%,人工砂石粉含量≤3%(当mb≥1.4时)、天然砂坚固性试验质量损失≤8%,表观密度>2500kg/m3、松散堆积密度>1350kg/m3、空隙率<47%、碱集料反应。
5、细集料一般以不超过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当质量稳定且进料数量较大时,可以1000t为一验收批。
篇三: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xx23通道桥涵
23通道桥涵
23.1桥涵顶进施工
23.1.1本节适用于将桥涵结构主体从既有公路、铁路路基及其他构筑物地基下顶进穿越的通道桥涵施工。
23.1.2顶进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调查,制订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进行下列计算和验算:
1应进行工作坑地基的承载能力、边坡稳定性计算,以及顶推后背承载能力计算。
当采用从一侧顶进的方法施工时,应进行桥涵上覆土坑推能力计算。
对于有沉降限值要求的工程,应进行地基或地面沉降计算。
2采用对拉法、牵引法时,应进行拉杆或者拉索等受力构件的强度计算;采用对拉法、对顶法时,应进行桥涵上覆土坑隆起承载能力计算。
3采用井点降水时,应进行水力计算,当实际地基的地质与设计资料不符时,应根据降水后实测得土力学指标,验算桥涵顶进过程中的地基承载力。
22.1.3顶进作业宜在地下水位降至基底以下0.5m~1.0m时进行,且宜避开雨季施工,必须在雨季施工时应做好防洪及防雨排水工作。
复杂条件下的大型桥涵顶进施工时,应根据地质条件和上部建筑的结构安全要求,采取必要的顶进围护结构和地基加固措施,保证顶进施工自身以及上不、周边构筑物的安全。
23.1.4顶进工作坑及后背德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作坑的位置应根据现场地形、土质、结构物尺寸及施工需要确定。
在保证排水和安全地前提下,工作坑边缘距公路、铁路和其他构筑物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2工作坑基底和顶推后背的承载力应能满足顶入桥涵的要求,边坡应稳定,否则应加固。
3工作坑滑板的中心线应与桥涵中心线一致。
滑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必要时应在滑板上层配置钢筋网,并应防止顶进时滑板开裂;滑板的表面应平整,底面宜设粗糙面或锚梁增加抗滑能力,且宜将滑板做成前高后低的仰坡,坡度宜为0.2%~0.5%,地基承载力较好时宜取小值,反之取大值。
沿顶进方向的滑板两侧距桥涵外缘50~100mm处宜设置导向墩,控制桥涵的顶入方向。
23.1.5通道桥涵的预制除应符合本规范相应章节的规定外,支模时尚应使两侧侧墙的前端保持10mm的正偏差,后端保持10mm的负偏差。
预制桥涵的前端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钢刃角。
23.1.6顶进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顶进前应对桥涵主体结构进行质量验收,同时应检查顶进设备并做预顶试验。
千斤顶应按桥涵的中轴线对称布置,顶进的传力设备安装时应与预力线一致并与横梁垂直;顶程较
长时,顶柱与横梁应采用可靠地方法固定。
2桥涵顶进时的挖土应与监测紧密配合,根据顶进偏差应随时调整挖土方法,挖土时应保持刃角有足够的吃土量,挖掘进尺及坡度应视土质情况确定。
3涵管顶进施工时应在工作坑内安装导轨,导轨高程的允许偏差为±2mm,中心线允许偏差为±3mm。
首节涵管安放在导轨上时,应测量其中线和前后两端的高程,符合要求后方可顶进。
作业时可在涵管前端先挖土后顶进,且轴向超挖量在铁路道砟下不得大于100mm,其余情况不得大于300mm,涵管上不超挖量不得大于15mm,下部135°范围内不应超挖。
4顶进作业宜连续进行,不宜长期停工,应防止地下水渗出,造成坍塌。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顶进并进行处理。
5桥涵顶进时,对节间接缝及结构物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止处理。
23.1.7桥涵顶进作业时应进行下列监测与控制:
1桥涵顶进施工过程中,应监测桥涵主体结构的倾斜和偏位以及后背的变形,如有偏差应采取措施及时纠正。
2穿越铁路顶进施工时,应监测线路加固受力构件的变形、线路横移量、轨道沉降等;穿越公路顶进施工时,应监测路面的沉降、路面横移量、路面隆起等;穿越重要构筑物顶进施工时,应根据其结构安全要求,确定监测的内容和方法,采取控制措施。
23.1.8桥涵顶进施工质量应符合表23.1.8的规定。
23.2防水与排水
23.2.1防水与排水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道防水设施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在结构物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2通道桥涵地面以下结构和防、排水设施施工时,应防止周围的地面水流入基坑;当基坑底低于地下水位时,应采取井点法货其他排水方法将地下水位降低至桥涵底部防水层以下不小于0.3m处。
不得在带泥水情况下进行防水混凝土和其他防、排水设施的施工。
3排水工程应按设计规定施工;设计未规定时,集水井、排水管、水泵、总排水管(明
渠)的排水能力应大于地面汇水范围内设计水流量的1.5倍。
4集水井的数量、尺寸应根据地面水流量和每个集水井的泄水能力确定,井口应设平箅盖,并应设深度不小于0.3m的沉淀池。
集水井、检查井的深度宜为1.5m,并应考虑通道桥涵排水构造和冻胀的影响。
23.2.2排水管和排水总馆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管道应垫稳并连接平顺,管间承插口或套环接口应平直,环间间隙应均匀。
管道与集水井间应连接牢固,接缝处和结合处均应采用弹性不透水材料填充密实。
采用抹带接口时,其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裂缝、间断及空鼓等现象。
2排水管道或排水总管每隔50m及转弯处均应设检查井,井底应设沉淀池。
管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5%。
3应对排水管道贺排水总管做闭水试验,其允许渗水量应符合本规范表22.4.4-2的规定。
23.2.3自流式盲沟排水和渗排水层排水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盲沟滤管基座应采用混凝土浇筑,并应与滤管密贴;纵坡应均匀,无反向坡。
管节应逐节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渗排水层可由粗细卵石和粗细砂分层构成。
施工时基坑中如有积水,应将水位降到砂滤水层以下,且不得在泥水层中做滤水层。
施工完成后的渗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
22.2.4集水井和检查井施工质量应符合表23.2.4-1的规定,排水管道施工质量应符合表23.2.4-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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