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招标书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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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招标书样本
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150万吨钢厂项目高炉工程
588m3高炉无料钟串罐炉顶设备
标书编号: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5日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书2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3
第三部分投标书11
第四部分:
工程概况12
第五部分:
招标设备13
第六部分:
招标设备说明14
第七部分:
技术附件16
第八部分合同一般条款42
第九部分合同特殊条款48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书
:
我公司拟对新疆钢厂高炉工程588m3高炉无料钟串罐炉顶设备进行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疆钢厂高炉工程588m3高炉无料钟串罐炉顶设备,包括标准设备选型、非标设备图纸设计、设备制造、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提供相关技术资料(设备安装图、备品备件零件图、土建资料、电控资料、设备操作维护规程、设备安全规程等)等。
2、本次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被邀请投标人可在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钢厂项目部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有关的图纸和资料。
3、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和技术附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于2011年8月31日17:
00点前送达:
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处——王军花收。
逾期无效。
开标时间:
2011年9月1日8:
30
设备交货时间:
2012年5月30日前交货完毕。
招标单位:
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魏梁勇电话:
邮箱:
传真:
邮编:
271612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
2定义
2.1“招标方”系指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方提供的一切设计、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设备安装指导、设备调试、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
3.投标人
3.1凡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通过招标方的资格审查,方可作为合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投标费用
4.1投标单位在送达投标文件时交400元/份工本费。
4.2开标方式:
由评标小组按抽签顺序依次开标。
4.3开标时间:
2011年9月1日8:
30。
4.4中标方不按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招标单位将另择中标单位。
4.5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书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投标书
第四部分:
招标方工程概况
第五部分:
招标设备标段分类
第六部分:
招标设备说明
第七部分:
技术附件
第八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第九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5.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天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方。
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期4日前,招标方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如有必要,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投标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所接到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并保证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可靠,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8.2在提供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提供全套投标文件的光盘一份,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8.3投标人在编制标书时应严格按本章10.1要求编写,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8.4中标时,商务人员和技术人员请一起抵达,以便签订技术附件和商务合同。
8.5投标人务必将技术响应文件、资格文件与商务文件分开封装,技术响应文件、资格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钢厂项目部。
商务文件自行携带,并在开标时提交给评标小组。
8.6投标人必须在技术交流期间带齐相关图纸以及相关资料。
8.7中标方务必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存储合同附件的光盘,以便编制和修改合同附件。
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编制内容请按下列要求进行编写:
●资格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生产许可证及有关产品鉴定证明材料
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其质量保证体系过程控制、措施以及所承担的责任和承诺
6)银行资信证明
7)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
8)税务登记证
9)企业简介:
企业全称、性质、地点、电话、传真号;组织机构,技术力量,设计、生产能力,装备水平、厂房、人员情况等
10)企业所生产设备的主要特点、技术含量和自身优势,近三年类似本次招标设备制造、安装、应用方面的主要业绩。
11)近三年的生产情况,经营和效益状况。
12)其他文件和资料(如专利证明、招标相关产品获奖证明等)
●技术响应文件:
包括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技术规格及参数偏离表、投标人推荐的选择清单以及供货范围,投标货物的详细技术性能、规格、参数,最短交货期(在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钢厂交货)以及较详细的设备生产制造进度表、控制措施及承诺书,人力资源配置表,针对本招标设备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简历,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承诺。
主要外购件清单及制造厂家;两年易损件和备品备件清单。
●商务文件:
包括投标书,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货物分项报价表(分别按设备部件、配套件、结构件进行单项和总体报价(均为在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钢厂交货价)),优惠及承诺,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承诺。
付款方式,运输方式,运输措施等。
主要外购件清单及分项报价;两年易损件和备品备件清单及分项报价。
10.2投标人应将上述投标文件的三个部分(资格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10.3资格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不应出现相关的投标价格,否则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
开标一览表、商务偏离表、投标货物分项报价表、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技术规格及参数偏离表,注明提供的货物名称、货物简介、产地、数量和价格等。
12.投标报价
12.1本次投标采用报价方式,投标设备报价包括:
设计费、设备制造费(含设备、材料、工装、制造、清洗、装配、涂漆等)、设备出厂前联动试车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现场试验、检测、现场服务费、人员培训费、国内外配套件费、随机备件费、技术资料费、利税等全部费用。
合同执行期间,其价格不因国内外有关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而改变。
投标人应认真核算,慎重报价,并对各系统进行单独报价。
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附件的投标价格表格式填写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不报单价,将视为废标)。
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总价为准。
投标人根据《技术附件》中对招标设备的要求详细提供供货设备、配套件,专用工具的内容。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招标方有权在签订合同前增加或减少投标人的供货范围。
12.3投标价格表填写时应提供并注意下列要求:
1)按本招标书所涉及内容和范围进行分项报价。
2)对于各系统所包括的主要元、器件、辅件及管路进行分项报价。
3)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
4)技术规格中要求的运杂费,安装指导、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
5)投标人所投货物的交货价包括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进口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它税(其关税和其它税不分别填写,计入货价内即可)。
6)备品、备件清单及分项报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根据经验向招标方提出详细的二年正常、连续生产用备品、备件清单并做分项报价,供招标方选择确定
7)在报价中未列出的费用,视为该费用包括在总报价范围内。
12.4按上述12.3款要求填写报价,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比较,但不限制招标方以上述任何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力。
13.投标货币
投标书、投标价格表及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4.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的正式授权;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3)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投标人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
15.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5.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供货范围、详细技术性能、规格、参数及说明等的描述;
2)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两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供货来源等详细资料),包括其单项价和总价明细;
3)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15.3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
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并填写投标人推荐的选择清单,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规定,以使招标方满意。
16.投标有效期:
一旦中标,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到合同执行完毕全过程有效。
特殊招标项目在“技术规格及要求”部分另行规定。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投标文件:
商务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和资格文件分别封装,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自留商务文件一份,以便开标时宣读报价。
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正式授权的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17.3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涂抹或改写、增删。
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按10.1-10.3的要求,对投标文件分别加以密封包装。
投标文件封套上需写明标书编号,投标文件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
投标书封套格式如下:
标书编号:
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钢厂
高炉工程588m3高炉无料钟串罐炉顶设备
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名称、地址)
年月日
18.2在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开标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8.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18.1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注明的地址将标书专人送交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钢厂项目部。
招标单位给回执。
18.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9.1根据第20条规定,所有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方。
19.2出现第7.2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方修改
通知中规定的时间递交。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8和1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21.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1.4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人将不再被列为投标邀请对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招标方采用两段开标,即先商务报价,再对资格文件、技术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22.2开标时将邀请投标人派商务和技术代表参加。
23.评标小组
招标方将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小组,其成员由技术、财务、法律、审计等方面的专家和货物使用方的代表组成。
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开标后,招标方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总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文件未恰当地签署、投标人拒绝接受对上述计算错误的修正,其投标都可能被拒绝。
24.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招标方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4.3招标方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且没有重大偏离。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4.4招标方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4.5招标方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4.6招标方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人提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
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招标方并不一定对每一投标人进行质疑。
25.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6.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6.1招标方及其组织的评标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6.2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和技术服务费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文件中所报交货期及付款方式;
2)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供货能力;
3)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
4)配套设备的齐全性;
5)所供货物的售后服务;
6)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
7)技术规格所要求的有关服务的费用;
8)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及其它费用;
9)安全及环保;
10)其它要求因素。
27.评标原则及方法
27.1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7.3在评标时将按符合性检查、技术评议、商务评议、综合评议等程序确定预中标顺序。
28.保密
28.1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8.2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六、定标
29.定标准则
29.1合同将授予其投标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招标方最为有利的最优投标人。
29.2本次评标方式为招、议标。
招标方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
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低标价。
对未中标者不解释原因。
30.资格最终审查
30.1招标方将审查最优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30.2如果确定该投标人没有条件圆满履行合同,招标方将对下一个最优投标人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
31.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力
为维护招标方利益,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32.中标通知
32.1评标结束5日内,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如果《中标通知书》不能在5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不应超过投标有效期。
《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2.2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电话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2.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4招议标结束后,投标资料、文件不予退回。
33.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3.1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34.签订合同
34.1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34.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第三部分投标书
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号招标文件。
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的投标。
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招标设备和技术服务,总报价
为:
万元(大写:
万元人民币)。
2、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项要求,接受招标单位(包括设计院专家)的监制,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招标设备交货任务。
3、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和数据。
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否则将承担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价格是中标的一项重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取标准。
完全理解招标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我方愿按照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7、我们认为投标书及其承诺是合同的一部分,在招、投标以及合同执行的全部过程中保持有效。
8、综合说明:
(投标人按下述要求编写)
⑴设备型号、规格和详细的技术参数、技术条件、技术标准、图纸资料和达到的质量标准和交付的时间。
⑵随主机附件、易损件、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供货方式。
⑶优惠条件、技术服务及运输方式。
⑷要求招标单位提供的配合。
⑸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并特别注明。
⑹其它。
9、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地址:
电话:
邮编:
联系人:
传真: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
(盖章)
第四部分: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新疆钢厂高炉工程588m3高炉无料钟串罐炉顶设备
2.有关工厂的一般资料
2.1厂区自然条件
2.1.1温度
年平均气温7.8℃。
夏季平均气温:
24.4℃极端最高温度42.2℃。
冬季平均气温-20℃极端最低温度-37.5℃。
年平均日照时间2947.9小时
2.1.2湿度
年平均湿度(20年)58%
最大100%;最小0%;年平均相对温度6℃;
2.1.3大气压力
年平均大气压:
967.4百帕
海拔高度509m.
2.1.4降雨
降水量:
全年平均168.3mm。
最大209.0mm。
最小108.7mm;
冬季最大冻土深度1.5m;
2.1.5降雪
最大积雪深度35厘米
最大冻土深度:
1.5米
雪荷载50kg/m2
2.1.6风
常年主导风向西风
风速:
最大(10年平均)34.7m/s;
年平均风速2.1米/秒
风压60kg/m2
2.1.7电源条件
频率50HZ
电压:
高压10KV三相三线制中性点不接地
低压380V/220V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
第五部分:
招标设备
1.招标设备范围
本次招标设备见下表:
招标设备一览表
序号
图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招标单位所提供零、部套
名称
数量
图号
1
无料钟串罐炉顶(含配套设备)
2套
(见技术附件)
第六部分:
招标设备说明
1.招标注意事项
1.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对整套新疆钢厂高炉工程588m3高炉无料钟炉顶设备(含配套设备)进行投标。
1.2招标方提供给投标人招标设备技术规格书一份(见技术附件),由投标人负责设备制造和设计、选型。
1.3中标方在图纸审核、工艺编制和加工制作、装配、试车过程中所进行的变更,在通知本单位的同时,也应以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方。
1.4中标方在进行设备供货时应随设备同时提供给招标方一套完整的竣工图和必要的备件手册,并确保图纸正确,以满足招标方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的需要。
1.5对于标准件和外购件如轴承、电机、减速机、油缸、油泵、马达、液压阀、过滤器、冷却器等应严格依据合同上和投标书所提供的资料和供货单位进行供货。
1.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根据经验向招标方推荐详细的二年正常、连续生产用备品、备件清单并分项报价,供招标方选择确定。
1.7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主要配套件、外购件应列出分包商清单,由招标方确认。
具体要求见:
附表三:
《投标外购配件清单》。
2.设备供货技术报价
2.1按本招标书所涉及内容和范围进行分项报价。
具体要求见:
附表一:
《开标报价一览表》和附表二《投标货物分项报价表》。
2.2投标书报价应包括设备设计费、设备制作费、设备随主机备件费(含设备、材料、工装、制造、清洗、装配、涂漆等)、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现场试验、检测、现场服务、人员培训、利税等全部费用,不报或漏报的费用视为投标人在报价中已包括该项费用。
2.3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方提供的设备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对于设备本体上的配管、阀门、一次仪表等均在投标报价范围之内。
2.4合同执行期间,其价格不因国内外有关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而变化。
2.5总报价金额应等于各分项报价之和。
2.6要出具分项报价(分部套报价),依据设备订货技术要求全套供货
2.7报价要求采用全额增值税发票计价报价
3.投标设备有关要求
3.1本招标设备所需的一切材料(包括原材料及外协配套、外购件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按合同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供合格的合同设备。
3.2为保证所招标设备能够依据图纸装配要求整套供货,并使设备在投标人驻地进行正常的预安装及调试试车,对于相关设备中含有招标方负责供货的零部套,投标人在设备制造过程中需要时应提前通知招标方做好供货的准备,由投标人负责运回本驻地,并签订设备零部套转交清单。
3.3本标书所有设备由投标单位按招标单位提出的技术性能参数要求供货。
3.4质量与验收:
合同设备质量的验收按本标书合同条款中的有关内容执行。
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中标单位接受招标单位的监制。
4.设备交货
4.1为了便于招标方对所供货的设备进行清点和验收,投标人应尽量按照图纸上的装配形式整体供货,尤其是设备本体上的阀门和管线应附设在设备本体上后与设备一起供货。
4.2交货期:
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应明确注明制造周期、交货期、安装调试周期等,并详细列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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