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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民族概念的特点与中国民族研究的话语权
汉语“民族”概念的特点与中国民族研究的话语权
——兼谈“中华民族”、“中国各民族”与当前流行的“族群”概念
何叔涛
【内容摘要】汉语“民族”概念虽然具有含混、模糊的特点,并带来使用和交流的诸多不便,但其内涵的丰富和外延的宽泛,所显示的灵活性和包容性是欧美各国语言的相关术语不能比拟的。
它能充分展现不同层次和不同层面的民族共同体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综合不同阶段不同形态的民族共同体的共性,揭示民族过程的规律与趋向,适应不同学科民族研究的需要。
必须坚持中国民族研究的话语权,完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
“族群”概念的泛化使用会给我国民族研究带来困惑,不赞同用“族群”来取代“民族”。
【关键词】民族;中华民族;民族研究;话语权;族群
【作者简介】何叔涛,云南民族大学民族理论教研室主任,教授。
一、引论:
正确看待汉语“民族”概念的包容性和模糊性
在现代汉语中,民族研究最基本的概念——“民族”一词尽管广为流传、普遍使用的历史仅100多年,但内涵十分丰富,外延非常宽泛,既有极强的包容性和灵活性,又有很大的模糊性,在不同的情况下可做不同的理解。
因而,早在20年前,笔者就曾发表过一篇题为《民族概念的含义与民族研究》的专题论文,力图进行梳理,并提出了划分汉语“民族”这一含混而又模糊的概念究竟有几种情况、几种类型、几种含义,使之明朗和清晰化,对于民族研究非常必要的看法。
①
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的“12条”,第一条就是对民族定义的表述,即:
“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
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
”②这一表述尽管没有直接指出民族是个具有凝聚力的利益集团,但却克服了斯大林定义的缺陷和局限,吸收了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民族理论研究的学术成果,不仅比斯大林的定义更加准确和严密,更重要的是坚持了中国民族研究的话语权,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
然而,在梳理汉语“民族”概念的含义和研究方面,近10年来,由于一些颇有影响的学者引进了西方的“ethnicgroups”这一术语,并翻译成“族群”,力图用“族群”概念逐渐取代传统的“民族”概念。
这样一来,就使得原来就比较复杂的问题更加复杂、更加混乱了。
如果说在50多年前,由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先生在《历史研究》发表的《自秦汉起中国成为统一国家的原因》一文引发的“汉民族形成问题讨论”,是中国民族研究的话语权受到的第一次挑战,是俄语“народность”(曾被译为“部族”)和“надия”(现代民族)这两个术语对汉语“民族”概念的冲击,那么今天人们对“ethnicgroups”(族群)力图取代(至少是大部分取代)“民族”的困惑和不解,就是中国民族研究的话语权在新世纪受到的再次挑战。
实际上,“族群”应当或者可以在多大范围、何种情况下取代人们习以为常的“民族”,在积极倡导使用“族群”概念的学者中,观点也并非完全一致。
有的仅仅把单一民族称之为“族群”,有的则把民族支系也称之为“族群”,有的则把复合民族称之为“族群集团”,也有的仅把少数民族称之为“族群”,而对汉族是否也是“族群”避而不谈。
③对此,郝时远先生称之为“族群”概念使用的“泛化”现象,并归纳为四种情况:
一是“将‘族群’与民族交替使用而让人无所适从”;二是“将‘族群’应用于中国的56个民族时进行‘民族’和‘族群’的区分(仅把少数民族和汉族内部的支系称之为‘族群’,而汉族才是‘民族’)”;三是“将‘族群’泛指人类社会不同历史阶段的所有‘人们共同体’”;四是“用‘族群’取代‘民族’”。
④而在笔者最近看到的一篇文章中,则提出了中华民族人们共同体是一个由多民族(ethnicgroups)共同构成的民族(nation),即文化层面的民族构成国家和政治层面的民族的观点,⑤更是引起了笔者的关注。
在笔者看来,恰巧是因为当今世界由于各民族之间联系交往的空前频繁、各民族交错杂居使得原生形态的单一民族国家几乎荡然无存,少得可怜的几个主体民族占全国总人口99%以上的国家却又不能囊括自身的整个民族(如日本、朝鲜、韩国),而对于诸如美国、加拿大这样的移民国家只能通过强化国民意识来应对多元民族文化和民族自我意识增强的现实,这一客观存在反映到学术领域当中的表现和影响,便是文化层面的“民族”(ethnicgroups)概念不断替代国家和政治层面的“民族”(nation)。
正如郝时远先生所说:
“ethnicgroups一词流行于美国,是与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的背景直接相关。
在美国除了印第安人,其他人都是脱离了各自民族母体的多种族移民,这是美国最基本的或最特殊的国情。
这一国情特点是我们认识或理解这一词汇不可忽略的前提条件。
”⑥而中国的国情和美国截然不同,中国自秦汉以来即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汉语在整个国家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不仅仅是汉民族内部的共同语言,同时也是中国各民族之间交流沟通的重要工具。
现代汉语的“民族”概念之所以与历史上的“人”、“民”、“种”、“类”、“氏”、“部”、“族”有所区别并完全取代了上述词汇,则是与近代中国历史上资本主义思潮的兴起,民主革命的进程以及中华民族的觉醒,中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奋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正因为这样,汉语的“民族”概念从一开始就兼容了政治和文化两个不同层面的内容,而且二者密不可分。
既然我们当初没有按照俄语去依葫芦画瓢,在汉语中创制表述不同历史阶段的民族共同体的术语和词汇(事实上“部族”一词的使用面依然很狭窄,仅指非洲的情况而言),那么今天更没有必要去按照英语的词汇分类,在汉语中生硬地弄出两个分别代表文化层面和政治层面的民族共同体的词汇和术语,以满足翻译和交流的需要。
诚然,汉语“民族”概念的含混和模糊,对人们理解民族概念以及进行学术交流沟通略有影响。
如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把“民族”理解为“少数民族”的简称或缩略语,这种偏狭义的理解,当然不利于民族关系的和谐。
反映到学术领域,有的民族学家缺少对研究对象应有的人文关怀,专门研究原始落后的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的原始落后,把汉族排斥在民族研究以外。
而在学术交流中,不同学科所指的“民族”不是一回事,尤其以民族理论和民族学对“民族”概念的不同理解最为典型。
相对于英、法、德、俄等外语中专指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不同层面(文化与政治)的相关民族共同体的词汇系列,汉语“民族”一词往往缺少对应而以一当十,至少是“以一当四”,⑦翻译不当就会产生“白马非马”的玄学争论。
可是平心静气、客观冷静地想一想,难道上述弊端可以靠推出“部族”或“族群”这两个概念就可以迎刃而解吗?
更何况这两个词汇在民族史学科的术语中早已有之,“部族”往往指的是由部落或部落联盟发展而来,但尚未建立完整的政权组织的古代民族共同体。
而“族群”则是指语言系属同源的多个民族或民族集团,如“氐羌族群”、“百越族群”即分别指彝语支各民族的先民和壮侗语族各民族的先民,而不是指单一民族。
因此,用“部族”和“族群”这两个词汇分别去翻译“народность”和英语当中的“ethnicgroups”其实并不准确,只能造成更多的混乱,也许翻译成“前资本主义阶段的民族”和“文化层面的民族”更恰当些。
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虽然汉语“民族”概念的含混和模糊在应用上存在着负面的影响,但我们更要看到这一概念丰富的内涵和宽泛的外延所带来的包容性、灵活性对于我们的民族研究有着正面的、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文将进一步梳理汉语“民族”概念各种不同的含义,对其特点做初步的探讨和分析,抛砖引玉,本着坚持和维护中国民族研究话语权的善良愿望,求教于学术界同仁。
二、汉语“民族”概念具有内容的兼容性与内涵的多层次性
汉语“民族”概念,首先是指单一民族,如“我国是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6个兄弟民族”,56个民族即“中华各民族”或“中国各民族”;其次,人们又把56个单一民族的集合体称之为“中华民族”,笔者把“中华民族”称之为“复合民族”;⑧再次,人们还往往把民族内部的支系也称之为“民族”,如你到云南石林游览,你问当地的彝族同胞是什么民族,他(她)们可能这样回答:
“我们是阿细”、“我们是撒尼”,而“阿细”和“撒尼”均为彝族内部的支系。
那么如何理解单一民族、复合民族以及民族支系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呢?
在笔者看来,完全可以用花园、花朵、花瓣之间的关系来比喻。
幼儿园的小孩都会唱:
“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的花朵真鲜艳”,费孝通先生也说:
“中华民族将是个百花争艳的大园圃”;⑨另一首歌《爱我中华》则也有“56个民族,56朵花,56个兄弟姐妹是一家”的歌词。
民族支系则可视之为花朵上的花瓣,有的民族内部支系少,有的民族内部支系多,就像兰花只有三个花瓣,而菊花、牡丹的花瓣则多达几十个。
按照周星先生的观点,单一民族是基本民族单位,复合民族或民族集团则是超越了基本民族单位的宏观民族单位,而民族内部的支系则是组成基本民族单位当中的微观的民族单位。
⑩由此出发,我们对民族、民族现象、民族过程和民族问题的研究当然是以研究单一民族为主,但亦应重视复合民族与民族支系。
因为复合民族体现了诸多单一民族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系,而民族支系则体现了具体的某个单一民族内部的结构及其不同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
然而遗憾的是,在我国民族理论界的诸多同仁,长期以来大多只注重研究单一民族,且主要是研究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问题,而忽略了对复合民族和民族支系应有的研究。
直到第三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中央“12条”明确指出了“我国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
(11)之后,“中华民族”与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即复合民族和单一民族的关系问题才被普遍纳入研究的视野。
究其原因,则是过去很多人把作为“中华民族”的民族不看做是汉语“民族”概念本义的延伸,而只看作是一种转义,因而才“有人在习惯上”使用,尽管最终约定俗成,但只是特定的政治术语,而不是真正的“民族”,即民族学或民族理论所指的民族。
(12)对此,费孝通先生曾多次指出:
“中华民族是包括中国境内56个民族的民族实体,并不是把56个民族加在一起的总称”,强调“56个民族已结合成相互依存、统一而不能分割的整体”,“是自在的民族”。
(13)对费老的这一观点,笔者完全赞同。
既然56个民族已结合成相互依存、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整体——中华民族,那么中华民族和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不同层次的关系,即复合民族和单一民族之间的关系呢?
还是不同层面的关系,即政治层面的民族和文化层面的民族之间的关系?
显然,答案应当是前者而不是后者。
在《对50余年前汉民族形成问题讨论的新思索》一文中,作者总结指出:
“汉语‘民族’一词所表述的是一大一小两种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人们共同体”,“当年汉民族形成问题讨论中争论双方的失误不仅在于将两个外延和内涵不同的‘民族’概念相互混淆的同时,把外延较小的汉民族概念当作外延较大的中华民族概念来进行讨论”。
从以上论述来看,作者非常可贵地认识到了汉语“民族”的多义性,也对50余年前汉民族形成问题讨论的症结进行了准确的揭示。
但是,作者进一步地指出:
“中华民族人们共同体是一个由多民族(ethnicgroups)共同构成的民族(nation)。
”(14)这种观点,笔者不能苟同。
因为,这样一来,就容易使人们认为,56个单一民族仅仅是文化层面的“民族”,而与政治无关,只有“中华民族”才是国家和政治层面的“民族”。
汉语“民族”这一特定的词汇,就概念的适用而言,其内涵兼容了政治、经济和文化不同层面的诸多内容而不可分割。
对此,陈庆德教授指出:
“当人们分别以ethnicgroup和ethnicity对应nation和nationality,力图通过对民族概念进行文化和政治两个层面的划分,来达到对民族存在的客观阐释时,却没有明白‘文化’和‘政治’都是作为民族的社会性发展而存在的”,并且文化和政治在民族中是“一种社会互动的存在”,因为“民族基本上隐喻着文化和政治的纽带”。
(15)
笔者以为,一旦将“民族”概念中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割裂开来,以迎合英语相关词汇的相关界定,不仅会丧失了中国民族研究的话语权,亦无法从理论上解释以下历史和现实的重大问题:
第一,如果说组成中华民族的56个单一民族仅仅是文化层面的民族,与政治无关,那么应当如何来理解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如何理解周恩来总理所说的“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正确结合,是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的正确结合”?
(16)单一民族如果只是文化层面的民族(ethnicgroups),那么民族区域自治岂不是又成了曾经被列宁批判过的由奥国社会民主党和俄国“崩德”在100年以前就提倡的“民族文化自治”,又如何来理解民族问题关系到社会治乱、国家安危、民族兴衰、革命与建设成败,在社会发展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第二,如果说由56个民族所组成的复合民族——中华民族,仅仅是国家和政治层面的民族而不涉及文化,那么是不是说只有具体的中国各民族的传统文化,而不存在着各民族共同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口号也要改为“弘扬中华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第三,遍布世界各地的华人、华侨、华裔一旦加入了所在国的国籍,成了所在国的公民,是否他们就改变了对中华民族的认同,而只保留了对各自原来所属的单一民族的文化认同?
事实上,他们对中华民族的心理认同只可能建立在对汉语“民族”概念心领神会的基础之上,包括了对祖国、故乡的思念,与同胞之间血浓于水的感情、传统文化的熏陶、龙的传人的历史渊源等诸多内容的综合。
第四,是否只有建立了单一国家的单一民族,如日本才有资格既是“nation”又是“ethnicgroups”,而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单一民族永远只可能是“ethnicgroups”而没有资格成为“nation”?
或者说,历史上曾经建立过自己的政权的民族,一旦加入到统一多民族国家之中,则从“nation”降为“ethnicgroups”了?
而像韩国、朝鲜这样一个民族两个国家的情况,又作何解释?
难道反过来是一个ethnicgroups包括了两个nation,而出现层次的颠倒吗?
我们又应当如何来理解中国各民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当家作主、共同参政议政呢?
如同马戎教授所说,“我们今天使用的‘民族’一词,并不是一个相对比较单纯的,自然科学(如数学、物理、化学等)概念,而是内涵十分复杂的具有社会、文化、政治、经济等方面含义,且具有地方性色彩的‘复合型’概念”。
(17)然而,作为积极倡导使用“族群”概念的学者,在他的《民族社会学——社会学的族群关系研究》一书中,往往用“族群”取代“民族”,不时地把中国的各少数民族称之为“少数族群”;同时,他还提出“nation”一词与汉语的“民族”是最相对应的,民族可以涵盖族群,一个民族可以是若干的族群的组合体。
《对50余年前汉民族形成问题讨论的新思索》一文在“中华民族”与“中国各民族”的内涵划分及相互关系的论述上,与马戎教授的观点有相近之处,因而也是值得商榷的。
三、汉语“民族”可反映不同阶段、不同形态民族共同体的共性
如果说相对于英语中的话语体系的相应词汇和术语,汉语“民族”概念兼容了政治、经济、文化不同层面的内涵,那么相对于俄语中的话语体系的相应词汇和术语,汉语“民族”概念则综合了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同阶段、不同形态的各种民族共同体的共性。
在笔者看来,这既是汉语“民族”概念的特点,更是其优点。
如果说“单一民族”、“复合民族”、“民族支系”的划分是对汉语“民族”概念涵盖面的横向划分,那么所谓的“古代民族”、“近代民族”、“现代民族”的划分,则是对汉语“民族”概念内涵的纵向划分。
在经历了俄语“народность”,即所谓的“部族”概念对中国民族研究的冲击之后,在中国的民族学界,很多人都接受了杨堃先生关于“广义的民族”和“狭义的民族”划分的观点,即把氏族、部落、部族、民族都称之为“广义的民族”,而把所谓的“资产阶级民族”和“社会主义民族”视之为“狭义的民族”。
或者说,近现代民族是“狭义的民族”,而原始民族、古代民族和近现代民族共同构成“广义的民族”。
对此,笔者在20年前的专题文章当中提出不同的观点,并列出图表与杨堃先生的图表进行对照。
(18)
笔者始终认为,氏族部落仅仅是民族的前身而不是真正的民族,因而,提出了“次广义民族”的概念。
这一概念所指的民族泛指人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以来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社会形态的民族(亦包括了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阶段正在形成的民族),从而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所指的民族,也就是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所说的“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19)的“民族”统一起来。
综上,汉语的“民族”概念包含着泛指各个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社会形态民族共同体的意思。
但在实际应用上,很多人仍然喜欢照搬“奴隶制民族”、“封建制民族”、“资本主义民族”、“社会主义民族”等概念。
在笔者看来,如果能从汉语的语境、语义和使用出发,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著作中所说的“奴隶制民族”、“封建制民族”、“资本主义民族”、“社会主义民族”,应当理解为“保留着奴隶制的民族”、“处于封建制的民族”、“建立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民族”和“进入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民族”。
只有这样理解,才能进一步充分认识民族发展的阶段性、不平衡性和特殊性之间的辩证统一。
尤其应看到,同一民族内部不同地区、不同支系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社会形态、不同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情况并不少见,简单地贴标签的分类法把民族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等同起来,只能够陷入单线进化论的误区。
只有这样理解,才能进一步认识和领会邓小平同志提出以“一国两制”解决港澳台问题的理论与实践的正确性。
再从坚持民族平等的高度来认识,第三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12条”的第7条指出:
“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一律平等。
”(20)如果我们拘泥并纠缠于各民族不同的发展程度和民主改革以前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的社会形态和社会制度,显然,对于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不利的。
前苏联不就是弄出了所谓的“社会主义部族”吗?
而“部族”又如何去和“民族”来讲平等呢?
正是因为在欧洲人的语言中,只有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才能称之为民族,所以列宁才谴责“欧洲人常常忘记殖民地人民也是民族”。
(21)而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就组成中华民族的56个单一民族的称谓及其相互关系,正如林耀华先生所指出,在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著作和民族政策、民族法规当中,“从来就把我国所有的各民族不论他们在解放前或民主改革前处于什么发展的阶段,都一概按照我国传统习惯称他们为民族。
这样对国内民族共同进行民主革命,共同走社会主义道路以及发展各民族之间友好团结、互助合作关系都是极有利的”。
(22)笔者认为,林先生在这里所说的“我国传统习惯”,实际上指的就是汉语的语境、语义和话语权及其使用特点。
而他所提到的友好团结、互助合作的民族关系在党的十七大以后,进一步被表述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并上升为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我们硬把中国的少数民族称之为“族群”,明显有悖于社会和谐,也不会被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认可。
如同李红杰同志所言,“在我国,称官方已经认定(即‘民族识别’)的某一民族为‘族群’,不仅没有基本的法律依据,在现实生活中也许没有一个民族会接受这种称呼的。
因此,在这个问题上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自由’与‘现实政治’区别对待的原则”。
(23)而郝时远先生亦指出,中国56个民族的识别或认定过程虽有不尽完善之处,“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需要用西方的ethnicgroup(族群)框架来重新括套甚至重新识别中国的各民族”。
(24)
那么,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社会形态的民族共同体,其共性是什么呢?
在笔者看来,就是组成中华民族这一复合民族的56个单一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如何均不同程度地具有中央“12条”关于民族定义表述中提到的共同的“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基本特征。
而另一方面,组成中华民族的各个单一民族的历史渊源相互联系,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相互影响,而在心理认同方面则具有双重性,即对自己的民族、民族支系的认同和对整个中华民族和社会主义祖国认同的并存。
四、汉语“民族”概念有助于揭示民族过程的规律和发展趋向
既然汉语“民族”概念的内涵在纵向上包含了不同发展阶段的民族,在横向上以单一民族为基本单位,并延伸到复合民族和民族支系,这是欧美语言中的相关概念不能相比拟的。
那么,汉语“民族”概念的进一步运用必然有助于科学地揭示民族过程中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向。
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尽管和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相互联系,但二者毕竟不能完全等同。
虽然民族产生之后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但我们的民族研究却不能简单地把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套用到民族发展当中,因为民族的发展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侧面和缩影,自然有着内在的特殊规律和历史趋向。
民族过程中的内在规律与发展趋向是什么?
对此,笔者在一篇文章中,曾提出了以下观点:
在民族过程中,民族间的同化、一体化,民族内部的分化是最基本、最常见的民族现象和演化方式。
同时与同化、一体化、分化现象相联系的单一民族与复合民族的相互演化,则是民族过程中的最基本的发展规律和趋向。
民族从产生、发展到最终消亡,都是通过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各种各样的民族共同体之间的同化和一体化以及民族共同体内部的分化,沿着多个单一民族共同体汇聚成为一个复合民族,而这样的复合民族或民族又是发展成为一个单一民族(其间亦不排除有复合民族内的分化)的趋势不断演化而实现的。
在这一民族过程中,民族体的数量逐渐减少,而质量越来越大。
在上述民族过程中,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这三大基本规律和偶然性与必然性、原因与结果、形式和内容、现象与本质,内因和外因、个别和一般等诸多范畴,亦即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产生反作用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基本原理,历史的创造是合力的结果等原理都无一不是贯穿其始终。
这样的民族过程是与人类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客观历史的规律相吻合、相一致的。
从而为我们提供了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指导思想、并结合系统科学的理论方法来研究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25)
按照笔者的这一观点,如果将今天的汉族与中华民族之间的关系从历史发展和演化来看,即:
单一民族(夏)→复合民族(华夏、诸夏)→单一民族(汉)→复合民族(中华)……
事实上,作为汉民族的前身的“华夏”是个民族集团,而非单一民族,这一点已被费孝通等老一辈的学者所肯定。
(26)而在单一民族与复合民族的相互演化过程中,原生形态的民族也就在和其他民族的交往过程中,经过同化、一体化与分化而发展成为次生、再次生乃至多次生形态的民族。
如最初的夏民族只是在炎黄部落联盟永久化基础上形成的原生形态民族,那么经历了秦、汉、隋、唐、宋、元、明、清之后的今天,汉民族则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多次生形态的民族。
其他民族也不例外,如建立金朝政权的女真是原生形态的民族,那么明朝末年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而形成的满族则是次生形态的民族。
汉语“民族”概念所指的民族即使是同一民族,也可以既指历史上原生形态的民族,又指现实中次生、再次生乃至多次生形态的民族。
这一特点不仅揭示了民族过程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向,而且提示我们不能简单地用上世纪50年代新中国民族识别所确定的单一民族的称谓去套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民族和民族集团。
如在建立南诏政权的王室的族属讨论当中的彝族和白族之争,即是忽略了笔者曾经提出过的一个观点,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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