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投标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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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投标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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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投标书
开发大道(广深公路-志诚大道)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代建单位:
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1年12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5-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2
2.2.1
工程名称
开发大道(广深公路-志诚大道)改造工程施工
3
2.2.2
建设地点
广州开发区
4
2.2.3
建设规模
约2400万元
5
2.2.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5
质量标准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合格标准。
7
2.5.1
招标范围
开发大道(广深公路~志诚大道)段两侧慢车道改造为公交车道,需部分拆除迁移机非隔离带绿化苗木,铺设沥青;于两侧人行道增设自行车道;对开发大道(广深公路~志诚大道)段部分沉降路面进行处理,改善行车路况;将开发大道与志诚大道交叉口进行改造;增设行人过路设施。
8
2.5.2
工期要求
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240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电子化资格后审。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40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1款。
15
7.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
5.1
踏勘现场
时间:
自_年_月_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广州开发区西区
17
8.1
招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7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18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部分组成。
两册合编成一本。
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电子投标文件3套)。
20
19.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收件人: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2012年3月16日9时30分至2012年3月16日11时30分。
2.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1
24.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
2012年3月19日10时00分
2.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2
33.4
开标评标办法
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
23
38.2
履约担保
方式一: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24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0214565.98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3700525.48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696175.93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6
评标参考价候选下浮率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7
评标委员会人数
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综合组的成员可由经济评委组成,该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28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市政排名为准。
[①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
②同时具有招标要求专业资质的投标人,专业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其承接该工程所需专业的最高分为准。
③以专业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为准的,8个专业(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建筑幕墙专业、建筑智能化专业、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桥梁工程专业、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之外的专业,计算施工企业排名。
]
29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5-2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5.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的第(5)点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0)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
现文:
(10)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条款号:
11.3(6)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②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③《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相关承诺书须包含以下内容:
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
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
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
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现文:
②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③《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相关承诺书须包含以下内容:
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
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
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
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条款号:
13.5.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现文: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按《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10年)》、《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常用项目补充综合定额(2010年)》、实施期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和《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以及省、市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计费程序及相关规定(通知)为计算基础,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与区财政局审定的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相比较得出的下浮率下浮,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条款号:
29.1及29.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29.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文:
29.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条款号:
30.1及30.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30.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30.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文:
30.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0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30.2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1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
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7)“电子文件”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
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
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
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和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7.4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GDCA))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形式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
该电子签名对招标人产生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7.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同时发布的还包括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7.6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7.7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
7.8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编制的格式要求。
8.招标答疑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递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招标答疑”专区→“切换至投标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投标人问题列表”→输入密码(密码为:
_)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自己的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10日停止质疑。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7日前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答疑纪要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4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
8.5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发出的答疑会议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9.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
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及经济标投标文件组成。
两册合编为一本。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投标申请公函;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格式见第四章);
(3)企业资质证书;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6)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7)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8)专职安全人员的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注:
资格审查内容的(3)至(8)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
11.3经济标主要包括的内容:
11.3.1投标函部分: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
(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6)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
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已在广州余泥管理政务网()公布的运输公司]及排放点;
②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③《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相关承诺书须包含以下内容:
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
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
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
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7)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8)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
扫描件,原件备查)。
(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11.3.2投标报价部分:
(1)投标总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
✓工程总价;
✓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计日工计价表;
✓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3)综合单价分析表;
(4)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表(格式见第四章)
(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6)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1.3.3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11.4投标人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交易中心实施细则》的计价软件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如本招标文件要求单价分析表)。
11.5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名工作。
电子投标文件介质使用只读光盘CD-R光盘或U盘,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
11.6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
该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7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相关的内容、《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及《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表》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纸质原件的扫描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
11.8投标文件应按上述编排的要求编制。
如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的,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结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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