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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资料
(二)根据下列案情材料,制作一份起诉意见书
犯罪嫌疑人冯××,男,汉族,系××省××县人,大专毕业后分配至××市××研究所任职员,住××研究所宿舍楼××号。
1998年3月因酒后滋事被治安拘留15天。
冯××与被害人章××曾有恋爱关系。
因在交往中,随着时间的推移,章××觉得自己与冯××的性格、爱好等方面差距较大,连提出与冯××断绝恋爱关系。
冯××不死心,多次纠缠章××,并通过亲友多次做章××的工作,章××表示决心已定,与冯××决无再和好的可能。
冯在失恋后便蓄意杀害章××。
2000年6月17日晚,冯××自带藏刀一把,邀约章××到以前多次来过的东郊小树林退还照片和物品。
两人见面后,冯××突然跪下恳求章××不要断绝恋爱关系。
在遭到章××的断然拒绝后,使用藏在身后的藏刀猛刺章××的腹部数刀。
章挣脱后一面奔跑,一面呼救,没跑几步便昏倒在地,冯××紧追上去,又猛刺章的胸部、腹部、头部,将章活活杀死。
冯××杀人后,自感后果严重,企图自杀。
冯用藏刀朝自己肺部猛刺一刀,伤及右肺,并造成左胸骨折。
昏迷后被送往××区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脱险。
有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结论以及作案工具为证,犯罪嫌疑人冯××亦供认不讳。
附:
(l)《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期;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9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
参考答案:
×××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字〔〕号
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等)、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件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政治面貌(如是人大代考、政协委员,一并写明具体级、届代表、委员),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案件有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应逐一写明)单位犯罪案件中,应当写明单位的名称、地址)。
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一案,由×××举报(控告、移送至我局。
(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具体为单位或者公民举报、控告。
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或工作中发现等)。
简要写明案件侦查过程中的各个法律程序开始的时间,如接受案件、立案的时间。
具体写明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
最后写明犯罪嫌疑人×××涉嫌×××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
……(概括叙述经侦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
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简明扼要叙述。
)
(对于只有一个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实施多次犯罪的犯罪事实应逐一列举;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应该按照主次顺序分别列举;
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共同犯罪事实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按照犯罪嫌疑人的主次顺序,分别叙述各个犯罪嫌疑人的单独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分列相关证据)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足以认定。
犯罪嫌疑人×××……(具体写明是否有累犯、立功、自首等影响量刑的从重、从轻、减轻等犯罪情节)。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根据犯罪构成简要说明罪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涉嫌×××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此致
×××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公安局印)
年月日
附:
1.本案卷宗卷页。
2.犯罪嫌疑人现在处所。
3.随案移交物品件。
4.被害人已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所附项目根据需要填写)
(三)制作起诉书
马加爵,男,1981年5月4日出生,汉族,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住云南大学6号楼317室。
户籍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马二村一队12号。
身高1.71米左右,体型中等,方脸,高颧骨,尖下巴,双眼皮,凹眼,蒜头鼻,大嘴,下唇外翻。
操广西口音。
身份证号码为:
452123198105045232。
涉嫌杀害云南大学4名大学生、公安部A级通缉在逃嫌犯马加爵,于3月15日晚约7时30分,在三亚市河西区河西路被警方抓获,马加爵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马交代,2月13日,在打麻将与同学发生纠纷后,马准备逐个用铁锤突袭4个同学。
他想先干掉同宿舍的邵瑞杰。
当晚,只有唐学李在宿舍内,邵在别的宿舍里休息。
他说:
“不杀唐,就干不了邵。
”他用锤子杀了唐后,把地上及桌上的血擦干,把唐放到衣柜里,用报纸等物包好。
因为学校没有开课,没人发现。
马说,杀了一个人后很后悔,也很害怕。
但越想越气,就决定继续杀其他3人。
第二天,他继续与同学打牌。
2月14日晚,趁邵瑞杰洗脚的时候,马用同样手法将其杀死,事后仍将尸体塞入衣柜。
2月15日中午,同学杨开宏到马的宿舍找邵打麻将,马说他一会就回来,并在杨看报纸等候时将其杀害。
傍晚,王大明(音)叫他打牌。
他没去,跑到1幢402室将龚博叫到自己的房间将其杀害。
刚处理完龚博的尸体,林风找他打牌。
他觉得林风平时对自己不错,就没下手。
“2·23”云大血案的侦查结束后,马加爵将被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一名昆明律师特意赶赴广西宾阳,获得了马加爵父母的授权委托,在将来的审判中,这位女律师将和她的搭档一道,无偿为马加爵辩护。
这位女律师名叫纳班,系云南瑞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她的搭档则是所里的副主任周文忠律师,二人曾在云南省及全国律师辩论赛上获过大奖。
参考答案:
××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检刑诉〔〕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
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
曾受到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
“本案由×××(侦查机关)
使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于人有权……”。
对于本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
“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
本院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其他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
“本案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经依法审查查明:
……(写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
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叙写。
)
(对于只有一个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实施多次犯罪的犯罪事实应逐一列举;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应该按照主次顺序分类列举。
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共同犯罪事实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按照犯罪嫌疑人的主次顺子,分别叙明各个犯罪嫌疑人的单独犯罪事实。
)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分列相关证据)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员:
年月日
(院印)
附:
1.被告人现在处所。
具体包括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场所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处所。
2.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并注明数量。
3.有关涉案款物情况。
4.被害人(单位)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
5.其他需要附注的事项。
四、根据以下案情制作一份刑事判决书
[案情]
公诉机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肖本友,男,27岁,汉族,上海市杨浦区人,无业,住杨浦区清心花园18幢402室。
因涉嫌故意杀人、抢劫,于2002年10月11日被羁押,同年10月22日被捕,羁押于上海市第一看守所。
2002年9月23日晚,被告人肖本友至被害人罗某某住地嫖娼。
次日早晨,罗向肖索取卖淫款时,两人发生争执,被告人强行将罗按在床上,用手猛卡罗的颈部并将一双袜子塞入罗嘴中,随后用电线猛勒罗颈部,致罗失去知觉后,将电线扔掉。
随后,被告人肖本友窃得罗某某的TCL8988型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190元)、现金人民币200余元后逃逸。
经上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损伤鉴定,罗某某属轻伤。
一、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以暴力手段致被害人失去知觉、无法发现、无法反抗,夺取被害人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被告人辩称,手机与钱是其顺手牵羊拿走的,不是抢。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去罗住处不是为了财物,而是为了嫖娼,后虽为嫖资发生争执采用暴力,但目的是为了不让被害人叫喊,以便能脱身回家,后发现手机顺手牵羊,此行为是盗窃行为,由于手机与人民币相加价值仅为1300余元,不到2000元,故不构成盗窃罪。
二、被告人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未遂)还是故意伤害罪?
公诉机关在第一次开庭时认为,被告人肖本友因嫖资起争执后,对被害人实施了拳击、卡脖子、用枕头捂被害人、塞袜子在被害人嘴中、用电线勒被害人等行为,其行为属间接故意杀人。
第二次开庭时,公诉机关再次发表公诉词认为,被告人明知对颈部实施暴力会产生死亡的后果仍然积极实施,并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故应属直接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被告人肖本友辩称,其见被害人昏厥后,不仅松开了电线,还用手摸了罗的鼻子有呼吸,用耳朵听罗心脏有心跳,猜测罗没事才溜走的,因此其并不具有杀人的故意。
参考答案: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事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事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庭审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经举证、质证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
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
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分三种情况: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被告人×××.……(写明决定追缴、退赔或者发还被害人、没收财物的名称、种类和数额)。
”
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罚(如有追缴、退赔或者没收财物的,续写第二项)。
”
第三,宣告无罪的,无论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
(二)项还是第(三)项,均应表述为:
“被告人×××无罪。
”〕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院印)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年××月××日
书记员×××
五、制作起诉状
小杜家住太原,2000年6月4日中午,为了让刚怀孕两个月的妻子可以好好的养身体,他和爱人吃过午饭后走进卧室准备午睡,就在两人躺在床上闲聊的时候,小杜忽然发现暖气罩后面有亮光,他觉得非常奇怪,下去一看,竟赫然发现那里放着一个监视器的探头,还有一个微型话筒。
凭直觉,小杜断定卧室里被人安上了监视器。
卧室里竟然被人安上了监视器,而且摄像机的探头竟然正对着床上,小杜夫妇在惊讶气愤的同时,急忙绕到后院、察看监视器是从何处接过来的。
他们找到了原本埋在墙里的线和镜头,顺着线路,跳过墙,他们进到了邻居家,怎么也想不到一墙之隔的邻后竟是偷窥事件的肇事者。
看着那些用于监视的装备,小杜大妇惊讶的不知如何是好,想不到平时只在电影里发现的场景竟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最后,他们决定向110报警让警察来看个究竟。
太原市公安局涧河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派民警到小杜家进行调查。
当时邻居家里没有人民警守候到晚上11时左右,终于等到有人回来,经询问得知,邻居家的男主人名叫廉某,33岁,毕业于北京某学院,至今没有固定职业,半年前和妻子租房住到118小区,和小杜家互为邻居。
半年来,两家并无往来,也无过节,不知廉某为何会煞费苦心地用可视门铃去窥视邻居的卧室。
派出所民警介绍说,廉某本人说是出于一种好奇,认为前一段时间,小杜夫妇好像是吵架了"说话声音总是很高",他好奇他们两个人会发生些什么事,出于这种心理他安了一个监视器,"想观察观察他们到底是干啥了"。
参考答案:
民事起诉状
(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用)
原告: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告: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案由:
__________
诉讼请求:
……
事实与理由:
……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附:
本诉状副本_份。
六、制作代理词
甲贸易公司与乙厂签订了一项购买1000台电风扇的购销合同。
合同规定乙厂应于6月底以前交货。
但乙厂至8月底才电报通知甲公司准备发货。
甲公司未作答复,收到货后即发往门市部销售。
由于销售旺季已过,电风扇滞销,甲公司遂以乙厂逾期交货未经公司同意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
双方发生争议,乙厂遂向法院起诉甲公司。
假如你是乙厂委托的代理律师,请拟制一份代理词准备在法庭审理时发表。
要求:
1.叙述事实清楚,引用法律法规正确;
2.根据事实与法律,提出合理的纠纷解决方案。
答案要点:
主要写明如下内容:
1.序言,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
(2分)
2.陈述纠纷事实,说明甲公司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4分)
3.提出解决纠纷的办法和意见:
乙厂承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甲公司付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
(4分)
七、制作答辩词
被告人甲在赶集的路上遇到其侄儿乙。
乙对甲平时积怨颇深,今日见到甲便责问说:
“你今天讲我什么?
”甲说:
“我哪里讲了什么?
”乙又说:
“我今天是打死你!
”随即抓住甲拳打脚踢,甲便往回跑,乙便一路追打,且顺手拿起卖肉摊上的一把屠刀追杀甲,乙将屠刀向甲掷去,没有击中,落在甲身后,甲返身捡起,见乙又追赶过来,就说:
“你真的要过来?
”话音未落,乙即迎面扑来夺中,屠刀劈中乙的左颈,顿时大量出血并倒地,抢救无效死亡。
问:
1.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作为甲的代理人应如何答辩?
答案要点:
1.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2分)
2.甲在被乙殴打追杀的整个过程中,始终处于防卫地位。
(3分)乙说:
“要打死伤”并一路追杀,拿起屠刀追杀且向甲挪去,欲置甲于死地。
(1分)甲捡起用刀并答告乙时,乙扑向前夺刀,使甲处于如刀被乙夺去自己就会被杀死的状态。
(2分)在此生命受到皮脱的情况下。
甲举刀杀死乙,是为了使自己的人身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已实施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侵害行为进行的必要防卫,与己所实施的任客行为是相适应的,附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3分)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1分)
◆模拟审判法律文书制作实施方案
(一)模拟法庭教学设计
1.审判规则(见附件)
2.评分
学生评委共九人,由三组各推选四名学生评委,各组可以从其他两组选出的评委中各要求一名评委回避;由两位指导教师组成教师评委。
学生评委和教师评分各占总成绩50%。
个人总分为10分,基准分8分,加减分单位为0.5,如7.5,8,9.5等
(二)模拟审判案例
模拟审判案例一:
1999年10月14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潘某驾驶出租车,在某市新村路口乘被害人徐某及其朋友两人至本市轮渡口。
到达目的地,计价器显示车费金额为37元,徐某对车费有异议而拒付,潘某则告辞徐如有异议可以投诉。
徐既不投诉,又不付车费。
潘即下车拉住徐要求付款,双方在争执中互相推搡,被路人劝开后,与徐某同车的朋友支付了车费30元。
当潘某上车启动出租车准备离开时,徐某上前用手卡潘某的头颈,在拉扯潘某下车不成后,遂拔走潘某的洫钥匙,离车向渡轮站走去。
潘某下车追住徐某,并用手机报警,让警察来处理纠纷。
正当潘某用手机通话时,站在潘某背后的徐某突然用的打潘某头部,潘某即用拿手机的左手去挡,手机恰好碰到徐某的左眼,致左眼球破裂,眼内容物脱出,手术摘除左眼球,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模拟审判案例二:
1998年8月21日,新平县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张启军的妻子魏建琦被送进新平县医院妇产科“温馨病房”住院待产。
魏孕期无任何异常;住院后经产前检查,身体健康,胎儿偏大,但发育良好。
8月26日18时,产妇出现临产症状被送入产房,妇产科主治医师李绍芬和一名助产士开始为产妇接生,随后产科主任也赶来帮忙。
19时,正当婴儿头部显露之际,李突然昏倒在地。
8月27日,42岁的李绍芬“因高血压突发并严重的脑溢血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次日下午3时许,婴儿停止了呼吸。
附:
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判规则
一、受案审查
(一)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受理后先由庭长指定审判员(包括助理审判员,下同)一人进行审查。
(二)审查的内容包括:
案件是否属本院管辖;被告人的身份,犯罪事实,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决定开庭审判。
二、庭前准备
(一)组成合议庭:
由院长或庭长指定审判长并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
(二)送达、通知、公告:
由书记员将起诉书副本最迟在开庭的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并告知其可委托辩护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指定辩护律师);开庭的3日以前应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及与案件有关的诉讼参与人,并公告开庭审判的案件。
三、法庭审理
(一)开庭审理前,书记员依次进行下列工作:
1、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
2、宣读法庭纪律;
3、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4、向审判长报告庭前准备工作已就绪。
(二)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传被告人到庭,接着依次进行下列事项:
1、查明被告人身份事项;
2、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及是否公开审理(对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说明理由);
3、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名单;
4、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主要包括申请回避的权利、辩护权、最后陈述权以及有权申请新证人、调取新证据、重新鉴定或勘查等。
5、告诉庭审的几个主要阶段。
(三)法庭调查内容:
1、法庭调查围绕指控的内容为主线,以审查、核实证据为中心,查明案件事实。
2、控辩双方对各自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需运用证据查明:
所指控的犯罪行为,被告人如何实施(时间、地点、手段、后果),同案人的关系、责任,罪过、动机、目的如何,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从重、从轻、减轻及免除处罚的情节,赃款赃物的情况,等等。
3、法庭调查通过宣读起诉书、对被告人讯问发问、陈述、对质、示证、质证等形式进行。
4、合议庭对于当庭出示、质证过的证据,应当作出采纳与否的决定;不能当庭确认的,可待后判决确认。
5、可导致延期审理的情形:
需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查的;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补充侦查而提出建议的;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四)法庭辩论:
合议庭认为案件事实已查清后,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转入法庭辩论,应围绕全案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辩论。
注意:
1、辩论的顺序为先控后辩,再互相辩论。
发现新的证据、事实,可恢复调查,待事实查清后继续辩论。
审判长对于控辩双方与案件无关、重复意见或其他不当发言应当制止。
2、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可休庭;重新开庭后,再次拒绝的,对成年被告人,可准许,但不得再行委托或指定辩护人;对盲、聋、哑或未成年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一般不予准许。
3、委托辩护人当庭拒绝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一般应准许;指定辩护人提出拒绝辩护的,一般不予准许。
(五)最后陈述:
经辩论,双方观点明晰,审判长宣布辩论结束,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注意问题:
1、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
如陈述内容是蔑视法庭、损害他人及社会公益或与本案无关的,应当制止。
2、提出新的事实、证据,影响定罪量刑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否定控罪的,可恢复法庭辩论。
(六)合议庭评议:
由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庭宣判。
(七)宣告判决:
继续开庭,进行宣判,分两种情形:
1、当庭宣判的,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人民检察院。
2、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送达判决书。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八)闭庭后,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在法庭笔录上署名。
(九)刑事案件的审限一般为一个月,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在审限内不能审结的,可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延长一个月。
四、结案归档
(一)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接到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被告人的上诉状的,判决生效。
书记员应在10日内填写执行通知书交付执行,并将判决书发送有关单位及家属。
(二)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书记员应在接到抗诉书、上诉状的5日内,将案件整理交审判长审查后尽快移送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执行完毕的,应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民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判规则
一、庭前准备
开庭审理前,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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