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设施创新试点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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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设施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实施方案
**县水务局
2015年10月
目 录
7.1投资匡算........................................21
7.2资金筹措.........................................21
1.试点背景
1.1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
1.1.1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
**县地处河北省东南部,**市南端,界于东经115°35′~115°58′,北纬37°08′~37°35′之间,总面积892.3平方公里。
东隔清凉江与景县、故城相望,西临冀州市,南靠邢台地区南宫市,北接桃城区、武邑县。
**县地处平原,柏油公路四通八达,京九铁路贯穿南北,交通方便。
县城北距首都北京272km,西距省会石家庄124km。
**县是国务院确定的对外开放县,现辖11乡镇、一个工业园区。
1.1.2社会经济状况
**县土地肥沃、人口稠密、资源丰富、物产繁多。
**县人口40.2万,其中农业人口34.3万,占总人口的85.3%。
2014年**县完成生产总值78.5亿元,比上一年增长9.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亿元,比上一年增长5.6%,第二产业增加值36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2.3%,第三产业增加值20.5,比上一年增加10.4%。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9.6亿元,增长16.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0.5亿元,增长26.8%;全部财政收入突破8亿元,增长36.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7亿元,增长38%;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4亿元,增长13.6%;外贸出口7.8亿美元,增长4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30元,增长11%,全县职工平均工资27896元,比上一年增长10.7%,农民人均纯收入6871元,增长15.7%。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全部财政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外贸出口、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实现总量晋位。
1.2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状况
境内有行洪河道2条,由南向北,纵贯全县,东为清凉江,西为索泸河。
县级引水、排沥渠道10条,大部分淤积严重,需清淤疏通。
上述河渠设计蓄水能力2273万m3。
现有水闸22座,桥梁171座。
清凉江属黑龙港流域南大排河水系,全长355公里,流域面积1176.7平方公里,本县段全长55.3公里,控制面积222平方公里。
本县内主要技术指标:
河道深6.15米,底宽40米,河底高程19-13.5米,边坡1:
4,纵坡1/9000,设计水位26.5-20.4米,设计过水流量490m3/s。
清凉江有两条支流,分别为东支流和西支流。
索泸河在本县段长43.4公里,流域面积431.4平方公里,平均年径流量0.12亿立方米。
县境内河深3.5米,设计底宽16-23米,河底高程16.55-19.9米,边坡1:
4,纵坡1/11000,设计水位22.9-20.05米。
本县地表水除了清凉江和索泸河外,尚有很多大小坑塘,几乎村村都有,此外还有12个大洼地和500多个小洼地。
过去每到雨季,坑满塘平,洼地的庄稼多被淹没,近年来降水开始减少,现在坑塘多已经干涸,洼地也连年无水。
2014年全县有农用机井8694眼,其中深机井2612眼,浅机井6082眼,地下防渗管道323万米,咸淡混浇井组667组,以低压管道灌为代表的节水灌溉工程面积56.71万亩,其中13.5万亩通过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其他主要为村民通过集资的方式建设。
详见表2:
现状**县小型水利工程情况表。
表1.2-1 现状**县小型水利工程情况表
序号
工程类型
数量
主要功能
建成年代
工程性质
所有权主体
现状管护经费来源
运行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水费收取情况
1
水闸
22
调节全县引水灌溉、蓄水补水、防洪排涝水源
20世纪50~80年代及2014年
公益性
县水务局
上级财政拨款
一般
设备老化、启闭机损坏、配套设施落后
不收水费
2
县级河渠
12
排水、灌溉
20世纪50~80年代
公益性
县水务局
上级财政拨款
较差
淤积严重、
无防渗配套
用于灌溉和排水
3
机井
集体所有
8004
灌溉提水、
20世纪70年代
以后
公益性
村委会
几乎不维修或是“一事一议”
较差
布局不合理、动力不配套、管理跟不上以及配套率低,缺乏计量设施,用水浪费等
只收水费中电费
个人所有
690
灌溉提水
20世纪70年代
以后
个人
个人
维修养护状况良好
较好
缺乏计量设施,用水浪费等
1、渠道工程。
境内有行洪河道2条,由南向北,纵贯全县,东为清凉江,西为索泸河。
县级引水、排沥渠道10条,大部分淤积严重,需清淤疏通。
上述河渠设计蓄水能力2273万m3。
现有水闸22座,桥梁171座,多数需要维修。
2、水闸工程
全县现有22座水闸,主要功能是调节全县引水灌溉、蓄水补水、防洪排涝等,除2011~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9座外,其余13座均建于上世纪90年代及以前。
22座水闸包括2座分(泄)洪闸、8座节制闸、5座排(退)水闸、7座引(进)水闸;过闸流量分别为169.60m3/s、1308.00m3/s、257.52m3/s、185.80m3/s;新建的9座闸均为引水闸,过闸流量为125.3m3/s。
22个水闸均由政府投资建设,所有权归县水务局和有关乡镇,管护经费主要来源于上级拨款,但远不能满足管护要求,由于缺乏管护经费,导致设备老化、启闭机损坏、配套设施落后,目前有7座闸涵处于停运状态。
3、机电井灌溉工程
2014年全县有农用机井8694眼,其中深机井2612眼,浅机井6082眼,地下防渗管道323万米,咸淡混浇井组667组,以低压管道灌为代表的节水灌溉工程面积56.71万亩,其中13.5万亩通过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其他主要为村民通过集资的方式建设。
目前由村委会自筹和财政拨款修建的机井,所有权使用权均归村委会所有,由使用户自行使用、管护,只收电费而不收任何管理费,导致配套设施落后甚至没有配套;个人投资修建的,所有权归个人,所有权归个人所有,个人只收电费并负责对机井进行管护,所有权、使用权比较明晰,运行及配套等良好。
4、田间高效节水灌溉设施
目前全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主要是低压管道灌溉,上世纪90年代开始建设,加之近几年由于水利、农业、扶贫办等投资建设,现覆盖面积13.5万亩,主要均存在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晰的问题。
有人建、没人管,建管严重脱节。
由于管护不到位,节水工程不能发挥效益,本来应该使用10~15年,使用5~7基本不能再高效发挥效益。
急需改革现状的工程管理体制,形成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保证节水灌溉工程持续、高效地发挥效益。
总之,多年来全县的农田水利工程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乡村水生态环境、保障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保障用水安全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农村生产方式的的转变、种植结构的调整、水资源的日益短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主体不明、责任不清以及重建轻管、老化失修等管理问题越发突出,严重影响了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因此改革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进行农业水价改革落实管护经费,鼓励社会资本融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成立用水合作组织等,为实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经、管护得当、良性运行、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表1.2-1 现状**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
1
**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县水务局
唐林、王均和**3个乡镇的79个行政村,改善灌溉面积4.5万亩
安装防渗管道39.0696万米,出水口7330个,建设咸淡混浇井组50组,更新深井8眼,更新维修井房150个,更新深井泵35套,安装计量设施79套
1800万元
2
**县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县水务局
项目区涉及2个乡镇57个村,包括新屯乡许新屯、宋新屯、王新屯等44个村,加会镇徐平楼、东张平楼、刘加会等13个村。
安装PVC管道36万m,出水口8200个,建成咸淡混浇井组60组,更新深井6眼,更新深井泵50套,更新、维修井房150座,安装计量设施150套,制安县域标志牌2座,项目标志牌6座。
1800万元
3
**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县水务局
大营、肖张和马屯3个乡镇的36个行政村,改善灌溉面积4.5万亩
安装防渗管道30万米,出水口6000个,建设咸淡混浇井组60组,更新深井18眼,更新维修井房150个,更新深井泵60套,安装计量设施150套
1800万元
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情况
(1)基层水利服务建设
2011年**县将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大力度、高标准推进工作实施。
2013年,又紧紧抓住被确定为全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的难得机遇,创新思路,多措并举。
**县政府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水利、编办、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调度和协调指导。
(2)农民用水者协会建设
截止目前,**县刚刚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1.3试点任务及拟通过试点解决的主要问题
1.3.1试点任务
建管一体化、公开公示制度、完善项目建设方式、搞活经营权、产权确权和移交、建立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鼓励和扶持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1.3.2解决的主要问题
1、解决农田水利设施建管脱节的问题。
通过在试点项目申报改革项目实施建管一体化,部分渠道清淤工程采取不招标、先建后补的方式,解决过去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大包大揽,建设工程内容、标准与实际脱节的问题。
2、解决群众参与度不高,影响建设和管理的问题。
小型水闸、泵站等新建工程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工程施工前要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负责人、施工期限、施工质量标准、监督电话进行公示。
公示要在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让群众明白项目建设的意义、用途,对与规划、设计、施工及监督管理,对项目拥有更多知情权,解决群众对所建设工程不认可,不理解的矛盾。
3、解决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投入不足的问题。
探索完善项目建设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建设和管理农田水利工程,并做好监管工作。
完善项目补助方式,保证项目建好管好用好。
4、解决产权单一、管理责任不明确的问题。
目前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由于管理体制理顺不清,产权归属不明确,国家、集体、受益户三者的职责和义务没有明确的界定,导致这些工程建、管、用三位脱节,管理、维护主体缺位,通过明晰和移交水闸、泵站、机电井工程产权,可以解决上述问题。
5、解决运行机制不活、用水管理主体缺位的问题。
大多数水管单位性质不明,公益性工程缺乏财政支持,经营性部分又难以实现良性发展,造成工程维修资金难落实,工程管理基础薄弱,效益难以正常发挥,服务质量难以保证。
形成了农民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国家管不到的尴尬境况,探索水闸、泵站、机电井等方面采取承包、租赁、购买等方式参与管理农田水利,形成全民管水、用水、节水的新局面。
1.4开展改革试点具备的工作基础和条件
1、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县政府是改革的主体,成立县长为组长,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县水务局5个股室负责人担任,每个乡镇也成立不少于5人的机构,以便于推进改革。
2、工程建设基础良好,配套设施逐步完善。
**县经过近几年经济的快速发展,县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农业基础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已顺利完成河北省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2010~2012年)建设,各年度完成的农田水利项目管理规范、到位,取得了较好工程效益,为下一步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3、具有一定的改革基础和经验。
**县作为地下水超采项目的试点县,全县正在进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水价改革、水权改革,用水协会建设等工作,县政府出台了《**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县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现在正在对水闸、泵站、机电井等开展确权证工作,结合2011年水利普查基础资料,现已对水闸、机电井底数清楚,为全县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
4、群众需求迫切,参与基础扎实。
当前,农村水利工作在发展农业生产和改善农民生活中地位十分重要,但是水利设施重建轻管、管用分离现象十分严重,群众对小型水利改革的积极性高,需求迫切,愿意投工投劳参与工程建设;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健全,具有组织农民参与建设和承担建后管护责任的能力。
2.基本要求
2.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全面贯彻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精神,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使用权,落实经营权,强化管护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社会化改革进程,引导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走向市场,实现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2.2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
通过充分发挥政府和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尊重和保护农民和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试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大胆创新、先行先试。
加快明晰农田水利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逐步构建与农村改革发展、政府职能改革相适应的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
2、坚持协调推进。
建立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的机制,切实做好相关政策间的配套衔接,同步协调推进工程规划建设、项目管理方式转变、新型建设与管护主体培育、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
3、坚持因地制宜。
充分考虑试点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工程,尊重现实、尊重历史、尊重群众意愿,科学规划工程布局、依法依规界定产权归属、合理选择工程建设和管护模式,不搞“一刀切”。
2.3改革目标和实现思路
(1)改革目标
结合**县实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目标:
到2017年,基本扭转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的局面,建立适应我县县情、水情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作管理体制;
——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护模式;
——建立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
——建立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奖惩分明、科学考核的工程管理监督机构。
(2)实现思路
①成立组织,形成全力。
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是改革的实施主体,明确各部门责任,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
强化严肃问责,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②摸清现状,夯实基础。
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村组、农户、田间地头,全面调查全县的农田水利工程数量、运行、管理、经费来源、水费收取等现状及存在的各种问题,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制定不同地改革措施。
③作好规划,稳步推进。
充分利用群众了解风土人情的实际以及成功的管理经验,实施“顶层设计与上下沟通”相结合,保证制度易实施好推行。
3.试点范围及对策措施
3.1试点范围
以我县201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区作为试点推广范围,包括王常乡的刘吕木、大吕木、陈吕木、刘站里、后旧县、前旧县、李家庄、王家庄、霍庄、杨庄。
本次纳入改革试点的范围及内容包括6.8万亩管灌、51台水泵、17座蓄水池、90000米输水管道及54眼机电井。
3.2试点内容
1、实行建管一体化
深化项目实施管理方式改革,农村坑塘改造、清淤工程、泵站及其他属于新型合作组织受益的水利项目,原先都是采用由县水务局集中申报,项目批复后由县水务局作为建设单位进行招投标选择有资质的队伍进场施工。
由于对村情了解不深,工程施工中的难度比较大,阻工现象十分严重。
既增加了工程成本,又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矛盾,有时还可能引起纠纷,引发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
本次改革采用受益村委会及其他个别村庄、家庭农场、农民用水协会、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合作组织作为“项目法人”申报,项目申报改变由原水务局代替申报,变为由村委会或其他新型合作组织单独申报,县水务局进行审核把关上报。
项目批复后,符合招标程序的,由村庄、家庭农场、农民用水协会、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合作组织作为“项目法人”实施招标;少部分投资较少、技术含量较低的农村饮水管网改造、坑塘改造、清淤工程可以由项目法人自行实施,县水务局制定统一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加强技术指导,逐步实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建管一体化。
本次改革由农业专业合作社作为“项目法人”申报项目,水务局对项目申报情况进行现场查看、资料审查,而后上报;根据实际对部分项目进行招标,部分项目可不招标,由合作社自行施工,县水务局制定技术规范,加强技术指导,保证工程质量,减少工程阻力,为今后小型水利项目实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建管一体化探索一条适合的道路。
2、建立项目建设管理公开公示制度
**县是地下水超采重点区域,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工程,为开展地下水压采,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前提下,必须推行建设工程公开公示制度,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集市、村庄等公共场所,大力宣传项目建设的意义、作用,让群众对建设项目有更多的知情权,提升其支持并参与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积极性,引导其积极投身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中来,献计献策,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能力;同时建立监督平台,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投诉,及时纠正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促进工程建设管理的公开、民主、高效、廉洁,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使工程建设管理更加科学、合理、规范。
本次改革主要针对水闸、泵站建设项目进行公示,主要公示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的名称、地点、施工时间、投资、监督、建议电话等;
(2)招标。
招投标前在河北省招投标网上进行挂标20天以上公开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施工单位报名,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招标。
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并将中标单位在该网进行公示3天以上;
(3)项目建设公示。
工程施工前要在施工现场或受益村(其他新型合作组织)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施工期限、施工质量标准、监督电话向受益区群众进行公示。
公示要在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对凡是不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对公示牌、明白纸损毁不进行维修更换的建设单位,县水务局将责令改正。
(4)质量监督。
实行义务监督员制度,每个受益村要推选两名及以上的村民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全程参与工程建设,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确认。
(5)进度监管。
工程实施前,由项目组制作公示牌,将项目建设规模、实施内容、建设工期、建设单位等情况向受益区群众公示,既让群众监督,又让群众积极参与。
工程完工后,把工程完工情况、补助标准、向群众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6)资金管理。
国家划拨的财政资金,按规定程序报帐,定期公布。
农户投劳筹资,由村委会、村民代表和用水户协会共同管理,受益群众代表审查,群众大会审定,对工程土方开挖、土地征占、青苗补偿等费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资金公开、透明、安全。
3.探索完善项目建设方式
(1)确定工程类型、建设地点。
建立“自下而上”工作机制。
首先由水务局召集项目村委及农户代表开会,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确定农民喜欢的经济耐用的节水灌溉工程。
(2)探索农户筹资投劳修建灌溉渠道的建设模式。
现状全县共有支渠228条,均建于上世纪二十,七八十年代,基本没有衬砌,渗漏严重,急需维修,但本次节水压采并未安排有部分资金,因此县政府拟讨论采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建设模式,每修缮100米,县财政从机制体制创新资金中,提出部分资金补贴投资的60%,另外40%从收取的水费中补,调动受益农户的建设积极性,初步探索“建、管、用”三户共同发力的工作建设模式。
4、搞活经营权
**县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向协会颁发经营权证,注明权利和义务、有效期等基本信息,明确经营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长期有人管,长期发挥效益。
在经营机制上,由用水协会对所属的工程设施按单元工程进行评估作价,再折成股份分配给本单元工程内的受益农户作为集体分配股,由协会负责管理和运行,提供用水服务,用水户缴纳水费,作为协会经费收入,用于设备维护维修、人员管理成本等支出。
5、明晰和移交工程产权
结合**县实际,以及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个人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所有,或按投资者意愿确定产权归属;受益户共同出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受益户共同所有;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的工程,产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机井、喷灌、泵站、水闸、坑塘及扬水点工程,如下划分产权:
(1)水闸。
县级12条河渠的水闸所有权归国家,管理权归县水务局也可承包给个人管理。
工程在流转的土地上的,可以委托协会管理。
(2)泵站。
两个村及以上受益的泵站的所有权归所在乡镇;单村受益的泵站所有权归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机井。
政府投资部分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4)引水渠道。
县级12条引水骨干渠产权归国家所有,由所在基层水利站管辖。
(5)坑塘及扬水点。
所有权归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
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负责工程产权界定工作,向明晰产权的工程所有者颁发产权证书,载明工程功能、管理与保护范围、产权所有者及其权利与义务、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工程产权所有者是工程的管护主体,工程产权所有者与运行管理者不一致的,运行管理者是管护主体,由水务部门向其他使用单位和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颁发使用权证,并签定管护协议。
管护主体要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正常、安全运行。
县水利部门要担负起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的牵头责任,加强对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的监督和技术指导,督促工程产权所有者、安全责任人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障工程安全长效运行。
新建小型水利工程,在建设完成后要按规定的产权转移管理程序、办法进行移交。
6、建立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
建立“工程产权所有者筹集为主,政府绩效考核为辅的奖补机制”,多渠道筹集工程管护经费,建立稳定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1)产权归国家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由县政府要建立稳定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以及其他水利规费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范围,安排部分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
(2)农村集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者合作组织以及其他投资者所管理的各类小型水利工程,其管护经费由工程产权单位负责筹集,财政可适当给予补助。
7、鼓励和扶持用水户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县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目标是建成一个规章制度健全,能够民主自律、自主管理、财务独立、人员精干,并热心为用水户服务,受广大用水户支持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农民用水户协会。
**县于2014年10月已初步成立了村民用水合作组织,还待完善。
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以及相关文件,在试点村进行村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
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分会,进行农户基本情况登记、开设银行账户,制定《分会章程》、《分会管理制度》、《分会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1)农户基本情况登记
核对项目区用水户,制定会员登记表。
登记表的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农业劳动力、耕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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