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文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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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议主要内容nn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要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要求nn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问题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问题n扣除项目的确认n资产的税务处理n税收优惠n转让定价的同期资料的准备n其他需要提示的主要问题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要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要求一、汇算清缴的定义:
一、汇算清缴的定义:
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法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扣除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汇算清缴的范围: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包括查账征收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二、二、汇算清缴的期限:
汇算清缴的期限:
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5月31日之前办理年度申报、提供有关资料、结清税款。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预缴申报后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对于审批、审核或备案的事项,应在年度纳税申报前及时办理,否则不予列支或享受。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要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要求三、汇算清缴报送的纸质资料包括:
汇算清缴报送的纸质资料包括:
11、查账征收企业应报送:
、查账征收企业应报送:
a、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其附表;b、财务报表;c、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d、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报送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e、备案事项相关资料;f、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g、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h、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要求2、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报送:
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2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3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4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
5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6科委出具的每年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报告的复印件注:
享受高新技术税收优惠的企业要求必须到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审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要求3、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报送:
企业出具的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关于企业类型、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声明。
4、取得国债利息收入的企业报送:
国债利息收入证明,包括买入国债的有关凭证复印件或情况说明、取得国债利息收入的有关凭证复印件或情况说明。
如涉及笔数较多,可由企业提供说明,并附表格列明上述内容,再报送其中一笔业务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5、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
1开发产品成本对象完工情况表一二;2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报告;3企业关于完工年度的情况说明。
6、有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的纳税人报送:
企业可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应附送包含损失类型、损失金额、损失年度等内容的声明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要求77、下列企业或存在下列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年度申报应附送税务师事务所、下列企业或存在下列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年度申报应附送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nn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需经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税务机关审批的,向有的,向有权审批资产损失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时,应附送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涉税鉴权审批资产损失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时,应附送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
证报告。
nn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除按照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除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所(津国税所【20092009】33号)要求报号)要求报送相关备案资料外,还应于年度申报时附送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关研发费送相关备案资料外,还应于年度申报时附送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关研发费归集情况的涉税鉴证报告。
归集情况的涉税鉴证报告。
nn对已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汇算清缴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且对已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汇算清缴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且报告中按有关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相关规定对研究开发费用归集情况单独反映报告中按有关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相关规定对研究开发费用归集情况单独反映的,可不再单独报送涉税鉴证报告。
的,可不再单独报送涉税鉴证报告。
nn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完工后,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对该项产品实际毛利额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完工后,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对该项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应附送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应附送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开发项目的地理位置及概况、占地面积、开发用途、初始报告内容应包括:
开发项目的地理位置及概况、占地面积、开发用途、初始开发时间、完工时间、可售面积及已售面积、委托销售情况、预售收入及其开发时间、完工时间、可售面积及已售面积、委托销售情况、预售收入及其毛利额、实际销售收入及其毛利额、配套设施的归属及核算、停车场所的核毛利额、实际销售收入及其毛利额、配套设施的归属及核算、停车场所的核算、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及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
算、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及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要求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辅导我所会对所辖的重点税源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进行一对一纳税辅导。
请以上财务人员在散会后领取一对一纳税辅导表。
五、汇算清缴申报应先经过管理员审核签字后在进行申报。
第二部分应税收入的确认第二部分应税收入的确认一、销售货物收入一、销售货物收入n一一销售货物收入确认的原则:
销售货物收入确认的原则:
n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n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n二二销售货物收入确认的条件:
销售货物收入确认的条件:
n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n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n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第二部分应税收入的确认三三收入实现时间的确认收入实现时间的确认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
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第二部分应税收入的确认四四几类特殊销售货物收入的确认几类特殊销售货物收入的确认1、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2、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例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3、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
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
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
第二部分应税收入的确认4、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5、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商品的,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6、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二部分应税收入的确认n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一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n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n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n三三租金收入租金收入n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第二部分应税收入的确认n三、视同销售收入三、视同销售收入n
(一)、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n企业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n企业处置外购资产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是指企业处置该项资产不是以销售为目的,而是具有替代职工福利等费用支出性质,且购买后一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处置。
n
(二)、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n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n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n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n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n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n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第二部分应税收入的确认n五、不征税收入五、不征税收入n一不征税收入的范围11、财政拨款、财政拨款n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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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2、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n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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