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借款合同ppt.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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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一、理解借款合同的概念、特征及种类;一、理解借款合同的概念、特征及种类;二、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与民间借款合同的区二、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与民间借款合同的区别;别;三、掌握民间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权三、掌握民间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利义务。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定义: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的合同。
借款合同特征借款合同特征:
11、原则上为有偿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如、原则上为有偿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如无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视为无息。
无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视为无息。
22、贷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资金,包括现金、贷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现金请求权。
和现金请求权。
3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是实践性合同,其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是实践性合同,其他借款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借款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44、应是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除外。
、应是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除外。
55、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其其他均为双务合同。
他均为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即缔约双方相互负担义务,双方的义务与权利相互关联、双务合同即缔约双方相互负担义务,双方的义务与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的合同。
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等。
互为因果的合同。
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等。
单务合同指仅由当事人一方负担义务,而他方只享有权利的合同。
单务合同指仅由当事人一方负担义务,而他方只享有权利的合同。
如赠与、无息借贷、无偿保管等合同为典型的单务合同。
如赠与、无息借贷、无偿保管等合同为典型的单务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以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的,为诺成合同。
以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的,为诺成合同。
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实物给付,合同始能成立,为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实物给付,合同始能成立,为实践合同,亦称要物合同。
实践合同,亦称要物合同。
这些都是以不同的标准来划分的,因此,它们之间也是相互重叠的,这些都是以不同的标准来划分的,因此,它们之间也是相互重叠的,也就是说单务合同可能同时也是诺成合同或者实践合同,双务合同也就是说单务合同可能同时也是诺成合同或者实践合同,双务合同也可能是诺成合同或者实践合同也可能是诺成合同或者实践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因取得权利(包括利益)须偿付一定代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因取得权利(包括利益)须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代价的合同。
借款合同的种类:
1.1.金融机构借款合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2.2.民间借款合同。
民间借款合同。
二者的区别:
11、贷款人不同。
前者贷款人是法定的金融机构,后者贷款人是公民。
、贷款人不同。
前者贷款人是法定的金融机构,后者贷款人是公民。
22、利息不同。
前者是商业行为,是有偿贷款,要收取利息以求盈利,、利息不同。
前者是商业行为,是有偿贷款,要收取利息以求盈利,如果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如果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确定。
当然,在执行国家计划或者政策而签订的合同一般是下限确定。
当然,在执行国家计划或者政策而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没有利息的。
后者由当事人约定,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没有利息的。
后者由当事人约定,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推定为无息。
但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明确,应推定为无息。
但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4倍。
倍。
33、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
前者是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
前者是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时成立。
后者是实践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交付要条款达成合意时成立。
后者是实践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合同成立。
借款时合同成立。
44、合同管理不同。
前者受国家严格监管。
后者较少受到国家监管,、合同管理不同。
前者受国家严格监管。
后者较少受到国家监管,不违法即可。
但是,有偿借款不应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不违法即可。
但是,有偿借款不应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概念和特点概念和特点金融机构的借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款合同民民间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实践;不要式;践;不要式;无无偿特征特征有有偿;要式;要式;诺成成订立立内容;形式;利内容;形式;利息息效力效力贷款人的款人的权利利义务借款人的借款人的权利利义务民间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民间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的规定,借款人借款人的合同权利主要有:
的合同权利主要有:
借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贷款人依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依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借款;借款人有权依照约定的资金用途使用贷款借款人有权依照约定的资金用途使用贷款;当借款合同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当借款合同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借款返还借款;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的合同义务主要有:
的规定,借款人的合同义务主要有:
依约提供担保。
借款人应依据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担保,该项义务常发生在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生效之前。
依约提供担保。
借款人应依据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担保,该项义务常发生在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生效之前。
如实申报义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如实申报义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该项如实申报义务也常发生在借款合同的主要义务生效之前。
情况。
该项如实申报义务也常发生在借款合同的主要义务生效之前。
容忍义务。
在贷款人按照约定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时,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容忍义务。
在贷款人按照约定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时,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该项义务基于约定产生,未作约定的,借款人有权拒绝贷款人对借款使用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该项义务基于约定产生,未作约定的,借款人有权拒绝贷款人对借款使用状况进行检查、监督的请求。
的请求。
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
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
按期支付利息。
银行借款合同作为有偿合同,借款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双方当事人对支付利按期支付利息。
银行借款合同作为有偿合同,借款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双方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依据前述方法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限不满依据前述方法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限不满11年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年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在借款期间在1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届满1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1年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利息数额的确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年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利息数额的确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按期退还借款。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退还借款。
双方当事人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按期退还借款。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退还借款。
双方当事人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依据前述方法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依据前述方法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随时返还;贷款人也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贷款人也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但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依照新确定的期限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但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依照新确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返还借款。
民间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民间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对贷款人的权利有:
的规定,借款合同对贷款人的权利有:
订立借款合同时,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时,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时,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订立借款合同时,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要求借款人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要求借款人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对贷款人的义务有:
的规定,借款合同对贷款人的义务有:
按期、足额提供贷款。
贷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提供借款,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按期、足额提供贷款。
贷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提供借款,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贷款人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足额提供借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的,应当赔偿损失。
贷款人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足额提供借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借款人有权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由于贷款人未足额提供借款给借款人造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借款人有权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由于贷款人未足额提供借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该项义务系贷款人的主合同义务。
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该项义务系贷款人的主合同义务。
保密义务。
作为贷款人一方的金融机构,对于其在合同订立和履行阶段所掌握的借款人的各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
作为贷款人一方的金融机构,对于其在合同订立和履行阶段所掌握的借款人的各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进行不正当使用。
该项义务系贷款人的附随义务。
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进行不正当使用。
该项义务系贷款人的附随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关于支付利息的期限如何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关于支付利息的期限如何确定合同法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规定: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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