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安全施工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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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安全施工监理细则
幕墙安全施工监理细则
编号:
监安
xxxxxx
幕墙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旁站方案
编制人:
总监理工程师:
批准时间:
xxxxxx项目部
一、工程概况…………………………………………………………………………2
二、控制方法…………………………………………………………………………2
三、安全监理依据……………………………………………………………………5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12
五、安全监理检查频次与方法………………………………………………………14
六、监理旁站内容……………………………………………………………………15
七、附表………………………………………………………………………………16
一、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与特点
xxxxxx项目位于xxx路与xxx北路交叉口西南角,总用地面积88079.8m2,总建筑面积125936m2。
包含xx、xx、xxx及商业设施、地下车库等的土建工程、钢结构、幕墙、室内精装修、机电综合、电梯安装、舞台专业音响设备、舞台灯光设备、室外总体等工程。
本项目幕墙工程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施工单位为xxxx有限公司,主要施工大、小剧场两个单体幕墙工程;二标段为xxxx有限公司,主要施工艺术馆幕墙工程;两个标段的幕墙工程,都包含GRC幕墙、金属幕墙、玻璃幕墙等。
一标段xxxx幕墙总面积约为58600m2,其中大剧场GRC幕墙34230m2,GRC数量为3500多件,小剧场GRC幕墙13000m2,GRC数量为1500多件,其余金属幕墙与玻璃幕墙约为11370m2;二标段xxxxx幕墙总面积约为30260m2,其中GRC幕墙20500m2,金属幕墙5600m2,玻璃幕墙4160m2。
xxxx幕墙工程的垂直运输采用塔吊、吊车,外围采用搭设脚手架方案。
塔吊安装暂定xxx1台、xxx2台、xxx3台,具体安装时间根据现场实际进度要求安装,塔吊型号为7025,塔吊安装位置利用原有塔吊基础,另配有汽车吊配合施工,汽车吊暂定4台。
根据方案上的构件型号及构件重量,塔吊满足垂直运输需求,具体施工前,监理将要求构件进行试吊。
脚手架根据现场情况暂定xxx蜂窝底部及外围采用钢管脚手架,根据87号文要求,大剧场外围脚手架搭设高度超50m,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方案通过后才能实施。
二、控制方法
1、塔吊控制方法
1.塔机精确定位及高差控制
1.1塔机平面精确定位
确定塔机的数量、型号后,精确确定塔机的位置时应遵循的原则:
(1)塔机在结构外的,尽量靠近结构;
(2)塔机在结构内的,避开框架柱;
(3)塔机在结构内的,尽量避开梁,避不开时应断次梁避开主梁;
(4)塔机在结构内的,尽量减少穿越楼板;
(5)塔机相互交叉部位尽量减小盲区,有盲区的部位要避开框架柱。
根据上述原则,综合考虑基础底板至地上结构的结构梁、板、柱的情况,塔机布置在结构基础底板内。
1.2塔机的竖向布置
塔机在平面定位后,要进行竖向的分层,保证全部塔机在同时施工作业时相互的影响最小化,塔机的竖向分层应考虑的因素有:
(1)相邻塔机作业时大臂不能碰撞;
(2)满足施工吊装的作业要求;
(3)相邻塔机不应在同一高度上。
塔机的标高确定取决于四个因素:
(1)基础顶标高。
基础顶面标高根据塔机基础所在位置、塔机型号、基础形式确定。
塔机的基础均为矩形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基础;
(2)结构标高。
结构标高大部分均按照各施工区域的结构标高考虑,能够满足塔机覆盖区域的结构施工要求;
(3)所在层次。
高位塔最低部件(吊钩升至最高或平衡重最低部位)与低位塔的最高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最小为2m。
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相邻高位塔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
塔机分层竖向示意图
限位控制
为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塔吊与塔吊的碰撞,有效采取安装限位的措施。
各塔吊通过旋转限位,控制本塔机的工作旋转范围,保证两塔吊钢丝绳不相碰。
2、脚手架控制方法
2.1脚手架的材料准备
2.1.1、钢管采用外径48mm,壁厚3.0mm焊接钢管;
2.1.2、扣件采用铸铁扣件,质量应符合GB15831《钢管脚手架扣件》的规定;
2.1.3、垫板采用5cm、20cm以上宽木脚手板。
2.2脚手架的搭设方法
2.2.1、搭设顺序
放置纵向扫地杆,自角部起依次向两边竖立底杆,底端与纵向扫地杆扣接固定后、装设横向扫地杆并与立杆固定(固定立杆底端前,应吊线确保立杆垂直),每边竖起3-4根立杆后,随即装设第一步纵向水平杆(与立杆扣接固定)和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靠近立杆并与纵向水平杆扣接固定)、校正立杆垂直和水平使其符合要求,按40-60Nm力拧紧扣件螺栓,形成脚手架的起始段,按上述要求依次向前延伸搭设,直至第一步架交圈完成。
交圈后,再全面检查一遍脚手架质量和地基情况,严格确保设计要求和脚手架质量,设置连杆墙件(或加抛撑),按第一步程序和要求搭设第二步、第三小步......,随搭设进程及时装设连墙件和剪刀撑,装设作业层间横杆(在脚手架横向杆之间架设的、用于缩小铺板支撑跨度的横杆)、铺设脚手板和装设作业层栏杆、挡脚板及密目网全封闭。
2.2.2、构造要求
1)立杆的间距、垂直度:
立杆间距选用1.5m,允许搭设偏差±5cm,立杆垂直度允许搭设偏差±10cm。
排宽1.5m;
2)扫地杆设置从垫板往上20cm处,设置扫地杆,扫地杆采用对接接长。
扫地杆在端头与立杆交接处伸出扣件长度不小于10cm;
3)横杆间距、平整度:
横杆步距采用1.8米,用对接方法接长,一根横杆两端的高差,不能超过2cm,纵向水平杆全长平整度不小于±10cm;
4)立杆、横杆接头的详细做法:
立柱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个相邻立柱的接头不应设在同步跨内,两相邻立柱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步距的1/3。
纵向水平杆对接接头应交错布置,不应设在同步、同跨内,相邻接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cm,并应避免设在纵向水平杆的跨中。
2.2.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接要求
1)构造形式
采用刚性连接方式,连墙件的连墙杆采焊接的方式与主体的预埋件相连接。
2)布置要求
连墙杆在垂直间距不应大于4m,水平间距不大于6m的位置上设置,设置时尽量靠近主节点,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cm。
必须从底部第一根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布设形式可以采用花排,也可以采用并排,宜优先用花排。
门窗洞口采用短向拉接,钢管长度过门窗洞口边缘25cm以上。
3)剪刀撑的搭设方法
在建筑物四周转角处,必须要设置剪刀撑,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柱的根数宜在5-7根之间,每道剪刀撑的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小于6m。
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度-60度之间,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每道剪刀撑的净距不应大于15m。
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伸出端,或立柱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cm。
剪刀撑接长采用搭接接长,搭接长度不小于50cm,用3个扣件等距离布置,扣件在钢管端头处不小于10cm处,剪刀撑下端一定要落地。
4)小横杆的设置
每一主节点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大横杆四根间距30cm铺设竹芭用扎丝绑牢并采用直角扣件扣紧在纵向水平杆上部,端头处伸出长度不小于10cm。
该杆轴线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cm,在双排架中,靠墙一侧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50cm。
单排架的小横杆一端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部,另一端应伸入墙内24cm以上。
5)脚手板的防护栏杆
脚手板一般设置在3根小横杆上,要铺满、铺严密,在两侧设置18cm以上高踢脚板,操作层上部护身栏杆1.2m高,下部护栏杆距踢脚板0.6m处。
3、现场焊接控制方法
现场焊接前:
1)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2)清理周边易燃物;3)防火安全措施必须到位;4)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三、安全监理依据
1、安全监理依据
相关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
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建设部建建(1997)86号《塔式起重机拆装管理暂行办法》
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160-200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GB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JG/T100-199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GB5972-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JGJ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JGJ102-200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湘建建(2009)303号
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版作业指导书
2、塔式起重机强制性条文
1)塔式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增加塔身标准节之前应对结构件和高强度螺栓进行检查,若发现下列问题应修复或更换后方可进行安装:
⑴目视可见的结构件裂纹及焊接裂缝;
⑵连接件的轴、孔严重磨损;
⑶结构件母材严重锈蚀;
⑷结构件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塑性变形。
3)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起塔式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4)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管线,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3、脚手架强制性条文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过现行国家标准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3)钢管表面上严禁打孔;
4)横向水平杆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5)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6)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7)立杆搭设时,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8)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9)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件;
10)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4、玻璃幕墙安全规定
1)玻璃幕墙安装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JGJ80、JGJ33、JGJ46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2)安装施工机具在使用前,应进行严格检查。
电动工具应进行绝缘电压试验;手持玻璃吸盘及玻璃吸盘机应进行吸附重量和吸附持续时间试验;
3)采用外脚手架施工时,脚手架应经过设计,并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
采用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时,应双排布置;
4)强制性条文:
当高层建筑的玻璃幕墙安装与主体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在主体结构的施工层下方应设置防护网;在距离地面约3m高度处,应设置挑出高度不小于6m的水平防护网。
5)采用吊篮、马道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施工吊篮、马道应进行设计,使用前应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符合要求方可使用;马道两侧的护栏高度不得小于1.1m,底部应铺厚度不小于3mm的防滑钢板,并连接可靠;
⑵吊篮应进行设计,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
⑶施工吊篮、马道不宜作为竖向运输工具,并不得超载;
⑷不宜在空中进行施工吊篮、马道检修;
⑸不宜在施工马道内放置带电设备,不得利用施工马道构件作为焊接地线;
⑹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配系安全带。
6)现场焊接作业时,应采取防火措施。
5、金属与石材幕墙安全规定
1)幕墙安装施工的安全措施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JGJ-80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各项要求;
2)安装幕墙用的施工机具和吊篮在使用前应进行严格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使用;
3)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并配备工具袋;
4)工程的上下部交叉作业时,结构施工层下方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5)现场焊接时,在焊接下方应设防火斗;
6)脚手架上的废弃杂物应及时清理,不得在窗台、栏杆上放置施工工具。
6、幕墙安装常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要求
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做绝缘检查和空载检查;
2)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7、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教育;
3)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5)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6)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8.1防火管理
8.1.1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
8.1.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
8.1.3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应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8.1.4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5、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8.1.5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应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对其修改、完善。
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2、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3、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
4、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8.1.6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
2、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讯联络的方式;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8.1.7施工人员进出时,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
2、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
3、扑灭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报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8.1.8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2、施工过程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3、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及注意事项;
4、逃生方法及路线。
8.1.9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
2、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3、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
4、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
8.1.10施工单位应依据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的演练。
8.1.11施工单位应做好并保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并应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8.1.12灭火常识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火灾的扑救方法可参照“灭火器常识”灭火器的分类:
1、固体火灾应先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液体火灾应先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
3、气体火灾应先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
4、带电物体火灾应先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进行扑救;
5、扑救金属火灾的灭火器器材应由设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协商解决,目前我国还没有定型的灭火器产品。
8.2强制性条文
8.2.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8.2.2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8.2.3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2、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4、施工到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
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2。
8.2.4施工现场的消防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8.2.5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8.2.5的规定;
表8.2.5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
火灾延续时间(h)
消防栓用水量(L/s)
每支水枪最小流量(L/s)
1000m2<面积≤5000m2
1
10
5
面积>5000m2
15
5
8.2.6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8.2.6的规定;
表8.2.6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在建工程(单体)体积
火灾延续时间(h)
消防栓用水量(L/s)
每支水枪最小流量(L/s)
10000m3<体积≤30000m3
1
15
5
体积>30000m3
2
20
5
8.2.7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8.2.7的规定;
表8.2.7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建筑高度、在建工程体积
(单体)
火灾延续时间(h)
消防栓用水量(L/s)
每支水枪最小流量(L/s)
24m<建筑高度≤50m
或30000m3<体积≤50000m3
1
10
5
建筑高度>50m
或体积>50000m3
1
15
5
8.2.8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8.2.9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8.2.10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然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8.2.11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8.2.12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8.2.13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塔式起重机工作内容
1、监理工程师应对总包单位报审的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专项方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的审批;
2、审查塔式起重机专业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安装人员证书;
3、对塔吊司机与信号工证件审查二类人员岗位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4、要求对塔吊安、拆进场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
5、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监护人员做好安装过程监护;
6、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毕后需进入以下程序:
⑴安装班组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上级公司审批;
⑵安装单位上级公司签署验收意见报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⑶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挂牌使用;
⑷审核检测报告中的不合格项书面督促安装单位限期整改。
7、群塔运行原则
⑴低塔让高塔,低塔机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机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⑵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⑶动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⑷轻车让重车,两塔机同时运行,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⑸客塔让主塔,施工现场内将按照施工作业段划分塔机工作区域,同时还存在与一期工程部分交叉的问题,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施工段作业区域时,应避让主区域的塔机。
8、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⑴超负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⑵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⑶散装物捆绑不牢或物料装的太满不吊;
⑷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⑸结构、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⑹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⑺光线不明看不清吊装物起落点不吊;
⑻棱刃物与钢丝绳接触部位无保护措施不吊;
⑼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⑽6级以上强风不吊。
脚手架工作内容
1、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审的脚手架安装、拆卸专项方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的审批;
2、检查脚手架搭设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对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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