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669.10-2009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091007.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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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A/T669.10-2008GA/T669.10-2008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技术标准第第1010部分:
部分:
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系列标准系列标准教师宣贯培训教师宣贯培训第一章范围GA/T669的本部分规定了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中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的相关技术要求,包括总体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环境适应性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以及安全性要求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需要接入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的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其他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可参考采用。
【条文解释】GA/T669.10是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技术文件,以能够与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并保证从无线系统中所获得的视音频数据资源能被联网系统充分利用为目的,主要从总体、功能、性能、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安全性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
该技术要求从实际应用角度出发,归纳出了目前在安防监控领域中应用最为广泛的4种典型应用场景,并针对不同场景提出了不同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并不规定各种典型应用场景下特别具体的无线电技术特征,如技术体制、频段、调制方式、组网方式等,而仅仅提出了在这些场景下所应实现得功能、性能指标,这样既能实现无线系统与联网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又能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同时不限制新技术、新标准的使用,能够尽可能多的分享无线通信技术快速进步所带来的益处。
该标准虽然不是强制性标准,但按照行政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它对监控报警联网系统中无线视音频监控技术的应用仍然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和规范作用。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3.1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视频/音频信号采集设备与监控中心之间的信号传输需要首先通过无线信道的视音频监控系统。
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在本部分中也被简称为“无线监控系统”或“移动监控系统”。
对于联网系统而言,无线监控系统是其中的一个区域监控子系统。
【条文解释】通过无线信道进行信号(数据)传输是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区别于普通视音频监控系统的一个主要特征。
不过,并非包含有无线传输通道的所有监控系统都能够被称为“无线监控系统”,例如,监控前端到监控中心使用有线连接、而监控中心之间的骨干数据链路采用无线方式传输的监控系统在本部分中并不被认为是无线监控系统。
故本部分所定义的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须具备两个特征:
一是系统中使用了无线信道;二是该无线信道必须是处于前端设备与监控中心或无线接入点之间。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3.2无线前端设备在监控现场对视频/音频信号进行采集、无线传输等处理的设备,简称为“无线前端设备”。
无线前端设备一般由摄像机或摄像头、视音频压缩编码、信道调制、控制和放大、发射天线、电源等部分组成,可根据需要增加拾音器、存储器、监视器、加密/加扰部件、解密部件、云台及解码控制器、音频放大器及扬声器等。
其形式主要有:
便携式、可小范围移动的前端设备;固定安装的前端设备;适于大范围移动的车船机载前端设备。
3.3中继站对无线前端设备发射的现场视频/音频信号进行转发的设备,也成为“转发器”。
除转发功能外,中继站还可包含监控、存贮、加密、解密等处理功能。
根据工作条件的不同,中继站可分为安装在车辆、飞机或其他临时固定点上的移动中继站,以及安装在固定位置上的固定中继站。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3.4无线接入网关在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与联网系统之间执行控制协议及媒体数据格式转换的接口设备,也简称为“无线网关”或“移动网关”。
3.5窄带/宽带对数字视频信号传输而言的信道宽度。
在本部分中将低于384kbps数据速率的数据信道称为窄带信道;将高于384kbps数据速率的数据信道称为宽带信道。
3.6公众移动网络由电信运营商运营、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移动通信网络。
第五章总体要求从应用角度将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大体分为4类,然后根据不同类型进行描述和要求。
1、应急移动视音频监控系统2、普通交通工具内部视音频监控系统3、特殊交通工具内部视音频监控系统4、固定前端无线接入应用系统第五章总体要求5.2.1应急移动视音频监控系统是指对突发事件现场或某些特定区域进行临时视音频监控的系统。
应急移动视音频监控系统的主要特征5.2.2普通交通工具内部视音频监控系统是指对普通交通工具内部进行视音频监控,如对公共汽车、出租车、渡轮等交通工具内部进行监控的系统。
普通交通工具内部视音频监控系统的主要特征5.2.3特殊交通工具内部视音频监控系统是指在相对固定的线路上对某些交通工具内部目标进行视音频监控,如对运钞车、囚车内进行监控的系统。
特殊交通工具内部视音频监控系统的主要特征5.2.4固定前端无线接入应用系统是指用于将固定视音频监控前端设备通过无线信道连接到监控中心的系统。
固定前端无线接入应用系统的主要特征第五章总体要求5.3与联网系统的关系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是联网系统中的区域子系统,联网系统可连接一个或多个无线监控系统。
当联网系统连接多个无线监控系统时,每个无线监控系统均应通过各自独立的网关接入。
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通过IP网络与联网系统相连。
对于使用公众移动网络的无线监控系统,在接入联网系统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
第五章总体要求5.4移动网络选择移动网络带宽选择当无线前端设备能够对所采集到的视音频数据进行有效存储、且监控中心对上传数据的实时性要求不高时,可选用窄带移动网络。
在其他情况下则应选用宽带移动网络。
公众移动网与专业/专用移动网选择安全性、可靠性带宽无线电覆盖无线电覆盖第五章总体要求5.5视音频编码标准选择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在与联网系统互联时的视频编码宜采用GA/T669.4-2008中所规定的H.264视频编码标准;音频编码宜采用GA/T669.4-2008中所规定的G.711或G.729音频编码标准。
具有存储能力的无线前端设备,其所存储的视频编码信号应符合GA/T669.4-2008中所规定的H.264或MPEG-4视频编码标准;音频编码应采用GA/T669.4-2008中所规定的G.711或G.723.1或G.729音频编码标准。
在安全防范视频监控应用的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标准(SVAC)发布后,宜优先采用。
第五章总体要求5.6视频图像分辨率及帧率要求(正常情况下)应急移动视音频监控采集、存储、传输:
应具有不低于4CIF格式的图像分辨率及不低于25FPS的帧率。
普通交通工具内部视音频监控采集、存储:
应具有不低于4CIF格式的图像分辨率及不低于25FPS的帧率。
传输:
应具有不低于CIF格式的图像分辨率及不低于3FPS的帧率。
特殊交通工具内部视音频监控采集、存储、传输:
应具有不低于4CIF格式的图像分辨率及不低于25FPS的帧率。
固定前端无线接入应用采集、存储:
应具有不低于CIF格式的图像分辨率及不低于25FPS的帧率。
传输:
应具有不低于CIF格式的图像分辨率及满足应用需求的适当帧率。
异常情况下允许降低功能/性能指标第五章总体要求5.7视音频流传输协议与系列标准保持一致仅针对无线系统与联网系统之间不针对无线系统内部5.8码率控制使用信道带宽固定的专业/专用移动网络时,通过无线信道传输的视音频编码信号宜采用CBR码率控制方式;其他情况下宜采用VBR码率控制方式。
第六章功能要求6.1点播6.1.1实时点播应急移动视音频监控系统、特殊交通工具内部视音频监控系统及固定监控前端无线接入应用系统,应能够接受联网系统监控中心或无线网关的指令,讲无线前端设备采集到的视音频信号实时传送到联网系统或无线网关中6.1.2分时点播普通交通工具内部视音频监控系统及固定监控前端无线接入应用系统,应能够接受联网系统监控中心的指令,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轮流将多个无线前端设备采集到的视音频信号分时传送到联网系统或无线网关。
【条文解释】受频率资源限制,有时中心不能同时点播多路前端图像,而需要为每个前端预分配一个或多个时间段(时隙),每个前端只能在规定的时隙内向中心发送无线电信号,即为分时点播功能。
第六章功能要求6.2前端存储应急移动视音频监控系统及特殊交通工具内部视音频监控系统,其无线前端设备中宜包含存储部件,以便在需要时对所采集到的视音频信息进行本地存储。
普通交通工具内部视音频监控系统,其无线前端设备中应包含存储部件,以便对所采集到的视音频信息进行本地存储。
固定监控前端无线接入应用系统,其中不能将所采集到的视音频信息全部传送到无线网关的无线前端设备中应包含存储部件,以便对所采集到的视音频信息进行本地存储;其中能够将所采集到的视音频信息全部传送到无线网关的无线前端设备中宜包含存储部件,以便在需要时对所采集到的视音频信息进行本地存储。
第六章功能要求6.3回放具有存储功能的无线前端设备,其所存储的视音频数据应能够在联网系统监控中心内被在线或离线回放。
但不要求回放功能与点播功能同时进行。
6.4原始分辨率截图上传具有存储功能、且存储分辨率高于传输分辨率的无线前端设备,应能够接受联网系统监控中心或无线网关的指令,选取存储在无线前端设备内的一幅或多幅视频图像,以存储分辨率传送到联网系统或无线网关中。
第六章功能要求6.5远程控制无线前端设备应能够接受联网系统监控中心或无线网关的远程控制,包括开始和停止视音频信号采集、存储、传输、加密等。
对于固定监控前端无线接入应用系统,远程控制还应包括对云台、镜头及其他无线前端附属设施进行遥控等功能。
6.6采集现场监视无线前端设备应能提供视频监视设备或信号接口,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在视频信号采集现场对所采集信号的内容及质量进行监视。
第六章功能要求6.7双向对讲监控中心与前端采集设备之间,或无线接入网关与前端采集设备之间宜支持双向对讲功能。
6.8漫游及切换特殊交通工具内部视音频监控系统,当其所使用的宽带移动通信网络的中继站或无线接入网关数量大于一个时,无线前端设备应能够在不同中继站或无线接入网关之间自动漫游及切换。
第六章功能要求6.9系统内设备接入控制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应能够对本系统内的所有无线前端设备进行接入控制,包括允许和禁止无线前端设备接入本系统、无线前端设备登陆和注销、无线前端设备的在线情况监测等。
6.10故障管理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应能够监测自身及内部设备的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异常或故障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功能要求6.11配置管理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应能够对自身及内部设备进行配置管理,根据不同应用配置管理可包含接入联网系统配置、信道参数配置、视音频采集编码参数配置、安全功能配置等内容。
6.12视音频数据流实时加密/解应急移动视音频监控系统、特殊交通工具内部视音频监控系统应能够对本系统内通过无线信道传输的视音频数据流进行加密、解密处理,加密算法应选用SM1。
6.13与联网系统互联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应能按照5.3的规定与联网系统进行互联,实现注册/注销、点播/停止点播、远程控制等功能。
第七章性能要求7.1系统性能
(1)7.1.1信道建立时间对于应急移动视音频监控系统、特殊交通工具内部视音频监控系统及固定监控前端无线接入应用系统,从无线网关接收到来自联网系统监控中心的点播或回放指令开始,到无线网关输出第一个数字视频帧为止,其间的总延迟应不大于6s。
7.1.2传输及处理延迟对于应急移动视音频监控系统、特殊交通工具内部视音频监控系统及普通交通工具内部视音频监控系统,从前端采集设备模拟(或数字)视频输入到视频编码器开始,到无线网关输出对应数字视频帧为止,其间总传输及处理延迟应不大于2s。
对于固定监控前端无线接入应用系统,从前端采集设备模拟(或数字)视频输入到视频编码器开始,到无线网关输出对应数字视频帧为止,其间总传输及处理延迟应不大于1s。
第七章性能要求7.1.3设备重量便携式无线前端设备中全部设备重量之和应不大于3kg;车载式无线前端设备中除天线、馈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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