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及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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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及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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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及措施
变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及措施
1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1.1一般规定
1.1.1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的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齐全,管理机构健全,责任到人,并符合现行《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2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施工人员应依据《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佩戴安全帽和上岗证,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
4施工必须采用合格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材料等。
现场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停放位置应合理规划,分区布置,摆放整齐,设备安全可靠,运转正常。
同时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5同一工点有多个单位同时施工或不同专业交叉作业时,应共同制定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做好协调,共同执行。
6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掌握气象、水文和地质灾害等相关信息,做好防范和应急工作。
7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措施完善,交底至作业层。
8施工前应了解施工范围内地质及地下埋设的各种管线设施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9施工现场水、电等临时设施必须合理规划,管路、电力线、通信线等布置应规范。
10班组负责人在每天开工前,应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向作业人员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11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12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有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3发现安全隐患和发生安全事故后,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4施工现场应将液态、固态等各类废弃物集中,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妥善进行处理,防止污染周围环境。
1.1.2检查要点
1杆塔基础
1)线路测量技术要求:
以设计定立的两相邻直线桩为基准,杆位横线路方向偏移不大于50mm。
视距法测量距离,顺线路方向两相邻杆塔中心距离与设计距离的偏差不大于设计档距的1%。
转角桩的角度值,用分析法测量时与设计值的偏差应不大于1′30″。
杆位桩高程,地面凸起点及交叉跨越物的高程,偏差不超过0.5m。
2)基坑开挖应视地质情况分别采用土质坑开挖方法、石质坑开挖方法、流沙坑开挖方法及水坑开挖方法等,并按照相关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施工。
高原地区冻土电杆杆塔基础开挖方法一般分钻孔灌注桩和钻孔插入预制混凝土管桩两种,施工方法执行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规范规定。
3)基坑开挖施工技术要求:
电杆基坑的位置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深度允许偏差为+100mm、-50mm;拉线基坑深度允许偏差为-500mm。
双杆基坑的中心误差不应大于±30mm;两基坑深度宜一致。
直线杆的中心桩位置,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顺线路方向位移不应大于设计档距的3%;35KV架空电力线路,顺线路方向位移不应大于设计档距的1%。
直线杆横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50mm,转角杆、分支杆的横线路、顺线路方向的位移不应超过50mm。
4)基础钢筋网的绑扎和安装:
基础钢筋材质质量要符合规范规定。
基础钢筋的绑扎或焊接,不得变形、松脱或开焊;绑扎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偏差符合规范规定。
5)地脚螺栓的材质、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6)基础试块数量要求:
转角、耐张、终端及悬垂转角塔的基础,每基取一组。
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班每5基或不满5基单独取一组。
按大跨越设计的直线塔基础及其拉线基础,每腿(基)取一组。
7)混凝土浇灌完毕后应在12h内开始养护,但炎热有风的夏日,应在3h内开始养护。
当气温高于+5℃时,基础应经常淋水养护;当气温低于+5℃时,不得露天浇水养护,而应采取暖棚养护方法。
对于普通水泥和矿渣水泥的养护时间不得少于5个昼夜,在特别炎热、干燥的地区应延长2-3d。
8)基础施工负责人应配合监理工程师完成基础隐蔽工程检查并做好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9)底盘、卡盘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检查符合规范规定。
底盘的圆槽应与电杆中心线垂直;直线杆卡盘与线路平行,并在电杆左右两侧交替埋设;承力杆的卡盘应埋设在承力侧;卡盘与电杆连接紧密;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
10)在妨碍和危及列车安全运行地段测量时,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并设置防护人员防护。
1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地下设施和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设备管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现场划定地下埋设物位置范围。
施工单位并按规定逐级交底到施工作业人员;作业时,设备管理单位应进行现场监护和指导。
12)当基坑靠近房屋、围墙时,应由施工技术人员调查后,提出具体的施工防护方案并组织实施,否则禁止开挖,避免由于坑壁不稳造成房倒墙塌,伤及人员。
13)坑边不得放置重物和工具,弃土应距坑边0.6m以外,堆土高度不应超过1.5m;深基坑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4)碎石、工业或建筑垃圾、沙层、高水位地层及在开挖过程中会发生坑壁坍塌危险的基坑,必须在开挖时对坑壁进行防护支撑。
15)特殊地质情况,设计单位应提出基坑开挖的指导性意见。
16)当开挖位置有地下电缆、管道时,应采取必要的探测措施或轻挖轻刨;当接近深度时,应从设备及设施路径两侧轻挖,禁止用镐刨。
17)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出现裸露电缆应采取防护措施,用木板进行硬防护,保证电缆不受力,上下基坑时严禁借力或踩踏。
18)在土质松软地带挖坑时应采用防护板或沉箱等加固措施,或按斜坡形开挖;斜坡形开挖坡度的大小应根据土壤的性质、湿度及坑深确定,并符合规范规定。
19)基坑作业应在基坑作业周围设置围栏、围挡等防护和警示标志,夜间设置红色警示照明标志。
20)浇注前应清理干净坑内杂物,并对基坑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基坑的稳固程度。
有塌方危险的基坑应进行修复。
21)在支撑模型板前应确认坑壁无裂缝和坍塌的危险,距坑口边沿1m范围内不得堆放料具。
22)基础模型板的安放位置及稳定性应符合规定。
23)需架设作业平台时,所用材料的规格应能满足作业平台的最大承载能力。
24)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撑应牢固,不得踩踏钢筋造成移位。
25)钢筋骨架起落时,下方不得行走站人。
7采用人力翻斗车运送砂石料时,前后车应保持一定距离。
双手应扶牢车把倒料,严禁双手脱把,防止翻车伤人。
26)用车子向基坑或料斗倒混凝土,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撤把。
27)浇注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
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得直接站在溜槽边上操作。
28)使用震捣器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电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29)坑内有人捣固或进行其他作业时,坑上应有人防护,防止石渣落下伤人。
30)混凝土搅拌机在运行中,不得将工具伸入筒内清料;进料斗升起时,严禁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
31)混凝土搅拌机停用时,升起的料斗应插上安全插销,或挂上保险链。
32)基坑内有电缆、管道时应进行防护,严禁把电缆、管道与基础浇制成一体。
2杆塔组立
1)电杆运输、组立前,应对施工机具和电杆强度进行核算,制订安全措施。
自立式转角塔、终端塔应组立在倾斜平面的基础上,向受力方向产生预倾斜,倾斜值应视塔的刚度及受力大小确定。
架线绕曲后,塔顶端应仍不超过铅垂线而偏向受力侧。
直线型塔经检查合格后随即浇注保护帽,耐张塔应在架线后浇注保护帽。
2)电杆组立前的材质检查应按照现行《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的规定进行检查。
3)根据杆位地形,考虑立杆和组装的方便,电杆组立前应选择排杆或组装方向。
直线双杆顺线路方向排杆;转角杆顺线路转角平分线方向排杆;单杆任意方向排杆;如无障碍时,直线杆宜顺线路方向排杆,转角杆宜沿线路转角的平分线排杆。
4)采用钢圈连接的钢筋混凝土电杆的焊接宜采用电弧焊接,焊缝不得有裂缝、夹渣及气孔,其咬边深度、焊缝加强面尺寸、焊接后电杆弯曲度应符合规范规定;焊接后应将表面铁锈和焊缝的焊渣及氧化层除净,进行防腐处理。
5)横担、叉梁及配件的质量检查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查,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6)横担安装时,直线杆装于受电侧,分歧杆、90°转角杆及终端杆装于拉线侧。
螺栓穿向为垂直方向由下向上,水平方向由内向外,整个线路穿向要统一。
横担安装要平整,端部上下左右歪斜偏差不大于20mm,叉梁抱箍及恒隔梁安装允许偏差±50mm。
7)10kV以下架空线路同杆架设时,横担间最小垂直距离为:
10kV与10kV之间直线杆0.8m,分支/转角杆0.45/0.6m;10kV与0.38kV直线杆1.2m、分支或转角杆1.0m;0.38kV与0.38kV直线杆0.6m、分支或转角0.3m。
8)绝缘子的材质检查及批次抽样交流耐压试验应按照现行《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的规定进行。
9)悬式绝缘子安装与电杆、导线金具连接处,无卡压现象;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齐全,其发现符合要求;绝缘子裙边与带电部位间隙不应小于50mm。
10)瓷横担绝缘子安装应牢固,连接可靠,安装偏差符合规范规定,当安装于转角杆时,顶端竖直安装的瓷横担支架安装在转角的内侧(瓷横担应装于支架的外角侧)。
全瓷式瓷横担绝缘子的固定处应加软垫。
11)普通拉线安装、弓形拉线安装、水平拉线安装、撑杆安装应按照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
12)杆塔组立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组立杆塔应设专人指挥。
地面组装杆塔时,不得将手指插入螺孔内找正。
在市区、地面狭窄或路肩、高岗、斜坡等地区组立杆塔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人工立杆时应使用滑板,叉杆、支杆应支撑在地面上。
电杆坑内有人时不得移动或转动电杆。
组立杆塔时各受力点应绑扎牢固,侧面应用拉绳控制。
在杆塔安装稳固前,不应登杆塔工作和解开绳索。
采用人工组立杆塔时,地锚应牢固,并设专人看护。
杆塔头部起立到离地面0.5m~1m的高度时,应暂停牵引,待检查确认无异状后方可继续起立杆塔;杆塔起立到与地面成70o角时应减慢牵引速度。
吊车组立杆塔时应加三方拉绳,立正回填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
立无叉梁的H型杆时应加装临时叉梁,保证在起吊过程中有足够的稳定性。
13)绝缘子安装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绝缘子安装时,安全带应拴在牢固的构架上。
绝缘子安装时采用的开口销或闭口销不应有折断、裂纹等现象,不得用线材或其他材料代替闭口销或开口销。
14)拉线安装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下拉线盘时,工作人员应站在马道两侧双手拉持拉线棒将拉线盘徐徐放入坑内,不得丢入,且马道对面严禁有人。
拉线安装时线夹舌板与拉线应密贴,受力后无滑移现象,拉线回头与本线应扎牢。
3导线架设
1)导线架设前应按照规范中的规定做好施工准备工作,重点对沿线障碍、跨(穿)等情况进行勘测,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检查确认导线架设条件的具备情况。
铝绞线、钢芯铝绞线的展放,宜通过铝滑轮进行张力牵引放线。
2)线材按进场批次进行检查,规格、型号、质量符合设计要求,金具的进场验收按照规范中的规定进行。
3)张力放线施工应按照按照施工工艺要求进行。
4)导线和避雷线的损伤处理应符合规范规定。
5)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
6)导线和避雷线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连接后的握着力与原导线或避雷线的保证计算拉断力比,应符合规范规定。
7)导线与接续管采用钳压接方法时,接续管型号与导线的规格应配套;压口数及压后尺寸、压口位置、操作顺序符合规范规定;钳压后导线端间绑线应保留,压接后接续管两端附近的导线不应有灯笼、抽筋等现象;压接后的接续管有明显弯曲时应校直;压接后或校直后的接续管不应有裂纹;压接后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8)导线或避雷线采用液压连接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的有关规定。
9)导线或避雷线采用爆炸压接方法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架空线路爆炸压接施工工艺规程》的有关规定。
10)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的导线,当采用缠绕方法连接时,连续部分的线股应缠绕良好,不应有断股、松股等缺陷。
11)35kV电力线路在同一档距内,同一根导线或避雷线上不应超过1个直接连接接续管及3个补修管。
且补修管间、补修管与直线接续管间、补修管或直线接续管与耐张线夹直接距离不应小于15m。
12)观测弛度最常规的方法为等长法,在观测档相邻两杆塔上,由架空悬挂点各向下量距离f(f根据紧线当时气温预估一个气温值)绑扎弧垂板或在测点画印记后设置罗盘仪。
然后,在测站端的弧垂板处直接用目视观测,或用罗盘仪观测。
13)导线在直线杆针式绝缘子上的绑扎方法、导线在转角杆针式绝缘子上的绑扎方法、导线在终端杆蝶形绝缘子上的绑扎方法、导线在耐张和终端杆悬式绝缘子上的固定方法按照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
14)采用悬垂线夹固定导线时,悬垂线夹安装后,绝缘子应垂直地平面。
特殊情况下,其倾斜角不应超过5°。
15)35kV架空线路的导线或避雷线安装的防震锤,应与地平面垂直,其安装距离的误差不应大于±30mm。
16)1~10kV电力线路每相引流线、引下线与相邻引流线、引下线或导线之间,安装后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300mm;符合规范。
1kV以下电力线路,不应小于150mm。
17)导线对地、交叉跨越、平行接近距离;导线与山坡、峭壁、岩石之间的净空距离;导线与建筑物的距离;导线与树木间的距离;架空线路与架空弱电线路的交叉角;架空线路与铁路、道路、电车道、河流、管道、索道、及电线路交叉或接近距离;架空线电杆及拉线埋设部分与其他设施的净距,应符合规范规定。
18)架空绝缘导线架设,绝缘线及其金具的进场验收检查应符合规范规定。
20)架空绝缘线至地面或水面的最小距离;与建筑物的距离;与树木之间的距离;与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人形天桥及各种交叉或接近距离,应符合规范规定。
21)架空绝缘线的连接和绝缘处理应方法应符合规范。
22)架空绝缘线路的承力索应可靠接地。
23)线路设备到场后按照批次进行验收检查,其规格、型号、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
设备安装所使用的线材和金具质量应符合规定。
24)单杆或双杆变压器台安装方法、落地式变台安装方法、跌落式熔断器安装方法、杆上断路器和负荷开关安装方法、杆上隔离开关安装方法、杆上避雷器安装方法按照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
同时杆上设备接地方法按照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
25)防震锤安装时,安装数量及距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如无规定时,它的起点:
对悬垂线夹,是线夹中心,对耐张线夹则是线夹的连接螺栓中心,当为多个防震锤时,一般采取等距离安装。
防震锤安装应与地面垂直,其安装距离偏差不应大于±30mm。
26)设备的电气试验项目应符合规范规定。
27)导线(含接户线)架设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线盘支架应稳固,线盘转动灵活、制动可靠。
放线时应设专人指挥,放线信号应明确,如发现异状应停止放线。
在市内、住宅区或跨越公路、铁路及跨越通信、电力线路时,应设专人防护。
在通航的河流及公路上利用跨越架放线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设专人防护。
人力放线通过陡坡时,应防止滚石伤人;遇悬崖险坡应采取先放引绳或设扶绳等措施。
使用绞车或绞磨紧线时,应将地锚固定牢固并设专人看护。
绞车或绞磨上的绕绳不应少于5圈。
拉尾绳人员距绞磨的距离不应小于2.5m。
人工紧线或调整线路弛度时,不得将安全带直接扣在紧线器的尾绳上。
耐张、转角杆塔应根据紧线张力和设计要求,调整永久拉线或设临时拉线,应随时检查拉线和杆塔有无异状,挂线滑轮应安装牢固。
当耐张线夹上的U型螺栓将导线紧固后,方可松开紧线器。
不得在紧线的一侧、角杆内侧或利用拉线上下电杆。
28)跨越架搭设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跨越架的型式应根据被跨越物的大小和重要性确定。
重要设施的跨越架及高度超过15m的跨越架应由施工技术部门提出搭设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搭设或拆除跨越架应设安全监护人。
搭设跨越重要设施的跨越架,应事先与被跨越设施的单位取得联系,必要时应请其派员监督检查。
跨越架的中心应在线路中心线上,宽度应超出新建线路两边线各1.5m,且架顶两侧应设外伸羊角。
跨越架与铁路、公路及通信线交叉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规定。
跨越多股道的铁路、公路时,跨越架如不能封顶,应增加架顶高度。
跨越架上应按有关规定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跨越架应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强风、暴雨过后应对跨越架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越线架应坚固可靠,立柱埋深不应小于0.5m。
简易架的埋深应适当加大,并应设撑杆或拉线。
跨越架的型式可根据被跨越物的大小和重要性确定。
跨越架架体的强度应能承受发生断线或跑线时的冲击载荷。
跨越架拆除应自上而下逐根进行;架材应有人传递,不得抛扔;严禁上下同时拆架或将跨越架整体推到。
4接户线
1)接户线所使用的线材、金具进场的验收应符合规范规定;金属构件的规格、尺寸、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光洁平直,焊接牢固,防腐层完好,无锈蚀现象。
2)接户线支架在房屋上安装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并及时修补损坏的墙面。
3)10kV及以下接户线的档距不应大于25m,大于25m时,应设接户杆;低压接户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4)接户线线间的距离、低压接户线在最大弛度下对地距离、低压接户线与建筑物的距离、低压接户线与弱电线路交叉距离、接户点带电体对地距离应满足规范规定。
低压接户线不应跨越建筑物,如必须跨越时,在最大弛度情况下,对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5m。
5)接户线两端应有明显的相色标志,其相位一致,相序符合设计要求。
6)10kV及以下接户线进口端支持物应牢固,两端应设绝缘子固定,绝缘子安装应防止瓷裙积水。
7)10kV及以下接户线档距内不应有接头,1kV及以下接户线不应跨越铁路。
8)采用绝缘线时,外露部分应进行绝缘处理。
两端遇有铜铝连接时,应有过渡措施。
9)由两个不同电源引入的接户线不应同杆架设。
10)接户线固定端采用绑扎固定时,绑扎应牢固、密实、整齐。
绑扎长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11)接户线架设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线盘支架应稳固,线盘转动灵活、制动可靠。
放线时应设专人指挥,放线信号应明确,如发现异状应停止放线。
在市内、住宅区或跨越公路、铁路及跨越通信、电力线路时,应设专人防护。
在通航的河流及公路上利用跨越架放线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设专人防护。
人力放线通过陡坡时,应防止滚石伤人;遇悬崖险坡应采取先放引绳或设扶绳等措施。
使用绞车或绞磨紧线时,应将地锚固定牢固并设专人看护。
绞车或绞磨上的绕绳不应少于5圈。
拉尾绳人员距绞磨的距离不应小于2.5m。
人工紧线或调整线路弛度时,不得将安全带直接扣在紧线器的尾绳上。
耐张、转角杆塔应根据紧线张力和设计要求,调整永久拉线或设临时拉线,应随时检查拉线和杆塔有无异状,挂线滑轮应安装牢固。
当耐张线夹上的U型螺栓将导线紧固后,方可松开紧线器。
不得在紧线的一侧、角杆内侧或利用拉线上下电杆。
5电缆线路
1)电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用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
电缆盘不得直接由车上推下。
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储存。
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应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饶紧。
滚动时应顺电缆盘上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
2)电缆及附件到场后,应对电缆的规格、型号、长度进行检查,附件应齐全;产品技术文件齐全;电缆外观不应受损;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3)电缆的路径选择除符合设计要求外,还应避免电缆受机械外力、腐蚀、热源、虫害、水浸泡、地中电流和经常性振动等伤害;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使电缆较短、便于敷设和维修;避开建筑工程、各种管线工程等需要挖掘的地方;地形复杂、路径选择困难时,允许铁路电力电缆在铁路隧道或铁路桥梁中敷设;电力电缆可与光电缆、信号电缆同沟敷设,应增加隔离措施,其间距不应小于100mm;电缆需在路基上敷设时,为确保路基完整和稳定,应采取电缆沟或槽、管等防护。
4)电缆在终端头或中间头附近应留有备用长度,高压电缆不宜小于5m,低压电缆不宜小于3m。
直埋电缆尚应在全长上预留1%~1.5%裕量并作波浪形敷设。
5)机械敷设电缆时的速度不宜超过15m/min,在较复杂的路径上敷设电缆时,其速度应适当放慢。
电缆的最大牵引强度应符合规范中的规定。
6)敷设电缆时,电缆允许最低温度不应低于规范中规定的温度值,当低于规定温度值时,应采取措施。
7)电缆标志牌的装设:
在过道防护管的两端、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转弯处、夹层内、隧道及竖井的两端、人井内等地方,电缆上应装设标志牌。
8)直埋电缆敷设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直埋电缆间、电缆与管道、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规范规定。
9)直埋电缆与铁路、公路、排水沟、城市街道、厂区街道交叉以及进入建筑物时,应根据设计要求采取保护措施。
10)电缆穿过小河、小溪时,保护管(槽)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河床以下0.5m,石质河床可浅埋。
电缆过河的位置、走向等符合设计要求,电缆的水底部分不应有接头。
11)直埋电缆在直线每隔50~100m处,电缆接头、转弯或分歧处,进入建筑物处,穿越铁路、公路、河流的两侧及其它管路处应埋设电缆标桩。
12)厂房、电缆沟内电缆敷设所用电缆支架的钢材应平直,无显着扭曲;切口应无卷边、毛刺;钢支架焊接应牢固,无明显变形。
电缆桥架和附件的规格、型号、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相关标准的规定。
13)金属电缆支架、桥架接地连接应可靠。
14)电缆支架、桥架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缆支架、桥架的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正确,连接牢固。
各支架的层间横挡应在同一水平面上,托架支架沿桥架走向左右偏差不应大于10mm。
电缆转弯处安装的电缆支架,能托住电缆平滑均匀地过渡;在有坡度的电缆沟内或建筑物上安装的支架,应有电缆沟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
钢支架应焊接牢固,各横支撑间的垂直净距不应大于5mm。
组装后的钢结构竖井,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其长度的2‰,支架横撑的水平偏差不应大于其长度的2‰,竖井对角线的偏差不应大于对角线的5‰。
15)当电缆沟内两侧有支架时,低压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与高压电缆分别设在不同的支架上,当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在同侧时,高、低压电缆、控制电缆应按顺序,由上而下分层布置。
低压电缆可与控制电缆并排敷设,排列顺序正确。
16)厂房、电缆沟内敷设电缆的固定应按照规范规定进行。
17)厂房内、电缆沟内的电缆竖井,以及进入厂房等的电缆通道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封堵。
18)厂房、电缆沟内电缆敷设电缆标志牌的装设应符合规范规定。
19)管道内电缆敷设时,电缆管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缆保护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其内径不应小于100mm。
保护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穿入电缆的弯曲半径要求,且弯曲后无裂纹或显着凹下。
其弯扁处最小直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90%。
每根保护管的弯头不超过3个,直角弯不超过2个。
20)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等电缆管顶部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7m。
在人行道下敷设时,不应小于0.5m。
21)电缆的穿管敷设时,电缆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交流单芯电缆不得穿入金属保护管内。
利用电缆保护管做接地线时,接地应焊好。
有丝扣的管接头处应用跳线焊接。
接地线和跳线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2)管道内电缆敷设电缆标志牌的装设应符合规范规定。
23)隧道内电缆敷设时,隧道钢索托架、钢索材料、隧道内金属配件、电缆槽、金属管道等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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