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健康扶贫兜底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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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健康扶贫兜底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
叶县健康扶贫兜底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
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2017-12-29-1072)
招标人:
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驰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一月
第一章 采购公告..............................1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6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23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24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叶县健康扶贫兜底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招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驰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就叶县健康扶贫兜底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说明
1、采购编号:
2017-12-29-1072
2、项目名称:
叶县健康扶贫兜底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招标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
平顶山市叶县。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投资额936万元/年。
5、项目概况:
选取一家扶贫兜底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为叶县困难群众(无年龄要求),在保险期内先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报销后的合规医疗费用,无起付线,按100%比例报销,同时对因意外造成的伤、残按年龄段赔付等。
6、保费:
260元/人/年。
7、服务期限:
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订。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具备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含市级及以上分公司)。
3、供应商具有“信用中国”网站(,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两个以上的保险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同一保险集团公司投标承办保险业务的子公司只能一家。
6、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叶县健康扶贫兜底保险业务转包,如有转包取消其中标资格,按招标时得分顺序另选一家保险公司。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
2018年1月4日00时00分整至2018年1月22日23时59分整。
2、报名方法: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
/10814.jhtml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8年1月4日00时00分整至2018年1月22日23时59分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
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
(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3076
开户银行:
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11597.jhtml
注:
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开标前一日24点,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年2月7日上午10:
00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
2018年2月7日上午10:
00整
2、开标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其他有关事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
刘先生
地址:
叶县九龙路272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驰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弯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五楼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2018年1月3日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
一、采购内容:
1、服务期限:
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订。
2、保费:
260元/人/年。
被保险人
险种
保额(元)
保费
无年龄要求
疾病医疗(备注)
250000.00
260元/人/年
备注:
参保人员在保险期内先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及其他补偿项目报销后的合规医疗费用,无起付线,按100%报销。
年度最高赔付限额为25万元。
80岁及以上
人身意外
5000.00
意外医疗
2000.00
意外住院补助
每天60元,最高补偿60天
66-79岁
人身意外
20000.00
意外医疗
5000.00
意外住院补助
每天60元,最高补偿60天
16-65岁
人身意外
100000.00
意外医疗
20000.00
意外住院补助
每天60元,最高补偿60天
0-15岁
人身意外
20000.00
意外医疗
5000.00
意外住院补助
每天60元,最高补偿60天
2、采购项目要求:
1、中标人应配备有专业医学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积极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2、中标人应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扶贫兜底保险的处置及赔付工作,定期每月向采购人提供医疗赔付数据,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和要求及时整改。
3、中标人在保证扶贫保险资金的安全、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加大扶贫兜底保险的宣传。
4、中标人应按照要求做好健康扶贫兜底保险的后续服务工作。
5、投标人有成熟的信息化软件,能够实现叶县县内县、乡医疗机构叶县健康扶贫兜底保险与叶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一站式”结算;
6、中标人应力求客观、公正、合理、资料齐全,并对出具的资料质量负责。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1.1、项目名称:
叶县健康扶贫兜底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招标采购项目
1.2、采购人名称:
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3、采购编号:
2017-12-29-1072
1.4、项目地点:
平顶山市叶县。
1.5、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投资额936万元/年。
1.6、项目概况:
选取一家扶贫兜底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为叶县困难群众(无年龄要求),在保险期内先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报销后的合规医疗费用,无起付线,按100%报销,同时对因意外造成的伤、残按年龄段赔付等。
1.7、保费:
260元/人/年。
1.8、服务期限:
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订。
2
合格供应商:
具备招标公告第二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条件。
3
代理服务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4
投标文件组成: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胶装);电子版U盘一份。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8年2月7日10时00分。
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开标时间:
2018年2月7日10时00分。
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评定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直接依据。
8
定标原则:
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中标通知书:
由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签发。
9
1、投标保证金数额:
大写:
叁万元人民币整,小写:
30000.00元人民币整;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年2月6日24时00分前;
3、保证金汇入账号和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4218
开户行:
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4、递交形式:
(1)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
账户必须是已加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或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2)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11598.jhtml
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
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7、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8、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
10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1
投标文件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结束后60日。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2
解释: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3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招标人代表1人和从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注: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中所叙述服务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单位。
2.4“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相关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与本次采购服务相关的义务。
2.6“招标文件有效期”系指本次采购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的期限。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3.合格的供应商
具备招标公告第二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条件。
4.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4.1开标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营业执照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信用中国”网站(
(4)、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
4.2供应商企业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企业负责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
4.3本项目不接受两个以上的保险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同一保险集团公司投标承办保险业务的子公司只能一家,如果多家投标供应商同属于一家保险集团公司,在开标现场抽签决定其中一家投标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其余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请投标供应商开标前提供所属保险集团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不提供,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具有在网上查询的权利)
5、投标费用
5.1本项目的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5.2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6、转包与分包
6.1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7、特别说明:
7.1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本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服务。
7.2采购人在授予中标人合同时,保留对采购服务内容予以增减的权利。
供应商不得在此情况下对投标文件作出修改,如价格、服务内容等。
7.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响应无效,由相关部门查处。
8、质疑和投诉
8.1供应商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8.2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9、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0.1招标公告
10.2招标内容及要求
10.3投标人须知
10.4评标办法及标准
10.5政府采购合同
10.6投标文件格式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本代理机构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发布。
采购人未通过电子交易信息系统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评标时不予认可。
11.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13、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3.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13.2关于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3.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投标书
14.2、开标一览表(格式)
14.3、授权委托书
14.4、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复印件
14.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4.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14.7、采购项目要求承诺
14.8、业绩
14.9、服务网络
14.10、一站式结算
14.11、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14.12、中小企业声明函
14.13、项目组织实施计划和措施
14.14、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
14.15、应急处理的措施
14.16、策划创新的措施
15、投标文件有效期
15.1投标文件从招标公告所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5.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招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
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
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报价
16.1所有投标报价均为260元/人/年,为招标文件要求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
16.2投标报价不允许修正和涂改,出现错误或涂改的将以无效报价处理;
16.3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中各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供应商服务承诺书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标准做出响应;
16.4投标报价是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17.2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
以一方名义提交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3.1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7.3.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17.3.3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17.3.4 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
17.3.5 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17.3.6 供应商影响或干预招标活动的。
17.3.7 供应商存在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8、投标文件的签署
18.1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
除了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投标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
18.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
18.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相对应的详细描述。
18.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18.6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盖章,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
18.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
19.1参加投标时,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所有正、副本及电子U盘分别密封递交。
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
19.2所有密封包装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19.2.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中指明的地址。
19.2.2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号。
“在 年 月 日 时(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9.2.3在密封包装的封装处至少加盖供应商公章。
19.2.4所有密封包装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递交地点为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址。
20.2采购人应在接受投标文件时核实查验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21.开标、唱标
21.1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21.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供应商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供应商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21.3开标时,由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投标文件,由开标会议主持人宣唱各供应商开标一览表的内容。
末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1.4采购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供应商在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
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2供应商在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
供应商在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
2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22.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22.3.3未按规定方式取得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
22.3.4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2.3.5一个供应商不只递交一套投标文件的。
五、评标
23、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1人和从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注: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单数组成,其中:
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4、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评标委员会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已正确签署等。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2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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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 扶贫 兜底 保险 承办 商业保险 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