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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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自动化仪表(以下简称仪表)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一、设计施工图纸、有关技术文件及必要的仪表安装使用说明书已齐全;
二、施工图纸已经过会审;
三、已经过技术交底和必要的技术培训等技术准备工作;
四、施工现场已具备仪表工程的施工条件。
第二章取源部件的安装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温度取源部件
一、与工艺管道垂直安装时,取源部件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二、在工艺管道的拐弯处安装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相重合。
三、与工艺管道倾斜安装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相交。
第三节压力取源部件
一、测量气体压力时,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
二、测量液体压力时,在工艺管道的下半部与工艺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度夹角的范围内。
三、测量蒸汽压力时,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及下半部与工艺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度夹角的范围内。
第四节流量取源部件
一、当温度计套管直径小于或等于倍工艺管道内径时,不小于5(或3)倍工艺管道内径。
二、当温度计套管的直径在到倍工艺管道内径之间时,不小于20(或10)倍工艺管道内径。
注:
采用括号内的数字时,流量的附加极限相对误差为±%。
一、法兰与工艺管道焊接后管口与法兰密封面应平齐。
二、法兰面应与工艺管道轴线相垂直,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度。
三、法兰应与工艺管道同轴,同轴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下式规定:
D—工艺管道内径β一工作状态下节流件的内径与工艺管道内径之比
四、采用对焊法兰时,法兰内径必须与工艺管道内径相等。
二、测量蒸汽流量时,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与工艺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度夹角的范围内。
一、上、下游侧取压孔的轴线,分别与孔板或喷咀上,下游侧端面间的距离应等于取压孔直径的一半;
二、取压孔的直径宜在4~10毫米之间,上、下游侧取压孔的直径应相等;
三、取压孔的轴线,与孔板或喷咀上、下游侧端面形成的夹角应小于或等于3度。
一、上、下游侧取压孔的轴线,分别与孔板上、下游侧端面间的距离应等于±毫米;
二、取压孔的直径宜在6~12毫米之间,上、下游侧取压孔的直径应相等;
三、取压孔的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相垂直。
一、上游侧取压孔的轴线与孔板上游侧端面间距离应等于D±;下游侧取压孔的轴线与孔板上游侧端面间的距离应等于:
当β≤时,±;
当β>时,±。
二、取压孔的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相垂直,上、下游侧取压孔的直径应相等。
第五节物位取源部件
一、安装前应复核制造尺寸,检查内部管路的严密性;
一、平衡容器宜垂直安装;
二、安装标高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六节分析取源部件
第三章仪表盘(箱、操作台)的安装
第一节一般规定
一、盘面平整,内外表面漆层完好;
二、盘的外形尺寸和仪表安装孔尺寸、盘上安装的仪表和电气设备的型号及规格符合设计规定。
第二节仪表盘(箱、操作台)安装
一、应垂直、平正、牢固;
二、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毫米;箱(板)的高度大于米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毫米;
三、水平方向的倾斜度允许偏差为3毫米。
一、应垂直、平正、牢固;
二、垂直度允许偏差为每米毫米;
三、水平方向的倾斜度允许偏差为每米1毫米。
一、相邻两盘(操作台)顶部高度允许偏差为2毫米;
二、当盘间的连接处超过两处时,其顶部高度最大允许偏差为5毫米;
三、相邻两盘(操作台)接缝处盘正面的平面度允许偏差为1毫米;
四、当盘间的连接超过5处时,盘正面的平面度最大允许偏差为5毫米;
五、相邻两盘(操作台)间接缝的间隙,不大于2毫米。
第四章仪表设备的安装
第一节一般规定
一、光线充足,操作和维修方便;不宜安装在振动、潮湿、易受机械损伤、有强磁场干扰、高温、温度变化剧烈和有腐蚀性气体的地方。
二、仪表的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宜为~米。
就地安装的显示仪表应安装在手动操作阀门时便于观察仪表示值的位置。
一、接线前应校线并标号。
二、剥绝缘层时不应损伤线芯。
三、多股线芯端头宜烫锡或采用接线片。
采用接线片时,电线与接线片的连接应压接或焊接,连接处应均匀牢固、导电良好。
四、锡焊时应使用无腐蚀性焊药。
五、电缆(线)与端子的连接处应固定牢固,并留有适当的余度。
六、接线应正确,排列应整齐、美观。
七、仪表及电气设备易受振动影响时,接线端子上应加弹簧垫圈。
八、线路补偿电阻应安装牢固,拆装方便,其阻值允许误差为±欧姆。
第二节温度仪表
第三节压力仪表
第三节压力仪表
第四节流量仪表
一、孔板或喷咀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孔板的入口和喷咀的出口边缘应无毛刺和圆角,并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流量测量节流装置的设计安装和使用》的规定复验其加工尺寸;
二、安装前进行清洗时不应损伤节流件;
三、孔板的锐边或喷咀的曲面侧应迎着被测介质的流向;
四、在水平和倾斜的工艺管道上安装的孔板或喷咀,若有排泄孔时,排泄孔的位置对液体介质应在工艺管道的正上方,对气体及蒸汽介质应在工艺管道的正下方;
六、环室上有“+”号的一侧应在被测介质流向的上游侧,当用箭头标明流向时,箭头的指向应与被测介质的流向一致;
七、垫片的内径不应小于工艺管道的内径。
一、流量计、被测介质及工艺管道三者之间应连成等电位,并应接地;
二、在垂直的工艺管道上安装时,被测介质的流向应自下而上,在水平和倾斜的工艺管道上安装时,两个测量电极不应在工艺管道的正上方和正下方位置;
三、口径大于300毫米时,应有专用的支架支撑;
四、周围有强磁场时,应采取防干扰措施。
第五节物位仪表
注:
用双法兰式差压变送器、吹气法及利用低沸点液体汽化传递压力的方法测量液位时,不受此规定限制。
一、安装前应制订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
二、安装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放射防护规定》的规定;
三、在仪表安装地点应有明显的警戒标志。
一、传感器的安装应呈垂直状态,各个传感器的受力应均匀;
二、当有冲击性负载时应有缓冲措施。
第六节分析仪表
第七节凋节阀、执行机构和电磁阀
注:
当有特殊要求时,可不受此规定限制。
第五章仪表供电设备及供气、供液系统的安装
第一节供电设备
一、继电器、接触器及开关的触点,接触应紧密可靠,动作灵活,无锈蚀、损坏;
二、固定和接线用的紧固件、接线端子,应完好无损,且无污物和锈蚀;
三、防爆设备、密封设备的密封垫、填料函,应完整、密封;
四、设备的电气绝缘、输出电压值、熔断器的容量以及备用供电设备的切换时间,应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五、设备的附件齐全,不应缺损。
一、箱体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宜为~米;
二、成排安装的供电箱,应排列整齐、美观。
第二节供气系统
一、吹扫前,应将控制室供气总管入口、分部供气总入口和接至各仪表供气入口处的过滤减压阀断开并敞口,先吹总管,然后依次吹各支管及接至各仪表的管路;
二、应使用符合仪表空气质量标准、压力为5×~7×帕(5~7千克力/)的压缩空气。
三、当排出的吹扫气体内固体尘粒以及油、水等杂质的含量,不高于进入供气系统前的含量时,即为吹扫合格。
第三节供液系统
第六章仪表用电气线路的敷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
地下埋设的线路,应在其正上方地面上加标桩;标志牌和标桩应坚固、明显、防腐蚀,其上的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
第二节支架的安装
制作好的支架应牢固、平正、尺寸准确。
一、在金属结构上和混凝土构筑物的预埋件上,应采用焊接固定。
二、在混凝土上,宜采用膨胀螺栓固定。
三、在不允许焊接支架的工艺管道上,应采用“U”型螺栓或卡子固定。
四、在允许焊接支架的金属工艺设备、管道上,可采用焊接固定。
当工艺设备、管道与支架不是同一种材质或需要增加强度时,应预先焊接一块与工艺设备、管道材质相同的加强板后,再在其上面焊接支架。
五、支架应固定牢固、横平竖直、整齐美观。
在同一直线段上的支架间距应均匀。
六、支架安装在有坡度的电缆沟内或建筑物构架上时,其安装坡度应与电缆沟或建筑物构架的坡度相同;安装在有弧度的设备或构架上时,其安装弧度应与设备或构架的弧度相同。
第三节汇线槽的安装
注:
对于高温管道,不应在其上方。
第四节电缆(线)保护管的敷设
一、保护管的弯成角度不应小于90度;
二、保护管的弯曲半径:
当穿无铠装的电缆且明敷设时,不应小于保护管外径的6倍;当穿铠装电缆以及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不应小于保护管外径的10倍;
三、保护管弯曲处不应有凹陷、裂缝和明显的弯扁;
四、单根保护管的直角弯不宜超过两个。
一、明敷设时宜采用螺纹连接,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的。
二、埋设时宜采用套管焊接,管子的对口处应处于套管的中心位置;焊接应牢固,焊口应严密,并应做防腐处理。
三、镀锌管及薄壁管应采用螺纹连接。
四、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以及可能有粉尘、液体、蒸汽、腐蚀性或潮湿气体进入管内的地方敷设的保护管,其两端管口应密封。
五、保护管连接后应保证整个系统的电气连续性。
一、周围环境温度不宜高于45℃;
二、到各检测点的距离应适当,箱体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宜为米;
三、不应影响操作、通行和设备维修。
一、弯管时加热应均匀,管子不应有明显变形与烧焦。
二、用套管加热连接时,管子插入套管内的深度宜大于其外径的倍;当使用粘合剂连接时,应大于倍。
三、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米,对直径小于25毫米的管子不宜大于1米。
四、在管端及连接部件的两侧300毫米处应加以固定。
五、管的直线长度大于30米时,应采取热膨胀补偿措施。
六、与未绝热的高温工艺设备、管道表面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毫米。
当无法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一、排管的内壁和管口应光滑;
二、排管应有不小于1∶1000的泄水坡;
三、排管对口连接时,相对两孔中心线的偏差不宜大于5毫米;接口处应用水泥密封;
四、排管在改变方向、分支及进出口处,应筑电缆井,并应垫砂;
六、排管上表面宜涂红色耐腐蚀的颜料作为明显标记。
第五节电缆的敷设
一、交链聚乙烯电缆0℃。
二、低压塑料电缆-20℃。
三、橡皮及聚氯乙烯保护套橡皮绝缘电缆-15℃。
四、裸铅包橡皮绝缘电缆-20℃。
五、其它外护套层橡皮绝缘电缆-7℃。
一、有铠装的电缆为其外径的10倍;
二、无铠装的电缆为其外径的6倍。
一、当电缆倾斜坡度超过45度或垂直排列时,在每一个支架上。
二、当电缆倾斜坡度不超过45度且水平排列时,在每隔1~2个支架上。
三、在线路拐弯处和补偿余度两侧以及保护管两端的第一、二两个支架上。
四、在引入仪表盘(箱)、供电盘(箱)前300~400毫米处。
五、在引入接线盒及分线箱前150~300毫米处。
一、仪表信号线路;
二、安全联锁线路;
三、仪表用交流和直流供电线路。
一、与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平行时为米,交叉时为米。
二、与热力管道平行时为米,交叉时为米,当电缆周围土壤温升超过10℃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三、与水管道或其他工艺管道平行或交叉时均为米。
第六节补偿导线和电线的敷设
第七节仪表盘(箱、架)内的配线
第七章电气防爆和接地
第一节防爆
一、保护管之间及保护管与接线盒、分线箱、拉线盒之间,应采用圆柱管螺纹连接,螺纹有效啮合部分应在6扣以上,螺纹处宜涂导电性防锈脂,并用锁紧螺母锁紧,不宜缠麻、涂铅油。
连接处应保证良好的电气连续性;
二、保护管穿过不同等级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隔间壁时,分界处必须用防爆管件做充填密封;
三、保护管与现场仪表、检测元件、电气设备、仪表箱、分线箱、接线盒及拉线盒连接时,应安装隔爆密封管件并做充填密封;密封管件与仪表箱、分线箱、接线盒及拉线盒间的距离不应超过米;密封管件与现场仪表、检测元件和电气设备间,应按其所在危险场所和区域的类、级别的不同,分别采用隔爆型、安全防爆型或防尘型金属软管连接,金属软管的长度不应超过米;
四、全部保护管系统必须确保密封;
五、保护管应采用管卡固定牢固,不应采用焊接固定。
一、本质安全线路和非本质安全线路,不应共用一根电缆或穿同一根保护管。
二、当采用芯线无屏蔽的电缆或无屏蔽的电线时,两个及其以上不同系列的本质安全线路,不应共用同一根电缆或穿同一根保护管。
三、本质安全线路敷设完毕,应采用50赫兹正弦交流电压进行一分钟的绝缘强度试验,不应击穿。
试验电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本质安全线路对地之间为本质安全线路工作电压值的两倍。
当其值小于500伏时为500伏。
2、本质安全线路与非本质安全线路之间为本质安全线路工作电压值与非本质安全线路工作电压值之和的两倍加1000伏。
当其值小于1500伏时为1500伏。
四、本质安全线路及其附件,应具有耐久性兰色标记。
五、本质安全线路与非本质安全线路在同一汇线槽或同一沟道内敷设时,应用接地的金属隔板或具有足够耐压强度的绝缘板隔离;或分开排列敷设,其间距应大于50毫米并分别固定牢固。
六、本质安全线路与非本质安全线路共用一个分线箱时,本质安全线路与非本质安全线路接线端子之间,应用接地的金属板隔开。
七、仪表盘(箱、架)内的本质安全线路与非本质安全线路所使用的接线端子板带电部分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毫米;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用沿板面的延长距离不小于50毫米的绝缘板隔离;线路应走各自的路径,分开敷设,绑扎牢固。
八、凡有本质安全线路的仪表盘(箱、架)内的配线,线路的最末一个绑扎固定点离仪表或端子板间的距离,应尽可能短,端子上宜加绝缘盖板。
九、仪表盘(箱、架)以及本质安全线路等的接地端子与接地线的连接应牢固,并应加防松和防拔脱装置。
十、本质安全关联设备(如各种类型的安全栅、电流隔离器等)的安装位置应在安全场所一侧,并应可靠接地。
十一、采用屏蔽电缆(线)时,屏蔽层不应接到电路接地式安全栅(如并联二极管安全栅等)的接地端子上。
十二、线路敷设完毕,回路内线路的电阻和设备的电阻的总值,不应超过仪表最大负载电阻值。
十三、本质安全线路内的接地线和屏蔽连接线,应有绝缘层。
十四、本质安全线路不应受到其他电路的强电磁感应和强静电感应;线路的长度和敷设形式应符合仪表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十五、不同系列的本质安全型仪表及本质安全关联设备,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确认其技术性能具有相容性,并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方可相互代替。
十六、本质安全产品防爆合格证编号后有“×”字样者,禁止使用镉、锌、镁、铝材质及其镀层的金属件作为电气连接件、紧固件、导电体和接地体。
第二节接地
一、非本质安全线路分线箱的接地,应接到保护接地网或已接地的钢结构上。
二、本质安全线路分线箱的接地,应接到信号接地干线或接地式安全栅的接地母线上。
三、本质安全线路与非本质安全线路共用一个分线箱时,应将本质安全系统接地母线、非本质安全系统接地母线及分线箱外壳接地线三者,互相绝缘地接至各自的接地干线上。
第八章仪表用管路的敷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管路的敷设
一、外观不应有明显的变形和损伤;
二、敷设管缆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产品规定的最低允许温度;
三、敷设时,应防止管缆受机械损伤及交叉摩擦;
四、敷设后的管缆应留有适当的余度。
第三节弯管及连接
一、金属管:
不小于管子外径的3倍。
二、塑料管:
不小于管子外径的倍。
第四节管路的固定
一、钢管
水平敷设:
1~米;
垂直敷设:
~2米。
二、铜管、铝管、塑料管及管缆:
水平敷设:
~米;
垂直敷设:
~1米。
三、需要绝热的管路,应适当缩小支架间距。
第五节仪表盘(箱、架)内的配管
第六节仪表用管路系统的压力试验
第九章脱脂
第一节一般规定
一、工业用二氯乙烷,适用于金属件的脱脂。
二、工业用四氯化碳,适用于黑色金属、铜和非金属件的脱脂。
三、工业用三氯乙烯,适用于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的脱脂。
四、工业酒精(浓度不低于%),适用于要求不高的仪表、调节阀、阀门和管子的脱脂,也可作为脱脂件的补充擦洗液用。
五、浓度为98%的浓硝酸,适用于工作介质为浓硝酸的仪表、调节阀、阀门和管子的脱脂。
六、碱性脱脂液(配方见附录二),适用于形状简单、易清洗的零部件和管子的脱脂。
第二节脱脂方法
第条不易拆卸的仪表进行脱脂时,可采用灌注脱脂溶剂的方法,灌注后浸泡时间不应小于2小时。
第三节检验
一、当用清洁干燥的白滤纸擦洗脱脂表面时,纸上应无油迹。
二、当用紫外线灯照射脱脂表面时,应无紫兰荧光。
一、当用蒸汽吹洗脱脂件时,盛少量蒸汽冷凝液于器皿内,放入数颗粒度小于1毫米的纯樟脑,樟脑应不停旋转。
二、当用浓硝酸脱脂时,分析其酸中所食有机物的总量,应不超过%。
第三节检验
一、当用清洁干燥的白滤纸擦洗脱脂表面时,纸上应无油迹。
二、当用紫外线灯照射脱脂表面时,应无紫兰荧光。
一、当用蒸汽吹洗脱脂件时,盛少量蒸汽冷凝液于器皿内,放入数颗粒度小于1毫米的纯樟脑,樟脑应不停旋转。
二、当用浓硝酸脱脂时,分析其酸中所食有机物的总量,应不超过%。
第十章防护
第一节隔离与吹洗
一、与被测介质不相互混合及溶解;
二、密度与被测介质相差较大,且有良好的流动性;
三、与被测介质不起化学反应;
四、被测介质处于正常工作条件时,隔离液不挥发,不蒸发。
一、清洁干净,不与被测介质起化学反应,不污染被测介质,在检测点的温度下不闪蒸;
二、能连续供给;
三、吹洗压力略高于被测介质在工艺过程中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
四、吹洗流量稳定。
第二节伴热与绝热
一、蒸汽伴热管路应采用单回路供汽和回水,不应串联连接。
二、重伴热的伴热管路与测量管路应紧密接触,轻伴热的伴热管路与测量管路间应留有间距。
三、伴热管路的集液处应加排液装置。
四、伴热管路的连接宜焊接,固定时不应过紧,应能自由伸缩。
五、液面计、隔离器等处的伴热管路,应采用活接头连接。
一、电热线在敷设前应进行外观和绝缘检查,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1兆欧。
二、电热线应均匀敷设,且紧贴管路,固定牢固。
三、敷设电热线时,不应破坏绝缘层,芯线裸露部分应尽量短。
四、仪表箱内的电热管(板)应安装在箱底或后壁上。
五、仪表箱内的温度调节装置应安装在侧面箱壁上。
第三节涂漆
第十一章仪表调校
第一节一般规定
一、清洁、安静、光线充足或有良好的工作照明,不应在振动大、灰尘多、噪音大、潮湿和有强磁场干扰的地方设置调校室;
二、室内温度在10~35℃之间,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85%,无腐蚀性气体;
三、有上、下水设施。
第二节单体调校
一、电动仪表在通电前应先检查其电气开关的操作是否灵活可靠。
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国家仪表专业标准或仪表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二、被校仪表的阻尼特性及指针移动速度,应符合国家仪表专业标准或仪表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仪表的指示和记录部分应:
1、仪表的面板和刻度盘整洁清晰;
2、指针移动平稳,无摩擦、跳动和卡针现象;
3、记录机构的划线或打印点清晰,没有断线、漏打、乱打现象;
4、记录纸上打印点的号码(或颜色)与切换开关及接线端子板上标志的输入信号的编号相一致。
三、报警器应进行报警动作性能试验。
四、电动执行器、气动执行器及气动薄膜调节阀应进行全行程时间试验。
六、有小信号切除装置的开方器及开方积算器,应进行小信号切除性能试验。
七、调节器应进行手动和自动操作的双向切换试验,具有软手动功能的电动调节器还应进行下列试验:
1、软手动时,快速及慢速两个位置输出指示仪表走完全行程所需时间的试验;
2、软手动输出为伏(毫安)时的输出保持特性试验;
3、软、硬手动操作的双向切换试验。
一、被校仪表应进行死区(即灵敏限)、正行程和反行程基本误差及回差调校。
二、被校调节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手动操作误差试验;
2、电动调节器的闭环跟踪误差调校;气动调节器的控制点偏差调校;
3、比例带、积分时间、微分时间刻度误差试验;
4、当有附加机构时,应进行附加机构的动作误差调校。
第三节系统调试
一、仪表系统安装完毕,管道清扫及压力试验合格,电缆(线)绝缘检查合格,附加电阻配制符合要求;
二、电源、气源和液压源已符合仪表运行的要求。
一、在系统的信号发生端(即变送器或检测元件处)输入模拟信号,检查系统的误差,其值不应超过系统内各单元仪表允许基本误差平方和的平方根值;
二、当系统的误差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单独调校系统内各单元仪表及检查线路或管路。
一、按照设计的规定,检查并确定调节器及执行器的动作方向;
二、在系统的信号发生端,给调节器输入模拟信号,检查其基本误差、软手动时的输出保持特性和比例、积分、微分动作以及自动和手动操作的双向切换性能;
三、用手动操作机构的输出信号,检查执行器从始点到终点的全行程动作。
如有阀门定位器时,则应连同阀门定位器一起检查。
一、系统内的报警给定器及仪表、电气设备内的报警机构,应按设计规定的给定值进行整定;
二、在系统的信号发生端输入模拟信号,检查其音响和灯光信号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二、联锁系统除应进行分项试验外,还应进行整套联动试验。
第十二章工程验收
第一节试运行
第二节交工及验收
一、工程竣工图;
二、隐蔽工程记录;
三、孔板、喷咀、文丘利管及流量检测元件安装记录;
四、电缆(线)绝缘电阻测定记录;
五、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六、管路压力试验、脱脂记录;
七、高压、高温、低温和特殊材料管路的管子、管件及阀门的材质合格证;
八、焊接高压、高温、低温和特殊材料焊件的焊条合格证;
九、设计变更通知书,设备、材料代用单和合理化建议;
十、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一、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
十二、仪表调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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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 自动化 仪表 工程施工 验收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