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纽工程建设场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施工区占地移民安置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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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纽工程建设场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施工区占地移民安置规划
枢纽工程建设场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目录
11枢纽工程建设场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153
1前言153
2建设场地占地实物指标153
3枢纽工程建设场地移民安置规划156
4专业项目复建规划167
5建设场地清理168
6建设场地耕地占补平衡169
7建设场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170
8建设场地移民搬迁及投资计划180
1前言
根据江河水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场地征地红线范围图,江河水电站建设场地范围涉及鹤峰县走马镇的4个村5个村民小组,总面积4225.41亩(含位于水库淹没区的毛洞河渣场、不含爆破影响区面积),其中耕地面积458.06亩,林地面积2494.68亩。
2004年调查人口391人,房屋面积19939.2m2。
建设场地移民安置规划在广泛征求当地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当地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和农村现状,采取以土地为依托,大农业安置为主,重点发展种植业的移民生产规划方案。
经规划,推算到2006年,建设场地生产安置人口为103人,移民搬迁人口398人。
根据国家和湖北省的有关政策、法规,按2005年上半年的物价水平计算,建设场地移民补偿总投资(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为5320.34万元。
2建设场地占地实物指标
2.1建设场地占地范围
江河水电站地处溇水干流上游河段,距鹤峰县走马镇约15km(公路里程)。
主要场地(枢纽工程、渣场、施工场地、料场、施工道路等)布置在溇水两岸长约5km范围内,建设场地范围内地形多样,耕园地基本集中于沿河两岸,海拔高程一般在300~500m。
左岸栗山坡料场以及右岸桔园转料弃渣场一带人口居住较密集。
坝址处悬崖峭壁,基本无人居住,具体占地范围详见建设场地征地红线范围图。
施工占地总面积中,其中枢纽工程、公路、变电站等主要工程永久建筑物均为永久占地。
桔园、十八局生活营地、栗山坡石料场、白岩尖料场、栗山坡生活营地作为临时占地,临时占地时间为5年(2005年~2010年)。
栗山坡石料场周边500m以内区域作为爆破影响区,对影响区内的居民进行搬迁处理,并在工程期间对爆破影响区域内的土地予以一定的损失补偿。
2.2建设场地占地实物指标
2.2.1实物指标调查方法
2004年12月,在鹤峰县人民政府的配合、支持下,我院水库专业人员会同鹤峰县有关部门以及华清公司,组成联合调查组,按照《调查细则》的规定,根据我院施测的建设场地1∶2000地类地形图所圈定的建设场地范围,共同进行了实物指标调查。
a)人口、房屋调查:
人口逐户按户口册上的农业、非农业人口进行调查登记;房屋逐户、逐栋全面丈量,根据不同结构,不同用途分类统计其建筑面积,同时对围墙、晒、打米机、水池、水井、地窑等附属建筑物进行了丈量和登记。
b)土地调查:
调查项目分水田、旱地、陡坡地、河滩地、园地、用材林、经济林、灌木林等,按1∶2000地类地形图所圈定的建设场地范围,实地逐丘逐块核实地类,并划清行政界线,采用1∶2000地类地形图量算各类土地面积,并分乡(镇)、村、组统计其面积。
c)专项设施调查:
采取实地调查与1∶2000地类地形图量算相结合,实地登记等级、规格,从图上量算长度;同时对农村副业设施等项目进行了调查登记。
建设场地占地实物指标具体调查原则、方法详见《调查细则》。
2.2.2建设场地占地实物指标
建设场地涉及鹤峰县走马镇的4个村(柘、栗山、李桥、金山)8个组,占地人口391人(其中农业人口362人,非农业人口29人),房屋面积19939.2m2。
占用土地面积4225.41亩,其中耕地面积458.06亩,林地2494.68亩(其中防护林面积353.76亩)。
在施工占地面积中,临时用地为1210.37亩,其中耕地165.8亩,林地748.98亩。
建设场地征地范围内机耕道1.32km,10kV电力线路0.75km,移动光缆0.54km,小水电站一处,装机1750kW(阳河电站)。
栗山坡料场爆破影响区涉及栗山村1组、2组,影响区内耕地75.6亩,园地15.79亩,林地364.94亩,人口55人,房屋2594.4m2。
建设场地具体指标详见表2-1。
表2-1江河水电站建设场地占地实物指标汇总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合计
施工占地
(含永久、临时)
爆破影响区
备注
乡镇
个
1
1
1
村
个
4
4
1
村民小组
个
8
8
2
一
农村部分
(一)
耕地
533.66
458.06
75.6
1
水田
亩
135.56
88.97
46.59
2
旱地
亩
334.22
305.21
29.01
3
陡坡地
亩
7.35
7.35
4
河滩地
亩
56.53
56.53
(二)
园地
亩
282.32
266.53
15.79
桔园
亩
184.39
168.6
15.79
表2-1(续)
序号
项目
单位
合计
施工占地
(含永久、临时)
爆破影响区
备注
茶园
亩
94.91
94.91
其他园地
亩
3.02
3.02
(三)
林地
亩
2859.62
2494.68
364.94
其中永久、临时征地范围内防护林面积353.76亩
1
用材林
亩
498.6
316.54
182.06
2
经济林
亩
564.53
452.16
112.37
3
灌木林
亩
1736.41
1665.9
70.51
4
疏林地
21.79
21.79
5
未成林造林地
亩
38.29
38.29
(四)
荒草地
亩
84.4
78.74
5.66
(五)
田土坎
亩
5.29
5.29
(六)
农村人口
1
户数
户
124
106
18
2
人口
人
391
336
55
农业人口
人
362
307
55
非农业人口
人
29
29
(七)
拆迁房屋
m2
19939.2
17344.8
2594.4
1
框架房
m2
242.1
242.1
2
砖混房
m2
3414.2
3104.7
309.5
3
砖木房
m2
5865.8
5206.1
659.7
4
木房
m2
7390.2
6046
1344.2
5
杂房
m2
3026.9
2646
380.9
(八)
附属建筑物
晒
m2
4912.8
4604.8
308
阶檐
m2
1492.4
1245.6
246.8
围墙
m2
222.5
222.5
打米机
台
3
3
榨油机
台
1
1
沼气池
个
2
2
水池
个
178.7
173.7
5
地窑
个
85
73
12
电话
门
5
5
电视卫星天线
个
74
64
10
(九)
零星果木
柑桔
株
18
6
12
杂果
株
769
669
100
(十)
砖瓦、石灰窑
个
5
5
二
专业项目
(一)
机耕道
km
1.32
1.32
(二)
移动光缆
km
0.54
0.54
(三)
10kV输电线路
km
0.75
0.75
(四)
小水电站
kW/座
1750/1
1750/1
(五)
坟墓
冢
308
308
3枢纽工程建设场地移民安置规划
3.1指导思想及原则
3.1.1指导思想
在枢纽工程建设场地移民安置规划中,按照国家和湖北省的有关法令法规,依据《江河水电站可研报告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大纲》规定的工作内容和程序,认真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以大农业安置为主,以土为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合理开发利用建设场地周边资源,因地制宜地调整产业结构,多渠道、多门路安置移民。
对移民的生产恢复和生活配套设施进行规划设计,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相结合的办法,逐步使移民的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的水平。
3.1.2规划原则
a)建设场地农村移民安置规划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规划。
坚持以土地为本的原则,根据当地自然资源条件,采取调整土地、开垦未利用土地等方式解决移民生产出路。
b)移民村庄规划应做到节约用地,近期为主,远近结合,技术可行。
c)建设场地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的年自然增长率采用12‰,非农业人口的机械增长率采用15‰。
d)本次建设场地移民安置规划的基准年为2004年11月份,规划水平年为2006年。
e)合理布局移民村庄,优化配置交通、水利、供电等基础设施,使移民能长治久安、安居乐业。
f)专项设施按照原标准、原规模、恢复其原功能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
g)移民安置规划应充分注重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关系。
h)移民安置搬迁规划应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考虑移民的生产生活习惯,使安置方案易于实施。
i)本次规划投资概算,按照库区的补偿标准进行计算。
3.2移民安置任务
建设场地农村移民安置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安置建设场地永久征用耕园地所承载的那部分人口,即生产安置人口;恢复因建设场地占地影响而需要建房人口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并配套需恢复的专项设施、公共设施。
3.2.1生产安置人口
建设场地生产安置人口是指因工程施工永久征用耕地后而失去主要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需要重新安排生产出路的农业人口。
根据本次实物指标调查成果,按建设场地2004年人均耕地和建设永久征用的耕园地面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K=S×K′/S′
式中:
K为各村民小组2004年的生产安置人口;
S为建设场地永久征用各村民小组的耕园地数量;
S′为各村民小组现有的耕园地数量;
K′为各村民小组现有的农业人口数量。
经计算,建设场地2004年的生产安置人口为101人。
推算至2006年建设场地需要进行生产安置的人口为103人。
详细情况见表3-1。
3.2.2搬迁人口
搬迁人口是指建设场地占地红线范围内需要拆迁房屋的人口。
根据本次调查成果,建设场地的搬迁人口为391人,其中农业人口362人,非农业人口29人。
推算至2006年为398人,其中农业人口369人,非农业人口29人。
分组的搬迁人口详见表3-2。
3.3移民安置环境容量分析
江河水电站建设场地占地范围内占用耕地涉及走马镇的柘村、李桥村、栗山村,以上3个村的环境容量分析结果详见表3-3。
3.4建设场地移民生产安置规划
3.4.1移民生产安置标准
移民安置的总体目标是到规划水平年使移民的生活水平和基础设施条件逐步达到或超过搬迁前的水平,使移民区的经济与当地的经济同步增长,并促进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走入良性循环。
本次移民生产安置规划收入目标与库区一致,采用2500元/人,其中移民从种植业开发项目中得到的纯收入目标为900元/人以上。
对于村内分散后靠的移民,尽量恢复占用的耕园地面积,对于集中安置的移民,其生产开发标准为:
耕园地面积2.8亩/人,并配置其他土地2.8亩/人。
3.4.2生产安置规划
根据农村移民安置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走马镇有关干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场地的实际情况,本次规划采取以开发耕地为主。
规划开发旱地180亩,调剂耕园地98亩,配置其他土地资源330亩,规划安置人口103人。
详细情况见表3-4。
3.4.3移民生产安置规划投资
建设场地移民生产安置规划,主要是采用开发调剂的方式,开发投资采用生产开发典型设计的单价进行计算,调剂园地的投资单价按园地的补偿单价计算,经计算,建设场地生产安置规划需投资为565.97万元。
建设场地土地补偿投资为567.04万元。
补偿投资大于生产开发投资,故建设场地土地补偿投资能够满足生产开发的需要。
详见表3-5。
3.4.4移民生产开发经济效果分析
建设场地移民生产开发项目的产出效益,按江河水电站库区计算的耕园地的年纯收入值进行计算。
水田:
年亩产值为1160元/亩,扣除产出期间的物耗40%,每亩纯收入696元。
旱地:
年亩产值为920元/亩,扣除成本40%,每亩纯收入为552元。
园地:
年亩产值为920元/亩,扣除成本30%,每亩平均纯收入为644元。
本次规划对农村移民以大农业为主进行安置,根据生产开发规模和产出效益计算,考虑安置项目一定的风险系数,正常年份时(正常收益期),建设场地移民开发项目可获得纯收入14.4万元,按大农业生产安置人口103人计,人平纯收入达到1398.06元。
据此,移民从种植业部分获得的收入达到了生产安置规划目标的要求。
具体分项详见表3-6。
表3-1江河水电站建设场地生产安置人口计算表面积:
亩;人口:
人
乡(镇)名
村名
组名
2003年底基本情况
占用耕园地面积
生产安置人口
人口
耕园地标准亩面积
人均耕园地面积
小计
农业
非农
小计
水田
旱地
园地
小计
水田
旱地
园地
2003年
2006年
走马
269.39
33.91
199.83
35.65
101
103
柘
21.33
1.03
12.01
8.29
7
7
4
170
170
483.96
41.52
394.6
47.88
2.85
21.33
1.03
12.01
8.29
7
7
李桥
73.3
98
47.82
13.5
31
32
8
392
392
941.58
484.1
70.81
386.72
2.4
73.3
98
47.82
13.5
31
32
栗山
174.76
20.9
140
13.86
63
64
3
151
145
6
445.98
138.2
199
108.81
3.08
135.92
20.9
106.7
8.32
44
45
6
162
153
9
318.62
5.46
157.7
155.5
2.08
38.84
33.3
5.54
19
19
表3-2江河水电站建设场地移民规划搬迁人口汇总表单位:
人
乡(镇)名
村
组
2004年调查指标
2006年规划指标
小计
农业
非农
小计
农业
非农
小计
农业
非农
小计
农业
非农
走马
391
362
29
391
362
29
398
369
29
398
369
29
金山
14
14
14
14
14
14
14
14
3
14
14
14
14
14
14
14
14
拓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4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李桥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2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8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栗山
333
304
29
333
304
29
340
311
29
340
311
29
1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2
80
78
2
80
78
2
82
80
2
82
80
2
3
39
37
2
39
37
2
40
38
2
40
38
2
6
182
172
10
182
172
10
186
176
10
186
176
10
公房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表3-3江河水电站建设场地移民环境容量分析计算表面积:
亩;人口:
人
乡
(镇)
名
村名
组名
基本情况
淹没耕园地面积
淹没比例(%)
剩余耕园地面积
2010
年可
容纳
人口
2010
年
生产
安置
人口
可容纳
人口-
2010
年农业
人口
容量
分析
结果
(够或
不够)
2003
年
农业
人口
2010
年
农业
人口
2003
年底人
均耕园
地面积
耕园地标准亩面积
村内宜
林荒草
地面积
小计
水田
旱地
园地
小计
水田
旱地
园地
小计
水田
旱地
园地
小计
水田
旱地
园地
860
881
2.55
2190.14
669.24
821.99
698.91
4110.3
269.39
33.91
199.83
35.65
1920.75
635.33
622.16
663.26
1152
103
271
走马
860
881
2.55
2190.14
669.24
821.99
698.91
4110.3
269.39
33.91
199.83
35.65
1920.75
635.33
622.16
663.26
1152
103
271
柘
170
174
2.85
483.96
41.52
394.56
47.88
1101.7
21.33
1.03
12.01
8.29
462.63
40.49
382.55
39.59
231
7
57
够
4
170
174
2.85
483.96
41.52
394.56
47.88
21.33
1.03
12.01
8.29
4.4
2.5
3
17.3
462.63
40.49
382.55
39.59
231
7
57
够
李桥
392
401
2.4
941.58
484.05
70.81
386.72
1498.4
73.3
98
47.82
13.5
868.28
472.07
22.99
373.22
579
32
178
够
8
392
401
2.4
941.58
484.05
70.81
386.72
73.3
98
47.82
13.5
7.8
2.5
67.5
3.5
868.28
472.07
22.99
373.22
579
32
178
够
栗山
298
306
5.16
764.6
143.67
356.62
264.31
1510.2
174.76
20.9
140
13.86
589.84
122.77
216.62
250.45
342
64
36
够
3
145
149
3.08
445.98
138.21
198.96
108.81
135.92
20.9
106.7
8.32
30.5
15.1
53.6
7.6
310.06
117.31
92.26
100.49
155
45
6
够
6
153
157
2.08
318.62
5.46
157.66
155.5
38.84
0
33.3
5.54
12.2
0
21.1
3.6
279.78
5.46
124.36
149.96
187
19
30
够
表3-4江河水电站建设场地移民安置生产开发耕地、园地明细表面积:
亩;人口:
人
乡(镇)名
村名
组名
2006年
生产安置
人口
移民安置区
25°以下占用土地面积
新开发土地净面积
调剂土地面积
配置其他土地面积
可安置
人口
乡名
村名
组名
小地名
小计
用材林
灌木
小计
旱地
小计
水田
旱地
茶园
走马
103
255
60
195
180
180
98
25
23
50
330
103
柘
7
23
23
25
7
4
7
本乡
本村
本组
后靠
23
23
25
7
李桥
32
75
25
50
125
32
8
32
本乡
本村
本组
后靠
75
25
50
32
栗山
64
255
60
195
180
180
180
64
3
45
本乡
柘
10
柏杨台
200
40
160
140
140
45
6
19
本乡
柘
10
柏杨台
55
20
35
40
40
19
表3-5建设场地移民生产开发费用计算表
项目
单价(元)
数量
投资(万元)
备注
一.生产开发
565.97
调整水田
18560
25
46.4
调整旱地
14720
23
33.86
调整茶园
18300
50
91.5
新开旱地
7600
180
136.8
用材林征用
4843
75
36.32
灌木林征用
2100
195
40.95
配置其他土地
4843
330
159.82
农田水利设施
192.31
180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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