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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简第五册整理报告补正
清華簡第五冊整理報告補正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
第五冊六篇竹簡的修治
賈連翔:
《封許之命》全篇使用了同一種形制的竹簡,簡背沒有成組的“有意劃痕”,但存在很多由於磨損等原因而形成的“無意劃痕”,在清華簡其他篇目中我們曾利用這種“無意劃痕”排定相鄰竹簡的位置關係。
《厚父》全篇使用了四種不同形制的竹簡,簡至簡為第一組,簡至簡為第二組,簡、為第三組,簡至簡為第四組。
其中第四組簡背存在“有意劃痕”,但無法貫連。
第一組,從竹簡長度、寬度以及簡背竹節位置和形狀來看,應與《封許之命》諸簡同屬一段“竹筒”劈削而成。
《封許之命》與《厚父》雖為不同的書手,但從用簡的情況來看,應為同一時期抄成。
《命訓》全篇使用了同一種形制的竹簡。
《湯處於湯丘》全篇使用了兩種不同形制的竹簡,簡至簡為第一組,簡、為第二組。
《湯在啻門》也使用了兩種竹簡,簡至簡為第一組,簡別為一組。
從竹簡長度、寬度以及簡背竹節位置和形狀來看,《湯在啻門》簡與《湯處於湯丘》第一組的支簡應同屬一段“竹筒”辟削而成,若據此順序,似乎將《湯在啻門》排在《湯處於湯丘》之前更為妥當,且從編痕位置看,兩篇當時很可能編連在一冊。
《殷高宗問於三壽》全篇使用了三種不同形制的竹簡,簡至簡為第一組,簡至簡為第二組,簡至簡為第三組。
每組簡背皆有“有意劃痕”,從簡削制竹節對劃痕的打破關係,以及簡題記下削痕對劃痕的打破關係看,簡背劃痕應在刮削竹節和題記之前即已形成。
厚父
簡【一】
●王若曰:
“厚父。
聞禹……”
字整理報告隸定爲“”。
賈連翔:
字當爲“我”。
字右半从“戈”,“戈”寫法與(郭店簡《五行》【一〇】)相同。
“我”字下部所从的所謂“虫”形,應是“我”字鋸齒形的一種訛變。
鋸齒形如(清華《祝辭》【二】)、(郭店《語叢四》【六】)、(清華《繫年》【五二】)、(上博《鄭子家喪》【甲四】)。
而其近似的變化又見於傳抄古文中的“我”字,如:
(《集篆古文韻海》卷三),以及从我的“義”字:
(《集篆古文韻海》卷四)。
從文例來看,“我聞”見于周初《康誥》、《酒誥》、《多士》、《無逸》、《洪範》等篇及大盂鼎,因而我們認爲此字當釋爲“我”。
簡【二】
●啟惟后,帝亦弗(邛)啟之經悳少,命咎繇下爲之卿事。
馬楠:
此處以“少”字上屬爲句。
“”讀爲“邛”或“恐”,《小旻》“我視謀猶,亦孔之邛”,《巧言》“匪其止共,維王之邛。
”毛傳鄭箋“病也”,句謂帝亦不以啟德行不足爲病,命皋下爲之卿士。
(詳見《清華簡第五冊補釋六則》,《出土文獻》第六輯)
●兹咸又(有)神
馬楠、周飛、劉力耘:
讀“有”,爲古漢語常用詞頭,無實意。
不如讀爲“佑”,輔助義。
簡【三】—【四】
●知天之威哉,(問)民之若否。
【三】
馬楠:
應當讀爲“聞”,訓爲知。
程浩:
“否”字讀爲“丕”,簡文中這個字的寫法牽扯到“用字習慣”的問題。
楚簡中“”字即可表示“不”也可表示“丕”,一般只有結合文義才能進行區分。
《厚父》全篇的“不”字都寫作“”,唯有此處的“丕”字寫成了“”,我們認爲這可能是抄手爲了區別詞義而作的刻意處理。
其實清華簡中爲了“別嫌”而在兩個距離較近且字形相同的字上添加偏旁符號的例子並不鮮見,如《金縢》“三壇同墠”,“壇”和“墠”分別寫作“”與“”;《厚父》“恭心敬威,畏不祥”,“威”和“畏”分別寫作“”與“”。
●在夏之哲王,廼嚴寅畏皇天上帝之命,朝夕(肆)祀,不【三】盤于康,以庶民惟政之(供),天則弗(斁),永保夏邦。
●其在時後王之卿或(饗國),祀三后,永敘在服,惟如台?
【四】
馬楠:
此處將“或”字上屬爲句,讀爲《尚書》習見之“饗國”或“享國”
“先哲王”與“後嗣王”對舉,爲《尚書·周書》習見,如《康誥》、《酒誥》、《召誥》、《多士》、《多方》等,一般以殷之“先哲王”謂成湯至於帝乙,“後嗣王”指紂。
《厚父》言夏代事,大概以“哲王”指禹、啟至於帝發,“後王”指桀。
而《周書》對舉“先哲王”、“後嗣王”文句皆陳“先哲王”之善政、“後嗣王”之過惡。
所以《厚父》簡文中“朝夕(肆)祀”與“祀三后”、“永保夏邦”與“永敘在服”,文義當正相反。
“永敘在服”,服謂職事,《多士》稱“殷革夏命”之後,“夏迪簡在王庭,有服在百僚”,謂夏人臣事殷王。
周人代商之後,“商之孫子,……侯于周服”(《大雅·文王》),“亦惟(殷)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遜”(《多士》),情形也如是。
是“永敘在服”謂永在臣職,與“永保夏邦”文義相反。
簡“用敘在服。
”意思也是如此。
而“祀三后”雖文義未詳,但也當與“朝夕(肆)祀”相對,大約意同於《牧誓》“昏棄厥肆祀弗答”。
(詳見《清華簡第五冊補釋六則》,《出土文獻》第六輯)
簡【五】—【六】
●古天降下民,設萬邦,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亂下民之匿(慝),王廼渴(竭)【五】(失)其命……
馬楠:
此處疑當將“之慝”上屬爲句。
“王廼”以下別爲一句。
謂君王本當助上帝治下民之過惡,而王乃不如此。
●(沉)湎于非彝,天廼弗若(赦)
許可:
“彝”字寫法特殊,但来源有自。
其下从又从两爪之象形。
甲骨文“彝”字作、、、等形,金文“彝”字或作、、、、、、等形,皆會獻出受縛犧牲(或認爲是禽鳥或認爲是人)之意。
比較可知,《厚父》簡中的“彝”字上方所从形即由甲金文字上方表示犧牲頭部的部分變來。
中部寫如“目”之構件,實際上是被縛犧牲身體部分之變。
傳抄古文中“彝”字有一體作(海·),下似从廾从爪形,上部所从或與簡文此字形相涉。
馬楠:
“若”如字讀,訓爲“順”。
簡【八】—【九】
●虔秉厥悳【八】天子天
賈連翔:
《厚父》文中有兩處其他書手補入的字跡,分別在簡和簡上,且此二處文字的佈局更加緊密,應為後來校對補足的內容。
如:
原文書手的“悳”寫作,補文書手則寫作。
(此字下面有刮削痕跡)
原文書手的“天”寫作,補文書手則寫作。
原文書手的“悳”寫作,補文書手則寫作。
簡【九】
●厚父曰:
“嗚呼,天子。
天命不可(聰)斯,民心難測。
”【九】
馬楠:
此處將“斯”字上屬爲句,如《詩·大明》“天難忱斯”。
讀爲聰,《兔爰》毛傳“聞也”,《說文》“察也”,謂天命不可知曉察覺。
“天難忱斯”,謂天命不誠,亦以“斯”爲句末語氣詞。
《詩》、《書》多言天命不誠,上舉《大明》之外,又如《蕩》“天生烝民,其命匪諶”;《大誥》“天棐忱辭”,“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越天棐忱”;《康誥》“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見。
小人難保,往盡乃心”;《君奭》“若天棐忱,我亦不敢知曰,其終出于不祥”。
孫詒讓說“棐”字並當爲“匪”之假借,謂天命無常,不可信也。
《厚父》言天命不可知曉察覺,與下“民心難測”相類,與《詩》、《書》習見之天命不誠、小人難保文意稍有別。
(詳見《清華簡第五冊補釋六則》,《出土文獻》第六輯)
程浩:
簡文中原釋爲“”的字“”,與《祭公之顧命》簡“”字形體略同。
《祭公之顧命》中的這個字第一冊整理報告隸作“沁”,訓爲“終”,合於傳本《祭公》所用的“畢”義。
如果我們將《厚父》中的這個字也理解爲“終結”、“廢止”,那麼簡文這句作“天命不可終(廢)”就很通順了。
簡【九】—【一一】
●厚父曰:
鳴呼,天子。
天命不可(聰)斯,民心難測。
●民式克恭心敬畏,畏不祥,保教明德,【九】慎祀,惟所役之司民啓之。
●民其亡諒,廼弗畏不祥,亡顯于民,亦惟禍攸及,惟司民之所取。
●今民【一〇】莫不曰余保教明德,亦鮮克以誨。
馬楠:
此處將“啓之”上屬爲句,句讀也相應做了調整。
厚父言天命不可察覺知曉,民心亦難揣測度量;下面兩句也是對舉,謂民善民惡,皆“司民”教化所致。
“恭心敬畏”與“亡諒”相對,謂民恭敬或無信;“畏不祥”與“弗畏不祥”相對;“保教明德”與“亡顯于民”相對,謂民能效德或不能顯德;“慎祀”與“惟禍攸及”相對,謂民能慎祀或不能慎祀而取禍。
“惟所役之司民啓之”與“惟司民之所取”相對,謂前者爲司民所教化,後者亦爲司民所招致。
下面說“今民莫不曰余保教明德”,屬於前一種情況,可見司民教化得宜,故云“鮮克以誨”(“誨”如字讀,不破讀爲“謀”),謂司民之教誨難以更加增益,是褒揚的話。
(詳見《清華簡第五冊補釋六則》,《出土文獻》第六輯)
王逸清、劉力耘:
丁良,讀爲“貞良”,古書有見。
簡【一二】
●天(監)司民,氒(徵)女(如)之服于人。
馬楠:
“廼是隹惟人”至“左之服于人”當作一句讀。
是承上如能丁良于友人、宣淑厥心,若山厥高,若水厥深,如玉之在石,如丹之在朱,則此人曰天司民。
另外,“服”字與楚簡中常用“備”表示,而此篇三處皆作“服”,也值得注意。
簡【一二】
●母(毋)湛于酉(酒)
許可:
“湛”或可讀爲“耽”。
簡背題記
賈連翔:
簡背題記書手:
《厚父》、《封許之命》、《殷高宗問於三壽》三篇原有簡背題記,其書手皆與正面書手不同。
如:
《厚父》正文書手的“厚”寫作,簡背題記書手則寫作。
《厚父》正文書手的“父”寫作,簡背題記書手則寫作。
《封許之命》正文書手的“之”寫作,簡背題記書手則寫作。
《封許之命》正文書手的“命”寫作,簡背題記書手則寫作。
《殷高宗問三壽》正文中的“壽”字凡出現五次,皆寫作,簡背題記則寫作。
封許之命
簡【二】
●向(尚)氒悳
馬楠:
疑當讀爲“祗”,訓爲敬。
《皋謨》“日嚴祗敬六德”,《夏本紀》作“日嚴振敬六德”,段玉裁說,《盤庚》“震動萬民以遷”,熹平石經作“祗動”;《無逸》“治民祗懼”,《魯世家》作“震懼”;《費誓》“祗復之”,《魯世家》作“敬復之”,《集解》引徐廣“‘敬’一作‘振’。
”又《則》“祗見孺子”,鄭注云“祗或作振”;《曲禮》“臨諸侯畛於鬼神”,注云“畛或作祗”。
段說之外,又如《毛詩·吉日》“其祁孔有”,《魯詩》“祁”作“麎”;《無將大車》“無思百憂,祇自疷兮”,張衡《思玄賦》作“思百憂以自疹”。
又清華四《筮法》之“震”字作“”,亦疑當从“”得聲。
簡【六】
●玉
玉下一字原形作
,整理報告認爲“疑係睘(環)字之譌”。
許可:
字疑“早”之異體。
楚簡文字中“早”字或體甚多,尤其字形下半訛變情況複雜。
有時訛从口形,如(語叢四)、(系年)等。
“早”屬精母幽部字,可讀爲精母宵部的“瑵”。
《說文》:
“瑵,車蓋玉瑵。
从玉、蚤聲。
”段注:
“他家云‘華瑵’、‘金瑵’者,謂金華飾之。
許云‘玉瑵’者,謂玉飾之,故字从玉也。
”家浩先生提出,瑵就是現在人們所說的“蓋弓帽”,並說:
“從考古發現的實物看,瑵是裝在車蓋蓋弓末端之物,多是銅製造的,其中部有一向前突起的棘爪,用來鉤住蓋帷的邊緣……‘瑵’是爲玉瑵而造的專字。
”據此,先生把望山楚簡遣冊簡“皅釣”讀爲“葩瑵”。
故此處《封許之命》中所賜之物當爲“玉瑵”,與前後所言之蔥衡、鑾鈴、素旂等車馬器並舉。
●
原形作
,整理報告認爲“二字從毛,當係毛織品名。
”
馬楠:
下一字或非从爰,当从爯。
許可:
从毛从爯之字見於曾侯乙簡“(貂)”,字作。
由“貂”推斷“”字或可讀爲“”。
《說文》:
“,似鹿而大也。
从鹿與聲。
”字从毛,属于字形感染,涉下文“”字類化。
,或爲鹿類動物的皮毛制品,裹覆於馬身。
●(纂)
馬楠:
字或从“本”。
命訓
簡【五】
●六亟(極)既達,九(間)具(俱)(塞)。
許可:
讀爲“六極既達,九奸俱息”。
簡文“九奸”與上句“六極”相對,古書中“六、九”對舉的例子很多,不再贅言。
而“九奸”亦常見於古書。
《逸周書·常訓解》篇即有“九奸”:
“困在坌,誘在王,民乃苟,苟乃不明,哀樂不時,四徵不顯,六極不服,八政不順,九德有奸,九奸不遷,萬物不至,夫禮非剋不承,非樂不竟,民是乏生。
”振:
“奸,詐也。
遷,改也。
”陳逢衡:
“九德有奸,謂作偽。
遷,改也。
九奸不改,則萬物何由至於善乎?
”唐大沛:
“奸,偽也。
‘九得有奸’,九德有作偽者。
遷,謂迸逐也。
容奸則正亂國危。
”故“九奸”是“九德作偽”的產物。
“九德”亦見於《逸周書·文政解》:
“九德:
一忠,二慈,三祿,四賞,五民之利,六商工受資,七祗民之死,八無奪農,九足民之財。
”我們認爲,《命訓》中的“九奸”當是《文政解》中“九德”的反面。
今本《逸周書》文字上的問題,前人已有注意。
簡本《命訓》可能比今本更接近文獻原貌。
整理者據今本讀“九迀”爲“六間”,似乎不如讀爲《逸周書》中本已自洽的概念“九奸”。
“”字自可讀“塞”,也可據楚地用字習慣讀爲“息”。
如清華簡《系年》第五章“賽”讀爲“息”等。
塞、息異讀不影響理解文意。
(詳見《清華簡〈命訓〉“九奸俱息”試說》)
簡【一三】
●事不(震),正(政)不成
程浩:
《命訓》中隸定爲“”的這個字出現了兩次,分別作“”(簡)與“”(簡),對應傳本的都是“震”字。
這個字似可分析爲从“來”得聲,讀爲“治理”的“理”,放在簡文中“事不理,政不成”與“政成則不長,事理則不攻”都可以讀得十分通順。
而且《管子·乘馬》有“政不正,則事不可以理也”,也是將“正”與“政”搭配,“理”與“事”搭配,與本篇恰好相同。
至於傳本寫作“震”,與簡本的“理”可能有詞義上的關聯。
(詳見《釋清華簡〈命訓〉中對應今本“震”之字——兼談〈歸藏〉、〈筮法〉的“震”卦卦名》,《出土文獻》第六輯)
湯處於湯丘
編連
賈連翔:
《湯處於湯丘》全篇使用了兩種不同形制的竹簡,簡至簡為第一組,簡、為第二組。
《湯在啻門》也使用了兩種竹簡,簡至簡為第一組,簡別為一組。
從竹簡長度、寬度以及簡背竹節位置和形狀來看,《湯在啻門》簡與《湯處於湯丘》第一組的支簡應同屬一段“竹筒”辟削而成,若據此順序,似乎將《湯在啻門》排在《湯處於湯丘》之前更為妥當,且從編痕位置看,兩篇當時很可能編連在一冊。
簡【三】
●乃與少(小)臣惎(謀)(夏)邦
周飛:
師簋“無諆徒馭”之“諆”,字作,讀爲“計”。
“惎”字从心,與“諆”字从言可通。
“惎”可讀爲“計謀”。
簡【一五】—【一六】
●不(事)(問),不(居)矣(疑);飤(食)時不旨(嗜)(饕),五味【一五】皆哉()
劉力耘:
“哉”讀爲“載”。
許可:
郭店簡中有讀爲“慎”的等字。
裘錫圭先生認爲這類字从“”()省、从“丨”聲或“十”聲。
陳劍先生把其分析爲“从言,斦聲(或斦省聲)”,并说“”所从“幺”形是由璽印中字的“”形訛變而來。
準此,此處
字字从食、聲,讀成宵部“饕”字不若讀爲文部的“珍”,謂食材之珍貴。
如此,“不事問,不居疑;食時不嗜,五味皆載”呈隔句押韻。
簡【一七】—【一八】
●小臣答曰:
「遠有【一七】所亟,勞有所思,饑有所飤,罙淵是淒(濟),高山是逾,遠民皆亟(極),是非愛民虎(乎)?
」
劉力耘:
“遠有所亟”之“亟”與下文“遠民皆亟”之“亟”,當同訓爲“至”。
湯在啻門
簡【六】—【七】
●
(一)月(始)【六】(揚)
馬楠:
“”字从勹,疑此字讀“胞”。
《說文》:
“胞,兒生裹也。
从肉从包”。
《莊子·外物篇》:
“胞有重閬,心有天遊。
”陸德明《經典釋文》:
“胞,腹中胎。
”下文“二月乃裹”。
簡【十四】
●悳(德)(變)亟執譌以亡成
許可:
“”字字形特殊,可能是與組成的雙聲字。
殷高宗問於三壽
簡【四】—【八】
●中壽答曰:
「吾聞夫長莫【四】長於風。
吾聞夫險莫險於心。
(厭)非(必)(臧)。
亞(惡)非(必)(喪)。
」【五】……
●祖答曰:
「吾聞夫長莫【六】長於水,吾聞夫險莫險於鬼,(厭)非(必)平,亞(惡)非(必)(傾)。
」
●高宗乃言曰:
「吾聞夫長莫長於【七】□,吾聞夫險非(必)矛﨤(及)干,(厭)非(必)富,亞(惡)非(必)亡(無)飤。
【八】
馬楠、周飛、劉力耘、許可、王逸清:
這段敘述句式整嚴,前面以“某莫長於某”“某莫險於某”加強語氣,後面都是“厭非某、惡非某”的句式。
因此,綜合來看“非”如字讀較好,大意是“藏”、“平”、“富”未必是最“厭”的東西,“喪”、“傾”、“無食”未必是最“惡”的東西,仍從反面入手論述,是一種特殊的修辭。
簡【九】—【一〇】
●句我與尒相念相謀,世世至於後飤。
我思【八】天風,既或止。
吾勉自抑畏,以敬夫兹[怠]。
君子而不書占,則若小人之(癃)(狂)而【九】不友,殷邦之妖祥並起。
馬楠:
“以敬”下屬爲句,“茲”下據殘存筆畫補充“怠”字,則此節謀、飤、止、怠、友、起爲韻。
“後飤”,整理報告讀爲“後嗣”,但“世世”與“後嗣”語意重複。
疑“後飤”如字讀,簡【八】“亡(無)飤”,正是如字讀。
《尚書·盤庚上》“世選爾勞,予不掩爾善。
茲予大享于先王,爾祖其從與享之”,“至於後飤”語意即同於“從與享之”,謂世世配享。
(詳見《清華簡第五冊補釋六則》,《出土文獻》第六輯)
程浩:
斷爲“吾勉自抑畏以(矣)。
”到此爲“高宗乃言”的內容。
以下斷讀爲“敬夫兹(哉)!
怠君子而不(讀)書占”至“星月亂行”是祖的回答,所以下文才有“高宗恐懼”。
“怠”屬下句。
字下的符號並非句讀符號。
這種例子如《命訓》簡“天道三,人道三”《金縢》簡“多才多藝”和下文“九牧九矣”等。
簡【一一】—【一二】
●高宗恐懼,乃尃(復)語祖【一一】曰:
嗚呼!
祖。
古民人迷(亂),象矛(茂)康(懋),而不智(知)邦之(將)(喪)。
馬楠:
“尃”,讀爲“敷”,言所論之廣。
“象”字作,全篇三見,可證清華三《周公之琴舞》【三】“訖我夙夜不,敬之,日就月將”之字實為象,與“將”、“明”為韻。
簡【一七】—【一八】
●惠民由壬,傑(遏)淫,義和樂,非褱(懷)于愖,四方教,監莫淦,【一七】寺(時)名曰音。
馬楠:
此句壬、淫、愖、淦、音爲韻。
“惠民由壬”,“由”訓爲用,“壬”如字讀,《釋詁》“允,任,壬,佞也”,佞者高才之謂。
《堯典》“惇德允元,而難任人”,《史記·五帝本紀》作“遠佞人”;《皋謨》“巧言令色孔壬”,《夏本紀》作“巧言善色佞人”,皆以“佞人”釋“任人”。
佞雖多指巧諂,其實也常指高才。
《左傳》、《國語》習見“不佞”,皆謙稱不才,則佞指高才亦可知:
如僖十五年晉惠公曰“寡人不佞”,成十六年鄢陵之戰文子曰“君幼,諸臣不佞”,襄十四年大叔儀曰“羣臣不佞,得罪於寡君”;《周語中》襄王曰“余一人僅亦守府,又不佞以勤叔父”,《魯語上》展禽犒師曰“寡君不佞,不能事疆埸之司”。
《金縢》周公言“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藝,能事鬼神”,“仁”讀爲“佞”,即“多材多藝”之謂。
(詳見《清華簡第五冊補釋六則》,《出土文獻》第六輯)
簡【二〇】—【二一】
●內(基)而外比,上下毋倉(攘),【二〇】左右(毋)比。
馬楠:
讀爲“左右謀比”,“比”訓爲和諧。
簡【二二】
●以四方
馬楠:
《大雅·抑》“有覺德行,四國順之”。
《抑》毛傳“覺,直也”。
《小雅·斯干》“殖殖其庭,有覺其楹”,鄭箋“覺,直也”,謂“有覺其楹”之“覺”當與“有覺德行”之“覺”同訓爲“直”。
《禮記·緇衣》引“有覺德行”作“梏”,郭店、上博《緇衣》字讀爲作“”、“”,像桎梏之形。
《釋詁》“梏,直也”,鄭注“梏,大也,直也”,正本《釋詁》。
“以四方”,亦當讀爲梏、覺,訓爲直。
簡【二三】
●我(寅)晨共(降)(在)九厇(宅)
馬楠、程浩、周飛、王逸清:
共讀爲“供”,才讀爲“茲”,厇讀爲“度”,訓爲標準。
指代上文九種標準。
反印文
賈連翔:
《殷高宗問三壽》的簡、、、、、與簡、、、、、上存在大量反印墨跡,它們以簡、的接縫爲中軸,呈對稱關係。
具體可見如下圖例:
此篇簡背原有次序編號,而原編號爲“十”與原編號“十五”的兩支簡整理者根據文義將其順序互換,由上述反印墨跡的對應關係看,這種調整是十分正確的。
同時,此篇簡背的“有意劃痕”關係與簡背編號相順應,可見此篇的劃痕和簡背序號都是在正面文字抄寫前完成的。
(詳見《反印墨蹟與竹書編連的再認識》,《出土文獻》第六輯)
參與本次讀書會討論的師生有(按姓氏筆畫為序):
王逸清、周飛、許可(執筆)、程浩、賈連翔、馬楠、劉力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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