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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汇编
襄樊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襄樊学院学生联合会(以下简称校学生联合会)是在中国共产党襄樊学院委员会领导和共青团襄樊学院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学生联合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湖北省学生联合会和襄樊市学生联合会。
第二条襄樊学院学生联合会的宗旨是: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为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锻炼工作服务,为广大同学的学习和生活服务,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第三条校学生联合会的基本任务:
(一)代表学生利益,反映学生呼声,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
积极完成团委和学工处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努力加强学校各部门和社会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积极反映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意见和建议,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三)抓好学生的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工作。
(四)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校学生联合会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权通过正当的渠道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有权选举其他学生和被选举担任校学生联合会各级学生干部。
(三)有权对校学生联合会及其所属各级学生组织工作进行批评和监督。
(四)有权对校学生联合会及其下属组织的工作提出质询、意见和建议。
(五)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通过本会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六)有权接受学校和各系(院)的组织的各种学生干部培训。
(七)在同等的条件下,可以优先获得学校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
第五条校学生联合会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各项决定,接受本会各级组织领导和安排,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
(三)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争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
(四)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组织原则
第六条襄樊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校学生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校学生联合会作为常设机构代行襄樊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工作职责。
第七条校学生联合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
学校各级各类学生组织都要执行学生联合会的决议、决定。
第八条校学生联合会在开展工作中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第九条校学生联合会会员考核办法由《襄樊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规定。
第四章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第十条襄樊学院学生联合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一名,下设秘书处、学习部、体育部、文艺部、劳卫部、女生部、宣传部、通讯部、双推部、人力资源部、外联部、心理咨询部、就业工作部。
第十一条襄樊学院社团联合会、襄樊学院学生公寓社区管理委员会、襄樊学院学工助理办公室、襄樊学院国旗队作为相对独立的学生组织,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接受学生联合会的统一领导。
第十二条系(院)学生联合会为校学生联合会的下属组织,班委会为校学生联合会的基层组织。
第十三条校学生联合会主席的工作职责:
(一)主持学生联合会的全面工作。
(二)正确全面的传达上级精神并贯彻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工作。
(四)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工作,鼓励各部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五)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思想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六)带领校学生联合会有效指导各系(院)学生联合会工作。
(七)在工作中与校团委办公室相互配合,加强交流。
(八)加强与兄弟院校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四条学生联合会副主席的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分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并定期向主席汇报。
(二)对所分管部门的学生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和指导。
(三)提名推荐干部人选。
第十五条学生会主席助理职责
(一)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二)协助主席主持学生会部长级以上召开的各类会议。
(三)做好分管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直接参与所分管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四)接受主席指导、监督。
受主席委托可执行主席的部分权力。
(五)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五条秘书处的工作职责:
(一)协助主席、副主席做好各项日常工作。
(二)坚持例会制度,抓好学生联合会干部例会考勤工作。
(三)制定并落实学生联合会办公室的财物管理制度。
(四)做好大型会议的通知、安排、记录和大型活动的策划工作。
第十六条学习学术部的工作职责:
(一)抓好学生的日常考勤工作,定期通报各系学生的课堂考勤情况。
(二)开展各类学术竞赛活动。
(三)组织学生开展评教活动,促进师生交流,提高教学质量。
(四)积极加强与教务处、图书馆的联系,为学生提供各种学习信息。
(五)对各系(院)学生联合会学习学术部进行工作指导。
第十七条女生部的工作职责:
(一)协助学校做好女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二)组织女生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和关于女生知识的系列讲座。
(三)负责女生晚上就寝情况的检查。
(四)关心女生学习、生活情况,维护广大女生利益。
(五)对各系(院)学生联合会女生部进行工作指导。
第十八条文艺部的工作职责:
(一)策划组织校内外各种文艺活动,活跃校园气氛。
(二)指导各系(院)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
(三)对各系(院)学生联合会文艺部进行指导。
第十九条劳卫部的工作职责:
(一)宣传各项安全知识,生活问题,妥善地解决各种问题
(二)协助学校相关部门搞好公寓文化建设工作。
(三)对各系(院)学生联合会劳动卫生部进行工作指导。
第二十条体育部的工作职责:
(一)协助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举办一年一度的运动会以及组织各项大型体育活动。
(二)举办丰富多彩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全民健身活动。
(三)对各系(院)学生联合会体育部进行工作指导。
第二十一条宣传部的工作职责:
(一)搞好学生联合会的宣传工作。
(二)负责学生公寓橱窗的定期更新工作。
(三)负责各种大型活动宣传画、宣传板、通知的制作布展工作。
(四)对各系(院)学生联合会宣传部进行工作指导。
第二十二条通讯部的工作职责:
(一)搞好学校大型学生活动的通讯报道工作。
(二)做好《学生通讯》的征稿、组稿、定稿、出版、发行工作。
(三)对各系(院)学生联合会通讯部进行工作指导。
第二十三条双推工作部的工作职责:
(一)协助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做好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工作。
(二)对系(院)学生会开展双推工作指导。
第二十四条外联部的工作职责:
(一)与校外商业组织保持友好关系,为学生会的各种大型活动吸纳赞助,提供资金支持。
(一)与兄弟院校和社会各有关部门建立广泛的联系.
(二)对各系(院)学生联合会外联工作进行工作指导。
第二十五条人力资源部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生干部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以及学生干部干事的培训、考核与评定
(二)建立和完善全院学生干部的人事制度和考核监督体制
(三)协调各部门关系及学生干部的调配,促进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
(四)对各系(院)学生干部干事的选拔,培训,考核与评定工作进行指导。
第二十六条心理健康咨询部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与咨询工作
(二)营造良好的健康校园心理文化氛围
(三)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并对各系(院)学生会心理健康咨询工作进行指导.
第二十七条就业工作部的工作职责:
(一)协助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做好就业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
(二)开展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活动。
(三)对系(院)学生会就业工作部开展工作指导。
第二十八条襄樊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襄樊学院学生公寓社区管理委员会、襄樊学院学工助理办公室、襄樊学院国旗队的有关制度另行制定并予公布。
第五章各系(院)学生联合会和班委会
第二十九条各系(院)学生联合会为校学生联合会的下级组织,任期1-2年,组织机构由各系(院)自行设置,原则上要求学生联合会必须设置校学生联合会的相应部门。
第三十条各系(院)学生联合会应接受各系(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指导,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结合实际开展活动,服务于各系(院)的各项工作。
第三十一条各系(院)学生联合会应执行校学生联合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联合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定期向校学生联合会汇报工作,积极反映各系(院)学生的意见,并及时对校学生联合会的工作提出建议。
第三十二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校系学生联合会的工作指导。
第三十三条班委会应团结本班全体同学,根据各班具体情况,积极主动争创优秀班集体。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校学生联合会。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襄樊学院学生联合会
二零零八年九月
襄樊学院学生联合会例会制度
为加强校学生联合会各部之间的联系和各系院学生会的联系,促进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推动校学生联合会的系统化、正规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生联合会例会包括校主席团会议、校学生联合会内部会议和校系校学生联合会干部例会三种。
(一)主席团会议
由校学生联合会主席团主席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主席团各成员,即校学生联合会副主席、校学生联合会主席助理、校学生联合会秘书长。
主席团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情况确定,会议内容如下:
1、传达学校和学院的各项精神和布置的工作任务,学习相关文件。
2、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布置下一段的工作任务,听取工作汇报。
3、安排各项工作和活动,并就当前的主要工作和活动进行讨论。
4、对校学生联合会人事调整、人员变动进行商议。
(二)校学生联合会内部会议有校学生联合会全体会议、部长会议和部门会议两种。
1、校学生联合会全体会议由校学生联合会主席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校学生联合会干部。
校学生联合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根据情况确定。
2、部长会议由校学生联合会分管副主席主持,参加人员为所涉及的各个部门的部长、副部长。
部长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根据情况确定。
3、部门会议由校学生联合会各部门部长主持,参加人员为所涉及的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干事。
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根据情况确定。
(三)校学生联合会、各系(院)学生会干部会议有校学生联合会、各系(院)学生会主席联谊会议和校学生联合会、各系(院)部长例会两种。
1、校学生联合会、各系(院)学生会主席联谊会议
由校学生联合会主席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全体校学生联合会主席及主席团有关成员、各系(院)学生会主席。
校学生联合会、各系(院)学生会主席联谊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根据情况确定。
2、校学生联合会、各系(院)部长例会
由校学生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或部长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校学生联合会部长、各系(院)学生会相关部门部长。
系(院)部长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根据情况确定。
第二条例会力求简短、高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记录内容要简明扼要,记录本要保存好。
第三条例会地点安排在南区校学生联合会会议室,也可另行确定。
例会时间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并上报秘书处统一安排协调。
第四条会议纪律
1、召开会议时,各主要学生干部应提前进入会场,应准时出席例会,不得提前离会。
2、召开会议时,各主要学生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向指定人员请假;如无特殊情况,在事后请假者,视同无效,以旷会处理。
例会由秘书处严格考勤记录,有重要的事需提前向相关人员请假,对经常迟到、旷会的校学生联合会干部将严格按照《襄樊学校学生联合会干部管理条例》予以处理。
3、各主要学生干部不得在会场内喧哗、交头接耳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开会期间要求出席者遵守会议纪律,禁止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不得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要求关掉一切通讯工具。
4、会议由校学生联合会秘书处记录。
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应统一备案。
5、例会前,例会负责人负责安排好会场的各项准备工作。
6、各种例会性质均适用下列条款:
(1)无故缺席一次者,予以警告,办公室将作通报批评。
(2)无故缺席两次者,取消学生干部评优资格。
(3)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者,由办公室通报全会,经核实劝其离职。
(4)无故迟到五分钟以上者,作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第五条对于校学生联合会碰到的问题,在例会上群策群力,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来共同商量解决,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会议应指定专人在会后作专门研究,在下次例会再提出讨论。
第六条每次例会主席团及秘书处发言后都有自由发言时间,各位学生干部应积极发言,对学生联合会的发展提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补充说明
1、同学反映的实际问题应列入干部例会讨论内容,必要时要邀请相关同学列席会议,并将相关问题备案。
2、本例会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学生联合会。
3、本例会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襄樊学院学生联合会
二零零八年九月
襄樊学院学生联合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校学生联合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校学生联合会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以下部分:
一、基本制度
(一)请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的清洁,部门或个人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工作。
(二)请保持办公室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办公。
(三)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方可进入办公室,不得在办公室内进行聚餐、同学聚会、酗酒等非办公活动。
(四)请节约用电,注意安全,最后离开者请负责关掉电灯、电脑,饮水机,锁好门窗。
(五)校学生联合会的所有成员必须以主人翁的态度来爱护办公室的所有财务,任何人不得把集体的办公用品据为己有。
二、校学生联合会钥匙管理制度
(一)为管理办公场所物品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办公室为校学生联合会办公场所,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用,各部门遇紧急情况需借用校学生联合会办公室,需经秘书处相关负责人批准,且不得影响校学生联合会正常工作。
(三)钥匙由主席团和办公室统筹管理。
办公室的钥匙配发范围由主席团研究决定,由秘书处负责统一发放。
相关责任人若钥匙丢失,必须通知秘书处。
(四)各部门如因公需使用钥匙,必须向秘书处说明使用目的,用完后应立即归还。
(五)各部使用钥匙,由各部长负责管理,不允许借予他人使用,否则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条件,否则所受损失由保管人负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论处或依法查办。
1、离职时应将钥匙交还办公室负责人。
2、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校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报备。
3、非经校学生联合会主席团同意不得复制。
4、不能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七)如校学生联合会以外的组织或个人需借校学生联合会办公室时,必须由团委盖章同意,并填写校学生联合会办公室使用登记表,否则不得将钥匙借出(后附办公室使用登记表)。
(八)办公室的办公用品由团委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得借出校学生联合会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可先报团委,经团委同意,方可借出,如有损坏、丢失,须照价赔偿。
(九)因本办公室存放有其他部门的物品,其他部门若需取用其物品时,请在校学生联合会部长值班时间取用。
三、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安排周一至周五:
下午:
4:
00~9:
00(冬季)
下午:
4:
00~9:
30(夏季)
(二)值班要求:
1、值班每次至少两名学生干部。
2、如值班者确实有事,请提前一天向秘书处请假,方便必要时做人员调整。
3、请值班人员务必保持办公室的清洁,每次请做好下列清洁工作:
①整理室内物品;②擦桌椅;③扫地,倒垃圾;④其他任务。
4、请值班人员如实填写《值班登记表》,内容包括:
①当晚在校学生联合会工作的部门、工作以及主要负责人;②签到;③有无其他特殊情况。
5、如有来访者,请值班人员热情接待,并做好记录。
四、宣传板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宣传板的使用,避免宣传板丢失、破损等情况的发生,真正达到服务全院同学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板的管理
1、宣传板是学院的资产,宣传板管理统一由校学生联合会宣传部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
2、各宣传板将被统一编号,凡欲借用宣传板的单位或个人应事先向宣传部申请,经批准并履行填写接触手续后方可使用。
(后附宣传板使用登记表)
(二)宣传板的使用
1、经宣传部批准,履行借出手续后办公室将对宣传板借出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由借板单位或个人签字予以确认,无误后方可借出使用。
2、在宣传板使用过程中,借板单位或个人应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宣传部应对借出的宣传板按编号进行定期检查。
对检查中不合格的宣传板予以记录。
3、借板单位或个人应按照借出手续的规定,如时如数归还宣传板并放回原位,同时履行归还手续并由归还人签字予以确认。
五、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使电脑正常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并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请自觉遵守:
(一)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活动,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内容。
(三)各使用人员应妥善使用、精心保管电脑及附属设备,不能有意损坏。
不可在电脑通电状态下插拔各种设备(除USB接口的设备外),不可在操作电脑的时候喝水、抽烟,办公室电脑应远离水源。
(四)各使用人员应认真学习电脑基础知识,正确使用设备,严格按正确规程进行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检查原因,保证电脑安全有序,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网络部,不准擅自动手拆修,情况紧急(如主机冒烟,异响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关机,切断电源,凡因个人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设备损坏,需按价赔偿。
(五)办公室内电脑及附属设备仅限于本校学生联合会成员使用,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使用。
(六)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电脑及附属设备,严禁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不得私自把电脑及附属设备搬离办公室,一经查获,按学校相应规定处理。
同时未经秘书长同意,不得在电脑上安装软件。
(七)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谨防电脑病毒侵入,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因工作需要需使用外来软盘、光盘的,应先行查杀病毒,方可在电脑上操作。
严禁访问非法网站,以防病毒及恶意代码侵袭。
如遇到网站自动联接,要及时关闭。
(八)正常使用中出现软件系统损坏由秘书处负责恢复,请勿随便安装网上下载的软件,如因私自安装无关软件造成电脑系统损坏或一学期系统损坏超过三次,由本人自行处理。
(九)办公时间不能将电脑用于私人事务或聊天、玩游戏等。
(十)其它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襄樊学院学生联合会
二零零八年九月
襄樊学院学生联合会学生干部值班制度
为加强院学生联合会成员与各系(院)的沟通联系,及时传达学院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参谋助手作用,确保我院学生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值班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下午:
4:
00~9:
00(冬季)
下午:
4:
00~9:
30(夏季)
2、值班地点:
南区致远楼二楼(食堂二楼)校学生联合会办公室
3、值班人员:
襄樊学院学生联合会学生干部,按照每人的课程设置,统一由校学生联合会秘书处负责安排,实行轮班;
4、值班时需注意着装整齐;
5、值班实行签到制,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班表的顺序按时上岗不得无故换班、迟到、早退,否则以缺席处理。
值班人员的出勤率作为学生会干部年终评优的一个重要标准。
二、值班任务
1、处理日常事务;
2、传递信息,完成领导、老师等上级布置的任务、工作,对同学反映的有关问题好记录,向老师及有关负责人反馈传达;
3、值班人员的职责:
(1)负责接待工作,老师、家长、同学来访,值班人员要热情接待,谦虚地解答问题;
(2)打扫办公室的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3)做好值班总结。
(4)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5)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值班要求:
1、按时出勤,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秘书处请假,并另行安排好值班人员;
2、值班人员应具备很强的责任心,完成本职工作;
3、必须认真填写值班登记本,写明值班人员到岗、离开时间,经处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时间及来访人员的资料,注明处理该事宜的值班人员。
必须字迹清楚、整洁,所写情况属实。
学联主席团干部应做好监督、要严格要求在值人员;
4、值班人员当班时应当注重言行举止,礼貌待人,不得有损害学生会形象的行为;
5、爱护办公室一切公共设备,不得随意动用办公室的物品,损坏公物要赔偿;
6、注意自身形象,穿拖鞋、短裤、背心不准进入办公室,不准在办公室内吸烟、大声喧哗、打闹、玩游戏;
7、值班期间内工作人员不能在办公室私人会客,处理个人事务;
8、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五、本制度解释权归襄樊学院学生联合会。
襄樊学院学生联合会
二零零八年九月
襄樊学院学生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校学生会对资金的调配,安全、高效的执行财务管理,从而使校学生会的各项活动都能够顺利进行,特拟定此制度。
要求主席团各下属部门按照部长负责制和主席团监督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执行,以保证财、账的统一。
一:
学生会的经费必须用于学生活动,服务于学生,为学生办实事,为其他下属组织适当提供经费。
二:
校学生会活动经费由秘书处统一管理,一切工作,活动经费开支应从“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出发,合理使用。
三:
各系(院)学生会上缴校学生会的学生会费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上缴完毕,秘书处做好账本记录。
四:
学生会支出分为“日常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项,所有日常事务所需各项支出划归日常支出,凡用于组织大型活动的费用属于项目支出,两项不可互相混淆。
五:
校学生会账本共设两本,分别由主席和秘书处管理,存折及提款卡由主席管理。
六:
各部门开展活动需要经费时,应以节约为原则制定活动经费预算方案,并认真填写清楚经费申请表,交主席团审议并由主席签名后方可按项执行。
学生会办公用品由校学生会办公室统一购买、分配,各部不得自行购买,否则不予报销。
各部所得赞助费要统一上交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团统一调配,并由办公室执行,要求专用专款。
七:
学生干部报销发票要求
1、学生干部外出联系工作,只准报销公共汽车票。
2、学生干部因工作需要报销餐费,只准每人报销餐费3~5元/人。
3、学生干部因工作需要报销的士费,须事先报指导老师批准。
4、学生干部使用经费时均需索取发票或收据,否则,不予报销。
票据内容应注明具体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发票上不易写明的需另附清单。
填写办公用品、文具等笼统名称的发票不予报销,填写礼品,餐饮费,食品等项目一律不予报销。
5、学生会日常办公开支,须经指导老师、主席审批后在秘书处报账或报销。
6:
学生会经费支出,低于100元的,由主席审批,超过100元的应由指导老师审批,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7、向秘书处预支的活动经费,必须在活动完成后两周内向秘书处报账。
活动经费在预算内的支出方能通过发票在校学生会报销,凡发票面额超过预算总数,超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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