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文本0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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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文本09
前言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
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基本依据,是科学开发国土空间的行动纲领和远景蓝图,是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是其他有关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和布局方面的基本依据。
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珠海市除部分区域为禁止开发区域外,总体划入优化开发区。
《珠海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对国家、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深化和落实,对构建宜居珠海、美丽珠海,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打破行政界线从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三方面客观评价珠海市的国土空间状况,在此基础上通过GIS空间分析方法划分出全市的各类主体功能片区;并进一步落实到镇(街道)范围,以利于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规划》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全境约7653km2。
其中,陆域面积1711.2km2,海域面积约5941.8km2(海域的主体功能定位按《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执行)。
《规划》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但规划任务更为长远,规划实施中将根据形势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调整修订;《规划》主要依据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
《规划》将珠海市的国土空间划分为提升完善区、集聚发展区、生态发展区和禁止开发区四类,并将提升完善区细分为都市功能提升区和城镇功能完善区两类,集聚发展区细分为都市高端产业集聚区和城镇商务服务业集聚区两类,生态发展区细分为特色产业发展区和生态农业发展区两类,将全市的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重要水源地,以及其余陆地海拔25m等高线以上的山体划入禁止开发区,并明确了各类型主体功能区的地域范围、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开发指引;《规划》也提出了区域政策和绩效考核、重大行动计划,以及规划实施等方面的措施与建议。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珠海市概况
珠海市位于广东省的中南部,地处珠江口与南海交汇之处,北纬
21°48′~22°27′,东经113°03′~114°19′。
全市总人口157万;海陆总面积7653km2,其中陆地面积1711.2km2,占总面积的22.36%;海域面积5941.8km2,占总面积的77.64%。
珠海市下辖香洲、斗门、金湾3个行政管理区以及横琴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和保税区5个经济功能区。
其中,香洲区下辖狮山、湾仔、拱北、吉大、香湾、梅华、前山、翠香8个街道办事处(以下合称为“香洲主城区”)和唐家湾、南屏、横琴新区(指横琴镇)、万山、桂山、担杆6个镇,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1.88%;斗门区下辖井岸、白焦、斗门、乾务、莲洲5个镇和白藤街道办事处,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5.90%;金湾区下辖红旗、三灶、南水、平沙4镇,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2.22%。
一、区位条件优越
珠海市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相连,西邻江门市,北接中山市,是粤港澳的核心交汇地域;境内布局有高栏港、珠海机场等重大交通枢纽,以及港珠澳大桥、广珠铁路、广珠城际轨道、京珠高速、西部沿海高速、高栏港高速、机场高速等区域性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区位条件十分优越。
二、海域面积广阔、岛屿众多
珠海的海域面积5941.8km2,海岸线长224.5km,是珠三角各市中海域面积最大、岛屿最多的城市;拥有大小岛屿217个,其中面积大于500km2的岛屿有147个。
因此,珠海素有“百岛之市”的美誉。
三、陆地以平原、低山丘陵为主,河网密布
珠海市陆地地貌多样,以平原、低山丘陵为主,兼有台地、滩涂等。
内陆有凤凰山、黄杨山两大山系,其他独立的山系包括南屏的将军山系、三灶的茅田山系、高栏的观音山系、平沙的孖髻山系等。
珠海市地处珠江流域,境内共有120多条河道,长达450多千米,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0%以上。
与水道紧密相连的34条重要的河涌和8条河流横亘在丘陵、平原之间,把珠海市分割成岛中有岛的局面,形成了“河涌纵横,开门见水”的水乡特色。
四、动植物资源丰富
珠海市动物资源丰富,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蟒蛇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穿山甲、松雀鹰、雀鹰、鸢、褐翅鸦鹃、长耳鸮和虎纹蛙等。
全市有500多种植被,其中包括担杆岛猕猴保护区的土沉香、吊皮锥和白桂木等3种国家三级重点保护植物和淇澳红树林保护区内的红树林、斗门区的水松林等珍稀植物。
第二节国土开发现状与问题
一、城市发展规模较小,国土开发强度较大,空间利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珠海的人口规模、经济规模相对较小,产业层次离中、高端还有一定距离,土地利用的效益和节约集约程度还有待提高。
与周边城市对比,无论是经济发展水平还是人口规模,珠海均位于珠三角城市末端位置。
珠海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只有42.99%,明显低于广州(61.51%)、深圳(53.50%)、东莞(49.65%)等周边城市。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珠海市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2269公顷,开发强度达到24.73%,远高于广东省的平均水平(10.29%)。
从土地开发效益看,珠海市单位建设用地每平方公里生产总值产出2.86亿元,仅略高于广东省的平均水平(2.56亿元)。
珠海市域内各区域的国土开发强度情况详见附图2。
二、地区发展不平衡
以磨刀门水道为界,珠海分为东部和西部两大板块,两板块之间发展差异明显。
西部板块的公共服务设施供应严重不足;西部板块的金湾、斗门两个区域,国土开发强度只有20.42%和18.88%。
相比之下,东部板块人、财、物等要素高度聚集,国土开发强度达到35.63%。
另一方面,珠海市的城乡发展差异也较为突出,在建设品质、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设施等级、城市化水平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距。
珠海目前仍然有122条行政村,及涉及农业生产活动的涉农社区87个,广泛分布在斗门、平沙等珠海西部地区,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只有13400元,仅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80元)的40.63%。
东部板块和西部板块之间、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发展差异突出,不利于珠海的经济社会发展。
三、可利用土地资源空间分布不平衡
根据《规划》专题研究结论,全市可利用土地资源(指在全市陆地海拔25m等高线以下、25%坡度以下的土地面积中,扣除现状建设用地、基本农田,以及水体、湿地、草地等生态地类的面积)约349km2,主要分布在珠海西部地区和横琴新区。
珠海东部地区的唐家湾镇和香洲主城区的可利用土地资源规模较小,且基本呈破碎状分布;西部地区的莲洲镇可利用土地资源较为匮乏,也基本呈破碎状分布。
横琴新区、三灶、红旗、平沙等地域的可利用土地资源连片程度较大,等级较高。
可利用土地资源的空间分布详见附图3。
四、产业集群初步形成,空间格局有待进一步优化
改革开放三十年,珠海市产业集群初步形成,空间上形成了东部、西部和海岛三大地域。
东部区域以服务业和制造业为主,呈现出“北科南商”的空间特点,服务业位于城市中心区,工业分布在城市外围地区。
西部地区的产业空间以制造业和农业为主,总体上呈现“北农南工”的空间特点;服务业的空间分布较少,难以为制造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而且西部区域内各区之间主导产业差异明显,园区之间的联系较弱。
海岛地区总体来看,产业发展水平仍然较低,缺乏明确的产业定位和合理的产业空间组织。
第三节面临机遇与挑战
一、珠海被赋予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战略地位
2008年12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出台,明确指出珠海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重要战略地位,并再次强调了珠海经济特区的“试验田”和示范区作用。
战略地位的提升,将给珠海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及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2010年10月,为尽快解决珠海市特区内外发展不平衡、特区发展空间局限和“一市两法”等问题,国家同意将珠海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珠海全市。
特区扩容,为珠海的发展提供更多强有力的制度支撑,也是珠海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需要。
根据《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到2020年珠海要基本建成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实现在珠三角地区人均首位、生态文明、文化繁荣、法治优良、社会公平的发展目标,珠海将进入新一轮的大发展阶段。
二、交通条件的改善,使珠海从区域交通末端一跃成为核心枢纽
计划于2016年建成的港珠澳大桥将极大改善珠海的交通条件,使珠海从区域的交通末端一跃成为核心枢纽,加上广珠城际轨道的建设,珠海真正融入粤港澳一小时交通圈。
过去,香港与珠海之间缺乏直接的陆路联系,一直被视为香港在珠江口西岸的投资较东岸低的原因之一。
大桥通车后,珠海乃至整个珠江口西岸地区的区位优势得到提升,该区域一直所具备的劳动力资源和土地资源等优势将更为凸显,最终使得香港及各方投资者在此地区的投资进程加快,有利于地区产业升级,也有利于将珠海打造成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
三、横琴新区发展纳入国家战略,重塑珠海发展新优势
2009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横琴总体发展规划》。
根据该规划,横琴定位为“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和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的新平台。
横琴新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优惠政策,全力构建粤港澳紧密合作新载体,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和维护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
珠海将依托横琴新区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和高自由度的政策优势,推动形成以横琴新区为重心,体制创新先行、科技创新支撑的高端服务业板块,从而带动全市发展。
四、城市快速发展带来的资源环境压力增大
珠海战略地位提升、珠海经济特区扩容、港珠澳大桥建设、横琴新区的发展等系列利好因素,将使得未来珠海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步入快速发展阶段;随之而来的是日益增大的资源环境压力。
如南水镇的石化产业,生产过程排放到环境空气中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且环境空气质量超过三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浓度限制值,导致周边一些村庄及居民点基于安全、环境污染等方面的考虑而搬迁。
因此,如何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问题,将是未来珠海国土开发、城市发展面临的最急迫的问题和挑战。
第四节上位主体功能区规划对珠海的定位及要求
一、《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一)主体功能区划分及内涵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基于我国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以及是否适宜进行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将国土空间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
其中,优化开发区域是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密集、开发强度较高、资源环境问题更加突出,从而应该优化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
重点开发区域是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经济的条件较好,从而应该重点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
限制开发区域分为两类:
一类是农产品主产区,必须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发展的首要任务,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地区;另一类是重点生态功能区,必须把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作为首要任务,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地区。
禁止开发区域是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他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功能区。
(二)对珠海的定位与要求
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珠海市所在的珠三角地区被列入国家层面的优化开发区域。
以下从发展方向和原则、功能定位、政策及绩效考核三方面阐述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对优化开发区的定位与要求:
——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
优化空间结构、优化城镇布局、优化人口分布、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方式、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和优化生态系统格局。
——功能定位
通过粤港澳的经济融合和经济一体化发展,共同构建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南方地区对外开放的门户,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体区域,全国科技创新与技术研发基地,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辐射带动华南、中南和西南地区发展的龙头,我国人口集聚最多、创新能力最强、综合实力最强的三大区域之一。
并明确提出要以广州、深圳、珠海为核心,以广州、佛山同城化为示范,积极推动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的建设,构建珠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格局;促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带动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发展;提升珠江口西岸地区的发展能力,提高产业层次,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增强珠海综合服务功能,培育成为珠江口西岸的中心城市。
——政策与绩效考核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重大制造业项目原则上应布局在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实施积极的人口迁入政策;实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按照国际先进水平,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境标准;严格限制排污许可证的增发,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制定较高的排污权有偿取得价格;注重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建设项目要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防范;要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加强城市重点水源地保护,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
在绩效评价方面,优化开发区要实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先的绩效评价,强化对经济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自主创新以及外来人口公共服务覆盖面等指标的评价,弱化对经济增长速度、招商引资、出口等指标的评价。
主要考核服务业增加值比重、高新技术产业比重、研发投入经费比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取水量、单位建设用地面积产出率、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率、“三废”处理率、大气和水体质量、吸纳外来人口规模等指标。
二、《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一)主体功能区划分及内涵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通过建构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三方面的指标体系,将广东省陆地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生态发展(即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域,各类区域的内涵基本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一致。
(二)对珠海的开发指引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将珠海列入了优化开发区域,并对珠海提出了开发指引:
1、功能定位
珠海市总体划入国家级优化开发区域珠三角核心区。
功能定位为:
以优化提升为主要发展方向,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和区位优势,尽快形成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增强高端要素聚集发展功能和创新发展能力,提高发展带动能力,建成现代化生态文明的新特区,争创科学发展示范市,培育成为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
2、提升拓展地区
——两个区域性高端服务职能聚集区:
珠海主城区和唐家新城(珠海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
主城区包括香洲核心城区、横琴新区和西部城区,主要承担全市经济、文化、行政中心职能和珠江口西岸区域性综合服务职能;唐家新城主要发展教育培训、高新技术产业与新型服务业。
——两个区域性基础与重型产业基地:
以高栏港为依托,重点发展化工、装备制造、能源、临港加工以及现代港口物流业;以珠海机场为依托,重点发展航空制造、航空物流、航空服务产业。
——四个区域重大交通枢纽与口岸地区:
珠海机场、珠海港、横琴口岸及其周边地区、拱北口岸及其周边地区。
——两个跨境合作发展地区:
横琴新区,逐步建设成为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的新平台;万山群岛粤港澳国际海洋旅游紧密合作区,与港澳共同打造国际高端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建设优质生活港区。
3、重点保护地区
——梅溪、金鼎会同、东澳铳城历史人文古迹和传统村落。
——西岸区域生态绿核,由中山的五桂山、珠海的黄杨山与凤凰山、江门的古兜山组成。
——区域生态廊道:
西江水系及口门,包括磨刀门水道、黄杨河-鸡啼门水道、虎跳门水道-崖门水道。
——沿海岸线、山体、海域以及东部岛群。
——基本农田以及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等。
(三)优化开发区的政策与绩效考核
1、政策
——采取资金补助、定向援助、对口支援等形式,支持和激励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保护生态环境、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重点支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修订现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在优化开发区域内的低水平劳动密集型产业或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产业列为限制类;涉及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产业列为淘汰类;鼓励优化开发区域劳动密集型产业向重点开发区域转移。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
——鼓励有稳定就业或合法固定住所的外来人口定居落户,逐步实现居民本地化,并引导区域内人口均衡分布;对购有合法商品住宅,并在该地居住生活一定年限的公民,有条件放开入户政策;放开夫妻之间的相互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放宽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实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逐步增加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类型,实现更高要求的污染物减排目标,试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所有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探索城市调控机动车保有总量,大幅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按照国际先进水平,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境标准,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形成倒逼机制;严格限制排污许可证的增发;制定较高的排污权有偿取得价格。
——注重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加强对重污染行业的统一规划、统一定点,推动产业入区、工业入园,集中治污,促进污染治理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产业化;加快推进城市区域范围内钢铁、火电、造纸、印染等重污染企业搬迁。
——合理配置水资源,控制用水总量增长,加强重点水源地保护。
2、绩效考核
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基本一致,此处略。
三、小结
珠海市在国家、省级层面的主体功能是优化开发,相应执行优化开发区对应的政策与绩效考核。
具体到珠海市层面,全市陆域与海域面积共7653km2,开发条件千差万别,空间开发绝非一种功能(优化开发)所能涵盖。
因此,编制珠海市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在国家、广东省对珠海市主体功能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落实。
《规划》将优化开发区域进一步细分为提升完善区、集聚发展区和生态发展区,并对禁止开发区域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同时也提出了相应的政策与绩效考核、行动计划及规划实施等建议。
第二章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与战略格局
第一节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发展定位,大力实施“蓝色珠海,科学崛起”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为指引,树立新的开发理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开发内容,创新开发模式,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开发效率,科学谋划未来珠海市人口和经济基本格局,引导人口与经济在国土空间合理分布,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建设幸福、宜居、文明、和谐的美丽珠海,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开发
打破行政界限,统筹考虑全市的土地资源、水资源、环境容量等刚性约束,使陆地开发与海洋开发相协调。
各类开发活动要以保护好海洋自然生态为前提,严格保护海岸线资源和岛屿,保护湿地,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系统。
合理开发利用沿海滩涂,适时适度推进围填海。
统筹安排陆地和海洋的开发时序和开发空间,做到全市的人口、经济、环境、城乡协调发展。
(二)优化开发
遏制和避免不合理的、低效的无序开发行为和生产活动,以“蓝色珠海,科学崛起”为统揽,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国土开发强度,优化国土空间结构,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产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
(三)节约集约开发
严格土地管理,着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协调各类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和各业发展用地规模,避免因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
城镇发展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建成区空间,加强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工业项目要向产业园区集中,避免“马路经济”和低效用地;农村居民点和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要统筹考虑和安排,适度集中、集约布局。
(四)保护生态环境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为前提、以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进行有序开发,实现珠海市蓝天、碧水、生态良好、环境安全的建设目标。
第二节开发理念与主体功能区分类
一、开发理念
(一)尊重自然的理念
在国土开发中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根据全市不同区域国土空间的自然属性确定不同的开发内容和开发强度,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区分主体功能的理念
一定的国土空间具有多种功能,但必有一种主体功能。
全市的开发功能要主次分明,避免因主次不分带来的资源浪费、开发低效、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以区分主体功能为主导,根据主体功能确定区域的开发内容、强度和主要任务。
(三)适度开发的理念
不同的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不同,集聚人口和经济的能力不同。
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确定可承载的人口和经济规模,以及相适应的产业结构体系,避免过度开发;树立节约集约用地的理念,在城市化地区要保持适当的开发强度,并保持一定的绿色生态空间。
(四)优化空间结构的理念
空间结构是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等不同类型空间在国土开发过程中的反映,是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重要空间载体。
在全市的经济发展中,始终要考虑如何优化空间结构,使得各项空间要素实现优化配置和合理组合,从而提高空间利用效率。
(五)提供生态产品的理念
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也是国土开发的重要任务,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二、主体功能区分类
根据开发理念,《规划》将珠海市国土空间划分为以下主体功能区:
按开发方式,分为提升完善区、集聚发展区、生态发展区和禁止开发区;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
(一)提升完善区
提升完善区是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开发强度高、土地资源紧缺、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的城市化地区;这些地区已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但需要在规划期内进行建设用地二次开发、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并逐步提升其在全市的地位和作用。
(二)集聚发展区
集聚发展区是有一定经济基础、土地资源相对充裕,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人口和经济集聚的条件较好的城市化地区,也就是目前还没有进行大量投资,人口集聚程度不高,产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环境污染不十分严重的区域。
对于这类型区域,规划期内需重点投入,加大政策倾斜力度。
具体是要充实基础设施,改善投资创业环境,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经济规模,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承接产业和人口的“双转移”。
(三)生态发展区
生态发展区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生态环境恶化问题严峻或者是具有较高生态功能、较重要的粮食安全保障功能的区域。
对该类型区域的发展方向、建设规模、环境要求和建设标准,需要做出针对性的调控;重点是保护优先,点状发展,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绿色生态产业,并引导超载人口的有序转移。
(四)禁止开发区
禁止开发区是指对珠海市而言,具有最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是城市的生态安全屏障。
这些区域需要严格保护,禁止任何不利于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确保城市的生态安全。
第三节主要目标
规划期内,以“蓝色珠海,科学崛起”发展战略为统揽,围绕“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定位,大力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优化空间结构、优化城镇布局、优化人口分布、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方式、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和优化生态系统格局,使珠海市形成国土空间布局更加清晰、经济布局更加合理、资源利用更加集约高效、生态系统更为稳定的城乡协调发展格局。
主要目标如下:
一、科学发展
提升城市发展品质和综合竞争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国土空间利用率,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达到443万元/公顷。
推进“三高一特”现代产业快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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