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民法总论期末考试模拟试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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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民法总论期末考试模拟试题
[训练]民法总论期末考试模拟试题
民法总论期末考模拟试题(体验版)
一、单项选择题
1(合伙合同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要求入伙,关于法律是否允许的问题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答案:
C
A(依合伙合同的约定决定是否允许
B(不允许。
因为合伙合同是基于合伙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存在C(合伙合同有约定的,依合同处理,无约定的,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无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D
2(下列行为中,哪项属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为,答案AA(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B(代理期限届满后,委托人没有继续委托,而代理人仍然进行代理行为
C(甲向乙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在此之前未有联系。
甲在要约中明确提出,若局不在1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视为同意,1个月后,乙沉默D(甲向其妻子乙提出离婚,乙沉默,后甲以乙的此行为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解析:
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3(下列情形中,哪一项的诉讼时效为1年,答案:
AA(某甲买了1台电热水器,使用中因电热水器漏电而受伤B(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某乙违约
C(某甲借给革乙1万元,某乙到期不还欠款
D(某甲在某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某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某乙将西服卖掉
解析:
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适合A的情况。
二、多项选择题
1(对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哪些,答案:
AD
A(宣告死亡的效果在于终止下落不明人以其原住所地为中心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仅在于为完全行为能力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B(宣告死亡的法定下落不明期间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为1年;宣告失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2年
C(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2年,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D(宣告死亡被撤销,发生返还财产,恢复婚姻关系等效果;宣告失踪撤销则没有这种效果
解析:
宣告死亡须下落不明满4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公告期为3个月。
2(下列哪些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答案:
ABD
A(甲乙两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3个月后甲公司有空闲的建筑施工设备,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
B(甲立下遗嘱:
如果自己的儿子在2年之内犯罪,则将自己的遗产遗赠给朋友乙
C(丙立下遗嘱:
如果自己的儿子不故意杀害自己,就将遗产留给他
D(A矿场与B公司的约定如果矿山开采不发生重大事故,则矿石买卖合同生效
解析:
法律中明确规定对某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予以限制的属于法定条件,不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
法律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被剥夺继承,否则应按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3(期待权包括下列哪些权利,答案:
BCD
A(已具备全部要件,从而被当事人实际享有的权利
B(以附停止条件和附始期法律行为所设定的权利
C(由既存债权产生的将来债权
D(继承开始前的继承权
解析:
已具备了权利能力和法律行为的全部要件,但当事人尚未实际享有权利,当事人实际享有权利有待于某种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来。
4(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是哪些,答案:
ABCD
A(法律后果不同
B(适用条件不同
C(期间弹性不同
D(条文表述不同
解析: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
除斥期间,是指权利的法定存续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其权利即发生该项实体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性质,效力等迥然不同:
(1)法律后果不同,除斥期间届满导致实体权利丧失,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仅消灭胜诉权。
(2)适用条件不同,也称构成要件不同,人民法院可主动适用除斥期间规定,义务人主动履行的也可请求法院追回,诉讼时效则是只能由权利人主张才能适用,且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不能要求返还。
(3)期间的不同。
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一般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
延长。
(4)条文表述不同。
即时效规定中多在条文中明示为时效,除斥期间的规定则仅规定权利存在的期间。
5(下列选项中哪些应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答案:
ABC
A(某甲与某县政府商定,某甲赠给某县政府一台轿车,但实际上此台轿车归某乙所有
B(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确能证明的发病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
C(某甲把一幅古画真品错当成复制品卖给某乙
D(11岁的某丙接受了从英国来的叔叔送给他的一台电脑,价值1.5万元
解析:
见《民法通则》第55条,第58条,《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第67条,第68条。
6(某甲欠某乙1万元钱,后某甲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某甲的债款已届清偿期,某乙遂起诉至法院,法院应如何处理,答案:
CD
A(应以某甲的家属为被告
B(法院必须在某甲被宣告失踪或被宣告死亡以后再受理乙的诉讼请求
C(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
D(法院可以按中止诉讼处理
解析:
另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有关解释,人民法院受是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7(牛明村未成年人甲的父母在一次车祸中重伤,丧失监护能力,现甲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就甲的监护人问题发生争议,可由谁指定监护人,答案:
BD
A(甲的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
B(甲的父母的所在单位
C(甲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
D(甲的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
解析:
见《民法通则》第16条第3款。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和娲地在近亲属中指定
8(如未成年人甲父母双亡,祖父母去世。
外祖父母年老体衰,甲又无兄弟姐妹,谁可担任他的监护人,答案:
ABCD
A(民政部门
B(甲的父亲所在单位
C(甲的母亲所在单位
D(甲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解析:
没有法定或指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9(某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有固定收入,某日因某甲在街上寻衅滋事,将某乙打伤,某乙要求赔偿医药费,对此下列表述哪些正确,答案:
BD
A(某甲的父母必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B(某甲的父母无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C(某甲的父母可以选择是否替某甲赔偿医药费
D(某甲的父母如赔偿了医药费,则对某甲有追偿权
解析:
某甲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178页,《执行民事法通则意见》第161条。
视为完全民事为能力人发生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监护人可以选择是否替他承担责任,也可以承担责任后,向被监护人追偿。
10(肖强下落不明已达3年,下列哪些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肖强为失踪人,
A(父母
B(肖强之妻
C(与肖强没有权利义务关系的雇主
D.****~~
答案:
AB
解析:
宣告失踪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的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11(下列有关民事诉讼时效的延长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答案:
BD
A(诉讼时效的延长是因特殊情况,经权利人请求,法院对诉讼时效期间给予的延展
B(只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已经行使权利的情形
C(由于客观障碍权利人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权利,可以向法院提出延长时效的请求
D(只适用于一般和短期时效,不适用于长期时效解析:
民法中的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以后,权利人因在正当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人民法院把法定时效期间予以延长的制度。
它适用于普通,特别和最长三种诉讼时效。
12(杜某和钟某1997年合伙开饭店,因经营有方,饭店生意兴隆,1998年5月,钟某的妻弟李某要求入伙,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答案:
ABD
A(设杜某不同意李某入伙而钟某同意,则李某不能入伙
B(设杜某和钟某都同意李某入伙,但在入伙协议中约定李某不执行合伙事务并不能自营饭店
C(设李某入伙后,饭店经营不善致合伙散伙,对于1998年5月以前合伙债务李某不负偿还之责
D(设李某入伙后,饭店经营不善致合伙散伙,对入伙之前债务李某与杜某、钟某负连带责任,但有权就其承担数额向杜某、钟某追偿
解析: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但是,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入伙的机关报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庆当承担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13(公民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答案:
BC
A(下落不明满2年的
B(下落不明满4年的
C(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以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
D(战争期间下落不明,自其无音信起满2年的
解析:
被宣告人须下落不明持续一定期限。
下落不明满4年的,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14(齐某因一次重伤变为不能辩认行为的精神病人,齐某的妻子常某不愿承担监护人责任,齐某的父母也不愿承担监护人,可由下列哪些单位在齐某的妻子乙与父母中指定,
A(法院
B(行政部门
C(甲所在的单位
D(甲的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答案:
CD
解析:
见《民法通则》第17条第2款规定,对由谁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的指定。
15(甲在某风景区建有别墅,与邻居乙约定不得在别墅前兴建房屋,以免妨碍眺望。
后乙将其房屋出售于内,丙欲在房屋上加盖一层,甲提出异议,请求停工,对甲的请求应如何认定和处理,答案:
AB
A(属因相邻关系产生的合法权利
B(予以支持
C(不予支持
D(甲乙约定只具有债权效力,不足以对抗第三人丙
解析:
见《民法通则》第83条。
民法总论期末考模拟试题(通用版)
第一部分:
单选题(每题1分)
1、下列现象中,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
D
A(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
B(甲公民(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地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C(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使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
D(某市国家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优先的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中学生刘小东在暑假时到其邻居家开的饭店里帮忙,其邻居答应等假期结束时将给其1000元报酬。
假期结束时,邻居以刘小东才13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决定报酬的金额为由拒绝给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C
A(刘小东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他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B(刘小东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只有经过其父母的同意才可以
C、刘小东有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接受报酬不以民事行为能力为限D(刘小东有权要求该项报酬,但具体金额应由其和其邻居共同协商3、下列行为中,哪项属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为,A
A.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
B.代理期限届满后,委托人没有继续委托,而代理人仍然进行代理行为C.甲向乙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在此之前未有联系。
甲在要约中明确提出,若局不在1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视为同意,1个月后,乙沉默
D.甲向妻子乙提出离婚,乙沉默,后甲以乙的此行为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4、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伤概不负责”、“一经结婚即须辞职”的条款无效,是采用了下列何种民法解释的方法,D
A.当然解释B.目的解释
C.体系解释D.合宪性解释
5、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A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
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6、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
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BA.自行恢复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D.经甲同意后恢复
7、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
C
A(无效B(有效
C.效力待定D(可变更或可撤销
8、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早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
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
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D
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
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
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
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
9、立新学校委托其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电教器材。
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好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规定购买商品若干元可得到奖券一张。
王荣代购电教器材得到一等奖,可得到彩色电视机一台,该电视机应当:
A
A(归立新学校所有
B(归立新学校所有,但应当给王某以适当补偿
C(归王某所有
D(归立新学校与王某共有
10、下列不属于自然孳息的是:
A
A.宰牛而获得的牛肉
B.母鸡产下的鸡蛋
C.母牛产下的小牛
D.羊身上的羊毛
第二部分:
多选题(每题2分,少选、多选均不得分)
1、下列属于实质民法的有:
ABCD
A.《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B.《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D(司法审判实践中采用的民事习惯规则2、民法的间接渊源是:
ABC
A.习惯B.法理
C.判例D.司法解释
3、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有:
ABDA.情势变更原则B.严格责任原则C.公序良俗原则D.合同自由原则4、意思自治的基本点包括:
ABCDA.自己参与B.自主选择
C.自己责任D.过失责任
5、下列属于形成权的有:
CD
A.人格权B.著作权
C.债权人追认权D.债权人撤销权6、下列术语中,哪些术语中的“责任”不是指义务主体违反法定的或约定的民事义务,侵害
民事权利主体的民事权利,依民法之规定而产生的一种法律后果?
ABCD
A.举证责任B.保证责任
C.有限责任D.岗位责任
7、下列可成为民事主体的有:
ABCDA.国家主席
B.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C.天平律师事务所
D.中华人民共和国
8、监护权与亲权的区别有:
BDA.亲权是身份权,监护权不是身份权B.监护权和亲权保护的对象不同
C.亲权的主体可以是近亲属,监护权的主体可以是父母
D.监护权和亲权的产生不同
9、对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哪些,AD
A(宣告死亡制度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宣告失踪制度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
B(宣告死亡的法定下落不明期间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为1年;宣告失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2年
C(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都是1年,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都是3个月D(宣告死亡后,被宣告人的民事主体资格丧失,产生与自然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
宣告失踪后,被宣告人的民事主体资格并不丧失,仅发生设置其财产代管人的法律后果。
10、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BC
A.法人是公司的一种,法人可以不以营利为目的
B.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合伙企业不是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
C.英国的女王属于法人
D.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是社团法人,也是公益法人
11、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B
A.合伙组织中合伙人对外承担的是无限按份责任
B.法定代表人不属于法人的机关
C.不同的法人有不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D.法人的责任与出资人的责任不同,是一种无限责任
12、下列属于负担行为的有:
AD
A.赠与行为B.抛弃所有权的行为
C.债权让与行为D.租赁行为
13、甲将自家一幅宋代名画卖于乙,乙在付款收货后得知甲还未满16岁。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BD
A.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B.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效力未定的合同
C.乙可催告甲的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其未作表示,视为同意该买卖D.该买卖合同被追认之前,乙有撤销的权利
14、公民甲与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
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BD
A.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时生效
B.乙有权随时要求甲返还借款
C.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经乙催告,甲仍不还款,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
15、甲借用朋友乙的自行车数月。
期间,甲因急需用钱,将自行车以200元卖给同事,但丙不知此自行车非甲所有。
现问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D
A(因丙不知甲无处分权,故适用善意取得,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B(因甲对自行车无处分权,故甲丙的买卖行为是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乙有权撤销C(甲、丙应共同赔偿乙的损失
D(应由甲单独赔偿乙的损失
16、甲、乙签订一耕牛买卖合同,双方约定,8月15日一手交钱,一手交牛。
履行期届至,乙给付了价款,但甲因事想再用1个月,乙同意,但双方约定牛已归乙所有,甲只是借用。
8月30日,该牛产下一小牛。
对于小牛的归属,双方发生争议。
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ABCA.应归甲、乙共同所有,因为甲照顾牛付出了劳务,而乙则是所有权人B.应归甲所有,因为甲乙所有权约定无效,该牛仍为甲所有
C.应归甲所有,因为该牛所有权虽已移转,但并未交付
D.应归乙所有,因为该牛已经交付
17、张某,15周岁,系某重点大学少年班学生,少年早熟,平常语言老练,对生活有自己的一套想法,偶尔在网络周刊上发表文章,赚一定的稿酬,一次骑车撞伤了人,就是用自己的稿酬1000元支付的医疗费。
下列关于张某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BCA(张某已经具有了意志能力,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张某已经具有了责任能力,视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张某已经能够赚取相当的稿酬,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张已经达到一定年龄,具有一定识别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下列哪些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ABC
A.甲对乙承诺,如果乙获得博士学位即赠送乙宝马车一辆,乙欣然同意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雪,甲则请乙吃重庆火锅
C.甲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大学毕业回家工作,则乙须退还甲租给自己的房屋D.甲乙约定,下次下雨时,甲则送乙999朵玫瑰
19、下列属于无效法律行为的有:
AB
A.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法律行为
B.甲与乙订立买卖10公斤海洛因的合同
C.年满12周岁精神正常的小学生甲到商场购买了笔记本一台价值1万元D.甲将朋友委托自己保管的小狗以市价卖给乙
20、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BD
A.社团法人可以是营利法人,财团法人只能是公益法人
B.企业法人受破产程序的宣告,非企业法人一般不适用于破产程序C.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并无限制D.法人的权力机关、执行机关是法人的必备机关,监督机关是法人的任意机关
第三部分: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少答、多答或答错均不得分)
1、对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描述正确的是:
AC
A.已经成立但未生效
B.在有形成权的第三人追认或拒绝追认前,是无效的
C.相对人如为恶意,不享有撤销权
D.经相对人催告后,追认权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予确答的,视为追认2、效力未定法律行为包括:
BCD
A.已满15周岁的高二学生甲把自己的价值1万元的掌上电脑捐给希望工程B.甲把自己的电视机保管在乙处,乙因急需用钱,把电视卖与不知情的丙C.乙是著名专家,甲以乙的名义向丙购买了手机一部,乙并不知情
D.甲欠乙1万元,甲因有事需外出很久,遂叫丙代为履行自己的债务,并未通知乙3、对无效法律行为的错误描述是:
D
A.自始无效B.确定无效
C.当然无效D.不发生任何民法效果
4、需要具备特殊生效要件才能生效的法律行为有:
ACD
A.遗嘱B.去超市买矿泉水
C.结婚D.附始期的法律行为
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C
A.侵权行为B.违约行为
C.租赁行为D.拾得遗失物
第四部分:
简答题(每题5分)
1、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少答一个要点扣1分)
(1)内容上的根本性;
(2)效力上的贯彻始终性和强制性;(3)形式上的非规范性和不确定性(模糊规定);(4)功能上的补救性
2、民事权利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每个要点1分)
(1)民事权利能力作为民事主体的一种法律资格,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具有平等性,不因为民事主体参与的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不同而有所不同。
民事权利作为利用这种资格而获得的结果,因为参与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同而有所不同。
如自然人因为从事不同的民事活动而取得不同的财产所有权,但并不因此而否定其财产权利能力的平等。
(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并不包括民事义务,而是相对立而存在。
(3)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的,反映了国家与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其内容和范围也是由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是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产生的,反映了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其内容和范围一般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
(4)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生享有,民事权利通常只是在一段时间内存在,民事权利多具有期限性。
要说明的是,有些民事权利也终生享有,如人身权,财产所有权等。
(5)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离,不得移转或抛弃,自然人的民事权利除了人身权外一般是可以转让或抛弃的。
、效力未定法律行为与可撤销法律行为的区别(少答一个要点扣1分)3
(1)可撤销法律行为在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在追认权人追认或拒绝前,其有效与无效是不确定的。
(2)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撤销,是使其已发生的效力消灭;而对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之拒绝,则是使其确定地不发生效力。
(3)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承认,是使其已发生的效力得以继续;而对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的追认则是使其确定地发生效力。
(4)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撤销权人为行为人本人,而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的追认权人为行为人之外的第三人。
说明:
本题按教材回答也可得分。
4、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少答一个要点扣1分)
(1)代理人没有代理权。
(2)客观上存在使第三人相信代理人拥有代理权的情形。
(3)第三人善意无过失。
(即第三人不知也不应知代理人没有代理权。
)(4)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行为具备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和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
(如答出“具备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但未答出“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也可)
第五部分:
论述题(10分)
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法律行为的生效
(一)含义:
(共2分,每个概念1分)
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指:
某种行为因符合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而视为的一种客观存在。
法律行为的生效是指:
客观存在的法律行为因符合法定有效要件而取得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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