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安全检验标准正式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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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安全检验标准正式版
桥、门式起重机械安全检验标准
明: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技术标准主要依据GB/514405《通用桥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起重机内容要求与方法
桥门式起重机
检验
项目
项目
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1.技术资料
1.1
制造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件;必要时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查阅资料。
1.2
安装单位应提供:
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安装过程中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查阅资料。
1.3
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查阅资料。
1.4
使用单位应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资料以及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1、1.2和1.3项要求的资料,维修保养、常规检查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
新增设备的验收检验此项仅核查运行管理制度资料。
查阅资料。
2.作业环境及外观
2.1
用于尘、毒、辐射、噪音、高温等有害环境作业的起重机,应有保护司机安全与健康必要的防护措施。
现场检查。
2.2
起重机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额定起重量标志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外观检查,定期检验和改造(大修)后验收检验时查检验合格标志。
2.3
大车滑线、扫轨板、电缆卷筒应涂红色安全色。
吊具、台车,有人行通道的桥式起重机端梁外侧、夹轨器、大车滑线防护板应有黄黑相间的安全色。
外观检查。
2.4
起重机上和其运行能达到的部位周围的人行通道和人需要到达维护的部位,固定物体与运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5m,无人行通道和不需要到达维护的部位,固定物体与运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1m。
如安全距离不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2.5
起重机上应有安全方便的检修作业空间或提供辅助的检修平台。
外观及作业现场检查。
2.6
通向起重机及起重机上的通道应保证人员安全、方便地到达,任何地点的净空高度应不低于1.8m,其梯子、栏杆和走台应符合GB6067的有关规定。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和测力装置测量。
3.金属结构
3.1
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整体失稳、严重塑性变形和产生裂纹。
整体失稳时不得修复,应报废;产生严重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运行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在额定载荷下,主梁跨中下挠值达到水平线下S/700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发生锈蚀或腐蚀超过原厚度的10%时应报废;产生裂纹应修复或采取措施防止裂纹扩展,否则应报废。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厚仪等工具或仪器测量;计算承载能力。
主梁下挠的测量方法同3.3上拱度的测量方法。
检验项目
项目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3.金属结构
3.2
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
螺栓或铆钉联接不得松动,不应有缺件、损坏等缺陷。
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
外观检查,必要时可用探伤仪检查焊缝质量或用力矩扳手检查高强度螺栓的联接状况。
3.3主梁上拱度和上翘度
新安装的桥、门式(包括电动葫芦桥、门式)起重机的主梁上拱度为(0.9~1.4)S/1000,门式起重机的上翘度为(0.9~1.4)L1/350;电动单梁、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主梁上拱度为(1~1.4)S/1000。
载荷试验后桥、门式起重机拱度应不小于0.7S/1000,上翘度应不小于0.7Ll/350;电动单梁、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主梁上拱度应不小于0.8S/1000。
箱型梁起重机检测主梁上翼缘板,桁架起重机检测轨道,工字钢轨道检测下翼缘中心。
检测条件:
空载,断电。
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开至轨道端部,门式起重机将小车开至支腿上方。
具体方法如下:
1.钢丝法:
用0.49~0.52mm的钢丝拉在主梁上,一端固定,一端拉有150N的弹簧秤,将等高块H放在端梁中部钢丝与端梁之间,测量跨中S/10范围内筋板处钢丝与主梁间的距离h,主梁上拱度为F=H-h-Δ。
Δ为钢丝自重影响修正值(见附表1)。
2.水准仪法:
将水准仪放在适当位置,调平,分别测量主梁跨中S/10筋板处、端梁中心(支腿)、悬臂端的标高进行计算。
3.4主梁腹板的局部平面度
主梁腹板不应有严重不平,其局部平面度,在离受压区翼缘板H/3以内不大于0.7δ,其余区域不大于1.2δ。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1m的平尺放在腹板上,用钢直尺测量平尺与腹板之间的间距,取最大值。
3.5跨度偏差
新安装起重机,当大车运行出现啃轨现象时,应测量跨度偏差。
采用可分离式端梁并镗孔直接装车轮结构的通用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梁式(悬挂)起重机跨度极限偏差:
S≤10m时,△s=±2mm,S>10m,△s=±[2+0.1(S-10)]mm;采用焊接连接的端梁及角型轴承箱装车轮结构的通用桥式起重机△s=±5mm,相对差不大于5mm。
通用门式起重机跨度极限偏差为:
S≤26m,△s=±8mm,相对差不大于8mm,S>26m,△s=±10mm,相对差不大于10mm。
1.用平尺卡住钢卷尺,另一侧拉150N弹簧秤,测量同一高度处一侧车轮外端面与另一侧车轮的内端面的距离,则跨度S等于实测距离加上钢卷尺修正值(见附表2),再加上钢卷尺计量修正值。
2.采用精度不小于1.5mm的测距仪,测量同一高度处一侧车轮外端面与另一侧车轮的内端面的距离,测量三次取平均值。
3.6小车轨道
小于50t的正轨箱型梁及半偏轨箱型梁的轨距极限偏差:
端处为±2mm,跨中,当S≤19.5m,为+1~+5mm,当S>19.5m,为+1~+7mm。
其它梁不超过±3mm。
用钢卷尺测量。
轨道接头的高低差d≤1mm,侧向错位f≤1mm,接头间隙e≤2mm。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和塞尺测量。
两端最短一段轨道长度应大于1.5m,在轨道端部应加挡块。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检验项目
项目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3.金属结构
3.7司机室
司机室的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司机室与起重机联接应牢固、可靠。
外观检查。
司机室内应设合适的灭火器、绝缘地板和司机室外音响信号,门必须安装锁定装置。
外观检查,音响信号通电试验。
司机室应有良好的视野。
司机室内部净空高度一般不低于2m,底部面积不小于2m2。
门的开门方向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4.大车轨道
4.1
新安装起重机,当大车运行出现啃轨现象时,应测量大车轨距偏差。
大车轨距的极限偏差为:
S≤10m,△s=±3mm;S>10m,△s=±〔3+0.25(S-10)〕mm。
最大不超过±15mm。
方法同3.5项,但应测量同一高度处一侧导轨外侧面与另一侧导轨内侧面的距离,测量三次取平均值。
4.2
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2mm。
用塞尺测量。
4.3
轨道实际中心与梁的实际中心偏差不超过10mm,且不大于梁腹板厚度的一半。
用钢卷尺测量。
4.4
固定轨道的螺栓和压板不应缺少。
压板固定牢固,垫片不得窜动。
外观检查。
4.5
轨道不应有裂纹、严重磨损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
悬挂起重机运行不应有卡阻现象。
外观检查。
5.主要零部件与机构
5.1吊钩
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不允许使用铸造吊钩。
外观检查。
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补焊。
吊钩危险断面磨损量:
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5%;按行业沿用标准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0%。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50%时,应报废衬套。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20倍放大境检查,打磨,清洗,用磁粉、着色探伤检查裂纹缺陷。
用卡尺测量断面磨损量。
开口度增加量:
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0%,其他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5%。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5.2钢丝绳及其固定
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并正确穿绕。
钢丝绳端固定应牢固、可靠。
压板固定时,压板不少于2个(电动葫芦不少于3个),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楔块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动。
绳卡固定时,绳卡安装应正确,绳卡数应满足附表3的要求。
对照使用说明书查验。
检查滑轮和卷筒的槽型、直径是否与选用的钢丝绳相匹配。
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应保留2圈钢丝绳做为安全圈。
将吊钩放到最低工作位置,检查安全圈数。
钢丝绳应润滑良好。
不应与金属结构磨擦。
外观检查。
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
外观检查。
钢丝绳直径减小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
用卡尺测量。
钢丝绳断丝数不应超过附表4规定的数值。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探伤仪检查。
5.3滑轮
滑轮直径D0min(D0min=h2·D)的选取不应小于附表5规定的数值。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量。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与起重工必须是按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者。
2、司机必须了解所操作门式起重机的工作原理,熟悉该门式起重机的构造及安全装置的功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门式起重机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以及该门式起重机的维修保养技术。
3、司机必须严格按本说明书提供的起重特性表操作,严禁超载运行。
4、起升机构、回转机构、牵引机构的操作动作要柔和、由低速到高速应逐步转换,不得将操作手柄从静止(或低速)猛地向中速或高速位置推进。
5、不准斜拉歪吊、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高速位置推进。
6、起吊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指挥的信号、手势、旗号应符合GB5082-85规定。
7、现场工作人员应带安全帽,防止空中物品下落的伤害。
8、非门式起重机指挥人员,不得随意指挥门式起重机司机工作。
9、门式起重机工作时,地面人员不得站在起重臂下,要尽量站在侧面。
10.、上门式起重机辅助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向下掷东西。
11、任何人员不得攀着吊钩上下,也不许站在吊物篮内上下。
12、所有人员,不得沿着外沿上下,有必要上下,应走爬梯。
13、当门式起重机的吊重还没有到位和停止摆动时,不得用手去抓所吊物件,尤其不要站在所吊物件的侧面。
防止被所吊物件撞伤。
14、当发现被吊物品突然坠落时,不要顺着吊臂臂长方向跑,应向吊臂侧面方向跑。
15、在门式起重机运行中,任何人不得沿门式起重机随意上下,有必要时应先与司机打招呼,停止操作后再上下。
16、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及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7、严禁司机酒后上机操作。
18、司机必须认真做好门式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班的记录工作。
19、门式起重机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工作风力应小于6级,在遇到大雷雨、暴雨,浓雾或门式起重机最高处风速超过13米每秒时,一律停止作业。
20、夜间作业,施工现场必须有充分的照明设备
21、应保证门式起重机使用电压在380V±10%范围内,否则门式起重机的电气设施容易损坏。
22、司机在接通地面电源,登上门式起重机进入司机室应全面检查按钮、操作手柄等是否处于非工作状态,并检查按钮、操作手柄动作是否准确可靠,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按钮进行工作。
23、在新门式起重机安装完毕或门式起重机经转场重新安装后必须对门式起重机上所有安全保护装置按说明书的调试方式进行调试或确认;并注意随时对安全装置进行保养,严禁任意搬动、拆卸或短接安全装置的控制电路;严禁超负荷使用;严禁在安全装置不可靠或失灵的情况下勉强作业。
24、发现门式起重机有异常现象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待查清并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停机修理或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总电源,不许带电作业。
25、各机构需要反向运作时,必须带电机正转停止后再启动反转,严禁打反车减速或从正转直接转向反转。
反之一样。
26、每班工作前,司机必须对塔身、起重臂、回转塔身、起重臂拉杆、平衡臂拉杆、载重小车等关健部位的销轴、螺栓等进行日常检查,紧锢,确定无松动或脱离现象,才允许开机作业。
27、司机应对减速器、滑轮、轴承、钢丝绳等部位进行规定的日常保养,定期加机油或润滑油;如发现漏油现象应该及时处理。
28、门式起重机经过大修或转场重新安装前应做好如下检查工作。
①严格认真检查各连接处的接头,销轴有无裂纹、严重锈蚀、损伤等。
检查拉杆、钢丝绳、滑轮、吊钩等零部件是否符合使用条件。
③检查金属结构件变形、焊缝等是否符合使用条件。
④检查起升、变幅、回转、顶升等机构运转是否正常。
29、在每天作业完毕后,必须将吊钩升高至超过周围最高障碍物的高度,载重小车应在最小幅度处,回转制动器处于松开状态,切断总电源后方可离开。
30、门式起重机安装过程中,选用的吊车吨位不得小于各机型说明书中规定的起吊吨位,安装用吊车各限位装置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塔车的吊钩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吊钩必须安装防脱装置。
31、标准节安装时,螺栓必须采用双螺母防松,螺栓的预紧力矩必须达到说明书中规定的要求。
32、所有销孔必须穿上销轴,销轴必须穿入开口销,并且开口销必须充分张开。
33、说明书规定的各润滑点必须按规定定期添加规定型号的润滑油。
34、必须按说明书要求穿绕钢丝绳,钢丝绳端部必须按规定方法安装规定数量的绳卡。
35、门式起重机必须安装独立的电源开关,不得与其它设备共用电源开关。
36、门式起重机工作区应避开高压线,吊钩和钢丝绳不应跨过电线去作业。
37、非门式起重机工作人员或维护人员不得去拔动任何电气开关,不得随意拆除工地上的电线。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
资产运营事业部重大危险源清单(门式起重机作业)
序号
危险源
可能导致的事故
控制措施
1
基础不符合要求
倒塌、伤人
按图纸、方案要求施工
2
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
梯笼坠落、冒顶
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3
钢丝线磨损、短丝超标
配重、梯笼坠落
每日检查,及时更换钢丝绳
4
未安装避雷装置
雷击伤人
安装避雷装置
5
漏电未接保护零线
触电伤人
接好保护零线
6
漏电保护器未设或失效
触电伤人
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7
附墙装置不符合要求
倒塌、伤人
按图纸、方案要求施工
8
垂直度偏差超标
倒塌、伤人
定期检测,及时调整
9
违章作业
坠落、冒顶、伤人
加强教育、检查,杜绝违章
10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机械伤害
执行单项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1
操作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上岗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执行单项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2
操作人员未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物体打击、起重伤害
执行单项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3
身体状况不适合该工种的强行上岗
触电、倾覆伤害
执行单项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4
因喝酒等原因引起精神不爽者强行上岗
物体打击、起重伤害
执行单项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5
操作人员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穿戴劳保用品
物体打击、起重伤害
执行单项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6
无联络信号
机械伤害
执行单项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7
遇有6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雾等天气未停止施工
物体打击、起重伤害
执行单项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
资产运营事业部
门吊十不吊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指挥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松散物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8、零碎小物件无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
资产运营事业部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第一章总论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得实现,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一下简称“办法”)。
2、本办法为我公司安全生产法则,是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行动的准则,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职工务必遵守执行。
3、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尊重科学,实行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应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质安部具体负责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工作。
4、公司安全管理目标为:
杜绝死亡事故,争取公司上下尽量不发生事故。
5、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生产、安装、维修等作业以及防火、防暴、防毒以及安全行车等。
第二章基本规定
1、操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2、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设备工况,不得擅自离岗和将设备交由他人操作。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
3、操作人员应遵守发各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保持机械设备的完好,及时做好保养和运行记录。
4、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应检查确认后方可作业。
5、操作人员和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应穿防滑鞋,电工作业应穿绝缘靴。
6、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7、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8、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9、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
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机械不得带病作业,作业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故障排除后方可使用。
10、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可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发令人的责任。
11、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测试和试运转,遵循走台期磨合规定;寒冷季节使用机械,应对其进行换季保养,换用适合寒冷季节的油料等,停用机械应放尽各部存水,并挂“放水”标志。
12、变配电所、乙炔房、氧气房、空压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危险场所和大型机械作业的重要区域,应在区域界限处设置警告标志,必要时再设置围栅,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13、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粉尘、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处理装置。
14、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的要求。
第三章机械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1、工作环境干净整洁、防潮,通道畅通。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对面方向燥怍时应错开位置。
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油料,必须在指定地点存放;废油脂、油料不得随地乱丢。
4、剔铲工作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能反向使用:
用大锤时不能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不能有人。
5、用台虎夹钳工件时应夹牢。
6、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的要卡死。
7、修理机械,应选在平整坚实的地点,机械应停止运作,且应停稳防止滑动;使用千斤顶时,顶起后必须用支架撑牢。
8、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容器或设备,检修前应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在通风的条件下作业;在容器内作业时,在外面应有人监护。
9、检修中的设备,应挂有“正在修理,禁止启动”的警示标志,检修中不能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10、试机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公司所有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学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
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3、新调换工种工人,上岗前,要进行调换后的工种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4、机械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持证后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时,要对操作工人进行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安全交底教育。
6、定期轮训相关管理人员,提高其政策思想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动卫生业务知识,带领下属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第五章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登高作业
1.1“一般登高作业”对本公司经营范围来讲,主要指门式起重机的装配、安装保养、设备维修等距离地面4m以下,且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的作业。
1.2一般登高作业时应设置警示标识,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车辆等进入作业区。
1.3使用金属梯的,作业时扶梯所靠的建筑物或设备必须可靠,且与平面的夹角不大于75°;其踏板应有防滑措施,踏板面宽度应在300mm~500mm之间。
1.4对木质梯的要求:
梯柱截面应不小于30mm-80mm,踏杆截面应不小于40mm~50mm,柱、杆的木质不能有腐朽结,且不得有长度在100mm以上和深度为10mm的裂纹:
应有防滑的胶垫,防止滑跌。
2、特殊登高作业
2.11作业人员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拦的地方休息.以防坠落。
2.12所有不能载人的卷扬机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载人上下。
2.13如遇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防止踏破瓦面,踏恐坠落。
2.14高空作业者无论任何情况,都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脚手架负荷量不超过270Kg/m:
如负荷量增大,脚手架应相应加固。
2.15超过3m长的饿铺扳上.不能同时站上两人工作。
2.16进行高空焊接等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的易燃易爆品。
2.17脚手架上的斜阪通道、跳板和交通运输道上,应保持清洁。
如有泥、水.雪,要采取防滑措施,并经安全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2.18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逍行露天高空作业。
2.19用梯子前,应先检查梯子是否安全。
梯与地面形成以60°为宜:
下端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有防滑装置。
梯顶端无搭钩,下端不够稳固时,要专人扶梯,方可上下:
“人字梯”的拉绳必须牢固。
第六章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制度
1、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包括:
门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顶升加(降)节和附墙装置的装拆作业。
2、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到作业现场实地察看,熟悉作业地点的环境条件,了解现场准备情况(包括设备基础的验收),向现场项目部说明作业情况,交代需要项目配合的工作内容,确保具备进场和作业的必要条件。
3、作业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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